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信访举报查处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5月1日,省第三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烟台的第十五批信访举报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布。
接到交办的《山东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记录表》(第十五批2021年4月23日)之后,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转发相关区市党委、政府及相关市直部门,责令立即核实,严肃查办。截止目前,第十五批交办57件案件(其中省督察组重点交办11件),受理57件,已办结45件,阶段性办结12件,责令整改26家单位,立案处罚3家。
山东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查处情况
(第十五批2021年4月23日)
序 号 | 受理 编号 | 受理 方式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 情况 | 备 注 |
1 | 访受〔2021〕0423001 | 来电 | 莱州市三山岛街道原西由公社西面有几家企业,在朱桥路与西由路的十字路口也有一家企业,均是加工塑料鱼漂的企业,夜间偷着生产,塑料气味扰民。 | 莱州市 | 大气 | 所反映原西由公社西面区域,原有一家塑料鱼漂加工企业,即原野鱼漂粉碎厂,已于2020年9月关停取缔。2021年4月24—28日,执法组在周边区域开展排查,共发现废旧漂子、扇贝盘回收点29家,仅手工分选,无清洗、破碎、造粒等工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不纳入环评管理。 所反映朱桥路与西由路十字路口的企业为莱州市三山岛街道繁梅养殖器材厂,主要从事养殖器材生产,环评手续齐全。因无订单,已于2021年3月底停产。执法组于2021年4月24日昼间及4月25日凌晨进行现场检查,均未生产。现场调阅2020年5月13日和2020年12月15日例行监测报告,无组织和有组织废气排放达标。 | 是 | 由三山岛街道办事处负责,加强周边企业的日常监管。 | ||
2 | 访受〔2021〕0423002 | 来电 | 蓬莱区紫荆山街道三里桥村中的小河流,河水呈现米汤色,散发臭腥味。 | 蓬莱区 | 水、大气 | 蓬莱区紫荆山街道三里桥村中间的小河流由河流周边生活污水汇集形成,颜色发黄,有异味。蓬莱区政府已将该河流列入2021年蓬莱区重点工程,在村中间南北向的市政规划路上新建DN500污水管道,全长约544米,收集沿线地块生活污水,解决该河沟排放污水问题。 | 是 | 按照2021年2月10日蓬莱区重点工程计划,新建管网工程已开始施工,计划6月14日前完成。 | ||
3 | 访受〔2021〕0423003 | 来电 | 招远市齐山镇河上沟村,村里反光膜造成白色污染,废弃反光膜丢弃在河道和水库中。前期采用的在河道里挖坑填埋的处理方式会污染河水和地下水。 | 招远市 | 其他、水 | 1. 经查,所反映河道为天然形成的沟渠,沟渠中未发现明显流水痕迹及积水。前期,招远市齐山镇已经发现该问题。4月13日,招远市齐山镇已部署开展农村人居大排查、大整治行动。4月23日上午,齐山镇巡查发现河上沟村在河道周围有大量反光膜,已要求村级整改。但河上沟村村干部在当天下午的整改中采取掩埋的错误方式,并未彻底解决反光膜污染问题。针对此问题,齐山镇连夜要求抓好问题整改工作。4月24日上午,该村组织人员开始对反光膜掩埋问题进行整改。上午10:00前,沿河掩埋的反光膜已全部清理完成,并装袋暂存于村委办公室,统一运至镇环卫集中处理点回收处理,掩埋时间距离整改清理时间不足24小时,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 4月24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委托烟台鲁东分析测试有限公司在齐山镇河上沟村水井提取水样进行检测,数据显示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 | 是 | 1.在该村建立村反光膜集中收集点,集中统一处理。同时,加强反光膜日常巡查管理,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2.对村内农户尤其是果农种植户进行告知,坚决杜绝反光膜乱扔现象发生。 3.充分发挥环保网格作用,加强巡查,确保不发生类似问题。 | ||
4 | 访受〔2021〕0423004 | 来电 | 芝罘区黄务街道青年南路保利紫薇郡小区,小区酒店后面一大块空地有垃圾堆存,天热散发臭味扰民。 | 芝罘区 | 固废、大气 | 经黄务街道办事处现场调查核实,反映地点在保利紫薇郡小区东南,保利湾酒店后面,地面有数堆生活垃圾。由于空地中间地势稍低,容易积水,天热情况下会散发异味。 | 是 | 黄务街道办事处安排保洁公司将垃圾清运,并平整该场地,杜绝积水,消除异味。清理后祼露地面全部用密网覆盖。4月26日已完成整改。 | ||
5 | 访受〔2021〕0423005 | 来电 | 栖霞市亭口镇凤山村东侧杨树林内有生活垃圾倾倒,污染土地,污染下游的田家水库。 | 栖霞市 | 固废、水 | 经查,所反映的杨树林位于亭口镇凤山村东侧约700米处,臧桃线西侧,树林内有少量生活垃圾、部分建筑垃圾堆放。该位置下游为田家水库,水质澄清,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采集田家水库和现场土壤样品,结果显示水库水除总氮超标外均符合地表水Ⅲ类水标准,土壤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总氮超标分析系农业种植等农业面源污染所致。 | 是 | 亭口镇于4月27日前完成树林内垃圾清理。 | ||
6 | 访受〔2021〕0423006 | 来电 | 芝罘区西炮台街道万科翡翠公园小区1号楼东方剑桥幼儿园的抽油烟机噪音和油烟扰民。 | 芝罘区 | 噪声、大气 | 4月24日,经通伸街道办事处现场勘验,确认幼儿园已安装静电式饮食油烟净化设备,现场并未发现油烟异味,设备正在运转,但无法判断是否达到噪声标准,要求东方剑桥幼儿园进行油烟机清洗和噪声监测。目前,已完成烟机清洗。4月27日,由烟台净朗测试有限公司开展油烟机噪声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 是 | 下步,幼儿园加强抽油烟机养护,及时加装润滑油,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降低噪音和油烟对周边环境影响。 | ||
7 | 访受〔2021〕0423007 | 来电 | 莱阳市照旺庄镇东玉泉庄村东侧约500米处有一个露天晾晒鸡血点,臭味扰民。 | 莱阳市 | 大气 | 经查,所反映的鸡血晾晒点位于照旺庄镇东玉泉庄村东700米处,场地硬化面积约600平米,为该村秋天晾晒作物的场院。该村村民王某山利用此场院晾晒贩卖鸡血,现场检查时,场地存有鸡血约2000斤,产生一定异味。 | 是 | 责令照旺庄镇立即对此处晾晒点进行取缔,要求王某山对现场进行清理,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下一步,将安排镇、村干部加强巡查,防止再次出现晾晒。 | ||
8 | 访受〔2021〕0423008 | 来电 | 招远市梦芝街道办事处山口温家村温某山将建筑垃圾倾倒在村东南处的农田里,山口温家村与周围村庄和商铺将生活垃圾也倾倒在这片农田里,造成污染。 | 招远市 | 固废 | 经调查,该现场位于山口温家村南偏东200米处的地堰处,非农田,距离村集体用地大约5米,现场确实存在房屋装修废弃的建筑垃圾,里面夹杂着少量生活垃圾。24日,招远市梦芝街道办事处分别对周边商铺和村庄逐一进行询问,未发现温某山以及周边商铺和村庄倾倒垃圾现象。 | 是 | 1.截至24日傍晚,已完成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清运,并对现场进行了平整。 2.对沿街商铺逐一进行提醒警告,严禁其倾倒垃圾。严格落实村规民约,加强村民卫生习惯的养成,严防垃圾围村现象的发生。安排人员在山口温家村周边主要路口进行巡逻,重点关注私自倾倒垃圾等现象。 | ||
9 | 访受〔2021〕0423009 | 来电 | 莱阳市柏林庄街道鱼池头村村委往西走200-300米路南大院内,有一个塑料颗粒厂,生产时散发烧焦的塑料味道,污水任意排放到河沟里。 | 莱阳市 | 水、大气 | 所反映的大院实际位于柏林庄街道南汪家疃村,该大院为城厢街道鱼池头村村民所建,租赁给王某某从事废旧塑料收购。现场查看院内堆放大量废旧塑料袋及废品,环境卫生较差有轻微异味。在院内西边小屋发现颗粒加工设备一台,现场未生产,但有生产痕迹,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 | 是 | 柏林庄街道责令该经营者王某某立即拆除颗粒加工设备,并清理院内堆积的废旧塑料,保持好环境卫生,消除异味。下一步将加强巡查,防止死灰复燃。 | ||
10 | 访受〔2021〕0423010 | 来电 | 莱州市驿道镇张杨村村北,张某养猪场,臭味熏天,距离临近居民区和村水源地的储水池不足100米。 | 莱州市 | 大气 | 张某养猪场位于莱州市驿道镇张杨村东北,距居民区约75米。共有猪舍2排,年出栏量猪100余头。猪场建有粪便堆放场2个,沉淀池1个。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猪粪堆存于堆放场内,有晾晒棚,地面未硬化。猪尿排入沉淀池。 执法组现场发现,养猪场无明显臭味,未发现粪水外排现象。村水源地蓄水池位于养猪场西侧,距离猪场350米,地势高于养猪场且中间有荒沟。 | 是 | 1.由莱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2.由驿道镇政府负责,督导养殖户规范建设圈舍、沉淀池及粪便堆积场,并加强运营管理,粪污及时清理。 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负责加强养殖污染防治监管。 | ||
11 | 访受〔2021〕0423011 | 来电 | 烟台市建筑领域使用的部分玻璃纤维(FRP)不符合环保标准,使用塑料化工类垃圾作为原材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污染,使用过程中飘散纤维粉末,吸到人体内损害健康,且老化速度快回收难,建议科学研判,取缔生产、销售不合格玻璃纤维的厂商。 | 市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其他 | 针对该问题,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下发紧急排查通知,通过系统查询和实地核查两种方式,安排部署紧急排查全市建筑领域用玻璃纤维的生产销售企业情况。 通过排查,用于建筑领域使用的玻璃纤维产品,学名耐碱玻纤网格布,简称“玻纤网”,是指表面经高分子材料涂覆处理的、具有耐碱功能的“玻璃纤维网布”。其功能是作为增强材料内置于建筑物表面抹面胶浆中,用以提高抹面层的抗裂性。从前期排查情况看,目前我市尚未发现“玻璃纤维”生产企业。有用玻璃纤维作为原材料加工生产“玻璃纤维网格布”生产企业,玻璃纤维原材料均从泰安、淄博生产企业购进,生产的“玻璃纤维网格布”用于建筑领域用做保温施工。“玻璃纤维网格布”生产过程不产生粉尘。 对“玻璃纤维网格布”生产企业,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联系第三方有资质检测机构,委托对生产企业产品进行抽检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向社会公示,并通报住建、环保部门。市住建局通过抽查市区部分在建工地,同时经了解14个区市住建部门,全市在建工地未发现有使用玻璃纤维(FRP)材料现象。 | 是 | 1.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对该产品生产销售领域的关注度,依法依职强化质量抽检,抽检结果和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住建和环保部门;依法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企业,按照职责程序依法予以处置。 2.市住建局将加大宣传力度,坚决杜绝使用不合格玻璃纤维材料。 | ||
12 | 访受〔2021〕0423012 | 来电 | 华电莱州发电厂二期环评公示显示与烟台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就粉煤灰和炉渣签订协议并综合利用,实际与烟台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没有任何协议,实际综合利用烟台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只占七十分之一,剩余部分不知去向,环评公示疑似造假。 | 莱州市 | 其他 | 华电二期项目于2015年8月经原山东省环保厅审批。环评公示版及获批版中显示,该公司二期项目炉渣、粉煤灰委托莱州市嘉铭达选矿有限公司、山东鸿承矿业有限公司、山东山岳粉磨有限公司、莱州市虹旭建材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进行综合利用。执法组现场调阅华电公司二期工程2020年度炉渣、粉煤灰销售记录,炉渣全部销售给山东大凯建材有限公司,粉煤灰销售给山东卓信建材有限公司、烟台中联水泥有限公司等58家公司,其中烟台中联水泥有限公司获得约14328吨,约占产生量2.6%。华电公司运营期间固体废物的委托利用单位发生变化,不构成环评公示造假。 现场调查发现,华电公司58家粉煤灰委托利用的公司中,莱州市山河砼业有限公司、莱州市鸿铖新材料有限公司、烟台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山东锦添商砼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的经营范围包含水泥、商砼等建材生产,具有利用粉煤灰的技术能力,2020年度合计利用40260.48吨粉煤灰;其他54家企业均为销售型企业,不从事相关生产活动。54家公司从华电公司取得粉煤灰后,将其最终销往蓬莱市勤和建材有限公司等多家最终利用单位,但不排除有其他公司参与中间销售环节。54家销售型企业向华电公司反馈了最终利用单位的利用量数据,总计利用约110.06万吨粉煤灰。 | 是 | 1.由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负责,责令华电公司严格按照《固废法》相关规定,综合利用固体废物。 2.由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对华电公司固体废物委托利用情况立案调查。 | ||
13 | 访受〔2021〕0423013 | 来电 | 莱州市朱桥镇八里堡子村村西北角门牌号1号院内存在土法炼金作坊,污染村旁边的小河。 | 莱州市 | 水 | 反映的土法炼金作坊位于朱桥镇八里埠子村,村民李某某住宅后院,有简易棚2间,无生产原料。经查,简易棚内有废弃土金磨、小型破碎机、滚筒筛、沉淀池,均已老化破损,无法使用。朱桥镇政府现场督导李某某拆除、清理所有废弃生产设备。2021年4月24日,所有设备已拆除清理完毕。 2021年4月24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村旁河水进行取样检测,结果达标。 | 是 | 由朱桥镇政府负责,加强周边区域的巡查监管,杜绝“土法炼金”。 | ||
14 | 访受〔2021〕0423014 | 来电 | 芝罘区世回尧办事处惠安小区,最东侧围墙外一片空地上垃圾堆存,存在扬尘和气味污染。 | 芝罘区 | 固废、大气 | 4月24日上午,世回尧街道进行实地调查。现场检查发现,惠安小区东侧围墙外的空地上堆积了大量柴草、生活垃圾和居民用于售卖的砖沙石料,砖沙石料未覆盖,存在扬尘污染隐患,现场未发现异味问题。 | 是 | 世回尧街道立即组织人员对该区域柴草及生活垃圾进行清运,目前已清理完成。要求砖沙石料经营者严格做好防护措施,目前砂石已全部覆盖。 | ||
15 | 访受〔2021〕0423015 | 来电 | 海阳市小纪镇司马官庄村从2018年至今,以建设水库为由,在村南山、东山、西山乱挖土方出卖,开采石材卖给石子厂和沙厂,噪声污染严重;在西山顶毁掉120亩村民耕地,晒鸡粪,气味污染。 | 海阳市 | 噪声、大气 | 1.为解决村庄饮水和农业灌溉问题,2018年以来,司马官庄村开展了南山和东山水库扩容、村西山新建水库工程,均获得水利部门批复。现场查看,在村东山、村西山水库施工现场有石头堆放,计划用于水库四周浆砌,未发现外卖现象,但施工现场确实存在噪音污染问题。村南山水库目前未开工建设。 2.经调查,晾鸡粪土地使用权归村民所有,距离村庄约1300米。经营者李某辉私自从村民手中租赁约40亩土地用于晾鸡粪,有气味污染。2021年4月13日,小纪镇政府对李某辉下达了《关于清除晾晒鸡粪问题的整改通知》,要求其将现有鸡粪全部清除,禁止晾晒,并对土地进行复耕,现场看已完成整改。 | 是 | 1.小纪镇强化对水库开采石头的监督管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坚决杜绝石头外卖和违法乱采乱挖现象。 2.小纪镇加大对晾晒鸡粪等污染环境问题的检查、整改和处罚力度,积极引导群众发展环保、可持续经济,提升群众环保意识。 | * | |
16 | 访受〔2021〕0423016 | 来电 | 海阳市朱吴镇东朱吴村王某民养猪场将猪粪尿排入河道,污染水源。 | 海阳市 | 水 | 1.王某民养猪场位于朱吴镇东朱吴村西南河道北,距离河道20米,猪场建于2005年,后期停产,于2019年9月复产,现存栏生猪80头。现场查看,该养殖场化粪池的粪尿清理不及时,导致溢流到河道。 2.东朱吴村水源地是地下水井,位于养殖场南200米,地势高于该养殖场,未发现对水源造成污染。 | 是 | 1.朱吴镇责令养殖户清理河道内粪污,现场已整改完成。 2.朱吴镇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不定期进行检查,进一步加强养殖户规范化养殖。 | ||
17 | 访受〔2021〕0423017 | 来电 | 海阳市新元广场养鸽房(属于住建局广场办管理)养的狗每到半夜和凌晨犬吠,常有老人很早就在广场大喊练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 海阳市 | 噪声 | 1.新元广场于2003年建设完成,引进广场鸽500只,现繁殖至4000余只。在广场北侧建设一栋管理房,另设置六栋鸽子楼,在管理房周围养殖两只看护狗,防止夜间猫狗捕杀鸽子。市民反映夜间有狗叫声初步推断为夜间野猫、流浪狗、黄鼠狼等动物到管理房袭扰、捕杀鸽子时看护狗的正常反应以及市民在河道遛弯携带的宠物狗叫声。 2.经调查,确实存在个别市民早晨在河道北侧锻炼时大喊练声。 | 是 | 1.海阳市住建局河广中心现已将狗移除,不再驯养。 2.为最大限度保障居民休息,海阳市住建局河广中心在广场大屏发布公告,建议居民到人群不密集地练声,同时加强安保巡逻,发现类似情况坚决制止。 | ||
18 | 访受〔2021〕0423018 | 来电 | 蓬莱区小门家镇大树宋家村村里排水沟大部分被修路或违建填平,导致现在大多村内道路污水横流,村容村貌差,没有进行农村污水治理。 | 蓬莱区 | 水 | 小门家镇大树宋家村于2020年开展户户通道路硬化工程,完成后大部分农户生活污水经预留的排水渠排放,未发现村内道路污水横流现象。但现场检查发现,该村刘某刚、刘某兴两户门前道路存在未预留排水沟的问题。 | 是 | 4月24日下午,小门家镇政府安排施工队对大树宋家村刘某刚、刘某兴户门前道路进行改造,修建排水沟,并于4月30日前完成施工。
| ||
19 | 访受〔2021〕0423019 | 来电 | 莱山区黄海街道上市里西侧商铺对面有十几个小吃摊,油烟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 莱山区 | 大气 | 此件与访受〔2021〕0419015案件一致。 该问题反映的地方为祥隆上市里烟大老街夜市,现有35个摊位,已租赁25个,正常营业的16个,其中14个餐饮摊位产生油烟。 | 是 | 已于4月20日责令14个产生油烟的摊位全部停业整改,加装油烟净化设备,验收通过后方可营业。4月25日,14个摊位已全部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 | ||
20 | 访受〔2021〕0423020 | 来电 | 龙口市诸由观镇赵家村王某某在村北侧的农田挖沙、洗沙和挖矿石,扬尘污染严重,导致周围果树不结果。洗沙时,洗沙污水随意排放,污染地下水和农田。 | 龙口市 | 大气、水 | 1.所反映的诸由观镇赵家村王某某为诸由观镇赵刘村村民。2006年以来,王某某承包诸由观镇赵家村村北约300亩土地,后其在承包地内无证开采酥石等资源,并进行非法洗砂等违法活动。 2.针对王某某无证采矿、采挖酥石、擅自占用村集体土地等违法行为,原龙口市国土资源局先后对王某某进行处罚。2018年,王某某因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被批捕入狱,再未有洗砂行为。 3.经现场核查,该场地洗砂设备已拆解闲置,场地和沙堆杂草丛生,未覆盖。该场地北侧200米为赵家村果园,未发现果树不结果现象。 4. 2021年4月15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委托烟台恒正检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区域地下水水质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地下水质正常。 | 是 | 目前,现场裸露沙堆已全部苫盖。因王某某与担保公司存在借贷抵押纠纷,处于法院财产保全期间,洗砂设备暂无法清理。 | * | |
21 | 访受〔2021〕0423021 | 来电 | 莱州市夏邱镇夏邱医院南侧约50米,龙翔物流院内有成堆的石材垃圾,扬尘污染严重。 | 莱州市 | 大气 | 所反映的莱州市夏邱镇夏邱医院南侧约50米院,土地所有人为王某某,位于夏邱镇夏北村东北。2008年,王某某在该处经营莱州市华星石材厂,于2016年停产,生产设备已拆除。 现场发现,院内露天堆放有约1000立方的石材加工废渣、锯底泥等石材垃圾。4月25日,夏邱镇政府已督导王某某对石材垃圾全部进行苫盖。 | 是 | 1.由夏邱镇政府和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负责,督导王某某将石材垃圾妥善处置。 2.由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负责,对王某某未妥善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行为立案调查。 | ||
22 | 访受〔2021〕0423022 | 来电 | 莱州市虎头崖镇丁家村东南侧的鹏洲电子有限公司,产生的废水经锅炉燃烧后雾化排放,产生刺鼻气味,影响周围村民正常生活。丁家村东侧宏祥桥东有一处翻砂厂,生产加工产生刺鼻气味,影响周围村民正常生活。 | 莱州市 | 大气 | 所反映莱州鹏洲电子有限公司,位于莱州市虎头崖镇丁家村东南,主要从事覆铜板生产,环评手续齐全。该公司生产废水30吨/年,通过高压油泵输送至锅炉系统进行雾化燃烧,符合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现场踏勘时锅炉房周围未嗅及刺鼻气味。现场调阅该公司2020年度至今5次例行监测,结果均满足标准要求。2021年4月24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锅炉烟气进行采样,结果尚未出具。 所反映的翻砂厂系莱州凯泽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机械零部件铸造生产,环评手续齐全。该公司制芯、浇注、熔炼工序废气经集气+脉冲布袋除尘器+UV光氧催化处理设施处理;抛丸工序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执法组于2021年4月24日14时、4月27日23时赴现场检查,该公司因实施技改,未进行生产。现场踏勘时厂区周围未嗅及刺鼻气味。执法组现场调阅该公司2020年度至今2次例行监测,结果均满足标准要求。 | 是 | 1.由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和虎头崖镇政府负责,根据莱州鹏洲电子有限公司执法监测结果,开展后续监管。 2.由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和虎头崖镇政府负责,加强对莱州凯泽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监管,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在其正常生产期间开展执法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开展后续监管。 | * | |
23 | 访受〔2021〕0423023 | 来电 | 栖霞市翠屏街道东富源村西北角王某臣养猪场,粪便污水外流,污染地下水,夏季臭味扰民。 | 栖霞市 | 水、大气 | 经查,所反映猪场为栖霞市翠屏街道东富源村王某臣养猪场,位于村西北部约100米左右,始建于2010年,2018年停止养殖活动,2020年年底恢复养殖。该猪场有1个猪舍,现有母猪2头,育肥猪12头,猪仔18头。 现场检查时,该猪场正常养殖,猪粪堆放在猪舍东南处的临时堆场,堆场地面进行了硬化,四周建有围挡,上方建有遮雨棚,堆场附近有粪便异味,养殖废水流入猪舍东侧地下沉淀池,容积约为5立方。现场未发现有粪便污水外流的问题。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已于4月24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村村民王某家自用水井取样化验,检测报告显示各项检测数据均达标,不存在污染地下水问题。 | 是 | 针对粪便临时堆场存在异味问题,要求该养殖户持续加强养殖区域的卫生清理,做到及时清运粪便,不积存,减轻异味对周边的影响。 下步,翠屏街道、栖霞市农业农村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将持续加强配合联动,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督导养殖户规范养殖行为。 | ||
24 | 访受〔2021〕0423024 | 来电 | 莱山区滨海街道东轸格庄村村东的晟宝塑料制造有限公司,临近东轸格庄小学,异味扰民,污水任意排放到路上,夜间施工噪音扰民。 | 莱山区 | 大气、水、噪声 | 此件与访受〔2021〕0420026件一致。 经查,烟台晟宝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从事塑料包装袋生产,2014年通过环评审批。在吹塑、制袋工序中,产生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按照环评审批要求废气无组织排放。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沉淀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现场核查,厂界无异味,未发现企业废水随意排放问题,存在夜间施工的现象。 | 是 | 4月24日,莱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厂界异味和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未超出国家标准。 下一步,将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并督导企业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
25 | 访受〔2021〕0423025 | 来电 | 莱阳市穴坊镇西辛庄村村东的交界河,河边路上八个垃圾箱无人管理,附近村民随意向河里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几个粉条加工企业向河里排放污水。 | 莱阳市 | 固废、水 | 1.所反映的交界河实为西辛庄村东的一条河沟,距离居民区约10米。经查,河沟西侧沿岸有8个垃圾箱,垃圾箱由保洁公司管理,保洁员定期清运垃圾。现场发现2个垃圾箱外有少量散落垃圾,河沟内确有少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是附近村民自建房屋产生,生活垃圾是附近村民倾倒的菜叶、塑料袋等。 2.经查,村庄有2个粉条加工户,因擅自采用地下水于2020年11月被莱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已拆除用红薯提取生产淀粉的设备。目前,由外地采购成品淀粉进行粉条加工,加工过程中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存在向河里排放污水问题。 | 是 | 1.责令穴坊镇政府立即安排保洁公司和西辛庄村对垃圾箱外散落垃圾和河沟内垃圾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整改完毕。 2.加强对垃圾箱的日常管护,并在河沟沿岸安装围挡,在显眼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做好后期长效维护。 3.宣传引导村民不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并安排专门保洁人员对乱倒垃圾村民及时劝导,形成良好行为习惯。 | ||
26 | 访受〔2021〕0423026 | 来电 | 栖霞市杨础镇中心小学门口,杨础镇政府排污管道泄露,污水流到公路边河沟里,臭味熏天,污染地下水,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 栖霞市 | 水 | 1.经杨础镇、栖霞市住建局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位置处于杨础镇完小南S306省路东侧边沟,由于该处位于杨础镇、观里镇、官道镇交通连接地带,载重车辆过往频繁,长期挤压造成地下雨水管网破裂,部分污水从漏点溢出至排水口,渗漏到公路边沟,因公路过路涵洞淤堵,形成长时间积水,造成水质腐败有异味。 2.针对反映的污染地下水问题,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于4月24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排污口附近的杜某家自用井水取样化验,检测报告显示各项检测指标均达标,不存在污染地下水的问题。 | 是 | 目前,正在排查抢修破裂管网,封堵漏点,引排积水,预计5月2日左右完成整改。 针对群众关注的问题,杨础镇将持续强化属地管理,加强雨水管网的巡查整改力度,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 ||
27 | 访受〔2021〕0423027 | 来电 | 芝罘区上夼西路155号足疗店门口,二十余年的大树被私自砍伐,焚烧残留树根,影响环境。 | 芝罘区 | 其他 | 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于2021年4月25日对上夼西路155号附近开展现场勘察,经查足疗店门口及附近未发现焚烧残留树根,经和市政养护中心确认前期确有对上夼西路进行道路改造和绿化升级,部分老化苗木被更新,4月29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再次到现场勘察,未发现焚烧残留树根。 | 是 | 下步,将加大对私自砍伐或焚烧树木打击力度,更换老化苗木时做好群众告知工作。 | ||
28 | 访受〔2021〕0423028 | 来电 | 福山区臧家庄镇蒙家村东山和北埠村西山,有人无证开采矿石售卖,破坏山体,现在蒙家村的东山已被挖成堰塞湖,北埠村西山采挖形成一条长700余米,宽50余米的鸿沟。 | 福山区 | 生态 | 经查,臧家庄镇蒙家村东山附近存在3处已关闭的矿坑。所反映西山鸿沟为长300余米,宽50余米的矿坑。以上4处矿坑均不存在开采设备,且进出道路均已被设墩封堵,大型设备和运输车辆无法出入。未发现该区域存在堰塞湖,蒙家村2处矿坑底部有积水。 经查,蒙家村3处矿坑为原3家采石场,分别为栖霞市蒙家通顺石子厂(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自2018年5月4日至2019年5月4日)、栖霞市天祥德矿业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自2017年7月24日至2020年7月24日)、栖霞市蓝天石子厂(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自2018年4月22日至2019年4月22日),2019年因采矿证到期或安全生产要求被关闭。矿山关闭后,臧家庄镇郝家庄村村民郝某某于2019年7月在原栖霞市蓝天石子厂矿坑无证开采,被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查处,处以罚款22260元;臧家庄镇北埠村矿坑为约上世纪90年代废弃的矿坑,栖霞市庄园街道娄家村娄某某于2020年3月在此处无证开采,被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查处,处以罚款45000元。2020年9月,栖霞市臧家庄镇划归福山区管辖,臧家镇政府在以上矿坑均进行了设墩封堵,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区域存在近期开采过的迹象。 | 是 | 福山区政府责成臧家镇政府继续强化日常巡查监管,防范各类涉矿违法行为。 | ||
29 | 访受〔2021〕0423029 | 来电 | 牟平区观水镇崮山前村村西盛达果蔬旁边,有两个钢结构车间,产生烧焦塑料味的气体,扬尘问题严重。 | 牟平区 | 大气 | 经查,反映的“钢结构车间”位于观水镇崮山前村西盛达果蔬公司东侧,其钢结构车间实为塑料框加工生产车间。2021年4月初,牟平区观水镇政府在日常检查巡查过程中,已认定其为“散乱污”企业,并对其采取了断水断电措施。 | 是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联合观水镇政府责令该加工点于4月28日前将所有生产设备和原料产品全部清理完毕。 | ||
30 | 访受〔2021〕0423030 | 来电 | 栖霞市庄园街道文水小区11号楼门头房诸城烧烤,油烟排气筒应遵循《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第四条第5款,油烟排气筒排放高度应高于排气筒所在或所附建筑物顶(我们是六层楼20米左右)1.5米。现在排气筒在一层楼窗口位置,油烟对一二层居民造成严重影响。要求整改排气筒高度到位,避免影响居民生活。 | 栖霞市 | 大气 | 同访受〔2021〕0418033号反映问题一致。 经栖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庄园街道现场核实,该餐饮经营单位油烟净化设备完备,运行正常,已将室外排气筒加高,并大角度向外倾斜远离建筑物,达到高于所在或所附建筑屋顶1.5米标准。 | 是 | |||
31 | 访受〔2021〕0423031 | 来电 | 开发区富士康C区和保税港区之间有一大片空地,同时堆存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产生扬尘污染。 | 开发区 | 固废、大气 | 经查,该区域为古现街道原河北村拆迁地块,现分为富士康用地和国有土地两个部分。该处垃圾主要为建筑垃圾,仅有少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为拆迁时遗留形成。 | 是 | 1.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区域土地进行平整,对裸露的建筑垃圾覆盖抑尘网,清理生活垃圾。待该处有项目落地时,由项目单位和管委协商再进行清表作业,处置建筑垃圾。 2.加大该区域巡查检查力度,发现乱倒垃圾行为及时依法查处,发现抑尘网损耗、消失,及时补盖。 | ||
32 | 访受〔2021〕0423032 | 来电 | 芝罘区魁玉路刘家村桦林颐和苑小区西侧100米远处建设铁路,自3月20日以来24小时不间断施工,噪音扰民。 | 芝罘区 | 噪声 | 4月27日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接黄务街道,确认该施工单位是中铁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出于转孔桩施工工艺需求和建筑安全考虑,必须夜间连续作业,已取得夜间施工批复。 | 是 | 下步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黄务街道督导企业在周边居民区张贴夜间施工公告,跟居民解释夜间连续作业的原因,做好居民安抚工作,并采取措施降低噪声扰民影响。 | ||
33 | 访受〔2021〕0423033 | 来电 | 龙口市西城区龙港路福泽圆小区北侧、港湾名城小区南侧的科达化工厂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水、废气有刺鼻气味,严重扰民,废水直排下水道。 | 龙口市 | 水、大气 | 1.所反映科达化工厂为龙口科达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龙口市经济开发区龙港路2001号,距福泽园小区约100米、港湾名城小区约150米。 2.经调查,①该企业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氯化过程中产生的含氯、含溴废气,湿产品干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气。其中,含氯、含溴废气经管道进入碱液吸收塔,经塔顶喷淋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湿产品干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处理后排放。②该企业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生产车间冲洗地面、净化水设备产生的废水,废水通过相关管道收集、沉淀后经污水管网进入龙口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该企业外排口处安装了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的废水自动在线监控系统。 3.2021年4月24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1#生产车间正在进行溴氯海因生产,2#生产车间正在进行二溴海因生产,3#车间未生产,造粒车间正在生产,污染治理相关配套设施正在运行。其中,除2#车间门口有少量消毒水味外,厂内其它地点及厂界未闻及异味。排水口外排水清澈、无异味,经查阅自动在线监控平台数据,未发现超标问题。 | 是 | 1.目前,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委托山东邦林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燃气锅炉废气、碱液喷淋塔废气、干燥和造粒废气及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同时,对外排水进行取样检测。目前正在检测中。 2.要求龙口科达化工有限公司加强日常管理,优化生产工艺,保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废气、废水污染物达标排放。 | * | |
34 | 访受〔2021〕0423034 | 来电 | 牟平区大窑街道依云水岸小区南侧约1公里远有座小桥,桥下东面有一个排污口,晚上排放的污水有刺鼻气味。 | 牟平区 | 水、大气 | 经排查依云水岸小区南侧5座小桥,未发现排污口。其中,三八河东兴大街桥南东侧有1处雨水涵沟,降雨时周边雨水通过此涵沟排入三八河,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污水排放现象,现场无异味。同时,对周边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有非法排污问题。 | 是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将持续加大对周边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污水达标排放。牟平区综合执法局加强日常巡查力度,若发现排水单位和个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行为,将依法查处。 | ||
35 | 访受〔2021〕0423035 | 来电 | 福山区回里镇刘家庄村北侧1公里处山上有大量生活与建筑垃圾埋在农田中,在村北侧1.5公里处山上堆放大量生活与建筑垃圾。 | 福山区 | 固废 | 现场检查时,回里镇刘家庄村北侧1公里山上有大量生活与建筑垃圾埋在农田中,经查为2016年村民倾倒堆积,2018年村委将建筑垃圾推至边坡并将土地承包出让栽种经济作物。 村北1.5公里为村林地,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大量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经查曾有村民私自倾倒生活及建筑垃圾,2021年4月初回里镇政府开展全镇农村垃圾清理整顿集中行动,已将其全部清理。 | 是 | 回里镇政府已将农田中的生活和建筑垃圾清理完毕,下步将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健全巡查监管机制,建立问题隐患台账,逐项整改落实,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
36 | 访受〔2021〕0423036 | 来电 | 莱州市新城金矿东边一百米处有几家不知名橡胶厂,生产产生橡胶异味,反映多次未彻底解决。 | 莱州市 | 大气 | 所反映区域原有一家废旧轮胎加工企业,已于2018年关停取缔。2021年4月24日—28日,执法组在周边区域开展排查,在新城金矿东北侧发现1处铸造企业,即莱州市诚铸机械有限公司,无橡胶加工企业。 经查,莱州市诚铸机械有限公司从事刹车盘铸造、生产,环评手续齐全。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并未生产,车间地面有积尘,不排除生产过程有异味产生。 | 是 | 由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和金城镇政府负责,加强莱州市诚铸机械有限公司监管,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在其正常生产期间开展执法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开展后续监管。 | * | |
37 | 访受〔2021〕0423037 | 来电 | 海阳市方圆街道秋林头村排水沟被村委书记刘某辉填死,导致村路上到处是生活污水。非法将村牌坊以东耕地作为垃圾场,收取倾倒垃圾费用。挖卖山上的46棵柿子树,在山王家区域梯田挖卖土石方,造成生态破坏。 | 海阳市 | 水、生态 | 1.经调查,2015年,秋林头村在硬化道路时,为增加道路宽度,方便村民出行,在不影响排水的前提下,填掉了部分原有已堵塞的排水沟。由于村庄个别处与山体连接,尤其下雨天后,时常有地下水渗出,但不存在生活污水横流现象。 2.关于村牌坊以东垃圾场问题,经调查,从2015年开始,随着周边居民的增多,不少老百姓随意在该区域倾倒垃圾,村委进行了多次清理,不存在收取垃圾费用问题。该案件2021年4月14日群众曾经举报,村委根据举报问题已经对垃圾进行清理,并栽植苗木进行了绿化,现场查看没有垃圾。 3.经调查,村西北山上原有约七、八棵野生柿子树,归村集体所有,2011年4月,村集体将这些柿子树卖给了个人,款已入村账,当时被反映人刘某辉并未担任村“两委”成员。山王家区域位于村西北,2012年5月,为建设美丽乡村,秋林头村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在该区域部分采挖,采挖出来的石头等只用于了美丽乡村和修建河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并在采挖后进行了复耕。经现场查看,该区域已复耕完毕。 | 是 | 下一步,方圆街道将加大对采挖山体的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并立行立改。 | ||
38 | 访受〔2021〕0423038 | 来电 | 招远市蚕庄镇山后付家村主任冯某业将村东平塘东侧100米左右的十多亩耕地挖土卖沙,将村南水库大坝东头已覆盖好的尾矿砂挖走售卖。村西1公里左右与莱州交界处的20多亩耕地上堆放大量尾矿砂。 | 招远市、莱州市 | 固废 | 1.关于平塘东侧十多亩耕地挖土卖沙问题,实为2018年经村两委会研究后,在村东平塘东侧100米左右的土地上开挖沟渠,用来灌溉周边约200亩耕地,开挖沟渠占用土地类型为其他草地,与举报中所称的耕地一事不符。挖出的砂土部分现场堆于沟渠旁边,部分用于维修村内机耕路,符合《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的相关规定。 2.关于将水库大坝东头尾矿砂挖走售卖问题,经现场勘查、询问了解并结合卫星影像回溯,该地从未有过尾矿砂堆放与覆盖,因此也不存在尾矿砂被挖走售卖的问题。举报中所述区域目前为2016年进行水库清淤时的砂石堆放区,并无售卖,堆放所压占的土地性质为其他草地(属于未利用地)。 3. 所反映尾矿砂,是莱州市金城镇龙埠金矿尾矿砂。该矿属龙埠村集体企业,环评手续齐全。2005年以来,该矿沿招莱边界自东向西陆续堆积尾矿砂,2015年10月因该矿达不到生产规模停产,而后未再堆存。2021年4月28日,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排有资质的测绘机构对金城镇龙埠村尾矿砂压占现场进行了实地勘验,该地块位于金城镇龙埠村东北,占地面积35.94亩。 | 是 | 2021年4月25日,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龙埠金矿涉嫌违法压占土地行为立案调查,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60日内纠正违法压占行为,消除违法压占状态、恢复土地原貌。 | * | |
39 | 访受〔2021〕0423039 | 来电 | 莱州市夏邱镇夏邱医院向北走(南北路)500米路西,温某斌的旭太石材厂,没有环保手续,没有除尘设施,噪声扰民,污水外排,粉尘污染严重。 | 莱州市 | 水、大气、其他 | 反映的旭太石材厂系莱州市夏邱镇旭太石材厂,位于莱州市夏邱镇夏北村东北约500米,法人为温某斌。主要从事石材加工,已办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备案。 经查,该厂已于2018年停产。执法组现场检查时未生产,主要设备均置于封闭车间内。生产废水配套处理设施,循环使用不外排。扬尘已配套水喷淋设施。厂区大门内侧设置车辆冲洗平台。经现场查看,厂区周边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厂区地面无积尘。 该厂现正根据《莱州市砂石(石材)加工企业绿色生产标准》停产整改。 | 是 | 由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和夏邱镇政府负责,督导莱州市夏邱镇旭太石材厂规范整治。 | ||
40 | 访受〔2021〕0423040 | 来电 | 牟平区武宁镇常留庄村留德润滑油,经牟城春天小区西门往北停车场多个地面污水井盖上的小孔中散发令人恶心的气味。怀疑是润滑油企业排放的废水导致。 | 牟平区 | 水 | 经查,反映的留德润滑油实为烟台神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牟平区工商大街776-66号,环保手续齐全,主要从事润滑油加工销售。现场勘查,该公司建有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物化+组合生物工艺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车间废气经收集后经过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光量子除味后排放。该公司于4月21日停产,进行设备检修。停产期间,企业无污水排放。 现场对牟城春天小区西门往北停车场的地面污水井检查时发现,停车场地面污水井盖掀开后,有异味散发。经调查,牟城春天小区的生活污水排入停车场污水管道,在停车场最北端(西郊路和工商大街交汇处东南角)汇入城市污水管网。而神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排放的污水直接排入污水管网,虽然流经西郊路和工商大街交汇东南角处向北流,但并不经过牟城春天小区停车场的污水管道。因此,牟城春天小区停车场污水井内异味散发不是神洲能源有限公司排放的污水造成的。 2020年10月26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曾用走航车对牟城春天小区周围道路进行走航监测。经检测,该小区周围道路存在异臭酸味。通过对周围进行勘察,发现城市主下水管路附近数值最高,现场研判牟城春天小区停车场污水井内异味散发是受下水管路内气体反冲形成的。 | 是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将加大对烟台神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要求该公司加强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 ||
41 | 访受〔2021〕0423041 | 来电 | 招远市夏甸镇新旺庄村东侧王某君养猪场靠近居民区,臭味严重扰民。 | 招远市 | 大气 | 经查,夏甸镇新旺庄村东侧养猪场负责人为王某军,距离最近居民住宅4米左右,2015年开始从事生猪养殖,现存栏生猪110头,未达到规模生猪养殖场标准。该养猪场已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建有粪污储存池一处,配有粪污运输车一辆,粪污储存池未做防渗处理,外盖破损。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委托烟台鲁东分析测试有限公司在夏甸镇新旺庄村东王某军养猪场厂界上风向和下风向对臭气浓度进行取样,数据显示,上风向和下风向4个点位的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 是 | 责令该养殖户对粪污储存池进行防渗处理,修整粪污池外盖,及时清理场区粪污,保持好场区内卫生。5月底前按要求完成整改。 | ||
42 | 访受〔2021〕0423042 | 来电 | 芝罘区毓璜顶街道办事处南洪社区掖平街1号楼对面西南河路有5个垃圾箱,臭味严重扰民。 | 芝罘区 | 大气 | 该案件与访受〔2021〕0422010案件反映问题一致。针对前期群众反映的问题,毓璜顶办事处与居民代表协商后将此点位垃圾箱移位至投诉人住宅楼东侧50米无名街巷路口山墙处放置,已远离居民楼,现场检查时发现,原位置地面未处理,有异味。 | 是 | 1.4月24日上午安排水车将原垃圾箱点位及地面清刷干净。 2.要求增加垃圾清运频次,对此点位上午、下午共二次清运,每日水车定时清刷常态化保持。 | ||
43 | 访受〔2021〕0423043 | 来电 | 福山区清洋街道上谷郡小区6号楼北侧约8个垃圾桶渗漏严重,大量餐饮垃圾臭味扰民。 | 福山区 | 固废 | 现场检查时,该小区6号楼北侧8个垃圾桶确有餐饮垃圾未清理,臭味较重,且其中4个垃圾桶破损严重导致渗漏。 | 是 | 4月24日,清洋街道办事处安排人员将8个垃圾桶内垃圾全部清理,并对损坏的4个垃圾桶进行更换,新放置4个带盖垃圾箱,并保持及时清运。 | ||
44 | 访受〔2021〕0423044 | 来电 | 莱州市东宋街道办事处东宋村北1里地国营滑石矿厂的后面有个翻沙厂,垃圾乱扬,粉尘污染严重,橡胶烧糊的气味扰民。滑石矿厂正东30米有个垃圾场,翻沙厂的废沙倒在该垃圾场中,造成滑石矿涌水污染,周围几个村地下水被污染。 | 莱州市 | 大气、水 | 反映的翻砂厂为莱州市佳运机械有限公司,位于虎头崖镇朱流村东南,从事刹车盘铸造及加工,环评手续齐全。执法组现场发现企业未生产,厂区及周边未见明显扬尘。车间及厂区地面均已硬化,厂区内堆有铸造废砂,用篷布全面覆盖。铸造废砂委托莱州金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佳运机械南侧的国营滑石矿厂已废弃多年,周边未见滑石矿涌水。2021年4月24日,执法组现场发现,滑石矿东侧30米处堆放有农村建筑垃圾,占地100余平米;堆放有铸造废砂,共约2立方米,此外有少量生活垃圾。执法组现场督导佳运机械将铸造废砂清理完毕。当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周边朱刘村、趴埠潘家村和东宋村地下水进行采样,结果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要求。 | 是 | 1.由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和虎头崖镇政府负责,加强对该公司监管,加大夜间执法检查频次,在其正常生产期间开展执法监测。 2.由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负责,督促该公司建设符合规范的固体废物贮存设施,提高废气集中收集和处理效率,及时清扫车间内部及厂区积尘,减少粉尘和异味污染。 3.由虎头崖镇政府负责,将滑石矿东侧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妥善处置。 | ||
45 | 访受〔2021〕0423045 | 来电 | 蓬莱区紫荆山街道馨和花园北门路口到西关立交桥的水泥路破损不堪,造成扬尘污染;路旁的排水沟散发恶臭气味。 | 蓬莱区 | 大气、水 | 馨和花园北门路口到西关立交桥路面2002年左右铺设,后经社区多次维护,但路面仍有破损,现场核实时,路面存在扬尘隐患,路边排水沟有异味。2017年此区域被列入棚改项目,此路段未进行维护。 | 是 | 1.该路段破损严重地方已于4月24日进行修补;对破裂的排水沟2块盖板已更换加固。 2.蓬莱区紫荆山街道会同住建局对该区域进行规划,将该路段列入城市小街小巷整治项目。 | ||
46 | 访受〔2021〕0423046 | 来电 | 芝罘区只楚街道冰轮路原东海薄板院内的烟台鑫鼎博电缆桥架有限公司、南上坊工业园内楚毓路139号烟台联海电气设备有限公司、金鑫工业园内西北角辽宁华龙防水院内的烟台天一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和宫家岛路西侧烟台鑫龙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四个公司的喷涂工序产生粉尘并有刺鼻的气味。黄务街道西里工业园内旭林家具,生产期间产生粉尘污染环境。 | 芝罘区 | 大气 | 1.烟台鑫鼎博电缆桥架有限公司位于芝罘区只楚街道冰轮路原东海薄板院内。企业主要从事电缆桥架的加工、建材、电器、五金机电的批发、零售。企业建设一条静电喷涂生产线,并配备除尘设施。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喷涂过程中产生少量粉尘,车间无明显刺鼻异味。 2.烟台联海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位于南上坊工业园楚毓路139号。企业主要从事电缆桥架、配电箱、母线槽、五金交电的批发、零售。企业建设一条静电喷涂生产线,并配备除尘设施。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车间内地面有少量粉尘,车间内无明显刺鼻异味。 3.烟台天一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位于芝罘区北上坊金鑫工业园3号。企业主要从事桥架制造、电缆桥架、配电箱、母线槽、五金机电的批发、零售。现场检查时,企业已停产,生产车间内静电喷涂生产线设备已移除,车间内无明显刺鼻异味。 4.烟台鑫龙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位于宫家岛路西侧。企业主要从事电缆桥架、配电箱、机械配件加工,电气设备、电缆桥架、配电箱制作的销售。企业建设一条静电喷涂生产线,并配备除尘设施。现场检查时,企业机械加工项目正在生产作业,静电喷涂生产线设施处于停产状态,地面有少量粉尘,车间内无明显刺鼻异味。 5.烟台旭林家具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板式家具生产,以板材切割、封边、组装为主,车间建有较完善的中央除尘设备,但个别收集管道没有封闭,存在粉尘收集不完全的现象,存在粉尘问题。 | 是 | 1.针对烟台鑫鼎博电缆桥架有限公司、烟台联海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烟台鑫龙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喷涂粉尘异味问题,要求企业停产整治,目前,该单位正在联系厂家安装废气处理设施,在未完善废气处理设施前严禁生产作业。 2.针对烟台旭林家具有限公司粉尘污染问题,要求企业停产整治,对除尘设备进行检修、清理,对收集管道进行全封闭,防止粉尘无组织排放,目前,已完成整改。 3.下步,芝罘区生态环境分局、只楚街道、黄务街道将加大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完善废气处理设施,确保生产过程中污染物达标排放。 | ||
47 | 访受〔2021〕0423047 | 来电 | 招远市罗峰街道办事处文化区北侧黑土地烧烤店,焚烧煤炭和胶皮,气味和油烟扰民。 | 招远市 | 大气 | 经调查,该烧烤店位于招远市罗峰街道文化区31号楼楼下,店名为黑土地风味小吃部,经向店主进行调查,店主表示一周前曾在店门前的垃圾箱处焚烧过塑料,也曾用煤炭作为燃料的炉具做过早餐。通过现场查看,该店内的烧烤炉具有油烟净化设施,管道通向楼顶,但二次净化设备老化,在使用过程中也会因油烟净化不彻底对大气造成污染。 | 是 | 现场要求店主立即整改,4月25日上午“回头看”检查,该店已将用煤炭作为燃料的炉具清理,改用液化气做早餐。同时,向店主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于5月5日前购买二次净化设备并安装使用。 | ||
48 | 访受〔2021〕0423048 | 来电 | 牟平区宁海街道东系山村原村书记于某忠2007年在村西的系马山挖山,导致山体裸露水土流失破坏生态。 | 牟平区 | 生态 | 2021年4月25日、27日,牟平区自然资源局、宁海街道办事处进行了现场检查。 经查阅牟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03年、2005年曾有过二次会议纪要,主要内容如下: 1.牟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03年4月1日会议纪要(第7号):“鉴于系马山目前已无法修复,议定将影响景观的剩余山体搬走,用于养马岛跨海大桥、白马广场、大桥以东养殖池塘堤坝加高加固工程施工。” 2.对系马山山体整治问题,牟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05年1月21日会议纪要(第2号)议定:“规划保留系马山山体,对山体进行整治,削高填低。会议确定在山体和土地整治过程中多余的土方,优先用于养马岛天马广场二期扩建工程和滨海东路牟平段两侧绿化回填用土。所在镇、街道可向取土单位收取一定费用。” 经查,反映的于某忠在2007年未在东系山村担任过任何职务,只是于2009年9月至2015年4月挂职东系山村党支部书记。经调查于某忠、宁海街道办事处宋某忠,2007年于某忠未在系马山上挖过山。根据区政府办公室上述会议纪要精神,宁海街道办事处决定将系马山做为政府工程取土场。2004年4月开始,于某忠从烟台大地城乡建设有限公司、牟平区园林处、牟平区公路局所竞标的工程中转包了一小部分工程,工程包括填绿化带、修滨海路等,所用的土石方均来自系马山。于某忠在系马山上取土石方自2004年4月开始,持续至2006年11月。当时于某忠每运走1立方米土石方付给东系山村委1元钱,村里安排了专人记录、收取。在这期间于全忠运走的土石方全部用于政府工程,没有对外销售。 | 是 | 1.东系山村系马山体被挖系牟平区政府确定的天马广场扩建及滨海东路两侧绿化带回填取土现场。于某忠2004年4月至2006年11月挖山运走的土石方全部用于政府工程,没有对外销售,且按政府会议纪要要求,于某忠提取的土石方款已付给东系山村村委,故不予处理。 2.下步,牟平区政府规划将该处平整场地,依山治山,依水治水,种植花草、林木,规划建设俄罗斯风情人民公园,成为市民娱乐、休闲场地。 | ||
49 | 访受〔2021〕0423049 | 来信 | 牟平区观水镇张家村张进某和张晓某,在2010年至2019年期间,在张家村夹河河道中盗采河砂,破坏张家村耕地,滥采砂石。 | 牟平区 | 其他 | 经现场查看,大沽夹河张家村段河道内已蓄水,长满杂草,没有近期采砂作业痕迹。从河道现状观察,该河段历史上存在过采挖现象。4月26日,牟平区自然资源局执法人员对张进某、张晓某进行询问调查。经调查,上述二人均不承认在张家村夹河河道有盗采河砂、破坏耕地行为。经现场查看,目前在夹河河道范围内,有耕地存在。 | 是 | 下步,牟平区观水镇将把该区域列入重点监管地区,并联合区自然资源局、水务局、综合执法局加强巡查检查力度,严防死守,对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杜绝非法开采行为的发生。 | ||
50 | 访受〔2021〕0423050 | 来信 | 牟平区王格庄镇中嘉矿业有限公司从事违法淘砂、淘金生产作业,致使王格庄镇驻地以南至金城村约8公里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 牟平区 | 其他 | 经查,群众反映“王格庄镇驻地以南至金城村约8公里违法淘砂、淘金”为乳山河牟平段治理工程(松椒河金城至韩家庄段治理工程),工程由国诚集团公司中标施工,于2019年9月15日开工,2020年6月30日完工。施工前,王格庄镇制定严格的控砂方案,经牟平区水务局审核通过后开始施工。施工中镇政府、工程监理坚持每日巡查,坚决杜绝施工单位借河道整治工程从事违法采砂行为。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砂用于河道护坡,没发现淘金行为。河道经过整治后,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 是 | 王格庄镇政府将会同河道管理部门,定期对河道进行巡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 * | |
51 | 访受〔2021〕0423051 | 来信 | 意见建议:1、小企业产生的废气排放量极少,每当重污染天气就要暂停生产,建议制定切实可靠的措施,不要“因噎废食”;2、相当一部分餐饮企业,特别是烧烤,是造成招远市大气污染的重要原因,据了解,罗峰路上金都花园西侧的德盛缘烧烤、魁星路文化商城胡悦里烤肉、龙鑫家园南门的猪小妖这些饭店,排的废气烟雾满天,建议彻底整治餐饮行业。 | 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市 | 大气 | 1.按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指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文件要求,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环境统计、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结果、市场监管部门清单等对行政区域内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排查,确保涉气企业全覆盖。同时指出,视情减少对小微涉气企业的管控措施。根据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结果,我市涉气企业8000余家,在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时,根据二污普及排污许可成果分别筛选了颗粒物、SO2、NOX、VOC排放量占85%以上企业3272家纳入减排清单,纳入清单中的企业绝大多数是高排放量企业。经调查核实,发现确有小部分小微企业纳入了应急减排清单中,需要在重污染天气时采取停限产措施。 2.经招远市综合执法局现场核查,德盛缘烧烤店油烟机和净化设备正常运行,现场检查发现三楼楼顶的1处排烟管道出现断裂现象,油烟四溢,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店家于2天内修复断裂的管道;龙馨佳苑南门猪小妖烧烤店已关门,停止营业;魁星路文化商城胡悦里烤肉店设有专门的烟道并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工作时间同步开启净化设备,并定期清洗。 | 是 | 1.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企业实际排放情况,对2020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做出调整,将废气排放量极少的企业移出应急减排清单。今后,在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进行修订更新时,也会通过采取豁免、差异化应急管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应急对小微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2.下步,招远市将加强对全市餐饮行业的监管力度,不定期开展餐饮业油烟排放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油烟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 ||
52 | 访受〔2021〕0423052 | 来信 | 招远市毕郭镇黑都泊村村书记借挖水库之名,采沙卖沙,挖出来的沙、面石(石渣)全部堆放在村金钩水库东、东南两处。 | 招远市 | 其他 | 经调查,黑都泊金沟水库为小(2)型水库,水库管理范围内无砂石资源,现场未发现挖沙运沙痕迹,所谓“借挖水库之名”,实为2015年金沟水库除险加固时,大坝加高培厚取土行为(工程施工需要),水库东南面的渣土堆为村民在水库内抗旱挖井时的少量弃土,位于水库东南边缘内侧,不是违法取土,东面无沙、面石(石渣)堆,黑都泊村支部书记个人未参与水库加固施工及抗旱挖井行为,反映事件与其无关。 | 是 | 加强河湖日常管护,杜绝在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挖沙取土行为。 | * | |
53 | 访受〔2021〕0423053 | 来信 | 海阳市二十里店镇埠峰村金阳石子厂私挖乱采导致埠峰村生态破坏,农作物减产;在采选矿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矿渣、矿尾、废水、粉尘及噪声等,造成水源、大气污染;对已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未采取任何治理措施。 | 海阳市 | 生态 | 1.关于“埠峰村金阳石子厂私挖乱采导致埠峰村生态破坏,农作物减产”问题。经查,海阳市金阳建材厂于2013年12月成立,2014年因无证开采的违法行为,被切断了工业用电,采矿破坏面积约30亩,土地类型为采矿用地及灌木林地。2016年取得采矿许可证,2018年5月和2020年5月,因企业超范围开采的违法行为,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其进行了处罚。因企业为露天石子开采加工,开采爆破过程中存在粉尘污染,造成周边农作物减产,企业与受影响的种植户协商给予了赔偿。 2.关于“在采选矿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矿渣、矿尾、废水、粉尘及噪声等,造成水源、大气污染”问题。经查,该企业属于露天石子开采加工行业,生产的石头、石子、石粉等均属于矿产品,不存在矿渣、矿尾问题。生产期间主要进行爆破和机械破碎作业,不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和废水,但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和噪声污染。 3.关于“对已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未采取任何治理措施”问题。经查,企业采矿许可证于2019年11月到期,2020年5月二十里店镇政府对该厂进行了“两断三清”。2020年6月,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组织企业开展矿山恢复治理工作,聘请山东省核工业二七三地质大队,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设计》,并于2020年11月通过专家评审;治理工程于2021年3月开工,预计2021年5月底工程完工。 | 是 | 1.二十里店镇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查立改,坚决抵制污染环境行为出现。 2.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组织做好矿山治理修复工作。 | * | |
54 | 访受〔2021〕0423054 | 来信 | 蓬莱区北沟镇孙家村东500米路北一处露天石子厂,扬尘、噪声扰民。 | 蓬莱区 | 噪声 | 蓬莱区北沟镇孙家村东石子厂,无相关手续,属“散乱污”企业。现场检查时,生产设备已拆除,厂区内石子已采取覆盖措施。 | 是 | 2021年4月22日,北沟镇政府接信访举报后对该加工点进行了取缔,4月23日生产设备已经全部拆除,并将尽快转运厂区内石子。 | ||
55 | 访受〔2021〕0423055 | 来信 | 不法分子在龙口市诸由观镇西羔村融创东海湾商品楼最北一排、阳光二路道北,毁坏黑松防护林挖沙、修建道路和商品楼,共砍伐一千多亩。村东洋槐林也被砍伐500亩。并且在海边修路建人工岛。 | 龙口市 | 生态 | 此案件为访受〔2021〕0414014和〔2021〕0415026的重复访案件。 1.针对信访人反映的“毁坏黑松防护林、砍伐洋槐林”问题。经现场核实,诸由观镇西羔村融创东海湾商品楼最北一排、阳光二路道北,未发现毁坏防护林挖沙、修建道路和商品楼等现象;村东洋槐林未被砍伐,保持原状。阳光二路融创东海湾建设项目占用林地5.6441公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已出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烟台龙口融创东海湾二期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批复》,同意使用该林地。 2.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在海边修路建人工岛”问题。经调查,该人工岛位于龙口市东海旅游度假区港栾码头以东区域,为2011年龙口市盛龙贸易有限公司和烟台新瑞经贸有限公司填建的1、2、3号岛。2011年7月,龙口盛龙贸易有限公司和烟台新瑞经贸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擅自在港栾码头东侧进行填海和围海工程建设。其中,烟台新瑞经贸有限公司围海47.52公顷(包括2号岛和3号岛),龙口盛龙贸易有限公司填海22.8543公顷(包括1号岛和2号岛)。针对烟台新瑞经贸有限公司和龙口盛龙贸易有限公司擅自围海和填海行为,龙口市海洋与渔业局分别于2011年8月和2012年10月立案查处,并于2011年9月5日和2012年11月21日向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11年9月5日,烟台新瑞经贸有限公司全额缴纳罚款237600元;2012年11月30日,龙口盛龙贸易有限公司全额缴纳罚款239970150元。现场核查,无新增修建人工岛现象。 | 是 | 目前,3号岛已于2017年拆除,1号岛和2号岛已列入龙口市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清单,龙口市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方案已上报自然资源部,待自然资源部批复后,将按处置方案予以处置。 | ||
56 | 访受〔2021〕0423056 | 来信 | 栖霞市寺口镇北衡沟村李某芹非法采矿、挖沙、破坏林木,砍伐200多亩果园;非法建设铁矿石浮选厂,将尾矿粉填满村内水库,废石料将山沟填满;非法建设两处被国家重点整顿的污染严重的一千吨金矿浮选厂。 | 栖霞市 | 固废 | 同访受〔2021〕0419005反映问题一致。 1.关于“北横沟村李某芹非法采矿采矿、挖沙、破坏林木,砍伐200多亩果园”的问题。根据前期举报线索,经寺口镇、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核查,厂区东南角有一套洗沙设备,锈迹斑斑,长期未用,现场不存在砍伐200多亩果园、违法采矿、挖沙违法行为。李某芹经营的栖霞市永兴矿业有限公司压占、破坏林地面积3769平方米,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2.关于“非法建设铁矿石浮选厂,将尾矿粉填满村内水库,废石料将山沟填满;非法建设两处被国家重点整顿的污染严重的一千吨金矿浮选厂”的问题。经查,栖霞市永兴矿业有限公司未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违法占地1816平方米建设生产车间及附属设施;尾矿库压占坑塘水面面积16495平方米。利用原废弃的选铁设备改建的黄金选矿生产线,现已停止改建。厂区南侧为铁矿尾矿库,库中尾矿砂有被盗挖情形,矿砂裸露,有扬尘现象。非法改建的黄金选矿生产线和洗沙设备认定为“散乱污”。 | 是 | 1.针对该企业排放尾矿压占土地、破坏林木等问题,目前已由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2.目前该企业洗沙设备已拆除,非法改建的黄金选矿生产线于2021年5月底前完成拆除,做到“两断三清”。为防止扬尘污染,区域内扬尘点及铁矿尾砂已进行覆土遮盖。 3.下步,寺口镇、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栖霞市水务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加强配合联动,开展后期督导,确保该厂按期完成整改。 | * | |
57 | 访受〔2021〕0423057 | 来信 | 芝罘区电厂东路与福源南路原幸福14村凯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地下管线、原料池和废液池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挖出来的土壤、地下水、原料池水和废液池水被非法转运。云沣生态环境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进行检测采样时避开污染重心,调查报告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 | 芝罘区、市生态环境局 | 其他 | 1.原烟台凯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占地面积为19028平方,位于芝罘区幸福中路210-6号,1998年建成并投入生产,主要产品有铁黄(一水三氧化二铁)、铁红(三氧化二铁)和镍盐,2008年停产,于2019年拆迁。 2.关于凯达环保地块土壤调查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6月,烟台云沣生态环境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凯大地块土壤调查工作,主要负责信息采集和报告编制,调查期间采集了无人机航飞视频及照片400余张。调查过程共计布设土壤采样点31个点位、地下水3个点位。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初步调查阶段,地块面积>5000平方米,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6个,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对于需要划定污染边界范围的区域,采样单元面积不大于 1600平方米,本次调查水土共计布设34个点位,布点密度约为528平方米/点,远高于国家标准要求。2020年6月28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邀请国家级、省级、市级等5名专家对凯大地块土壤调查报告进行了评审和原始记录查验,并出具了专家评审意见,认定报告调查方法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报告编制较规范,内容较齐全,结论总体可信,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会后,编制单位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经专家组复核后,于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内填报了相关信息。2020年12月17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山东同济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地块内地下水及土壤进行了复采复测,结果与原报告结论一致。 3.关于地下管线、原料池和废液池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挖出来的土壤,地下水、原料池水和废液池被非法转运问题。在福源南路施工过程中发现盐酸池,及时进行了妥善处理,后期又对该地块土壤重新进行检测,结果与原报告结论一致。该地块及周边地下属于沙石土质,部分不法分子追求利益,采取私自盗采挖的方式,在盗挖沙过程中,部分沙土被不法分子外运转运,有的不法分子私自将其他地块渣土倾倒在该地块及周边地块,导致该地块出现被盗挖和倾倒垃圾土问题。 | 是 | 计划委托专业机构,再次对该地块土壤进行一次复采复测,及时跟踪相关情况。同时,针对盗采问题,芝罘区自然资源局、公安分局、幸福街道办事处、财金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持续加大对清运车辆以及盗采沙等问题的监管和查处力度,确保不出问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