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三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烟台第七批信访举报查处情况

日期:2021-04-23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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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信访举报查处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4月23日,省第三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烟台的第七批信访举报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布。

接到交办的《山东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记录表》(第七批2021年4月15日)之后,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转发相关区市党委、政府及相关市直部门,责令立即核实,严肃查办。截止目前,第七批交办41件案件(其中省督察组重点交办9件),受理41件,已办结29件,阶段性办结12件,责令整改93家单位,约谈1人。

附件

山东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查处情况

(第七批2021年4月15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受理

方式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访受〔2021〕0415001

来电

反光膜清理不及时、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环卫人员存在焚烧垃圾行为,污染空气,建议出台治理和处罚细则。

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

其他

1. 2020年,全市地膜年使用量6675.05吨,回收5492.37吨,回收利用率82%;棚膜用量9450吨,回收量9169吨,回收利用率97%;反光膜用量8201吨,回收7716吨,回收率为94%;“三膜”总回收率达到90.92%,比省里80%的指标高出10.9个百分点,比我市2019年末高出2个百分点。

4月16日,市农业农村局启动反光膜污染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对10个区市进行专题督导,成立5个督查小组,4月19日开始,分赴14个区市全面暗访检查。

2.针对“环卫人员存在焚烧垃圾行为,污染空气”问题,因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中未说明环卫人员焚烧垃圾具体位置,因此市城管局未能现场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

1.经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共同检查,共发现残留反光膜点位81处,主要呈点状分布,没有发现成方连片反光膜残留区。为进一步提升反光膜回收利用水平,市农业农村局拟通过全面深入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措施。同时与市财政部门会商,拟在今年苹果高质量发展中安排专项资金,在反光膜使用量较大、回收利用有一定基础的栖霞、蓬莱2区市开展反光膜回收利用试点。

2. 2013年12月,市城管局环卫中心制订了《烟台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规范(试行)》,明确要求人工清扫、保洁收堆的垃圾应及时装入密闭的垃圾收集容器,并倒至指定地点,严禁焚烧垃圾。2013年11月,市城管局环卫中心印发了《关于做好落叶清扫工作严禁焚烧的通知》,严禁在露天场所、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枝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出现类似焚烧垃圾等问题,按照《烟台市市区环境卫生检查实施细则》最高分值进行扣分,并对责任人及所在部门进行通报。各区市环卫部门也对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制定了考核细则,严禁擅自焚烧垃圾,对违规的保洁公司或作业人员严格处罚。下一步,市城管局将指导各区市环卫主管部门对作业公司加强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各类违规作业问题。



2

访受〔2021〕0415002

来电

莱阳市城厢街道盛隆悦府小区西边平房区有几家生产软骨素小作坊,臭味很大。

莱阳市

大气

经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现场调查,城厢街道盛隆悦府小区西侧共有软骨素企业3家,分别是:莱阳市天元生物制品厂、莱阳市福利医用高分子器械厂、烟台铭冠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环保手续均齐全,目前因市场疲软等原因均处于停产状态。

软骨素企业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蒸煮、沉淀、过滤、干燥、化验、包装,其中蒸煮环节和污水处理曝气环节产生一定异味。2017年以来所有软骨素企业均已按要求对车间进行密闭,并建设废气处理设施,车间蒸煮废气、污水处理池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根据2021年4月7日第三方监测数据显示,企业排放废气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虽然废气能够达标排放,但不排除对周边居民存在一定影响。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软骨素企业的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尽量减少异味产生,将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3

访受〔2021〕0415003

来电

牟平区高陵镇马家疃村好几家养猪场臭气熏天,养鸡户在农田内晾晒鸡粪,臭味也很大。

牟平区

大气

1.关于“养猪场臭气熏天”问题,经查情况属实。高陵镇马家疃村养猪户共18家,均未达到规模化养殖标准。现场检查时,18家养猪户普遍存在污水粪便收集池不规范,还田利用不合理的问题,部分养猪户存在畜禽废弃物外排的情况。

2.关于“养鸡户在农田内晾晒鸡粪,臭味也很大”问题,经查情况属实。位于高陵镇马家疃村村北有1处露天鸡粪晾晒点,业主为马某清,租用附近村民山地,有少量鸡粪正在露天晾晒,现场有明显异味。

1.由高陵镇政府、牟平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督导养殖户按照《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标准》进行整改,按要求建设使用养猪场污水和粪便收集设施,并指导其将畜禽粪污进行资源化利用。目前,各处沟渠已清理干净。

2.责令鸡粪晾晒点业主立即对晾晒的鸡粪进行清理,不得再进行晾晒鸡粪的活动。目前鸡粪晾晒点现场已全部清理。



4

访受〔2021〕0415004

来电

莱山区滨海街道花都社区内平房北面堆放有挖地基产生的渣土堆,长时间未苫盖扬尘严重,有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丢弃在此。

莱山区

大气、固废

接到交办案件后,莱山区立即组织滨海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现场核实,问题所反映位置,街道办事处已于4月11日进行了全面整治,土堆上垃圾已清理,并进行平整并覆盖防尘网。




5

访受〔2021〕0415005

来电

蓬莱区北沟镇聂家大队聂家村,周边化工园区污水提升泵站事故,渗漏废水污染了聂家村鱼塘,造成养殖户损失惨重;同时化工园区存在用管道往搅拌站附近的公路雨水井中排污的行为。周边的搅拌站、石子厂、电厂粉尘噪声污染扰民严重。

蓬莱区

水、大气、噪声

1.关于“蓬莱区北沟镇聂家大队聂家村,周边化工园区污水提升泵站事故,渗漏废水污染了聂家村鱼塘,造成养殖户损失惨重”问题情况属实。北沟镇聂家村鱼塘位于聂家村东北,蓬莱化工产业园污水提升泵站西侧,池塘面积约10亩,2000年8月2日,刘某与聂家村村委会签订承包养殖协议。养殖户称鱼塘内有活鱼约3至5万斤,2021年3月20日左右出现鱼类死亡现象,现场检查时漂浮的死鱼约10条。2015年1月,蓬莱化工产业园污水提升泵站建成投入使用,负责把园区企业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管道水质标准》后的污水提升至北沟镇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2021年4月9日,北沟镇政府发现泵站北门污水管路出现渗漏,渗漏点距离鱼塘约80米,泵站工作人员立即停止污水提升,当日,北沟镇政府对渗漏点进行了封堵并用水泵将渗漏的污水全部抽回泵站处理。

2021年4月17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委托山东天辰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鱼塘水取样分析化验23项指标,结果表明:分析化验的15项指标涉及《渔业水质标准》,全部满足该标准要求。其余的如特征污染物苯胺类、硝基苯类、挥发酚、石油类等化学成分均未测出。蓬莱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委托烟台联创海越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鱼塘活鱼取样化验分析,目前检测结果尚未出具。

2.关于“化工园区存在用管道往搅拌站附近的公路雨水井中排污的行为”问题不属实。蓬莱化工产业园内企业的污水通过高压PE管自流至污水提升泵站,提升泵站再将污水通过高压PE管提升至北沟镇综合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存在用管道往搅拌站附近的公路雨水井中排污的情况。

3.关于“周边的搅拌站、石子厂、电厂粉尘噪声污染扰民严重””问题情况属实。鱼塘周边的搅拌站为蓬莱环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办理了环保审批验收手续,2010年8月投产,该公司粉状物料采用筒库储存,配套滤芯收尘器,石子、砂等物料堆场采取覆盖等措施,场地进行喷水降尘,存在道路洒水不及时、物料堆场覆盖不完全等问题,会产生一定扬尘。

鱼塘周边的石子厂为搅拌站西侧的石子加工点,无相关手续,属“散乱污”企业,2019年被北沟镇政府取缔并拆除了主体设备。本次现场检查时未生产。

鱼塘周边的电厂为国家能源蓬莱发电有限公司,办理了环保审批验收手续,2006年4月投产,废气分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旋流雾化脱硫、SCR脱硝、静电除尘等方法进行处理,烟气能够稳定达标排放。公司物料堆场建设了抑尘网,道路清扫洒水抑尘,2020年又投资6000余万元实施煤场、石子料场封闭工程,预计5月底完成主体结构封闭,进一步减轻物料堆场无组织排放。

1.北沟镇政府安排专人负责污水管网巡查,避免再次出现管路故障出现污水渗漏等情况。

2.蓬莱区自然资源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北沟镇政府要求石子厂拆除残留的生产设备,预计4月24日完成。

3.蓬莱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委托检测机构对该鱼塘活鱼取样化验分析,分析结果完成后,向养殖户做好答复解释工作。

4.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责令蓬莱环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加强生产过程中的管理,物料堆场要及时覆盖,场地做好洒水,严格限定工作时间,减少噪音扬尘污染。督促国家能源蓬莱发电有限公司加快煤场、石子料场封闭工程,确保5月底前全部完成,进一步减轻物料堆场无组织排放,施工期间做好堆场覆盖,道路洒水抑尘。


*

6

访受〔2021〕0415006

来电

高新区马山办事处望杆墩村南小河,被附近的搅拌站和食品厂外排废水污染,河水散发恶臭,无法灌溉农田。

高新区

水、大气

经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委托第三方安排专家排查核实,该村附近共有4家搅拌站企业,分别为烟台邦联混凝土有限公司、烟台星宇建材有限公司、烟台瑞力建材有限公司、烟台五湖建材有限公司。经现场核查,烟台邦联混凝土有限公司、烟台瑞力建材有限公司、烟台五湖建材有限公司3家公司的搅拌站生产废水均配置有沉淀池,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烟台星宇建材有限公司无生产废水。现场核查未发现有食品公司。

在村南小河上游南侧发现有污水管网破损,污水外溢,污染河水,有一定异味。

针对污水管网破损,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部于4月19日已组织施工单位进场施工,计划新建污水管网,预计工期30天,以解决污水外排问题。



7

访受〔2021〕0415007

来电

海阳市行村镇文山后村赵某林养猪场化粪池未做防渗处理,污染地下水,在养猪场北面晒鸡粪,污染池塘。

海阳市

1.关于“行村镇文山后村赵某林养猪场化粪池未做防渗处理,污染地下水”问题,情况不属实。文山后村赵某林共有7个养猪棚,配套建有化粪池6个。经实地查看和赵某林保留的建设时照片,其化粪池内壁进行了水泥浆砌的防渗处理。目前,有4个养猪棚在用,存养3000头,使用了3个化粪池,粪污用于农田还田。现场未发现化粪池渗漏和外排现象,周边环境较整洁,未发现对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

2.关于“在养猪场北面晒鸡粪,污染池塘”问题,情况属实。赵某林养猪场北部撂荒地在2020年有文山后村民徐某春晾晒鸡粪的情况,下雨时有渗滤液流入池塘。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和行村镇政府在2020年7月进行了联合执法,对晾晒鸡粪的文山后村村民徐某春下达了整改通知,责令其立即停止晾晒鸡粪并进行清理复垦。2021年3月,发现该处仍有部分未清理彻底的鸡粪,要求其再次清理。现场看,鸡粪已经完成清理,土地已完成复垦,池塘内没有粪水流入。

行村镇政府将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养殖户和晾晒鸡粪情况的日常巡查检查,发现问题立查立改,杜绝养殖污染问题发生。



8

访受〔2021〕0415008

来电

莱州市城港路街道周边存在工业废气、异味扰民问题,已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反映,未解决。

莱州市

大气

城港路街道异味问题主要集中在莱州市经济开发区,部分区域存在工业、商业、居住混杂情况,引发异味投诉。为改善该区域空气质量,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联合城港路街道办事处,并多次邀请省环科院专家进驻企业,现场指导企业升级污染防治设施。同时持续开展执法检查,定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区域内涉气企业有组织、无组织臭气浓度进行布点监测,经监测,均未发现有超标情况。

4月16日,现场执法组工作人员对开发区5家涉气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4月17日凌晨,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区域4家正在生产的涉气企业周边进行布点检测,无组织臭气浓度达标。

1.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联合城港路街道办事处,加大对该区域涉气企业的监管力度,督导企业升级改造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区域环境持续改善。

2.责令开发区涉气企业配套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9

访受〔2021〕0415009

来电

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峒岭村周边村庄约四五十家养殖户距离峒岭河较近,向峒岭河排放养殖粪污;已向当地部门反映,未解决。

牟平区

固废

2021年4月16日上午,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牟平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姜格庄街道办事处负责同志对举报现场进行了实地查勘。

关于反映“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峒岭村周边村庄约四五十家养殖户距离峒岭河较近,向峒岭河排放养殖粪污”问题,情况属实。经查,峒岭河周边养猪场共有72家,其中规模化养殖场53家,未达到规模化养殖的10家,停养、暂未养殖的9家;肉鸡养殖场18家,其中停养3家。上述规模化养殖场均建设了污水粪便收集池。养殖场多数建设在峒岭河两侧600米范围内。通过现场排查,未发现有养殖场向峒岭河排放养殖粪污情况。

峒岭河周边养殖场较多且集中,部分养殖场建成时间较早,早期养殖活动存在粪污外排至河道问题,对河道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针对上述情况。2018年以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牟平区农业农村局多次联合姜格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养殖场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养殖户提出整改要求。其中,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8家畜禽养殖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针对部分养殖场存的在污水粪便收集池破损、还田利用不合理等问题,进行了跟踪督导整改。

1.针对该问题,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已委托有关环保公司编制峒岭河整治及生态修复方案,待方案修改完善后,将立即启动峒岭河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改善峒岭河生态环境状况。

2.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将继续联合姜格庄街道办事处、牟平区农业农村局加大对峒岭河周边养殖场的监督检查频次,对违法排污等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



10

访受〔2021〕0415010

来电

高新区中海国际小区周围晚上异味影响居民生活,怀疑由南侧清泉实业污泥焚烧项目及周边工厂导致。

高新区、莱山区

大气

一、此件与4月10日交办访受〔2021〕0409021案件一致。接到交办案件后,莱山区再次组织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情况如下:

1.4月10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针对清泉实业自当日下午15时至24时进行每3小时1次(共4次)的有组织和无组织加密检测,检测结果未超出国家规定标准。

2.4月16日晚上,对清泉实业公司及周边4个企业和多个点位现场检查,现场及厂界未发现异味。

3.4月16日,对高新区的中海国际社区和清泉实业公司周边徒步检查,现场未发现异味。

4.4月16日19时至20时,对清泉实业公司及周边进行VOCs走航巡查,在清泉实业厂内及厂界均未发现异味,走航数据无异常。

二、4月16日晚上20时至21时,高新区对位于小区东南方向(直线距离约1.7公里以外)距离该小区较近的工业企业进行摸排,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区域的 5个企业进行臭气浓度检测,检测结果未超标。4月19日19时至21时,对高新区科技大道,学府路、海越路、烟石线、博斯纳路、桂山路、规划二号路企业周边进行VOCs设备走航巡查,VOCs数据未超标。

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中海国际小区周边企业、异味源的排查,利用VOCs走航设备持续溯源,并采用日查夜查相结合、走访巡查、跨区域联合执法等方式,持续加大环保监管力度,确保企业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1

访受〔2021〕0415011

来电

招远市蚕庄镇塔山原家村书记原某德向村西倾倒提炼黄金后的危险废料。

招远市

固废

经查,所反映的倾倒场地位于蚕庄镇塔山原家村村碑西北侧约50米处。现场检查时,地表未发现有倾倒的废渣,检查组利用机械在该场地内进行挖掘,在距地表约50厘米以下发现有黑色固体物质,最深处约2米,初步评估面积约100平方米,无明显异味。经对蚕庄镇塔山原家村村委主任原某德进行调查询问,2010年4月份左右,原招远市招金贵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招金贵合公司”,该公司于2015年7月6日注销,2015年7月16日按照吸收、合并、重组方案并入招远市招金金合科技有限公司)计划在该村村东建设尾矿库,用于贮存原多元素浮选车间提取高硫矿后产生的尾渣,该尾渣非交办件中的“提炼黄金后的危险废料”。2011年4月19日,蚕庄镇政府将包括塔山原家村在内的7个村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向原招远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提出立项申请。2011年5月9日,招远市原国土资源局对蚕庄镇政府申报的复垦项目予以批复。2011年5月,经该村两委研究同意,原招金贵合公司将部分尾渣暂存在村碑西北侧约50米处自然山沟内,计划待尾矿库建成后将该尾渣转运至尾矿库中。因该村村民反对,原招金贵合公司拉运2天后停止拉运。2011年8月,得知原招金贵合公司尾矿库不再建设,该村两委成员商量后,对堆放的尾渣进行了覆土平整,2011年12月5日该村通过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同意,将此地块纳入土地复垦项目范围内。2012年1月9日,该复垦项目通过原烟台市国土资源局验收。经对招远市招金金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金金合公司”)调查询问得知,蚕庄镇塔山原家村暂存的尾渣是原招金贵合公司经破氰、浮选提取高硫矿后剩下的高硅尾渣。经对暂存场地内挖出的黑色固体物质进行取样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均未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浸出液中相关浓度限值。根据浸出毒性试验和原山东省环保厅《关于招远市招金金合科技有限公司招金金合氰化尾渣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鲁环审〔2015〕68号),招金金合公司的尾渣属于一般固废,原招金贵合公司的尾渣与此相同。

1.责令由蚕庄镇塔山原家村村委负责将尾渣全部清运至招金金合公司厂区内,用做“利用高硅尾渣制备绿色建材项目”原料。

2.因尾渣堆存时间较长,为进一步确认是否存在环境影响,由蚕庄镇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调查评估。下步,招远市将督促蚕庄镇塔山原家村村委加快清理进度,并视调查评估情况开展下步工作。



12

访受〔2021〕0415012

来电

莱阳市吕格庄镇的莱阳市东方有色金属公司,烟囱排放难闻的气味,污水排放口也有异味,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生活和身体健康。

莱阳市

大气、水

经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和吕格庄镇政府现场调查,所反映的莱阳市东方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位于莱阳市吕格庄镇大野头村北,2011年11月经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审批,2012年7月通过项目竣工验收。

1.关于烟囱排放难闻的气味问题。废气主要有三方面来源:一是电解锌车间产生的硫酸雾,经酸雾净化塔中和处理后达标排放;二是富氧侧吹熔炼炉产生的废气,经竖罐和布袋收尘后再经石灰水中和高空排放;三是天然气锅炉产生的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富氧侧吹熔炼炉正在停炉进行升级改造,新增一条废气管道及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扩容新建一个300立方的脱硫池。因市场原因,电解锌车间和天然气锅炉也未生产、运行,现场无明显异味。3月24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委托山东华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废气进行监督性监测,检测报告显示各项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

2.关于污水排放口有异味的问题。该公司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于富氧侧吹熔炼炉冷却用水,根据环评文件要求,配套建设了沉淀池,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企业未设置污水排放口。现场排查时,发现该公司西南角墙外连接两个循环水池的输水管道出现破损,有水向管道外溢流,但水质清澈无异味。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执法人员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溢流的冷却水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达标。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当场责令莱阳市东方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立即对破损管道进行更换,目前已更换完成。下一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将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避免造成跑冒滴漏,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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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访受〔2021〕0415013

来电

莱阳市河洛镇泊麦口村西南的孙某忠养牛场,产生的粪便和制奶车间使用的消毒液都排放到鱼塘,污染鱼塘的水质,造成鱼塘承包户损失严重。

莱阳市

经河洛镇政府、莱阳市农业农村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现场调查,所反映的孙某忠养牛场位于莱阳市河洛镇泊麦口村西南方,占地20亩,2000年建场并开始养殖,现奶牛存栏量98头。2017年,该养殖场按照莱阳市农业农村局要求,在场内建成一座270立方米的三级沉淀池。投诉反映的鱼塘位于养殖场东南侧600余米,中间有果园相隔。经现场查看,从养殖场外至鱼塘沿线,未发现排放污水的痕迹。

1.关于产生的粪便排放到鱼塘的问题。养殖场采用发酵床养殖,无污水产生,奶牛在发酵床排放的粪便日清日运,由莱西某种植户清理后运输至莱西后还田,粪便资源化利用符合规范,不存在粪便排放至鱼塘现象。

2.关于制奶车间使用的消毒液排放到鱼塘的问题。该养殖场每月使用一次聚维酮碘消毒剂对制奶车间喷洒消毒,制奶车间内产生的少量清洗废水先流入沉淀池,经处理后排放至养殖户在场外承包的六亩果园内还田利用,不存在制奶车间使用的消毒液排放至鱼塘的现象。

3.关于污染鱼塘水质的问题。经现场查看,下游鱼塘内水体颜色正常、水质清澈,未发现鱼类死亡现象。目前,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针对鱼塘水质是否污染的问题,已委托第三方对鱼塘水质进行取样化验,正在检测中。

莱阳市政府责成河洛镇人民政府会同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莱阳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对该养殖场的监管,指导其规范养殖,确保养殖场内污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还田,粪便及时清运并资源化利用。



14

访受〔2021〕0415014

来电

莱山区晨光小区12号楼院墙外面的空地堆放有建筑垃圾,存在污染环境问题和安全隐患。

莱山区

固废

经莱山区初家街道办事处现场查看,该处之前确有垃圾堆放,已于4月11日,在我区环境整治行动中清理完毕,周边有居民近期丢弃的零星生活垃圾。

已于4月17日对该处零星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



15

访受〔2021〕0415015

来电

莱山区初家街道办事处南山丽景小区西侧有一片围挡空地,堆存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小区北面没有绿化,有居民丢弃垃圾。

莱山区

固废

此件与4月10日交办访受〔2021〕04090007案件基本一致。接到交办件后,莱山区再次组织初家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现场查看,有关情况如下:

1.丽景花园西侧空地前期已经整改完成并覆盖绿网、架设围挡,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已在前期集中清运完成。

2.小区北面没有绿化和有居民丢弃垃圾问题,场地已覆盖绿网,未进行绿化,现场未发现有居民丢弃垃圾。

属地街道办事处已安排工作人员加强日常巡查,防止偷倒垃圾等行为。小区开发商已完成对小区北面空地的征迁清理工作,将根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该处空地已全部按要求覆盖绿网。



16

访受〔2021〕0415016

来电

芝罘区楚毓路鼎城小区西面,只楚化学新材料公司的建筑垃圾和废弃物在铁路边填埋。

芝罘区

固废

该交办件与4月14日交办访受〔2021〕0413016号案件的建筑垃圾问题一致,芝罘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组织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芝罘生态环境分局对鼎城2008小区西北侧铁路西面空地进行现场勘验,现场平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约500方)。经落实只楚街道办事处,铁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时,铁路边原有一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由于铁路沿线地下铺设光缆,为防止破坏地下光缆,只楚街道办事处将这堆历史遗留垃圾平铺。

芝罘生态环境分局对烟台只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单位主要生产成核透明剂。近期未进行建筑装修,未产生建筑垃圾,也未将废弃物在铁路边填埋。

4月18日起,只楚街道办事处开始对现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清理,清理完成后进行绿化。下步,只楚街道办事处将继续做好铁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严禁随意堆放垃圾,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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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访受〔2021〕0415017

来电

牟平区观水镇崖堤村烟台市键源石材有限公司,机器粉碎石头和大货车运货时噪音大、扬尘问题严重,影响村民生活环境。

牟平区

噪声、大气

2021年4月16日下午,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观水镇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

1.关于反映“机器粉碎石头时噪音大、扬尘”问题,情况属实。经查,该企业破碎车间于2020年8月已停止钠长石破碎作业,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车间均已密闭,企业院内的物料堆全部覆盖,地面已洒水降尘。但由于目前企业停产,无法对其生产加工的噪声进行现场监测。

2.关于反映“大货车运货时噪音大、扬尘”问题,4月16—17日,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先后3次到该公司附近路段进行摸排,未有发现大货车超载、撒漏问题。经调查,该公司位于观水镇崖堤村村西山上,距离206国道东侧约3000米,该石材厂到国道之间无村庄,道路属于山道。公司产品(石粉)主要是发往淄博,车辆出厂后经山道直接进入206国道栖霞市地界,中间不经过村庄。运输货物全部是袋装货物,装车后加盖篷布(主要是防扬尘、防雨淋)。

1.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将其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待该公司恢复生产后,及时对其进行噪声监测,如出现噪声超标及其他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

2.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交警大队对企业法人孙某翔进行约谈,孙某翔签署了承诺保证书,承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杜绝超载、遗撒等违法行为。同时,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交警大队将对该企业及附近路段开展重点巡逻管控,发现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18

访受〔2021〕0415018

来电

芝罘区魁玉路桦林颐和园小区西边空地上临近停车场的地方,有村民饲养鸭子、猪、鸡等,臭味熏天、夏季尤其严重;下雨时污水会溢流至魁玉路,多次反映问题未能解决。

芝罘区、市城管局

大气、水

经黄务街道办事处现场调查核实,问题反映地点为富甲社区居民付某的一处养猪点,养殖占地约2.2亩,土地性质为其个人承包地,共养有176头猪,内设有化粪池。问题反映气味主要来自该养猪户。

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协调市排水服务中心对魁玉路排水管线进行检查,未见污水溢流问题。

为彻底解决此处气味扰民问题,黄务街道决定取缔该养猪户。目前,猪舍与猪的评估工作已完成,待补偿到位后,启动猪舍拆除工作。

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会同市排水处做好排水设施管护工作,防止路面出现污水溢流问题。



19

访受〔2021〕0415019

来电

莱山区红旗东路10号佳隆山庄小区1号楼和2号楼之间的地下车位违规开修车场和洗车场,洗车水排放到地下污染地下水,废气排放到小区影响居民环境。

莱山区

水、大气

经黄海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现场查看,所反映修车场和洗车场为莱山区富路顺汽车服务部,位于佳隆山庄负一层,经与小区物业核实,该洗车场主要是在临街网点的地下一层(面积约850平方米),占用200平米地下车库经营。从事汽车装潢、美容、维修、保养服务,无喷漆业务。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对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洗车场且不使用溶剂型涂料的,不需进行环评审批。

2020年佳隆山庄完成了雨污分流改造,该洗车场洗车废水排入小区污水管道后,进入市政污水管道,不存在直接排放到地下造成污染的情况。问题反映的废气来自于汽车尾气排放。街道办事处已要求该洗车场加强对洗车后废水的排放管理和维修车辆废弃料的管理,同时安排工作人员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不出现污染环境的问题。




20

访受〔2021〕0415020

来电

牟平区水道镇上朱车村,露天煤场堆放煤,存在扬尘污染,洗煤水污染100米外的辛安河;水库大坝50米处有个锻造厂,存在噪声和灰尘污染。

牟平区

大气、噪声

4月16日下午,烟台市牟平环境执法大队、牟平环境监控中心、水道镇工作人员对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4月17日上午,牟平区发改局、水道镇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

1.关于反映“露天煤场堆放煤,存在扬尘污染,洗煤水污染100米外的辛安河”问题,情况属实。经查,该场地院内有数堆煤,确实存在未封闭仓储、未密闭运输的情况。现场查看场区南侧沟渠内有煤灰流经的痕迹,主要是场内存放的煤随雨水和日常降尘洒水导致,并未流入辛安河,该煤厂未发现有洗煤的现象。

2.关于反映“水库大坝50米处有个锻造厂,存在噪声和灰尘污染”的问题,情况属实。经查,反映的水道镇上朱车村锻造厂名为烟台市瑞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上朱车村南侧,距村约160米,主要从事钢球加工,年加工钢球约1000吨。该公司于2014年12月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于2015年5月进行了验收。该公司于今年2月份停产至今,未能进行噪声监测。现场检查时车间内的窗户有破损现象,车间内地面存有铁屑和积尘。生产时,该公司空气锤冲压工序中产生噪声,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1.针对该煤场未封闭仓储、密闭运输的情况,烟台市牟平区发改局执法人员责令煤场业主立即将外露的煤堆进行全面覆盖,并要求以后煤炭经营运输必须按照《烟台市煤炭清洁利用管理办法》《烟台市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要求封闭仓储、密闭运输。

2.针对反映的煤场污水外流的问题,牟平区环境执法大队要求煤场业主立即清理流入煤场南侧沟渠内的煤灰,在场区门口低洼处设置围堰,同时建设一处收集池,将场内降尘用水及初期雨水集中收集,用于煤场洒水降尘。

3.针对噪声问题,牟平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对车间内破损的窗户进行修复,采取降噪措施,防止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针对积尘问题,要求该公司生产过程中关闭门窗,及时清理车间地面铁屑和积尘,防止产生扬尘污染。



21

访受〔2021〕0415021

来电

烟台市中医院西侧违章建筑拆除后,建筑垃圾堆放未覆盖,造成扬尘污染;幸福办事处幸福路与幸福中路交界处西侧路北,路面破坏,垃圾遍地、存在扬尘污染。

芝罘区

大气、固废

1.针对“烟台市中医院西侧建筑垃圾堆扬尘污染”问题,幸福街道办事处实地查看发现:现场堆放着砖块、砂石、木板等建筑垃圾,经了解,该处原属于幸福实业公司,为配合区政府修路,建筑物拆除后未及时清运、覆盖,导致此处扬尘污染。

2.针对“幸福路与幸福中路交界处路面破坏,垃圾遍地、扬尘污染”问题,实地查看发现:市政部门正在此处修路作业,导致此处路面被破坏。因为此路段商户和居住居民较多,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造成垃圾箱满溢,最近风力较大,一些生活垃圾和装修产生的粉尘颗粒垃圾被风刮出,导致垃圾遍地和扬尘污染。

1.对中医院西侧建筑垃圾堆放未覆盖,造成扬尘污染问题,幸福办事处立即调集铲车和垃圾清运车,目前已将建筑垃圾清理完毕、平整场地并覆盖绿网。

2.对幸福路与幸福中路交界处西侧路北,垃圾遍地扬尘污染问题,幸福办事处立即联系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该路段垃圾箱清运力度,达到每日两清,提高垃圾清扫保洁力度,增派人员,全天保洁,同时派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作业。

3.对幸福路与幸福中路交界处西侧路北路面被破坏问题,幸福办事处联系市政部门得到答复,该处属于“2020年市区道路综合提升改造项目重点路段”中的拓宽改造区域,3月16日开工,计划6月底竣工,拓宽区域已完成混凝土基础浇筑,正在洒水养护期,每天洒水3-5次,现场采用绿网遮盖,施工结束后由市政部门负责路面恢复工作。



22

访受〔2021〕0415022

来电

龙口市东城区东张家沟锦绣华庭小区西门派乐汉堡店油烟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龙口市

大气

1.信访人反映的派乐汉堡店,位于龙口市东莱街道张家沟村锦绣华庭小区街面楼,于2020年3月24日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现有员工2名。

2.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有2台油炸灶具(用电)产生油烟。

针对该店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问题,龙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龙综执责改字〔2021〕11-1271),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021年4月19日,该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4月20日,龙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进行复查(结果尚未出具)。



23

访受〔2021〕0415023

来电

芝罘区毓璜顶街道洪兴街13、14、15号楼下废品站,存在烧煤和乱排生活污水问题。

芝罘区

大气、水

经查,洪兴街13、14、15号楼下不存在废品站,南侧小棚内有住户捡拾纸壳等废品,堆放在小棚与楼宇之间通道内。经了解周边群众反映存在用木头烧水现象,未发现烧煤情况,存在生活污水倒入雨水蓖内现象。

毓璜顶街道已安排人员将住户存放的废品清理完毕,并于当晚安排中环洁建投水车对该点位及雨水蓖附近进行冲刷作业。下步,毓璜顶街道将对该点位定期进行联合执法,由街道执法中队负责罚没通道内摆放物品;辖区派出所负责加强暂住人口管理,负责对房东和暂住户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24

访受〔2021〕0415024

来电

莱阳市团旺镇东马家泊村周围,治安主任万某源、村民万某先、宫某强、薛某晾晒鸡粪,臭味严重。团旺镇方里村村西也存在晾晒鸡粪臭味扰民现象。

莱阳市

大气

莱阳市组织团旺镇政府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1.关于莱阳市团旺镇东马家泊村周围晾晒鸡粪问题。经查,团旺镇东马家泊村万某源、万某涛等10户村民,在村北距村庄1公里的山上晾晒鸡粪。2021年4月初,团旺镇政府联合镇综合执法、镇畜牧兽医站对东马家泊村周围鸡粪晾晒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召开晾晒户会议,逐户下达整改通知,要求晾晒户自行对晾晒场地进行清理并复垦。复垦工作已于4月16日全面展开,现场检查时,相关晾晒户正在对晾晒场地进行清理复垦。

2.关于团旺镇方里村村西晾晒鸡粪问题。经查,团旺镇方里村周围的确存在鸡粪晾晒现象,但晾晒场地全部位于莱西市境内姜山镇吕家宅口村,不涉及团旺镇土地。团旺镇已向莱西市姜山镇进行了通报。

根据集中整治要求,相关晾晒户已连夜对晾晒场地的鸡粪进行了清理,土地复垦工作已全面开展,已于18日完成。下一步,莱阳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止鸡粪晾晒问题反弹。



25

访受〔2021〕0415025

来电

莱阳市古柳街道办事处左家夼村村南养猪场,养殖废水排放到村中河流,污染河流、产生臭味;城厢街道办事处邮政小区北侧西亭山村约有3家鞋厂,生产时产生异味扰民。

莱阳市

水、大气

1.针对反映古柳街道问题,经古柳街道办事处、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莱阳市农业农村局现场调查,该养殖场为家庭养殖,户主华某旭,于2004年在自家房屋后自建两排养殖房,养殖房位于村中排水沟的南岸,距离排水沟约10米,目前存栏26头猪。经现场排查发现3处问题:排污管路因长时间裸露在外风化破裂,导致养殖污水进入村内排水沟,进而产生异味;三级沉淀池覆盖层铁皮氧化破裂致使雨水和污水混合;堆粪场未做防渗处理。

2.针对反映城厢街道问题,经城厢街道办事处、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现场调查,城厢街道邮政小区北侧西亭山村共有2家鞋厂,分别是幸福鞋厂和兴茂鞋厂,环保手续均完备。其中,幸福鞋厂因经营不善、效益欠佳于3月30日停产,兴茂鞋厂正常生产。4月17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已委托山东同济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其产生的废气进行检测,目前正在检测中。

现场排查发现,异味主要来自于兴茂鞋厂东侧的两个切割鞋帮小作坊,在利用激光对鞋料进行切割的过程中产生一定异味。经调查,该两个作坊无任何审批手续,属散乱污企业。

1.针对养殖场排污管路破裂和沉淀池覆盖层破裂的问题,古柳街道办事处已下达整改文书,责令该养殖户立即修复排污管路和三级沉淀池覆盖层,限期2天内对堆粪场做好防渗处理,喷洒除臭剂,确保整改到位。目前已整改完毕。

针对排污管道破裂导致部分粪污流入村内排水沟产生异味问题,古柳街道办事处立即组织人员和机械对排水沟进行整治,对排水沟内残存的污水和污泥分别进行抽排和挖掘清理。目前已整改完毕。同时古柳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对辖区内养殖户的巡查管理力度,确保此类事情不再发生。

2.城厢街道对两个小作坊进行了取缔,采取了两断三清措施。莱阳市政府要求城厢街道和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加大对该区域的检查频次和力度,防止散乱污企业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26

访受〔2021〕0415026

来电

龙口市东江街道南山集团修路、建设楼房破坏诸由观镇西羔村北边的黑松防护林,还在西高村北边沿海填海建设人工岛。

龙口市

生态

1.龙口市诸由观镇西羔村海岸线防护林情况。经调查,西羔村海岸线防护林树种以黑松为主,少量刺槐,为二级国家级公益林。根据林地变更数据统计,在西羔村庄范围内国家级公益林面积:2016年度为1600.8亩,2017年度为1525.95亩,2018年度为1525.95亩,2019年度为1503.7425亩,2020年度更新工作上级尚未部署。其中,2017年较之2016年,因部分林地调整为地方公益林,面积发生变化,目前林木仍在,未被破坏;2019年较之2018年,因林地变更数据与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融合衔接,图斑边界修改引起的面积变化。据此,西羔村海岸线防护林面积未有实质性变化。

目前,原西羔村范围内建设所占用的林地为市级公益林(并非海岸线防护林),2019年,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出具了《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烟台龙口融创东海湾二期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19〕663号),同意使用龙口市诸由观镇西羔村集体林地5.6441公顷。

2.信访人反映的人工岛位于龙口市东海旅游度假区港栾码头以东区域,为2011年龙口市盛龙贸易有限公司和烟台新瑞经贸有限公司填建的1、2、3号岛。

2011年7月,龙口盛龙贸易有限公司和烟台新瑞经贸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擅自在港栾码头东侧进行填海和围海工程建设。其中,烟台新瑞经贸有限公司围海47.52公顷(包括2号岛和3号岛),龙口盛龙贸易有限公司填海22.8543公顷(包括1号岛和2号岛)。针对烟台新瑞经贸有限公司和龙口盛龙贸易有限公司擅自围海和填海行为,龙口市海洋与渔业局分别于2011年8月和2012年10月立案查处,并于2011年9月5日和2012年11月21日向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11年9月5日,烟台新瑞经贸有限公司全额缴纳罚款237600元;2012年11月30日,龙口盛龙贸易有限公司全额缴纳罚款239970150元。

经现场核查,没有新增非法围填海现象。3号岛已于2017年拆除,1号岛和2号岛已列入龙口市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清单,龙口市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方案已上报自然资源部,待自然资源部批复后,将按处置方案予以处置。



27

访受〔2021〕0415027

来电

福山区永达街888号烟台首钢磁性材料有限公司、福山区凤凰山一路2号烟台博昌汽车标准件有限公司、福山区福新工业园迎福路59号,烟台北极星中信机械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危险废物申报量与实际转移量严重不符,生产废水经稀释后排入下水道污染环境。

福山区

固废、水

接到交办事项后,福山区委、区政府立即组织相关单位对交办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案件不属实。

1.烟台首钢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01年1月通过审批,2003年9月通过验收。

2020年1月其向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提交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根据2019年实际危废产生量申报2020年转移危险废物41吨。经查,2020年受疫情影响,企业产能下降,查阅企业2019年、2020年出货台账显示,2019年总产能为3200吨镀件,2020年总产能为2700吨镀件,2020年企业产能约为2019年产能的85%。其2020年4月18日、7月25日、11月14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显示,2020年11月14日前转移量为26.72吨,剩余4吨废液因收集单位涉及安全生产整改无法接收,暂存至2021年4月与2020年11月16日—12月31日产生的3.2吨危废一起转移。根据转移联单核算其2020年危废实际产生量为33.92吨,与实际产能匹配,现已全部转运,转移量合理。

根据企业生产台账可知,其日均镀锌面积为133平米,日均镀铜面积为100平米,日均镀镍面积为100平米,根据《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火电等17个行业污染物排放计算方法(含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试行)》中附录A表A.1电镀工业的废水产污系数表核算,废水日均产生量为202方。经现场检查其总用水进水水表记录日均用水量为560方,根据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表记录可知电镀废水日均产生量为200方,其他生产废水日均产生量为200方,电镀废水产生量与系数核算量一致。根据产污系数核算生活污水及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日均排水量为100方,企业总用水量与总污水产生量在合理范围内。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未发现稀释生产废水问题。其含镍废水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经核查例行检测报告和在线监测数据污染因子未出现超标现象。

2.烟台博昌汽车标准件有限公司。该公司汽车标准件生产配套表面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2016年1月18日通过审批,2017年10月27日通过自主验收。

2020年3月其向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提交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由于危废收集处置单位涉及安全生产整改未接收企业2019年全年产生的15.5吨危废,根据环评报告书中危废年产生量(24.5吨/年)申报2020年转移危险废物40吨(包括2019年结转的15.5吨)。经查,2020年受疫情影响,企业产能下降,查阅企业2019年、2020年出货台账显示,2019年总产能为957吨,2020年总产能为575吨,2020年企业产能约为2019年产能的60%。其2020年4月28日、4月30日、11月6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显示,转移量为20.1吨,其中含2019年产生的15.5吨和2020年1月1月-11月6日产生的4.6吨。企业2020年11月7日至2020年12月31日产生的3.5吨危废于2021年4月16日转移。根据转移联单核算其2020年危废实际产生量为8.1吨,与实际产能匹配,现已全部转运,转移量合理。

经查阅企业生产台账,其日均镀锌面积为75平米,日均镀铬面积为15平米,日均镀镍面积为12平米,根据《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火电等17个行业污染物排放计算方法(含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试行)》中附录A表A.1电镀工业的废水产污系数表核算,废水日均产生量为60.7方。经现场检查其总用水进水水表记录日均用水量为180方,参照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数据,电镀废水日均产生量为60方,其他生产废水日均产生量为90方,电镀废水产生量与系数核算量一致。企业污水处理站出水可部分回用于生产,根据回用水水表记录其日均回用水量为100方,日均排水量为50方,根据产污系数核算生活污水日均排水量为5方,企业总用水量与总污水产生量在合理范围内。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未发现稀释生产废水问题。其含镍废水排放口、含铬废水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经核查例行检测报告和在线监测数据污染因子未出现超标现象。

3.烟台北极星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分公司。该公司钟表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表于2002年12月19日通过审批,于2006年9月12日通过验收。

2020年2月其向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提交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根据2019年实际危废产生量申报2020年转移危险废物1.1吨。经查,2020年受疫情影响,企业产能下降,查阅企业2019年、2020年出货台账显示,2019年镀件总产能300吨,2020年镀件总产能约195吨,2020年企业产能约为2019年产能的65%。其2020年与东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处置协议,由于东顺环保涉及安全整改未进行转运。根据企业危险废物台账,其2020年危废实际产生量为0.49吨,与实际产能匹配。企业已与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处置协议,计划于2021年7月将危废全部转移。

经现场检查其总用水进水水表记录日均用水量为2方,根据污水处理台账核算日均生产废水处理水量为1方,根据产污系数核算生活污水日均排水量为0.6方,企业总用水量与总污水产生量在合理范围内。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未发现稀释生产废水问题。其含镍废水排放口、含铬废水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经核查例行检测报告和在线监测数据污染因子未出现超标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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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访受〔2021〕0415028

来电

莱州市城东莱州市人民医院门口路向东过东环路到双山栖家疃村西北方向1里地牛蹄山的北边,存在堆积生活、建筑、工业垃圾的问题,产生的废水影响饮马池水库生活自来水水源地。

莱州市

固废、水

经查,牛蹄山北侧堆积有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未见工业固废及废水;饮马池水库位于牛蹄山南侧,不是饮用水源地。

截至4月16日下午,所有堆积垃圾已清理完毕。

责成文昌路街道加强该区域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9

访受〔2021〕0415029

来电

芝罘区经伦街4号楼前化粪池长年外溢废水,恶臭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芝罘区、市城管局

其他、大气

该点位下水管道西高东低,管道出口位于西侧,易造成污水返流,杂质沉淀,导致下水管道经常堵塞,且一楼有餐饮经营业户7家,产生的油渍污水加剧下水管道堵塞。根据《物权法》和《烟台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办法》的规定,化粪池以内管道堵塞问题应由业主共同承担。

芝罘区综合执法局已联系相关单位对该点位进行疏通,将化粪池进行清掏,下水管道已畅通,目前能正常使用。中环洁建投已派出水车对该点位进行冲刷,去除疏通化粪池时产生的异物,并联系第三方对楼前破损的路面进行修补。目前,街道已会同相关部门对该点位进行专业论证,将对楼前管道进行改造,产生的费用由一楼餐饮经营业户根据排污量进行承担。



30

访受〔2021〕0415030

来电

莱州市金城镇原家村北莱州华电公司,炉渣和粉煤灰产生扬尘,污染严重。运输车辆沿途产生扬尘污染。倾倒在公司东边1公里左右入海口处,水质污染影响养殖。

莱州市

大气、水

该案件已两次交办,受理编号分别为访受〔2021〕0409025、〔2021〕0411003。

接到本次交办后,现场执法组于4月16日赴现场,对华电公司东侧养殖区域、河流入海口及其上游约3公里河道进行查勘,仍未发现倾倒炉渣、煤灰等迹象。

1.由金城镇政府负责,计划投资200万元,对原家村东侧的田间路进行硬化,目前正进入投资评审阶段,预计8月底前完成道路施工。

2.由金城镇政府负责,在道路竣工前,安排人员和车辆对该路段实施定期清扫和洒水抑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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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访受〔2021〕0415031

来电

莱阳市古柳街道办事处左家夼村村东、村中河南岸两家铸造企业,存在扬尘污染。

莱阳市

大气

经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现场调查,所反映的左家夼村东、村中河南两家铸造厂分别为:莱阳市古柳永兴铸件加工厂、莱阳市聚龙鑫源机械厂,环保手续均齐全。其生产工艺为:生铁及钢材→熔炼→浇铸→成型→清砂→打磨→加工→成品→包装入库。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的粉尘,企业配套建设废气收集装置,粉尘经收集处理后排放。

2021年1月11日,莱阳市古柳永兴铸件加工厂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对厂界废气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达标。2021年1月12日,莱阳市聚龙鑫源机械厂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对厂界废气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达标。2021年4月17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委托山东同济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两家企业废气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均达标。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两家企业的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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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访受〔2021〕0415032

来电

蓬莱开发区蓬达花园小区西南角小味烧烤晚上18时到零晨2时风机有噪音污染,影响居民休息。

蓬莱区

大气、噪声

蓬达花园西南角小味烧烤为增大排气量,在室外油烟净化系统末端增加大功率抽风机,经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抽风机工作时产生的噪音超标。

4月17日大功率抽风机已由业主自行拆除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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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受〔2021〕0415033

来电

招远市玲珑镇玲珑台上村北侧1千米处尾矿,污染水源,未覆盖造成扬尘污染,尾矿规模超过规定规格。

招远市

水、大气、其他

1. 经核实,所反映尾矿实为“山东黄金矿业(玲珑)有限公司玲珑尾矿库”,位于玲珑镇台上村东北侧约800米处,用于贮存选矿过程中产生的尾矿(属Ⅰ类一般固废),为山谷型尾矿库,选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修改单中Ⅰ类场选址的相关规定。该尾矿库一期、二期扩建项目于2000年通过烟台市“一控双达标”验收,三期扩建项目于2013年7月5日通过原山东省环保厅验收,四期扩容工程项目于2015年2月6日取得环评批复,2016年7月完成建设,2016年10月26日完成验收。

2.关于“污染水源”问题,经调查,尾矿库南侧建有一个容积约3500立方米的回水池,尾矿水经沉淀、澄清后循环回用,不外排;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废水外排现象。台上村的饮用水水源原为村北直径约6米、深约10米的机井,经村内净化装置处理后供给村民使用;2019年7月份,该村将山东黄金矿业(玲珑)有限公司的生活用水作为水源(该生活用水源自约5公里外的龙口市下丁家镇后地村的水井),经净化后作为台上村村民生活用水。经对该尾矿库上、下游4个监测井,玲珑镇台上村村北机井以及该村饮用水出水口取样检测,数据显示,玲珑镇台上村村北机井水质检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限值;尾矿库上、下游4个监测井、玲珑镇台上村饮用水出水口水质检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限值。

3.关于“未覆盖造成扬尘污染”问题,经现场核实,该尾矿库于2020年一季度停产至今,库区建设有喷淋系统进行喷淋抑尘,库面喷洒抑尘剂,主库区护坡措施不到位,库区干滩未覆盖抑尘网,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明显扬尘现象。经对尾矿库上、下风向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数据显示,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现场检测颗粒物虽然能够达标排放,但不排除在风力较强的情况下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4.关于“尾矿规模超过规定规格”问题,经核实,该尾矿库始建于1967年,现在为二等库,四期扩容工程由中国冶金矿业鞍山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设计,设计标高+355米,贴坡区设计标高+300米,设计库容1545万立方米,2012年12月25日由原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2015年8月11日,由原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安全设计竣工验收批复,设计服务年限7.5年。2020年7月,由山东诚泰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贴坡加固工程进行预评价,现状标高+354.7米,贴坡区现状标高+282.5米,实际库容1480万立方米,均不超设计数据。2020年8月,由铜源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对玲珑尾矿库干尾矿贴坡加固工程进行设计,设计标高:+355米。2020年8月11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对玲珑尾矿库干尾矿贴坡加固工程进行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目前,干尾矿贴坡加固工程正在建设中。

责令山东黄金矿业(玲珑)有限公司立即对尾矿库干滩库面覆盖防风抑尘网,做好库区护坡、绿化工作,同时加强尾矿库日常维护管理,做到每天不间断巡查,及时对破损的防尘网进行更换;不定时进行喷淋,每天不低于5个小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特别是在风力较强时,进一步强化喷淋、洒水等抑尘措施,喷淋时间每天不低于9个小时,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下步,招远市将持续加强对该尾矿库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做好尾矿库环保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做到每天不间断巡查,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控制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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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受〔2021〕0415034

来信

山东山岳粉磨有限公司矿山开采项目造成扬尘污染严重,山体满目疮痍,生态严重破坏。

蓬莱区

大气、生态

关于“山东山岳粉磨有限公司矿山开采项目造成扬尘污染严重,山体满目疮痍,生态严重破坏”问题调查情况如下:

山体疮痍是因为南王街道宿驾埠火山灰矿和蓬莱市刘家沟镇建义采石场遗留的几处废弃矿坑,矿坑废弃后山体未修复。2006年,原蓬莱市政府出让该山体区域100亩地给蓬莱市金鹿粉磨有限公司,后企业变更为山东山岳粉磨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8年投产,2014年至2017年之间在征地范围以北区域违法开采,造成山体进一步破坏,蓬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0年12月根据2014年至2017年影像资料以及公安机关提交的笔录对该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

扬尘污染严重是因为矿区部分物料堆场覆盖不到位,大风天气导致扬尘,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对矿区物料堆场覆盖不全面的问题进行立案处罚,共处罚3家,取缔散乱污2家。

经过对比2018年以来影像资料,现场的山体破坏范围未发生明显变化。近年来动态巡查未发现该区域有盗采行为,2021年3月份蓬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公安机关配合对该区域进行夜查,也未发现该区域有盗采行为。

1.加强日常监管,严禁非法开采加工石料。烟台市蓬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刘家沟镇政府、南王街道办事处对该区域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加工石料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2.落实减尘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会同属地镇街政府责令企业对现场物料区等覆盖到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

3.加快推进该区域的恢复治理工作。山东山岳粉磨有限公司厂区以西蓬莱市南王街道宿驾埠火山灰矿已纳入《蓬莱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年)》,计划2021-2025年实施治理工程。2020年,蓬莱区已争取到省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安排200万元对蓬莱市南王街道宿驾埠火山灰矿进行治理。目前,蓬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编制了治理设计方案并通过了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批准,区采购办已同意采购申请,正在准备招投标。同时,为考虑区域协调一致性,区政府安排第三方资质单位对山东山岳粉磨有限公司厂区东侧征地范围以外损毁区域也编制了治理设计方案初稿,下一步由刘家沟镇政府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恢复治理,计划2021年启动治理工程,争取2023年完成恢复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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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受〔2021〕0415035

来信

莱阳春雪食品厂每天晚上偷排有毒有害污水到市政管网,杀鸡的血水满地流,污染地下水,气味扰民。

莱阳市

水、大气

经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现场调查,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工艺为肉鸡进厂-屠宰放血-脱毛-分割加工-入库,日宰杀肉鸡约17万只。其《肉鸡屠宰及分割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8年7月经原莱阳市环保局审批,2011年12月通过验收。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

1.关于每天晚上偷排有毒有害污水到市政管网问题。该公司配套建设了日处理能力50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站,目前日产生废水约3000立方米,于2019年4月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在线监控设备显示达标。处理后废水通过管网进入莱阳市食品工业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二次处理。在日常监管及多次组织的夜查中均未发现该公司有暗管或直排等现象。

2.关于杀鸡的血水满地流,污染地下水问题。该公司将宰杀过程中产生的鸡血统一收集后存放于集血槽内,使用蒸汽将鸡血蒸熟固化后处置,不存在杀鸡血水满地流现象。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车间污水管道送至厂内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4月16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其周边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目前正在检验分析中。

3.关于气味扰民问题。该公司异味主要产生于肉鸡暂存车间和脱毛车间,肉鸡暂存车间配套安装了除臭喷淋设施,每日自动间歇喷洒;脱毛车间于2019年10月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将车间废气进行统一收集处理。现场检查时,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4月16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厂界空气进行监督性检测,结果显示达标。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要求该公司加强对异味的有效处理,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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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受〔2021〕0415036

来信

莱阳市团旺镇工业园的宏利电镀厂全部污水处理设施弄虚作假,天天偷排污水,污水中含有很多有毒重金属,多次举报均没有用。

莱阳市

经查,莱阳宏利电镀中心有限公司位于团旺镇工业园,主要从事金属表面处理业务,生产工艺为前处理除油、除锈、电镀、清洗,环评手续齐全。废水主要来自车间镀件清洗环节,日产生废水约500立方米,主要污染物是COD、氨氮、铜、锌、镍、铬。该公司配套建设了日处理能力30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站,安装了废水在线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联网,产生的废水通过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达标后进入莱阳市团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4月16日现场检查时,车间正常生产,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在线监控显示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设备运行记录表完整,处理水量、加药记录、用电量等数据完善。2021年3月8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委托烟台鲁东分析测试有限公司对该单位进行监督性监测,检测报告显示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4月15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委托山东同济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排污口进行取样检测,检测报告显示COD、氨氮、铜、锌、镍、铬均能达标排放。经现场排查,未发现其它排污口或者暗管,未发现污水处理设施弄虚作假和偷排重金属污水问题,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也未接到过对该问题的投诉。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将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该公司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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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受〔2021〕0415037

来信

莱阳市莱阳中瑞化工天天污水偷排,释放有毒气体。

莱阳市

经查,所反映烟台中瑞化工有限公司位于莱阳市经济开发区富山路100号,主要生产无水氟化氢和CFC113a,主要生产原料为:萤石、硫酸、液氯、四氯乙烯等,主要生产工艺为:氟化—氯化。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2021年4月5日,该公司委托山东天辰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全厂污染源进行了季度自主监测,废水、废气、臭气浓度等全部达标排放。

1.关于天天污水偷排问题。该公司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处理后的废水经城市污水管网进入莱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经现场勘查无暗管,不存在废水偷排问题。

2.关于释放有毒气体问题。经查,该公司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所有废气均经治理设施进行有效处理,厂界外无异味。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委托检测单位于2021年4月19日对企业排放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进行全面监测,正在检测分析中。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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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受〔2021〕0415038

来信

龙口市明洁纸塑制品有限公司造纸设备老旧,属于高耗能产业,应予以停产取缔;水处理设备简陋,技术落后,水质处理不达标;烧纸车间废水不处理,经过沉淀再利用后采取坑渗、罐车外运、偷排,沉淀下来的滑石粉和其他废渣外运或就地掩埋,每次环保检查前公司均通过停产规避;烧纸车间使用的碱性黄色素含有剧毒成分,工人无防护长期接触影响身体健康;公司2016年后新上有3条烧纸生产线,举报人质疑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龙口市

水、其他

1.龙口市明洁纸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龙口市诸由观镇东河阳村,占地80亩,建筑面积19580平方米,注册资金1000万元,总投资5000万元,现有员工120人。该企业主要从事废纸制浆造纸,经省级环评专家2次评估评审,2018年5月30日,该企业取得原龙口市环保局出具的《龙口市明洁纸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7.28万吨特种纸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备案意见(龙环评函〔2018〕159号)。2018年9月28日,该企业申请办理了排污许可证。

2.经现场核查,因无法正常供气,该企业自2021年4月7日停产至今。

①关于“造纸设备老旧,属于高耗能产业,应予以停产取缔”问题。经查,该企业现有9台造纸设备,其中,6台3600圆网纸机、1台1880圆网纸机、2台1760圆网纸机,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淘汰类项目。

②关于“水处理设备简陋,技术落后,水质处理不达标;烧纸车间废水不处理,经过沉淀再利用后通过坑渗、罐车外运、偷排”问题。经查,该企业建设有一座规模0.5万m3/d污水处理站,生产车间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后大部分回收利用,其余部分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龙口市黄水河污水处理厂,废水总排放口安装有联网运行的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现场调阅企业2020年以来废水在线监测结果,显示均达标。因检查时该企业停产,总排放口无水外排,未取样检测。2020年11月24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曾委托山东中瑞全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企业污水总排口水样进行抽查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达标。未发现车间废水不处理、坑渗、偷排等情况。2021年3月,诸由观镇政府安排1辆环卫洒水罐车到该企业拉井水用于道路保洁,未发现罐车外运废水行为。

③关于“沉淀下来的滑石粉和其他废渣外运或就地掩埋,每次环保检查前公司均通过停产规避”问题。经查,企业生产原料中无滑石粉,产生的废渣主要包括污泥和造纸废渣,经脱水压制成污泥板外售,未发现外运或就地掩埋情况。

④关于“烧纸车间使用的碱性黄色素含有剧毒成分,工人无防护长期接触影响身体健康”问题。经查,碱性黄色素实为碱性嫩黄,属于化学品,主要用于着色,每吨浆水使用量约5.6kg,企业环评报告中列为生产原料,未纳入环评风险评价物质风险识别范围,长期接触对皮肤黏膜有刺激。现场检查时,原料库内存放有袋装碱性嫩黄,无异味。经询问企业负责人,在生产过程中未给员工提供防护用品。

⑤关于“公司2016年后新上有3台烧纸生产线,质疑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问题。经查,该企业自2015年以来未新上生产设备,现有造纸设备与备案设备相符,环保手续合法齐全。

4月16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现场检查期间,要求企业严格落实操作工人佩戴防护手套、护目镜和医用防护口罩等安全防护措施,减少操作员工接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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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访受〔2021〕0415039

来信

山东黄金冶炼公司将选金之后剩余的硫精矿,经过莱州鸿澄科技有限公司二次提取后,运往莱州市金仓街道苍西村掩埋。从2014年至2016年每天有2000多吨,至今有上百万吨,占地面积200多亩。氰化物污染地下水,造成多宝鱼养殖污染和加工海产品的污染。

莱州市

1.关于硫精矿在金仓街道仓西村掩埋问题

该问题已两次交办,交办单编号分别为〔2021〕72号、〔2021〕0413001号,情况属实。

信访反映的鸿澄科技有限公司,全称为莱州市鸿铖矿业环保开发有限公司,2014年建成投产,由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验收。生产原料主要来自山东黄金冶炼有限公司产生的硫精矿,山东黄金冶炼有限公司2014至2016年间共向莱州市鸿铖矿业环保开发有限公司转移氰化尾渣29.9万吨。

信访反映的填埋场地位于金仓街道仓西村西南,占地30亩,GPS坐标为东经119°53'37.705"至119°53'44.362",北纬37°20'43.408"至37°20'51.454",距离居住区约1300米。经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该地块原为历史遗留的采砂坑,早期因村民建房采挖形成。2008年,仓西村村委在村西规划建设宅基地,因地势低洼,从此处再次采挖沙土。2014年,经HDPE防渗处理后,回填莱州市鸿铖矿业环保开发有限公司浮选尾渣。2016年7月结束回填并覆土,西侧18亩于2016年7月完成草种撒播。东侧12亩于2017年8月完成雨季栽植黑松,总计4000余棵。2014年至2016年7月共回填浮选尾渣15.9万吨。

2017年8月,鸿铖矿业委托聊城大学编制《废弃沙坑回填整理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经评估,场地的现有环保措施有效,各类污染物可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2019年7月,鸿铖矿业委托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废弃沙坑回填整理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经评估,场地环境状况良好,未对周围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造成影响。自2017年8月至今,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对填埋场地周边土壤及地下水开展检测,结果稳定达标。

2.氰化物污染地下水,造成多宝鱼养殖污染和加工海产品的污染问题

针对该问题,莱州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现场咨询农业部水产品渔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烟台),答复目前没有鱼类氰化物残留检测标准,故无法进行检测。2021年4月16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委托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填埋场地周边地下水进行采样检测,未检出氰化物。同日,莱州市海洋与渔业局会同金仓街道工作人员对填埋场地周边的养殖大棚进行现场调查,其周边共有养殖户5户,其中1户未取得联系,其余4户养殖大棚正常养殖。养殖户均反映养殖物生长正常。

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规定,由金仓街道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浮选尾渣进行鉴定。由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根据鉴定结论指导鸿铖公司进行后续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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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访受〔2021〕0415040

来信

招远市齐山镇南台村村西30米张某芹的养猪场,养猪场紧挨着流往饮用水源保护区勾山水库的小河,雨季造成饮用水源污染。养猪场距离村民居住区太近,臭气、蚊蝇扰民严重。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招远市

大气

该问题与访受〔2021〕0412024、访受〔2021〕0414020问题一致。经调查:

1.关于“招远市齐山镇南台村张某勤的大棚养猪场,离村民仅30米”问题,据现场调查,该猪舍位于南台村村西山坡下,存栏生猪50余头,其中母猪6头,育肥猪40余头,未达到规模化养殖标准,为一小型家庭猪舍,距离最近农户住宅距离约50米,为养猪户张某芹本人住宅。

2.关于“恶臭污染严重”问题,4月13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进行了空气质量检测,该猪舍附近恶臭气体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经工作人员现场查看,靠近猪舍有轻微猪粪尿气味,在猪舍20米外基本无气味。

3.关于“粪污排放至村边小河”问题。该猪舍已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建有储粪场1处、水泥浆砌粪污储存池1个,均达到“防雨、防渗、防溢流”的要求。两间猪舍粪尿池设有抽水泵,架有白色管路,用于将猪舍粪尿池内的粪尿抽至猪舍外的封闭粪污运输车进行回收处理,不存在异味扩散问题。该猪舍东侧有一近2米宽小山沟,而非小河,经现场查看,该山沟及周边未发现猪舍粪尿直排至该沟渠的痕迹。

4.关于“污染水源地水质”问题。南台村采用集中饮用水井取水至水房水罐—村纯净水过滤机过滤—村民集中用卡打取纯净水的方式供水,烟台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对南台村生活用水取水井及勾山水库水质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南台村取水井集中饮用水水质达到I类水质标准,勾山水库入口水质达到II类以上水质标准,不存在污染水源地水质问题。

加大监管力度,定期巡查,对猪场周边气体和地下水进行检测,督促养殖户按照养殖业粪污处理标准,及时对猪场产生的粪污进行清理和拉运,禁止粪便露天堆放,向棚内及化粪池喷洒除臭剂,最大限度减轻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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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受〔2021〕0415041

来信

栖霞市桃村镇孔家庄村村主孔某竹,伙同不法商人在村东原小学后面和大米湾耕地上挖土、采挖河沙,造成生态破坏。多次反映未得到解决。

栖霞市

生态

经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桃村镇现场调查,并询问桃村镇相关人员,2020年8月,孔家庄村委为了发展集体经济,带动村民致富,决定利用村原小学后面的土地建设合作社大棚,现场无毁坏耕地挖土采砂问题;大米湾现状地类为坑塘水面,属于非耕地。2020年孔家庄村委对大米湾进行了回填,回填后将进行土壤改良,改良后计划在此发展种植业。

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加大巡查力度,做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严厉打击以任何名义开展的非法采砂取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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