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烟人社发〔2021〕1号
2021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工作主线,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行风建设等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深入推进“作风大改进”行动,着力惠民生、促改革、防风险、保稳定,奋力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安全发展,确保“十四五”人社事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全面完成稳就业、保就业任务
(一)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把稳就业作为首要任务和头等大事,稳定就业总量,改善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确保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二)完善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调整完善就业创业政策,加强政策衔接,优化政策供给,支持企业减负稳岗扩就业。优化就业质量效益考核,健全就业政策督导落实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创新工作举措,加强规范引导,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三)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系列专项计划,拓宽就业渠道,提高来烟留烟率。办好“就选烟台”“留烟体验日”等专项招聘活动,搭建精准就业供需对接平台。稳定农民工就业岗位,积极促进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和返乡创业。加大失业人员、残疾人、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力度,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落实好援助措施和补助政策。
(四)扎实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健全人社统筹、部门协作、专班推进工作机制,全面推行“五单式”培训管理模式,高质量培训8万人次。健全培训绩效评估体系,打造一批知名职业技能培训品牌,提升培训质量。提前谋划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后续政策衔接问题,积极重构终身职业技能政策体系。
(五)积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调整完善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创新创业扶持力度,推动创业与就业良性互动,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亿元以上。高规格高标准举办烟台创业大学第二届高峰论坛,搭建创新创业发展交流平台,推动双创工作纵深发展。积极创建创业型城市(区市)和街道(乡镇),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
(六)全力防范化解失业风险。加强就业失业形势预警分析,制定完善预防应对规模性失业风险报告制度,密切监测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群体,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底线。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引导支持企业不裁员、少减员。完善就业失业统计调查体系,健全就业风险储备金制度。
(七)不断优化就业创业环境。积极打造“就好办”公共就业服务品牌,加快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全面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和互通互联。优化公共就业服务事项申办流程,全面推进网办,为群众提供多样性、多渠道、便利化服务。
二、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八)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严格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完善我市企业基金缺口责任分担机制。继续做好企业社保费征缴体制改革,稳妥做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等政策的衔接储备。持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优化事业单位退休审批流程。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完善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开展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运营。规范完善企业(职业)年金政策,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推进新业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
(九)持续推进社会保险扩面提标。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以农民工、个体从业、灵活就业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群体为重点,巩固工伤保险按项目参保制度成果,推动参保人数稳步增长、覆盖面持续扩大。适时适度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及时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工人退休待遇。调整落实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贴发放政策。按规定继续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符合条件的参保居民增发基础养老金和年限养老金。落实失业保险金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适时调整工伤保险三项定期待遇水平。
(十)抓好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提升参保缴费质效,推动多渠道筹资。加强社保、就业配套政策制定和实施的风险评估,推动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更加科学精准有效。严格落实“三个全面取消”,实现社保待遇发放“社银直联”。扎实推进基金监督专项检查,强化基金监管能力建设,完善基金风险防控体系。依法严查基金监督举报案件,严厉打击社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优化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全面推行企业职工退休审批一站式、不见面服务。继续推进居民养老保险与失地农民信息关联合并。启用养老待遇领取资格大数据认证,实现待遇领取无感认证、静默认证。持续完善劳动能力鉴定医院端查体现场系统。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工伤预防培训,探索制定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工伤预防措施。
三、全面加强人事人才工作
(十二)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认真贯彻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完善配套实施细则,全面落实科研创新、创业扶持、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等一揽子政策。完善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建设交互式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实施一卡通办、一窗专办、一次办好、一档备案的“四个一”服务行动。制定出台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管理办法,构建上下贯通、职责明确、精准高效的服务新模式。
(十三)全面拓宽人才招引渠道。创新思路、改进方式,精心举办海内外精英创业大赛,精准举办高端人才烟台行等活动,引进一批产业急需的高精尖缺人才。贯彻实施海归英才汇聚计划,吸引集聚更多海内外英才来烟创新创业。充分发挥烟台留学人员创业园、烟台高层次人才创业园、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载体作用,不断提升人才集聚度和承载力。持续加大人才创新创业平台载体建设力度,力争纳入国家、省人才平台载体数量实现新突破。
(十四)持续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抓好中国烟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自贸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办好人力资源服务高端论坛展会,打造品牌化、系列化人力资源服务产业活动。围绕培育骨干企业、培养领军人才、创建服务品牌,扶持培育一批人力资源服务业重点项目和诚信服务机构。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支持高端业态发展,提高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水平。
(十五)不断壮大技能人才队伍。全面落实《关于开展“技能兴鲁”行动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构建多层次技能人才培育体系。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组织举办“万名技工竞赛”活动,积极备战世界技能大赛,年内开展各类技能竞赛100场以上。围绕建设拔尖型、骨干型、大众型技能人才队伍,选拔100名左右烟台市首席技师。加快建立技能人才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专项能力“三位一体”评价体系,在规模以上企业大力推行技能等级自主评价。
(十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基层职称制度和直评直聘政策。稳妥实施卫生、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授权。加强授权系列评委会监管。积极开展开发区特色专业职称评审和卫生职称“双自主”改革试点。全面推动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扩大贯通领域。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新型职业农民、民营企业人才、新职业新群体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扎实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抓好省、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培育建设和高级研修项目实施,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
(十七)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好2021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围绕教育、卫生、科研、文化等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进一步灵活招聘方式方法,加快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指导用人单位落实聘用合同管理,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评定意见。稳慎做好涉改事业单位人员划转及各项人事管理工作。按职责做好市直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及竞争性选调等工作。
(十八)强化人力资源考试安全管理。持续推进考务管理精细化,全面提升考试服务质效,保证考试公平公正,安全顺利完成全年各项考试工作任务。深入落实考试地方标准,建成新一批省级标准化考场。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筑牢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严密防线。利用多元化渠道提供考试信息服务。
(十九)完善表彰奖励制度体系。继续完善评比达标表彰各项工作制度和措施,加强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严格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管理,配合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功勋荣誉表彰工作。抓好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落实工作。按程序做好政府任免干部工作。
四、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二十)做好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全面推开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持续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落实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政策,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待遇落实保障机制。落实用人单位分配自主权,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按规定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绩效工资倾斜等灵活的分配方式,搞活内部分配。积极探索创新疾病控制中心绩效工资管理办法。稳妥处理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资待遇衔接问题。全面落实消防员工资待遇相关政策。
(二十一)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优化工资分配,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推进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科学发布市场工资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引导企业提高一线职工特别是技术工人收入水平。
五、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十二)持续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加强劳动关系形势研判分析,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提升风险预判能力,最大限度消除不稳定因素。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广泛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员数据库,选树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
(二十三)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贯彻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提升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监管水平。依法化解历史欠薪陈案,及时查处上级交办欠薪线索案件,努力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推动行业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清理整顿行动。强化失信联合惩戒,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对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零容忍”。
(二十四)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深入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纪录制度,确保所有举报投诉案件全部纳入监察信息系统。健全“一点举报投诉、全市联动处理”机制,加大举报投诉案件查处力度,确保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100%。
(二十五)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预防化解机制,打造金牌调解组织。深化仲裁要素式办案方式改革成果,积极探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强化调裁审衔接,提升仲裁工作质效。加快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不断完善和推广调解仲裁综合服务平台。
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
(二十六)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拓展人社脱贫攻坚成果,在过渡期内保持政策总体稳定。建立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强化外出务工脱贫人口失业登记监测,即时预警、主动服务、动态跟踪。延用市县两级人社脱贫攻坚工作机制,保持力度不松、干劲不减,做到工作不留空档、衔接不留空白。
(二十七)强化乡村人才振兴。全面推动市级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建设,每个区市至少设立1处市级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持续推进基层职称和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的落地落实。组建专家服务乡村振兴联盟,巡回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活动,支持乡村经济发展。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分步提高乡镇工作补贴工作。
七、切实抓好综合性基础性工作
(二十八)持续推动系统行风建设。围绕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提高人社部门治理能力,积极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聚焦流程再造、内控管理、服务创新、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梳理完善一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按照人社部、省厅部署,组织开展人社系统练兵比武和人员培训活动。完善落实人社窗口服务制度、工作纪律,抓好政务大厅窗口管理,优化综合柜员服务模式,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建立健全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完善“好差评”制度,推进行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十九)不断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以“智慧人社”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人社服务打包办、提速办、全市通办,持续抓好企业招用员工、企业解聘员工、失业、退休、工伤认定等“一件事”的开发推广,推动人社业务全面网办、全程网办、全市通办。深化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做好第三代社保卡发行,扩大电子社保卡签发应用,推动民生保障、居民服务“一卡通”。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化服务并行,针对老年人开展“简便办”“上门办”。优化完善省12333智能服务系统,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应用,深化人社大数据开发利用。
(三十)持续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依法稳妥处理被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落实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权力下放指导监督工作,对行政许可事项开展评估论证,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进一步压减政务服务事项材料,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三十一)做好规划财务统计工作。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方面“十四五”专项规划和2021年事业发展计划,组织做好规划计划实施调度监测。进一步改进计划统计工作,加强统计分析。编实编细年度部门预算,高质量编报年度决算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做好预算绩效管理。继续推进资产清查,做好事业单位改革资产管理。继续强化审计内控工作。
(三十二)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持续推进“人社政策畅通行”行动。依法、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门户网站和网络新媒体建设,抓好新闻发布,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做实市县两级人社宣传矩阵,不断夯实新闻宣传工作力量。持续做好舆情监测引导,有效化解舆情风险。总结提炼改革经验,加大新闻和信息报送力度,积极宣传典型亮点。
(三十三)守牢风险防控底线。扎实开展人社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加强风险隐患预警研判和妥善化解,兜牢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盯紧人社窗口、技工院校、机关单位等重点区域场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机制,推进劳动社保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信访维稳工作。
八、着力加强党建和自身建设
(三十四)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坚持党建统领,深入推进机关品牌建设,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开展星级党组织评定,不断提升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好机关意识形态阵地。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组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党史党纪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活动,大力营造共庆百年华诞、共创历史伟业的浓厚氛围。
(三十五)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机制,深入开展风险排查、风险预警工作,扎紧制度的笼子,规范权力运行。积极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持续纠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巩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成果。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廉政教育常态化,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三十六)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人事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提升人事管理服务规范化水平。落实事业单位改革任务,建立政事权责清单,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协作配合机制,提升机关事业单位职能运行成效。持续加强“初心学坛”建设,用好人社“业务讲堂”,不断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加强骨干力量调配使用,规范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使用。做好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等人事管理服务各项工作。
(三十七)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深化思想道德建设,深入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扎实推进志愿服务,每月组织“双报到”工作,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断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和家庭文明建设,精心设计“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弘扬传统文化。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切实发挥群团组织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组织群团活动,展现系统良好精神风貌。大力发现、培养、推荐、宣传人社系统各类先进典型,开展好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品牌创建和困难职工关怀帮扶活动。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 年4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