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三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烟台第一批信访举报查处情况

日期:2021-04-17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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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信访举报查处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4月17日,省第三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烟台的第一批信访举报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布。

接到交办的《山东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记录表》(第1批2021年4月8日至4月9日)之后,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转发相关区市党委、政府及相关市直部门,责令立即核实,严肃查办。目前,第一批交办29件案件(含督察组重点交办4件),受理28件(1件不在烟台辖区),已办结14件,阶段性办结14件,责令整改12家单位,立案处罚6家,罚款金额111万元。

序号

受理编号

受理方式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访受〔2021〕0409001

来电

莱阳市穴坊镇南山后村村西公路两边各有1个混凝土搅拌站,系个人建造,未经过村大会表决通过。搅拌站生产产生的粉尘、噪音和固体废物排放严重影响村居环境。

莱阳市

大气、噪声、固废

群众反映两个搅拌站,系莱阳恒杰建材有限公司和烟台九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其中,莱阳恒杰建材有限公司主营商品混凝土项目,环评文件2019年12月批复,2020年10月自主验收,符合选址要求。该公司因行业特性间歇式生产,现场检查时,车间正处于停产状态。该公司粉尘主要来自于搅拌工序、筒仓顶呼吸孔产生的粉尘和物料堆放、装卸、输送粉尘。搅拌工序设置了除尘系统,粉尘经收集进入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针对该公司物料未完全覆盖等产生扬尘问题,烟台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3月29日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人民币17000元整(烟环罚﹝2021﹞2号),目前场区物料已进行覆盖;噪声来源于机械设备运转产生,设备全部置于车间内部,隔音效果明显;固废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沉淀池产生的泥沙,均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烟台九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主营水泥稳定搅拌站项目,环评文件2019年3月批复,2019年7月自主验收,符合选址要求。该项目粉尘主要包括搅拌机排气筒排放的有组织粉尘和砂石料场、装卸作业等无组织粉尘。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组织生产,装卸物料过程中未采取密闭、喷淋等有效降尘措施,产生的扬尘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噪声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建设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减震设施,噪声达标排放;固废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沉淀池产生的泥沙均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4月11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委托第三方对两家公司噪声、废气进行监督性监测,目前尚未出具检测结果。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执法人员已针对烟台九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采取密闭、喷淋等措施的违法行为完成调查取证工作,进入立案处罚程序,拟处罚人民币36250元整(莱环罚告字﹝2021﹞005号),并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下一步,将继续加强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

访受〔2021〕0409002

来电

莱阳市吕格庄镇荆山后村村南侧有一个废弃石矿坑,近几年坑内生活垃圾倾倒问题严重,造成严重污染,从去年开始反映至今未解决。

莱阳市

固废

投诉人反映的石矿坑位于荆山后村南侧,为废弃的石材开采矿坑。矿坑有大量存水,水深约20米,存水主要为积存雨水,周边农户灌溉使用。坑内共有三处垃圾倾倒点,分别位于矿坑北、西南、西北侧,倾倒垃圾主要为荆山后村村民倾倒的生活垃圾。

1.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于2021年1月12日委托第三方对矿坑内水质进行了第一次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符合灌溉标准。2021年4月11日进行了第二次水质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符合灌溉标准。

2.吕格庄镇政府已于2020年年底与青岛诚润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制定了清理方案,目前机械已进场开始进行清理。

3.在废弃矿坑北面安装了垃圾箱,方便群众生活。在矿坑显眼位置设置警示标志,矿坑周围设置围挡,并安装监控。利用“村村响”等各种方式加大宣传,安排专门的保洁人员对乱倒垃圾的村民进行劝导。



3

访受〔2021〕0409003

来电

高新区中海国际社区中海上和府设立的垃圾中转站位于小区地下车库,离幼儿园较近,垃圾异味严重影响小区业主和幼儿园孩子的生活环境。且不符合相关规划,高新区规划局答复将会重新选址,但至今未解决。向烟台12345反映后,垃圾桶移走一段时间,近期又将垃圾桶搬回此垃圾站,希望问题得到彻底解决。(重复举报)

高新区

大气、其他

经调查了解,原规划的中海国际社区垃圾中转站,位于上和府小区西侧地下车库,符合规划。上和府小区2020年10月份交付后,中海国际小区居民的垃圾增多,该中转站于2021年1月份启用。但是邻近幼儿园2021年3月底开园后,引起了周边居民和幼儿园家长的反对。为保证孩子们的身心健康,中海地产请示区规划部门重新选址。

高新区管委经研究决定在草埠北路围挡内暂时设置临时中转站。区规划国土建设部已完成中海垃圾压缩站选址。待新的选址批复、压缩设备到位后,启用新的垃圾中转站。

目前,原转运站内垃圾全面清理完毕,转运站内外环境进行了全面消杀;为确保不留异味,物业对垃圾站的污水坑及管道于4月14日已清理完毕。同时,同步开展了临时垃圾转运点的建设工作。4月11日完成转运点地面硬化工程,4月12日完成转运点大门改造工程,4月13日完成转运点工棚搭建工作,4月14日,转运点已投入使用,并要求物业公司配备相应的垃圾箱用于统一收集生活垃圾。为确保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要求中海物业公司将多余垃圾全部装袋规范堆放,并由原来的每天清运1次改为每天至少保证清运2次,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4

访受〔2021〕0409004

来电

高新区上和府小区和铂悦府小区西侧空地留存积水,积水发绿发臭。航天路与海悦路断头路有渣土堆存,扬尘严重。

高新区

水、大气

经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核实,该处空地地势较低,有一土路未硬化,存在雨水积水,造成发绿发臭。航天路与海悦路断头路因建设堆土形成渣土堆存在扬尘。

高新区相关部门目前已对该处进行场地平整,下一步计划播撒草种,整治面积约1.5万平方米,空地上的土路正在修建混凝土道路,预计4月底前完工。航天路与海悦路断头路的渣土堆已完成覆盖。



5

访受〔2021〕0409005

来电

莱州市土山镇大任家村后周围化工厂(鑫海化工、通源化工等)偷打深坑排放污水,养殖户抽上来的地下水有刺鼻性气味,导致养殖损失惨重,已向12345反映,莱州环保大队已现场处理,但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莱州市

3月25日,莱州市生态环境部门曾接到养殖区地下水受污染,导致养殖物大菱鲆死亡的信访反映。3月26日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并在养殖区周边水井进行了现场取样,检测结果pH达标。执法人员建议请专业部门或机构对养殖物大死亡原因做出鉴定,结合鉴定结果开展调查。

针对本轮信访举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会同土山镇政府按照信访人引导对其周边3口水井现场取样。经检测,其中有2口水井检出嗅和味,1口水井未检出。工作人员现场查看信访人养殖大棚,32个池子均空置。信访人称,自2021年2月后未进行养殖。现场查看信访人周边的3个养殖场,均处于养殖生产中。

经现场调查,养殖场周边有3家化工企业,分别为莱州鑫海盐化有限公司、莱州邑盛盐业有限责任公司、莱州市通源化工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均从事溴素生产,环评审批及竣工验收手续齐全。生产工艺通过提取地下卤水,经酸化、氯置换、吹出吸收、蒸馏冷却、洗涤、分离等工序,生产溴素。企业提溴后卤水排入公司卤库内暂存,后按照溴盐联产协议排入盐田晒盐。企业卤库、水渠及盐田均作防渗处理。现场对三家企业厂区及周边水井进行排查,未发现通过深坑偷排废水现象。

1.土山镇政府负责,聘请专业机构对养殖物大菱鲆死亡原因进行鉴定,对养殖用水进行综合分析,并根据鉴定结果后续处理。

2.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负责,对地下水嗅和味异常情况开展调查,查找源头。

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负责,对周边化工企业加强监管,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

目前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6

访受〔2021〕0409006

来电

莱山区清泉实业集团3公里范围内有很多居民区、学校及养老院,而其污泥焚烧项目环评报告显示应距离居民区3公里以上,疑该污泥焚烧项目不符合环保要求。(重复举报)

莱山区

其他

烟台清泉实业有限公司污泥焚烧项目属于技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莱山区海霸路66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烟台市莱山区城市总体规划,符合相关环保要求。2020年8月18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山分局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项目于2020年8月底开工建设,2020年12月建设完成。目前,企业自主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现已完成采暖期的验收监测,非采暖期的验收监测正在进行中,2021年5月底前将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经核实,报告书中不涉及“项目选址应距离居民区3公里以上”相关内容。该项目报告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要求开展了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预测:“经预测各污染物厂界浓度均能够达标,网格点最大短期贡献浓度也均能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因此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报告书批复中要求该项目在设计、建设和管理中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021年4月10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山分局已将该项目纳入双随机一抽查重点管理企业名单,加强日常事中事后监管,随时督促、要求企业严格落实项目审批的要求与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尽最大可能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



7

访受〔2021〕0409007

来电

莱山区南山丽景小区围挡内露天堆放大量建筑垃圾。

莱山区

固废

经查:南山丽景小区围挡内确有建筑垃圾堆放,约60余立方。

4月10日,初家街道办事处安排人员设备现场进行清理整治。4月11日,完成清理,共清理4车次,60余立方。4月13日,原建筑垃圾堆放位置已完成绿网覆盖。



8

访受〔2021〕0409008

来电

莱阳市雪豹革业有限公司存在偷排污水问题。其实际产生污水量上千吨,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不达标,排放污水含有铬等重金属,严重污染环境。每次遇有现场检查,企业均通过减产停产躲避检查。

莱阳市

投诉人反映的莱阳市雪豹革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古柳街道办事处柳沟村南,主要生产加工猪皮革,生产工艺为浸水、浸灰、浸酸、鞣制、染色、复鞣、剥匀。该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1年1月20日通过莱阳市环保局审批,2011年2月25日通过莱阳市环保局验收。该公司设计建设了日处理能力为5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设施,因市场原因实际日产生处理污水60立方米左右,处理达标后的污水通过城市污水管网进入莱阳市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

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有其他排污口或暗管偷排污水情况,不存在企业通过减产停产躲避检查情况。2021年1月18日,莱阳市雪豹革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烟台恒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污水进行监测,检测报告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六价铬、总铬等污染物均达标排放。2021年3月22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委托山东华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排放污水进行了监督性监测,检测报告显示各类污染物均达标排放。2021年4月11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委托烟台鲁东分析测试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排放污水进行了监测,检测报告显示各类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将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督检查,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

9

访受〔2021〕0409009

来电

芝罘区只楚街道鼎城小区周边早5点和晚上21点左右经常有恶臭,怀疑为周边工厂排放,曾投诉到芝罘区生态环境分局后一个月左右后臭味消失,但现在又出现臭味问题。希望予以彻底解决。(重复举报)

芝罘区

大气

4月10日,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芝罘分局联合只楚街道对小区周边及工业企业开展了全面排查。

1.工业企业排查情况:经排查发现,位于小区北侧的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存在臭味排放问题。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位于芝罘区烟福路1号,主要从事硫酸庆大霉素原料药制造,主要原辅材料有玉米、大豆、淀粉等,经发酵工艺制成。该公司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齐全,已办理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发现,厂区内发酵车间区域和污水处理站区域存在一定臭味情况。经查,发酵车间7、8、9工段处于生产状态,发酵车间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污水处理站属于全封闭,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正常。企业于2021年3月11日委托山东同济测试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自主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4月10日21:00至4月11日05:00,芝罘分局委托山东同济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对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和鼎城2008小区敏感点开展臭气浓度监测,4月12日出具《检测报告》,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2.周边排查情况:经核查,鼎城2008小区周边确有异味。检查发现小区南侧菜园施用农家肥有时存在臭味现象,锦绣花园、鼎城2008小区等已建成小区未配套完善污水管网,利用原有排水渠排放,虽加盖但有时散发气味。

1.企业整改措施:一是责令企业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的环境管理措施,保障设施正常运行确保达标排放。二是要求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加强厂区内各项环境管理工作。三是要求企业继续采取废气深度治理工程,该企业计划投资2.5亿元用于老旧车间升级改造,进一步降低臭味影响。目前,已制定改造工程方案,正在组织评审。

2.周边整改措施:协调周边村居整改菜园,减少臭味。排查鼎城2008小区及周边排水设施,制定小区及周边排水管网网扩容升级方案。将鼎城2008小区周边排水设施升级改造纳入园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范围,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尽快启动区片管网升级工作。协调市级在鼎城2008小区东侧增设一条污水管网,缓解周边生活污水排放压力。



10

访受〔2021〕0409010

来电

莱山区盛泉管委贾家疃村村委书记贾某某伙同他人向村东山体间堆放工程土及建筑垃圾,造成防汛用水库和100多亩林木被掩埋,山体环境严重破坏。从今年2月底开始分别向烟台市自然资源局、莱山区综合执法大队和莱山区盛泉管委反映多次,各部门互相推诿,至今未得到有效答复。

莱山区、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态、固废

此案由莱山区自然资源局和莱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执法,现已查实:

1、违法主体为烟台市传明建筑机械施工有限公司,违法事实为:毁坏山林。该公司于2020年7月在贾家疃东山二夼处倾倒土方,现场侵占土地面积为16228平方米(含非林地3780平方米)。其中占用林地面积12448平方米,包括公益林10812平方米,一般商品林1636平方米。被渣土填埋的树木有240棵,林地和林木均未办理过林地征占用手续和林木采伐手续。

2、据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供传明公司笔录内容证实,该公司向此处倾倒土方一事,属公司同该地块承包户私下进行,未经村委同意。

3、3月5日,莱山区自然资源局收到举报,3月15日,莱山区自然资源局以书面函的形式将有关材料移交至莱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处理情况。莱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烟台市传明建筑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在莱山区经济开发区贾家疃东山二夼处毁林行为依法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会告知书》:补种林木480株,恢复植被和林业种植条件,并处罚款226680元。该公司已申请复议。目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履行相关程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继续跟进该案的后续处理情况。

二、整改情况。1开发区管委督促烟台市传明建筑施工有限公司于4月14日完成了约16亩被破坏山体的恢复工作,栽种龙柏和樱桃1100株。

2.相关工作人员履职调查情况已移交区纪委。



11

访受〔2021〕0409011

来电

牟平区宁海街道办事处东系山村村委会主任刘某某变卖了防止海水入侵的阻拦坝河砂,导致周边农田存在海水入侵隐患。前期将此情反应给了宁海街道办事处和牟平区纪委,至今未收到明确的处理意见。

牟平区

生态

①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情况不属实。宁海街道东系山村周边不存在任何“防止海水入侵的阻拦坝”。

②对于反映“前期将此情反应给了宁海街道办事处和牟平区纪委,至今未收到明确的处理意见”一事情况属实。经调查落实,村民实际反映的是2017年举报有人毁坏耕地非法采砂一事。东系山村在土地整理过程中确实造成部分土地的种植条件被破坏,原烟台市国土资源局牟平区分局于2017年5月19日向东系山村委下达了《责令期限改正通知书》(烟牟国土资改字[2017]4007号),责令东系山村委对被破坏的土地进行治理,恢复种植条件。东系山村委于2017年8月将该地块整治完毕,恢复耕种。刘某某时任东系山村委会主任,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宁海街道党工委召开党委会对刘某某做出延期党员转正的处分决定。

2019年东系山村有部分村民通过信访、电话投诉等方式向宁海街道办事处反映东系山村委会主任刘某某毁坏耕地非法采砂,宁海街道办事处依据原国土资源局牟平分局的调查结果给予答复,答复后,未再有人提出异议。2021年3月,宁海街道启动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又有部分东系山村民到街道办事处和区纪委反映该村村委会主任刘某某毁坏耕地非法采砂事件,并提供该事件新的线索。宁海街道纪工委已经受理此事,目前正在调查中。

牟平区纪委根据群众反映的情况,已将案件转交牟平区自然资源分局调查处理,牟平区纪委根据调查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12

访受〔2021〕0409012

来电

蓬莱区紫金世家项目违反规划建设停车场,距离居民楼十米,产生噪声、扬尘污染;南侧新北农贸市场的异味和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重复举报)

蓬莱区

大气、噪声

1、紫金世家小区南侧地块面积约30亩,系紫荆山街道武霖社区集体土地,紧连农贸市场,摊主、业主多自发在此临时停车,形成了临时停车状态。该地块约6亩属裸露地块,已覆盖抑尘网。

2、该农贸市场为蓬莱市政府2017年投资1.5亿元新建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异味主要来源为市场产生各类垃圾。噪声主要来源于商贩宣传高音喇叭。

1、该地块约6亩属裸露地块,已覆盖抑尘网,禁止大型车辆使用。制作禁停标识并设置围栏,靠近居民区25米距离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2、农贸市场管理办公室将加强市场管理,对产生各类农副产品垃圾即时即清,加大对海产品区域及周边道路冲刷频次,减轻异味排放。农贸市场办公室定期检查商户,提醒并禁用高音喇叭宣传商品。



13

访受〔2021〕0409013

来电

开发区汇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水泥砖,粉尘及噪声污染严重。

开发区

大气、噪声

经查,该问题属实。

1.烟台汇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黄河路266号,从事干混砂浆生产,年产砂浆30万吨;主要生产工艺为混合搅拌。2012年11月21日,该项目取得环评手续。2013年6月18日,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2.该企业现有生产车间、原料储存仓库各1个,均密闭管理;车间内有砂浆生产线一条,仓库内存储沙石、粉煤灰等原材料。沙石、粉煤灰等通过密闭管道投料后混合搅拌;主要生产设备均已配套了布袋除尘设施,颗粒物经布袋收集后,作为原材料回收利用。

3.检查发现,企业存在生产车间顶部、布袋除尘设施轻微破损等问题,导致生产时少量粉尘逸散。

4.4月10日下午,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昼间(企业夜间不生产)噪声为55dB,符合国家标准(60dB);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为0.3mg/m³,符合国家标准(1.0mg/m³)。

汇捷新型建材现已全面停产。场地产权单位已决定不再租赁给汇捷新型建材,并要求汇捷新型建材抓紧另行选址并于2021年年底前完成搬迁。



14

访受〔2021〕0409014

来电

龙口市西城区福泽园小区西侧煤场粉尘及噪音污染严重。

龙口市

大气、噪声

1.信访人反映的煤场位于龙港街道大牟家村,福泽园小区二期西南方向,占地66亩,原承包人张某某(已故,其妻子曲某继续履行合同)于2006年从大牟家村委承包,用于煤场储煤,承包期20年。2019年12月,曲某将该土地发包给龙口市泓盛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主要用于其名下货运车辆存放。2021年3月,曲某妹夫江某在该停车场中心位置堆放散煤,用于分装销售。

2.2021年4月10日,龙口市扬尘整治组会同龙港街道办事处、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现场核查,该煤场院内有煤堆、沙堆及15辆货车,煤堆、沙堆未完全苫盖,裸露土地未采取有效抑尘措施。扬尘污染源为货车进出场地带起的尘土、散煤分装溅起的煤灰及院内沙堆遇风引起的扬尘;噪音污染源为货运车辆运行和散煤分装造成。

对院内煤堆、沙堆及裸漏土地,要求龙口市泓盛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立即进行清理,采取苫盖、洒水等降尘措施;对院内车辆进出和停放地点严格管理,要求车辆7:00—21:00以外时间段禁止出入,停放区域远离居民小区,坚决避免噪声扰民。目前,煤堆已全部清运完毕,沙堆全部进行苫盖。



15

访受〔2021〕0409015

来电

海阳市东村街道西八里庄村二节楼区正后方养猪、养鸡养殖场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臭气熏天,严重污染环境。

海阳市

1、关于“养殖场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问题。经现场查看,问题不属实。养鸡场内设有一处粪污沉淀池,无污水泄漏情况,排水沟无污水排放,与粪便收购人签订了《鸡粪承包利用合同》,粪便不长期堆放,做到了粪便立产立清。养猪场内设有一处粪污沉淀池,粪污由吸粪车定期进行清运。

2、关于“臭气熏天,严重污染环境”问题。经现场查看,养鸡场内清污设施齐全,粪便清运及时,基本无异味;养猪场粪污沉淀池密封处理,但部分位置遮盖不严,有粪便气味,问题属实。

1、责令养鸡场在垫料中添加硫磺、在地面撒上适量熟石灰,减少氨气挥发,达到清除异味、消毒杀菌的效果。现场已整改完成。

2、责令养猪场对化粪池遮盖不严实处进行密封处理,减少气味扩散。现场已整改完成。

3、东村街道、农业农村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等部门配合联动,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养殖场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运营,坚决杜绝对附近环境造成污染。



16

访受〔2021〕0409016

来电

海阳市郭城镇西鲁家夼村违建周文养鸡场,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主河道,臭气熏天。

海阳市

经查,周文养鸡场建于2008年,位于海阳市郭城镇西鲁家夼村东,距离最近住户约30米左右,养殖品种为蛋鸡,设计养殖规模约为8000只,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且化粪池达到“三防”标准。经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核实,该养殖场不属于违建。

2017年8月份,因有个别群众举报反映其养殖场有异味以及市场行情的原因,养殖场停止了养殖。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只有鸭14只、鹅6只、鸡3只用于自己食用,现场未闻到明显异味,未发现污水排入河道痕迹。

郭城镇政府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查立改。



17

访受〔2021〕0409017

来电

高新区润和家园小区东侧万丰镁业有限公司产生的废气、异味和噪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高新区

大气、噪声

经查,烟台市行政区域内无万丰镁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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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访受〔2021〕0409018

来电

莱山区天籁花园2期29号楼南侧空地露天堆放垃圾,扬尘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小区东侧山上存在违建房。芝罘区奇山路72号楼南侧一山体存在伐林种菜问题,影响山体生态。

莱山区、芝罘区

固废、生态

经查:

1.天籁花园2期29号楼南侧空地为规划的小学项目,未开工,由于部分拆迁户未完成搬迁,暂时堆放的土方,其周围混杂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大约130余立方。

2.远陵夼村东山违建一共12处,其中旧村改造躲迁房11处,果园看护用房1处。

3.芝罘区自然资源局到奇山路72号楼南侧山体核查。经核查,现场不存在毁林、伐林情况,但存在居民开荒种菜情况。经清点共有14块菜地,菜地呈梯田状分布,面积约300㎡。此处山体产权单位为塔山集团,菜地为附近居民在山体荒地上自发清理树下荒草后整理而成,并用树木断枝等进行围挡。

1.莱山区初家街道办事处于4月10日责令开发商立即对该土堆进行垃圾清运,铺设抑尘网,防止扬尘。4月11日上午,机械已经进场作业;4月13日,垃圾清理完毕;4月14日,绿网覆盖完毕。街道办事处将该项目入口围挡封闭,并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防止建筑垃圾倾倒以及出现扬尘问题。

2.针对莱山区远陵夼村东山违建问题,已将该区域范围列入重点整治区域,现正在进行全面摸排,摸排工作结束后,将对违建坚决予以拆除。同时,对该区域将加强日常巡查,杜绝新增违法建筑。

3.4月11日,区自然资源局会同奇山街道办事处安排挖掘机对菜园进行清理。4月12日上午,已完成14块小菜园清理整改工作,该处山体的梯田状结构已恢复为平坡地。



19

访受〔2021〕0409019

来电

开发区潮水镇衙前村蓬莱市兴凯海水育苗基地老板王某某,在没有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安装锅炉,且白天烧颗粒料,晚上烧散煤给海水加温。

开发区

其他

4月10日,潮水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海洋发展局联合进行了现场调查。信访人反映的潮水镇衙前村兴凯海水育苗基地为个体工商户王某某租用,从事海水育苗养殖。2021年2月底,王某某投资7万元购置2蒸吨环保颗粒炉1台,用于养殖车间升温保温。该育苗场白天燃烧环保颗粒,夜间采用生物质燃料与煤炭混烧。

1.潮水镇及海洋发展局工作人员对王某某进行了政策宣讲及教育,现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督促育苗场立即进行整改,现场燃煤已清理完毕。

2.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对兴凯海水育苗基地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立案号:烟开环立[2021]第2号),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二)项规定,拟对其处以贰万元罚款。

3.下一步,开发区将建立长效机制,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养殖户进行拉网式排查,开展再宣传、再教育,发现问题立查立改,确保违规使用燃煤小锅炉问题不再死灰复燃。



20

访受〔2021〕0409020

来电

烟台港集装箱公司仁海货运有限公司路面和作业场地地面铺砖经过重型卡车的碾压已成粉末状,车辆通行时候扬尘问题严重;该公司使用消防栓的水来降尘,降尘效果不好;该公司的8辆斯太尔国2卡车已过报废期限,车辆尾气排放不符合标准。烟台港集装箱公司国际码头有限公司沃尔沃欧2卡车尾气排放不符合环保标准。

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

大气

1.关于反映仁海货运有限公司路面和作业场地地面问题的核实情况。经查,仁海货运公司为烟台港集装箱码头公司的一个生产部门,主要从事散改集和仓储业务,占地约7000平方米,因前期正面吊吊载重箱作业,导致部分场地被碾压变形,损坏面积约为3000平方米。反映的该问题属实。

2.关于反映仁海货运有限公司8辆斯太尔国Ⅱ卡车已过报废期限,车辆尾气排放不符合标准问题的核实情况。

经公安部门核实,该公司8辆斯太尔国二卡车自2006年购入后,未办理注册登记,经港航公安局交警大队实地核实,该8辆车属于港口作业场地内部倒搬机械。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按照相应规定强制报废”,第八条“执行该报废标准规定的机动车是指上道路行驶的车辆”,故无依据认定该8辆车是否已过报废期。

经查阅资产台账,目前仁海货运公司现有8台斯太尔集卡车处于在用状态,其中现场7台,另外1台因故障在维修车间进行维修,以上在用车辆于2006年12月出厂,为国Ⅱ排放标准,用于港内倒班作业,不属于营运性道路运输车辆,为非道路移动机械,已在“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源排放监管平台”备案并喷码登记。另2020年5月烟台海港机动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对该企业5辆在用斯太尔集卡车尾气排放进行了检测,2021年3月对另外3台进行了检测,以上两次检测结论均为合格。

3.关于反映烟台港集装箱公司国际码头有限公司沃尔沃欧2卡车尾气排放不符合环保标准问题的核实情况。

查阅资产台账,烟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现有港内在用沃尔沃集卡车15台,车辆自购入后,只从事港内集装箱倒搬(短搬)运输工作,不从事社会道路营运,排放标准为欧Ⅲ,参照国Ⅲ管理。15台集卡车均在“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源排放监管平台”备案并喷码登记。2021年3月,烟台海港机动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对该企业15台集卡车尾气排放进行了检测,并出具达标的检测报告。

1、2021年2月15日,烟台港集团已将仁海货运公司场地破损地面列入年度修整计划,计划8月底前完成。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加快推进破损地面修复工作,立即采取密目网对破损场地进行苫盖,并定期洒水,切实做好扬尘管制。4月11日,该企业已对场内破损地面进行了苫盖。

2、责令仁海货运公司立即对2020年检测的5辆斯太尔国Ⅱ集卡车开展一次尾气检测。



21

访受〔2021〕0409021

来电

高新区中海国际社区铂悦府西侧一片空地垃圾臭水满地;小区南侧清泉实业烟囱傍晚会焚烧排出有刺鼻气味的气体,影响居民生活环境,业主反映其生活用净化器会报警,以上问题已多次反映未得到有效解决。(重复举报)

高新区、莱山区

大气、水

一、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核实,该处空地地势较低,有一土路未硬化,存在雨水积水,造成发绿发臭。

二、针对清泉实业烟囱傍晚会焚烧排出有刺鼻气味气体问题,经莱山区政府立即组织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烟台清泉实业有限公司位于莱山区海霸路66号,于2004年11月投产。为有效解决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堆积二次污染问题,该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7日、2019年6月21日分期建设污泥综合干化项目(审批文号:烟莱环报告表〔2018〕40号、烟莱环报告表〔2019〕28号)。2020年8月,该公司污泥焚烧项目通过环评审批(审批文号:烟莱环审〔2020〕01号),目前现已完成采暖期的验收监测,非采暖期的验收监测正在进行中,2021年5月底前将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现场调查情况

1.对清泉实业公司产生异味的污泥缓存仓和污泥干化车间现场检查,污泥干化、焚烧设施运行正常,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现场未发现明显异味。

2.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针对清泉实业自当日15时至24时进行每3小时1次(共4次)的有组织和无组织加密检测,检测结果未超出国家规定标准。

3.对清泉实业公司和位于高新区的中海国际社区周边进行徒步现场检查,并走访群众,现场未发现刺鼻气味。

4.19时至22时对中海国际社区和清泉实业公司周边进行VOCs设备走航巡查,在清泉实业厂内及厂界均无刺鼻气味。

(三)高新区中海国际社区位于清泉实业公司北侧2公里左右,之间存在农用地、村居及工业企业。自2018年以来,莱山生态环境分局多次接到该社区居民投诉清泉实业异味的问题。经现场调查及与沟通,群众反映的异味包括化工、焚烧垃圾、臭味等气味。由于异味来源及传播途径较为复杂,社区周边有焚烧垃圾、河道污泥臭味和村民使用粪尿浇地等行为,同时有铸造、机械加工、塑料生产等企业排放刺鼻异味的情况,都会对群众造成影响。

一、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部正在组织整改,目前已对该处进行场地平整,垃圾外运,下一步播撒草种,整治面积约1.5万平方米,土路正在修建混凝土道路,预计4月底前完工。

二、针对清泉实业烟囱傍晚会焚烧排出有刺鼻气味气体问题,莱山区将加强对烟台清泉实业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督管理。

1、督促该公司聘请专家针对群众反映的异味提出优化方案,并开展废气每月自测。

2、加强该公司及周边企业的检查频次,利用VOCs走航设备持续溯源,并采用日查夜查相结合、走访巡查、跨区域联合执法检查的方式,确保企业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2

访受〔2021〕0409022

来电

招远市阜山镇庙后吕家村吕某某养猪场污水污染地下水,臭味熏天,去年已多次反映,政府协调多次,到现在整改不到位。

招远市

经现场核查,吕某某养猪场位于阜山镇庙后吕家村西首,系在自家闲置土地建设,养殖猪棚距离住宅最近处约为15米,猪场外围距离住宅最远和最近处分别约为5米和1.1米。该养猪场自1997年起开始养殖,现存栏量母猪21头,肥猪65头,仔猪33头,年出栏量200头左右。

针对养猪场污水污染地下水,臭味熏天问题,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于4月10日委托烟台鲁东分析测试有限公司对该养殖场恶臭气体和地下水进行检测:吕某某养猪场、庙后吕家村吕某礼、庙后吕家村吕某学、集中供水井等4处水井特征污染物(化学耗氧量、氨氮、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要求,不存在污染地下水问题;臭气浓度符合《臭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针对“去年已多次反映,政府协调多次,到现在整改不到位”问题,2020年群众反映后,经镇政府与养殖户沟通,养殖户已经着手整改,现已新建水泥浆砌化粪池一个,规格3.5m*3.5m*3m,改造后仅留抽粪口;对猪场外化粪池进行重新改造,改造后仅留抽粪口;棚内新上两条排粪渠,已水泥硬化。所有粪水排入化粪池,不外流;对猪场院内已全部硬化;定期对内外两个化粪池进行清理并将粪便还田,同时向棚内及化粪池喷洒除臭剂,最大限度减轻异味;对院内西北方向废弃旧棚进行改造,棚内新上两条排粪渠,将原来东面离住宅区较近猪舍内的猪迁移至新猪舍,东面猪舍目前闲置。虽然目前经检测臭气浓度符合《臭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但考虑到夏季临近,气温升高,不可避免的会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一是要求养殖户3日内将场区内、外卫生收拾干净,做好除臭剂等祛味剂日常添加工作,减少养殖异味,并且保持好场区卫生,禁止院内污水外流。二是考虑到周边居民民生需求,经与养殖户沟通,养殖户同意逐步出售处理现有存栏猪,于6月30日前将猪场内所有的猪全部出售后,不再从事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生产的经营活动。



23

访受〔2021〕0409023

来电

河北籍商人陈某伙同陡崖村江某某破坏栖霞市亭口镇陡崖村人工种植的黑松数百棵,私自违建绿色田园家庭农场一千余平,破坏国家级公益林面积达数十亩。

栖霞市

生态

经核实,2016年11月被举报人陈某与栖霞市亭口镇陡崖村委签订承包合同后,由原土地承包人姜某某进行种植养殖和附属设施建设。所建陈某农场占地总面积为6311平方米(9.46亩),其中其他草地(即未利用地)3.66亩、樱桃大棚1.13亩,扣除后占用林地4.67亩(属于国家二级公益林)。依据2010年第二次国家土地大调查批准的栖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处属于其他草地(即未利用地)和林地相结合区域,项目实施存在改变林地用途的情况;因时间较长反映其破坏黑松数百颗数量无法考证。

被举报人现从事农业养殖、果树种植,不存在商业、观光旅游、经营性住宅等情况,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意见精神。

决定依法对被举报人陈某以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立案,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同时督促被举报人陈某尽快完善备案手续。


*

24

访受〔2021〕0409024

来电

高新区理想城与中海国际间海悦路附近有一条臭水沟臭气熏天,中海国际小区南侧空地土堆扬尘污染严重,附近高铁未安装隔音墙存在噪声污染。(重复举报)

高新区

大气、水、噪声

1、问题中提到的河实名为马家河,流经东、西轸村,流向高新区。反映问题的河段中,东轸河段烟威高速涵洞以北至西轸格庄村安置楼小桥的河面及东岸和涵洞以南全部河面及两岸区域属于莱山区,东轸河段涵洞以北的西岸区域(含西岸)属于高新区。现场发现河套内有零星漂浮物,存在环境卫生问题,在河套中段的涵洞附近,由于近两天降雨,雨水存积较多,导致排水不畅,有轻微异味。

2.经现场核实中海大土堆靠中海国际社区一侧未覆盖完全,土堆为建设挖土堆存。上面部分未完全覆盖,东侧覆盖部分有破损。

3.经现场查看,中海国际社区南侧高铁未安装隔音设施。高新区委托山东准诺检测有限公司根据TBT3050—2002铁路沿线环境噪声测量技术规定,以中海国际社区西南角离铁路垂直距离最近处为敏感点,白天及夜间进行1小时等效检测,检测结果(昼间54dB、夜间43dB)满足《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12525-90)标准。

经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部调查核实,青荣城际铁路建设时中海国际小区尚未建设。根据《新建铁路青岛至荣成城际铁路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距既有铁路外轨中心线30m处昼夜噪声等效声级分别为62.4-65.8dBA、60.1-63.6dBA,昼夜噪声等效声级满足(GB12525-90)《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昼间70dBA、夜间70dBA标准要求。” 中海国际社区距铁路中心线最近处约380米,超当时环评敏感点的30米距离。

1.莱山区与高新区国土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现场划分界限,高新区已开展河道及周边环境整治,对河道垃圾杂草进行清理,下一步进行绿化。莱山区4月14日安排保洁人员对辖区河道漂浮物、枯草等开始进行清理;针对河套中段涵洞存积的雨水,4月14日组织排污车进行抽取;污水排出后,在河套内放置Hm-w型复合型高效河道水体净化处理剂,进行生物降解,消除异味污染。下步将进一步加大河道日常巡查检查力度,确保不发生此类问题。

2.已对中海国际小区南侧空地土堆进行完全覆盖。

3.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部已积极协调青荣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济南铁路局,因中海国际社区建成时间比高速铁路晚,如需加设隔音设施,需小区建设单位出资,由济南铁路局负责对相关路段进行隔音设施的施工建设。



25

访受〔2021〕0409025

来电

莱州市金城镇原家村华电公司货车煤灰遗撒造成附近道路扬尘污染严重,华电公司向河流入海口内倾倒炉渣、煤灰影响海水水质,进而影响养殖户养殖产量,附近庄稼也受煤灰影响。(重复举报)

莱州市

大气、海洋

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位于金城镇海北咀村北,主要从事电力、热力的生产,以煤炭为燃料。一期工程于2005年5月经环保部审批,2013年12月通过环保部验收;二期工程于2015年8月经原山东省环保厅审批,2019年12月通过自主验收。目前正常生产。

固体废物处置方面,该公司年产生约15万吨炉渣,100万吨粉煤灰,均置于专用的密闭暂存库内,销售给青岛良港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公司综合利用,并签订固废委托利用合同,建有固体废物管理台账。

扬尘污染防治方面,运输车辆出厂前均通过洗车平台进行清洗。粉煤灰通过粉类物料专用的密闭车辆运输,炉渣通过顶部篷布覆盖的挂车运输。运输路线途经原家村东侧的田间路,该路段因涉基本农田,未能硬化,产生扬尘污染。

4月10日,现场执法组对华电公司东侧河流入海口进行查勘,未发现倾倒炉渣、煤灰等迹象。现场走访附近养殖户及农户,种养作业未发现异常。现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华电东朱桥河原家入海口西侧取水样,检测结果满足《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第二类标准,符合要求。

关于道路扬尘问题,金城镇政府计划投资200万元对该道路进行硬化,目前正进入投资评审阶段,预计8月底前完成道路建设。

 



26

访受〔2021〕0409026

来电

龙口市石良镇黄城集村宏祥塑业公司,不定时排放有刺鼻气味气体,有时会关停环保设备,该企业距离居民区较近,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环境,5年来多次反映该问题未得到有效处置。

龙口市

大气

1.信访人反映的企业为龙口市石良镇黄城集村鸿祥塑料加工厂,位于龙口市石良镇黄城集村东680米,距离西张家庄560米,周边为工商混合区,占地10亩,总投资30万元,主要生产一次性水果塑料筐。企业主要污染物为注塑环节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配套建设1台“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2012年7月16日经原龙口市环保局审批建设,2018年7月9日取得原龙口市环保局现状评估备案意见(龙环函〔2018〕210号),2020年4月18日办理了排污许可登记(编号:92370681MA3F5NRN64001W),有效期至2025年4月17日。

2.前期查处情况。近年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根据群众反映情况,对其进行了10余次监督性监测,除2020年4月监测结果不达标外,其余结果均达标。2020年4月,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对其西厂界外点位监测发现,企业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浓度、臭气浓度超标。针对该违法行为,2020年5月,依法对其处以10万元人民币罚款,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限制生产1个月。2020年6月,对其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复核监测,结果显示无组织排放浓度已达标。

3.本次调查情况。2021年4月10日,烟台市龙口环境执法大队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经查,企业共有3台注塑机,1台注塑机正在生产,“UV光氧+活性炭吸附”设施正在运行,废气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企业周边无明显异味,生产车间门口及产品堆放点可闻及塑料异味。当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委托烟台恒正检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废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4月13日出具检测报告,显示达标排放。此外,经调阅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发现2021年4月4日,企业UV光氧设备热过载继电器过热导致设备电闸跳闸,光氧设备停止运转1小时,热过载继电器降温后恢复正常运行,企业次日对热过载继电器进行了更换,再未发生因故停运现象。

目前,针对企业未按规定使用有机废气治理设施问题已进行立案,拟处罚款人民币5.8万元。4月13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龙环改字〔2021〕第202号),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未按规定使用有机废气治理设施等问题。



27

访受〔2021〕0409027

来电

牟平区莒格庄镇床而村村长齐某某存在违法售卖西大河河砂问题,在河中建设数个养猪场大棚,粪便污水溢流,散发臭味,影响村民生活。村自来水厂周边建设有大型养鸡场,污水直排,影响地下水水质。

牟平区

1、针对违法售卖西大河河砂问题:经查,现场未发现近期采砂作业痕迹,但莒格庄镇曾于2015年向牟平区水务局提交《关于对床而河进行治理的请示》,组织开展床而河拦截工程施工。牟平区水务局于2015年3月18日进行了批复(烟牟水便字〔2015〕17号)。经询问被举报人齐某某称:“在2015年修建拦截坝时挖取清基砂土约500余方,用于新农村建设修路工程”,非法采砂问题属实。

2、针对养猪场、养鸡场问题:①经查,该养猪场业主为齐某某,已办理环评手续,养猪场位于床而村西侧,村河道的东侧,距村500余米,距河道约30米,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现存栏量约2000头,共建有2个养猪大棚,猪粪经干湿分离机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养殖污水经污水收集池收集后进入沼气发酵池进行发酵,用于农田灌溉。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养猪场有粪便污水外溢的现象,同时执法人员对西侧河道进行了勘查,未发现养殖废弃物排入河道的现象,河道内的水质清澈;养猪场周围有轻微异味。

②经查,床而村自来水井周边养鸡场业主为姜某某,从事种鸡饲养,已办理环评手续,建有8个养鸡棚,6个鸡棚在养,2个鸡棚歇养,现存栏量约1.6万羽,建有1个污水收集池,刷棚产生的污水全部流入污水收集池内。现场检查该养鸡场周围未发现有污水直排的现象。该自来水井为养殖场建成之后建设,距离养鸡大棚大于50米,符合农村饮用水源保护范围要求;同时,牟平环境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对床而村自来水井储水池水质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监测数据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三类标准,水质未超标。

1、对于非法采砂和售卖河砂问题,牟平区水务局已移交牟平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2、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执法人员要求齐某某养猪场、姜某某养鸡场加强管理,确保养殖污水合理处置,杜绝污染周围环境;对新产生的粪污要及时进行清理,降低异味对周围居民的影响。莒格庄镇将对养殖场加强巡查管理,发现问题将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28

访受〔2021〕0409028

来电

海阳市水发集团在海阳市盘石水库存在以清淤为名义的违法采砂问题,造成盘石水库水污染严重。采砂用船存在柴油遗漏问题,水面存在浮油污染。盘石水库承担城市供水功能,有危及城市饮用水安全问题隐患。

海阳市

1.关于“以清淤为名义的违法采砂问题”。该工程项目备案、清淤方案和环评报告等均已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审批,手续齐全。问题不属实。

2.关于“造成盘石水库水污染严重问题”。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于4月9日委托烟台同济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盘石水库进行取样化验,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等指标,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水体未受到污染。问题不属实。

3.关于“采砂用船存在柴油遗漏问题,水面存在浮油污染”。目前工程已暂时停工,经询问现场工作人员,前期在清淤施工过程中,由于对清淤船管理不当,造成少量柴油撒漏到水库中。当时清淤人员用隔油栏进行隔离后用吸油毡进行了处理。

4.关于“盘石水库承担城市供水功能,有危及城市饮用水安全问题隐患”。盘石水库属于海阳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备用水源,目前未对城区居民供水,仅对山东核电有限公司供水。在清淤中,由于绞吸式挖泥船造成水质浑浊,对饮用供水安全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1.责令清淤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清淤方案和环评要求进行施工,严禁对水质造成污染。

2.加强水质监控,定期进行监测,确保饮用水安全。

3.盘石店镇政府按照上级要求,加强与水利、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履行好对水库的属地管理职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解决,确保用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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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访受〔2021〕0409029

来电

蓬莱区蓬莱阁街道邹于村附近两个养猪场,臭味熏天,下雨时粪便污水溢流河道,气味难闻,导致河水污染。

蓬莱区

于某某、王某某2家养殖户均建有带防雨棚顶的干粪堆料区和加盖的粪水收集池,现场存在异味。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养殖废水外流、养殖粪便外排等现象,村内河道内未发现养殖废水污染情况。

蓬莱区蓬莱阁街道已要求2家养殖户对产生的养殖粪便和废水及时清理,加强养殖区域的卫生清理,保持养殖区域的卫生整洁,减轻异味污染。邹于社区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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