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晓丽委员:
您提出的“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民政社会救助工作及慈善工作的关心、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多措并举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能效
去年以来,市民政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各项重点工作,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政策制度。先后出台了《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进一步统筹了救助政策,整合了救助资源。制定下发了《烟台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适度扩大了低保覆盖范围,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依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二是大幅度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按照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与消费支出挂钩的自然增长机制要求,去年以来先后两次对全市城乡低保标准进行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调整到每人每月787元和588元,同时按照城乡低保标准1.4倍的要求,同步提高了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比2019年末提高172元和148元、241元和207元。三是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全市加大了困难群众排查救助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对特殊困难群体进行了多次拉网式大排查,全面摸清困难群体的家庭生活状况;在全市开展了将低保和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委托下放到乡镇(街道)实施工作,对符合低保、特困供养等申请条件的,优化简化审批程序,做到特事特办、快审快批,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并暂停了低保对象退出工作;对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众,迅速启动“救急难”工作机制,由乡镇(街道)先行救助,后续再补齐手续,并指导各区市提高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额度,小额临时救助直接由乡镇(街道)审批发放,帮助困难群众渡过难关。截至去年底统计,全市城乡低保对象由疫情防控初期的74435人增加到74778人,全年共发放低保补助资金35649.8万元;城乡特困人员由疫情防控初期的15237人增加到23116人,全年共发放特困供养资金15980.4万元;全年共实施临时救助4419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93.8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民政兜底保障存在的短板弱项,持续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完善,切实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一是持续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继续在优化简化审核流程上下功夫,切实提高社会救助效能。二是切实落实好社会救助政策主动告知、社会救助对象基层主动发现机制、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和急难24小时先行救助制度。三是加快构建社会救助工作网络,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衔接互通的社会救助工作网络。四是大力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推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会救助,加快形成“物质+服务”救助方式。五是围绕特困人员照护服务,开展落实特困人员监护权试点工作,推动“五有”工作要求全面落实。
二、创先引领发挥慈善机构组织作用
去年疫情发生后,我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引导全市慈善组织筹款筹物并依法规范开展慈善捐赠,助力疫情防控工作。针对防控初期公开募捐需求,我市在全省率先编写《红十字会和慈善总会取得法人资格、确认慈善组织、许可公募资格的方法指引》,指导慈善组织及时进行公开募捐备案,规范公募行为。截至去年底,全市共募集抗疫资金17313万元、物资折款8194万元,共计25507万元。同时,鼓励引导烟台市微泉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福山区凯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多个社会工作机构通过开设热线电话、深入一线等形式,积极为有需求的服务对象开展心理疏导、情绪支持、保障支持等服务。如,微泉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除为赴湖北医护人员家庭配送相关生活物资外,还设立“抗击疫情从心开始”12355热线24小时为医护人员家庭提供专业心理咨询服务,及时排解疏导;开展“守护未来”在线辅导行动,针对有需求的医护人员子女的学习等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一对一线上辅导,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下步,我们将认真吸收借鉴您的意见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支持和引导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鼓励和支持其进入社区建设、安老扶弱、助残养孤、扶危济困、救助赈灾等最需要的民生领域,积极开展各种主题公益活动。从保障和改善民生入手,有效承接公共服务,积极推动公共治理,切实当好社会管理参与者、社会服务提供者、群众权益维护者和社会矛盾调处者,以丰富多样的社会服务来实现宗旨和使命。二是持续加强公益慈善组织监督管理。建立政府监管、公众监督、内部治理和行业自律“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实施精细化管理。加强对公益慈善组织的培育、引导和规范,完善年度报告制度,加强执法监察,打造信息公开平台,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监督渠道。三是实施慈善品牌计划。按照“高效、透明、快乐、大众”的现代慈善理念,通过打造慈善品牌项目,营造浓厚的慈善氛围,为社会各界搭建参与慈善事业的平台,增强慈善救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慈善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我市慈善事业水平和形象。
烟台市民政局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