索引号: 11370600004259976E/2021-43719 成文日期: 2021-06-26
发布机构: 养老保险科 组配分类: 社保政策

【养老保险】2021年中期做好调整建国前老工人退休待遇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6-28      来源: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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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人社发〔2021〕11号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省属驻烟机关事业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建国前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确保2021年6月30日前将增加的退休待遇发放到位。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财政局

2021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转发鲁人社发〔2021〕10号文件做好调整建国前老工人退休待遇工作的通知(烟人社发〔2021〕1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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