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桂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过街通道行人引导的建议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设施安装情况。观海路迟家、鹿鸣小区、桐林路、毓东路与西南河路路口地下通道或过街天桥,目前存在缺少交通标志或交通标志板面内容、板面大小,板面朝向、设置位置设置不规范,视认性不够的问题,为提高交通标志视认性和引导性,按照您的建议,我们将争取仿照南大街与海港路路口的交通标志,在地下通道或过街天桥入口前方约10—20米醒目位置、标志面正向面对人流行走方向,设置提示宣传牌。
二、宣传引导情况。我们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重点加强教育引导,在全市开展文明交通倡导行动。通过组织志愿者劝导行动、开设烟台交警官方微信曝光台等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促进交通参与者知法、守法,努力实现机动车驾驶人交通陋习及危险驾驶行为进一步减少;主动加强与市文明办、团市委的协作配合,组织“善行芝罘 天使守护团”开展“警志校”护学志愿服务、“礼让斑马线”、文明创建等工作;开展“交通违法行为大曝光”等活动,制定并落实群众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强化社会监督。
按照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查漏补缺,将过街通道列入交通志愿服务的重要路口,积极拦截乱穿马路的行人,引导其走过街通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新闻载体,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采取不同的宣传教育策略,对症下药;通过开展交通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等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崇尚文明礼让、践行文明交通的社会风尚。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建议和帮助。
烟台市公安局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