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省环保督察热线交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汇总表(2021年3月20日,共5件)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 情况 | 备注 |
1 | 20210303-3 | 大辛店镇黑岚沟村东北,黑岚沟金矿矿泥粉尘污染严重,私自外排含剧毒废水。 | 蓬莱区 | 大气、水 |
2021年3月8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组织人员联合大辛店镇政府对蓬莱山东黄金黑岚沟金矿进行了现场检查。 经查,该企业尾矿库四周边界均安装有喷淋装置,每日对尾矿库边界旱地进行洒水降尘。现场检查时尾矿库裸露干滩湿润,未发现有扬尘。 信访人反映的“剧毒废水”实为企业排放到尾矿库的选矿生产废水,尾矿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我局曾于2021年2月23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山东天辰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该企业尾矿库上下游观测井进行过监督性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水样中丁基黄原酸、松节油(选矿使用黄药与二号油的组成成分)均未检出。信访人反映的企业私自排放含剧毒废水问题不属实。3月8日,蓬莱分局已现场与信访人见面,当面向信访人反馈办理结果。 | 否 | 针对现场检查情况,我局要求企业加强生产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安排专人继续做好尾矿库日常抑尘工作。同时,我局也将加大对企业日常巡查力度与频次,确保企业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 ||
2 | 20210308-1 | 通伸街道办事处,芝罘屯社区芝罘屯路31号楼最西边门头亮点广告装饰烧煤炉,冒煤烟。 | 芝罘区 | 大气 | 经通伸街道环保办工作人员现场检查,芝罘屯路亮点广告装饰和芝罘屯商店还有理发店里确有燃煤取暖现象 | 是 | 3月11日下午14点,通伸街道环保办联合通伸城管中队对该三家煤炉进行了拆除。 | ||
3 | 20210312-2 | 姜格庄街道峒岭村村里的河道水污染严重,恶臭的气味。河道的上游大量的养殖场的废水直接排放河道导致。 | 牟平区 | 水 |
峒岭河起源于姜格庄街道办事处南松村村南山脊,途径南松山村、北松山村等自然村庄,全长约8700米,峒岭河两侧现有养猪场、养鸡场80余户。3月19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联合姜格庄街道办事处共同对峒岭河周边养殖场及河道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南松山村河段有少量河水流动,河床底部淤泥较多,河床内部分河床内长满杂草,河内生活垃圾较多,流动的水质较清澈。北松山村河段及下游河段水质浑浊,部分河段长满杂草,河床内漂浮、丢弃生活垃圾较多。通过排查,现场未发现有养殖废弃物排放。 经查,导致河床水质原因是河床内多年存积的畜禽粪便未清理、部分河段存在养殖户夜间倾倒畜禽废弃物,周边百姓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等所致。其中,针对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曾多次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姜格庄街道办事处对峒岭河周边养殖场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存在环境问题的养殖户责令整改、立案处罚。2018年以来,先后对该河周边养殖场现场检查120余家次,并对该区域内8家养殖场畜禽养殖废弃物未经处理排放的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2021年1月25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环境执法人员联合姜格庄街道办事处对该河巡查发现,部分河段有疑似倾倒养殖废弃物情况。 | 是 |
为了有效解决养殖场污水、粪便无害化处置利用工作,减少养殖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2021年1月21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组织各镇街、农业农村局和各养殖公司及驻牟负责人召开了全区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各养殖公司及所属养殖户要严格落实粪污无害化处理主体责任,各镇街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农业农村局要加大对各养殖场粪污无害化处理指导服务力度。会后,下发了《致全区广大养殖场(户)、养殖小区的一封信》,告知广大养殖场(户)、养殖小区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杜绝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对此,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加大对全区畜禽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工作督导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同时,姜格庄街道办事处安排峒岭河周边村庄负责继续加大对峒岭河的巡查工作,并在沿河区域采取设置永久警示标语、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加强日常宣传,对发现随意倾倒养殖废弃物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上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进行依法处理。目前,正在制定峒岭河河道整治方案,待方案确定后,将立即对峒岭河进行治理。 | ||
4 | 20210313-1 | 中冶沁海云墅澜湾北侧海边堆放大量的淤泥,对海水造成污染,海边都变成黑色的。 | 牟平区 | 水 | 经查,中冶沁海云墅澜湾北侧海边为牟平区确定的积雪倾倒点,堆放的不是淤泥,而是冬天城区道路清理的积雪。去年冬季我区降雪不仅量大,而且次数多,根据《牟平区2020—2021年度冬季道路清雪防滑工作实施方案》(牟办发电[2020]122号)第四条第(四)项规定:“进一步做好积雪清运工作。对未混合融雪剂的积雪,可就近倾倒于不影响生产生活、不影响市容和安全的绿化带、树框内等地方;对已混合融雪剂和生活垃圾的积雪,全部运送到滨海东路沁水河与三八河段北侧海边倾倒,严禁推到绿化带内”要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将城区道路清扫的积雪统一倾倒在滨海东路沁水河与三八河段北侧海边。 | 是 | 前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安排环卫公司组织人员定期对积雪融化后暴露出的残存垃圾及时进行捡拾清理,做到随化随清。3月11日至12日,环卫公司又组织机械设备对该处雪堆进行清理外运,加快深层雪堆表层发黑部分融化速度。因雪堆大、面积广,计划待雪堆完全融化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再次组织人员和车辆设备对积雪融化后的积土进行清理,确保环境干净整洁。 | ||
5 | 20210315-4 | 水道镇山前村,村南200米石灰台地块有一处非法养猪厂,污水、粪便随意外排。该养殖厂没有动物防疫合格证,环保手续不合法。 | 牟平区 | 水、其他 | 2021年3月16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对该养猪场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反映的养猪场位于水道镇山前村南,午级河东侧,距山前村200米左右,主要从事合同猪饲养。该养猪场户主为侯明友,已在网上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现场检查时,养猪场现处于空栏期,未发现有养殖废水外排的现象。同时,经牟平区农业农村局现场检查,该养猪场配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但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是 | 因该猪场目前空栏,区农业农村局将加大日常检查力度,若该养猪场在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情况下从事生产,将及时移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 |
附件2:
省环保督察热线交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县 (市、区) | 受理举报数量(件) | 已办结(件) | 责令整改(家) | 立案处罚(家) | 罚款金额(万元) | 立案侦查(件) | 拘留(人) | 约谈(人) | 问责(人) | 公开 情况 | |||||
来电 | 来信 | 合计 | 属实 | 不属实 | 合计 | 行政 | 刑事 | |||||||||
1 | 芝罘区 | 1 | 0 | 1 | 1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已公开 |
2 | 蓬莱区 | 1 | 0 | 1 | 0 | 1 | 1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已公开 |
3 | 牟平区 | 3 | 0 | 3 | 3 | 0 | 3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已公开 |
总计 | 5 | 0 | 5 | 4 | 1 | 5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已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