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世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烟台农产品电商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衷心感谢您对烟台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农产品电商基础设施加快发展
“十三五”以来,我市加大对农产品电商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注重培育本土农产品电子商务综合平台,充分发挥科技进村服务站、农村超市、农资门店、为民服务中心等主体作用,推进电子商务平台地方特色馆、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和益农信息社建设。加快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二维码、无线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应用,鼓励农产品销地市场和产地市场完善信息管理系统,推动智慧型批发市场建设。
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
我市不断完善农产品电商服务体系,逐步建立起县、乡、村三级农产品电商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主体,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电商平台,鼓励电商企业加强自营平台建设。鼓励快递物流企业参与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探索产地直销、订单生产等营销新模式。如:福山区以销售烟台大樱桃为主、栖霞市以销售烟台苹果为主、莱阳市以销售莱阳梨、花生油及各种食品加工产品为主、蓬莱区以销售葡萄酒及乡村旅游为主。大力实施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培训计划,打造农业农村电子商务营销队伍。全市累计进行各类农产品电商培训20余次,培训学员5600余人,有效地为农村积累了一批电商专业人才。以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负责人和种养专业大户、外出务工返乡青年、有志在农村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已经开展或拟开展农产品电商业务的农民为代表的全市“互联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涌现,全市已有1000余家农业企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电商业务,注册淘宝卖家突破5万个,农村网络卖家超过1.3万家,总数居全省第二,一大批返乡青年借助电子商务实现了就业、创业。
三、农产品电商品牌化战略深入实施
我市不断探索建设烟台苹果、大樱桃等特色农产品电商标准体系,组织制定统一、规范的适用于网络化生产和销售的产品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引导标准化生产、营销。大力培育农产品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形成了一大批有影响力的农产品电商示范企业和品牌,“互联网+品牌”成效凸显,一大批传统农业企业走出了一条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共进之路,实现了企业发展的战略转型。如我市鲁花集团2020年电商销售额达到17.2亿元,占公司销售宗额的4.4%,销量占互联网花生油销量的85%。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们将切实好发挥部门职能,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助力我市农产品电商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政策资金支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本地物流企业的规范和引导,组建或引进大型物流企业;积极争取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对农产品电商经营主体进行补助,提升鲜活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流通量、信息化水平、应急保供能力。
二是加快农产品电商创新发展。筛选建立全市年度农特产品清单,引导从业人员“季节性”向“全年度”过渡,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品牌,利用好自媒体迅猛发展的机遇,打造一批“田+四姐妹”式的助农带农电商主体。
三是拓宽招才引智育人路径。鼓励企业招引专业性强的农业互联网、物联网人才。建立健全三级农产品电商服务培训体系,将培训覆盖面扩大至全域农产品电商从业人员,积极培育孵化本土电商团队。
四是加快农产品互联网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制定基于市场、流通、电商营销的农产品种植标准、管理标准、收购标准和机械化流水线处理标准等,并通过政府倡导、行业协会引导等方式加以推行,通过各个生产流通环节的标准化,加快推进农产品电商与一二三产业的全面融合。
衷心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您多为“三农”工作建言献策、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真知灼见,积极工作,开拓创新,推动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再上新水平。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