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599924/2021-37276 成文日期: 2021-05-17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组配分类: 经济建设

第135285号:关于“当前民营企业债券融资的问题与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1-05-17      来源: 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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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建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当前民营企业债券融资的问题与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多年来,市发展改革委围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积极发挥企业债券直接融资功能,全力支持我市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扩大债券融资规模,我市先后有龙口南山、城发集团等13家企业发行14只企业债券,融资规模达131亿元,有力地缓解了资金不足的矛盾,促进了我市实体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10月底,我市13家企业发行的14只企业债券全部兑付完毕,未发生一起债券违约案例。

2020年3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实施注册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20〕298号),将企业债券发行由核准制改为注册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为企业债券的法定注册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定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受理机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为审核机构,企业债券发行人直接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不再通过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进行审核上报。对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固定资产项目的,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对募投项目出具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固定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和产业政策的专项意见。

企业债券改革后,我市加大对县市区和相关企业的指导和债券宣讲力度,先后组织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赴潍坊、济南参加各类培训会,了解企业债券新品种、发行程序和发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同时,我们建立企业债券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定向指导,并就募投项目提前做好与国家、省发展改革部门的沟通,争取上报债券第一时间取得省发展改革委出具的审查意见,缩短企业债券审核时间。2020年10月底,我市龙口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9亿元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发行完毕,债券资金用于龙口市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龙口市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绿色债券注册的通知》(发改企业债券〔2021〕83号),同意龙口市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绿色债券18.8亿元,所筹资金用于龙口市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按要求做好企业债券发行、信息披露和存续期监管等相关工作,防范化解企业债券风险。同时,按照企业债券发行全面施行注册制的新要求,指导意向企业积极申报企业债券,充分利用债券市场解决融资需求。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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