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877/2021-36621 成文日期: 2021-02-08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政府公报
公报期号: 2021年 第3号(总第212号) 文件类型: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烟政办字〔2021〕7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关于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做好省级四星级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工作,根据《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0〕136号)、《数字山东建设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2020年试点及2021年预试点名单的通知》(数鲁专组办发〔2020〕6号)和《山东省地方标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 1部分:市级指标》(DB37/T 3890.1—2020)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优政、惠民、兴业、强基”为宗旨,强化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作用,推动大数据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加快建设以人为本、需求引领、数据驱动、特色发展的新型智慧城市,全面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集约建设。统筹推进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加强前瞻性、战略性研究,强化系统布局。集约建设通用信息基础设施和平台,促进系统集成、平台共用、数据融合、业务协同。

2.以人为本,数据赋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智慧城市建设与人民需求结合起来,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政务服务、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等重要领域,大力推进信息惠民工程建设,切实提升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3.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的引导作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应用场景开放,以信息流引领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集聚。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智慧城市建设,缓解政府财政资金压力,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三)主要目标。以创建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为目标,以集约共享的基础设施、多元普惠的民生服务、智慧高效的城市治理、智能创新的数字经济等为主要内容,开展试点建设工作。到2022年,完成山东省四星级智慧城市创建工作,为提升烟台城市综合竞争力和软实力提供重要基础及强大支撑。

二、全面提升城市数字化能力

(一)数字基础设施能力提升。

1.加快部署新型基础设施。加快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升智慧城市支撑能力。加快推进超算中心、数据中心建设,大幅提升存算能力。优化互联网骨干网络架构,扩容数据通信带宽,积极争取国家、省重大信息基础设施布局,增强区域通信枢纽能力。全面推进5G网络部署与规模组网,推动公共资源向5G基站免费开放。2022年年底前,全市家庭光纤入户覆盖率达到90%,移动通信网络平均下载速率达到25Mbit/s,200Mbit/s以上固定宽带用户占比达到80%,城区重点公共区域5G网络覆盖率达80%,基本实现县级以上城区、重点乡镇(街道)5G网络覆盖。(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2.优化完善政务信息基础设施。拓展电子政务外网覆盖范围,加快形成横向延伸至高校院所、医疗机构,纵向覆盖到乡镇、社区的网络架构。启动烟台市电子政务云数据中心建设,优化政务云架构,增强政务云平台基础功能,提升政务云服务支撑能力。实现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平台、互联网数据中心、主要网站IPv6(互联网协议第六版)普遍升级。2022年年底前,全市政务信息系统平台迁移率达到80%,全市主要网站IPv6支持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委网信办,各区市政府、管委

3.加快构建智能感知体系。完善城市全时空感知、多维度监测的感知体系建设,全面部署道路桥梁、市政设施、建筑工地、交通运输、地下管网、河湖林地、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治安防控、气象监测及全市重要地表饮用水水源地蓄水水位、水量、水质等智能感知设施,同步推进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地下、地面、空中设施设备的视频、物联感知数据统一接入、集中管理、远程调控和数据共享。对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和智能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和安全性能。2022年年底前,实现智能照明设备安装率达到90%,城区气象自动监测点密度小于5公里间距,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测管理率达到85%,空气、水体、噪音等环境质量自动化监测率加权平均值超过80%,家庭能源(电、燃气)自动化采集覆盖率达到90%,家庭自来水自动化采集覆盖率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大数据局、市气象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二)大数据运用能力提升。

4.启动“城市大脑”建设工程。统筹城市大脑顶层设计和总体架构,集约化建设烟台市“城市大脑”。以社会治理协同化、高效化和城市管理精细化、可视化为目标,整合社会综治、应急指挥、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国土空间等部门数据资源,通过设施共用、系统接入、数据共享等途径,组建集运行监测、应急联动、智能决策、指挥调度为一体的智慧城市运行指挥中心。以智慧公安建设为契机,加快推进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夯实公安信息化发展大基座,建设新一代公安信息网,构建符合公安实战需求的数据资源体系,全力打造贴近实战的智能化应用新格局。2022年年底前,按照“平台上移,应用下沉”原则,各区市、各部门整合优化现有各业务系统,建设“城市大脑”区市中枢和部门专项系统,并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接入全市“城市大脑”,实现系统互联、数据共享和应用互通。(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委政法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5.丰富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数据资源中心,强化数据治理、归集、分析能力,切实解决数据质量差、归集难等问题。按照一数一源、多元采集、共享校核、动态更新的原则,整合散布在不同部门的基础信息资源,建设全市统一的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宏观经济、公共信用、电子证照六大基础信息资源库,加强各类主题库、专题库建设和数据汇聚。广泛整合企业和社会数据资源,建设市县两级各领域数据资源池,打造城市数据湖。2022年年底前,信息资源部门间共享率达到90%。(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6.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完善全市统一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推进政务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数据资源集中向社会开放。重点推动信用、交通、住建、医疗、就业、社保、地理、文化、教育、科技、农业、环境、应急、金融、统计、气象、企业登记等民生保障服务相关领域的数据向社会开放,提高公共数据社会化利用水平。2022年年底前,全市公共信息资源社会开放率达到90%。(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牵头,市政府各相关部门配合)

7.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建立公共数据资源运营机制,建设公共数据资源运营服务平台,促进公共数据资源流通增值。探索开展大数据交易,鼓励拥有数据的机构、企业通过各级大数据交易平台进行数据资产化运营,探索建立通过商业行为驱动数据开放共享的新模式,促进数据要素流动更有序、更高效。(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三)支撑服务能力提升。

8.建立创新支撑体系。依托“城市大脑”和数据资源中心,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需求导向”的原则,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相结合的应用开发生态及创新支撑体系。建立智慧城市场景清单发布机制,构建互动共赢的产业生态。引导相关企业、科研院所组建“智慧城市体验馆”,开展融合创新场景实测和体验,遴选推广创新项目。支持发展规划咨询、投融资、建设运营等专业服务,打造智慧城市创新生态圈。(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科技局、市委网信办)

9.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和防护体系。推进网络安全体系规划、建设运行和基础设施国产化,基于国产商用密码技术加强网络安全技术防护,增强网络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做好数据资源安全防护,保障智慧城市建设安全可靠、平滑演进。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提升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公共数据安全保障和个人信息保护,建立面向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网络舆情和网络安全实时监测及统筹调度,提高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能力水平。创新发展网络安全产业,提升核心技术突破和服务保障能力。开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宣传普及,增强网络安全意识。确保不发生任何泄密事件。(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

10.健全智慧城市标准和规范体系。健全以相关国家标准、省级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为主体,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为补充的智慧城市标准和规范体系。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政务服务、城市治理、生活服务、风险防控、产业发展等领域的应用,推进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的制定。大力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和管理标准、智慧城市运行评价标准的实施应用。按照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标准指标体系,开展综合评价评估。2022年年底前,推动2项以上智慧城市建设标准、经验在省级层面示范推广。(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构建智慧城市应用体系

(一)优化智能化政务服务体系。

11.持续深化“一网通办”。推进流程再造和“一次办好”改革,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要求,梳理流程再造主题服务事项,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所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平台运行和管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全面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

12.加快推进“一号通行”。深化电子证照应用试点,有效提高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使用率。2021年年底前,充分利用二维码、人脸识别技术,推动在政务服务、出行、就医、入学等领域开展“一号通行”应用。2022年年底前,电子证照使用率达到80%。(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13.探索推行“一码通城”。推动与市民和企业相关的政务、社区、生活等方面智能化服务向“爱山东”APP 和“烟台一手通”APP集聚,实现市民和企业服务“一触即达”。探索搭建全市统一的互联网支付平台,推行全市统一个人(企业)身份识别码,打造无接触式高品质生活服务应用,构建城乡一体的后疫情时期普惠民生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生活服务“一码通城”。2022年年底前,“爱山东”APP烟台分厅应用接入数量在全省排名前3位。(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各区市政府、管委)

(二)完善智能化城市治理体系。

14.完善“互联网+监管”体系。依托国家、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构建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体系。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非现场监管,有效提高监管的规范化、精准化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

15.完善城市运行管理体系。加强多维度经济运行要素指标监测,建立全市重点企业数据评估模型,实时掌握经济运行态势。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时监督信息系统,提升自然资源综合监管能力。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指挥中心建设,加大环卫固废、城市道桥、违法建设等监管力度。完善城市三维模型(CIM)平台,形成城市三维空间数据底板,推动数字城市与物理城市同步规划建设。深化应用建筑模型(BIM)技术,完善建筑工地智慧监管系统,提升工地实时监管能力。综合运用BIM+GIS(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打造水利工程智慧建造平台,提升水利信息化管理水平。以公共建筑能耗监测信息化系统为基础,构建低碳排放综合监管平台,提升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全面整合和升级全市现有市场监管应用系统,开展重点领域监管应用创新。完善信用体系,推动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2022年年底前,城市规划区1:1000或1:2000比例尺地形图覆盖率不低于90%,全市重点用能建筑节能管理数字化覆盖率力争达到90%,全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率达到90%。(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

16.提升应急协同指挥能力。整合各级各部门指挥调度和综合运行类系统及相关数据资源,建设集综合指挥调度、数据汇聚应用、风险防范预警、事件应对处置、服务政府决策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指挥平台,及时掌控全市各层级、各方面重要动态和突发状况,做到横向部门互联、纵向各级贯通,为统一调度指挥和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实现“一屏观全市,一网管全市”。2021年年底前,建成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并与省平台对接。2022年年底前,城市应急指挥系统完成应急指挥事件率达到80%。(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城管局等部门牵头;市直各部门,各区市政府、管委配合)

17.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天网工程”“雪亮工程”等信息平台,推动智能手段在人流监测、城市安防、打击犯罪、综合治理等领域深度应用,提升事件洞察能力和联动处置效率。立足治安防控体系信息化建设试点城市创建活动,升级完善烟台公安治安防控实战应用平台,大力推进治安防控“九大系统”建设和治安基础要素智能管控,拓展治安移动警务应用,全面提升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水平。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构建全市统一的网格平台,提升网格快速响应和处置能力。加快形成数据共享、响应联动的智慧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2022年年底前,实现4个以上部门的多网格合一,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支撑打击犯罪的贡献率不低于60%,服务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个数多于6个,城市重点公共区域高清视频监控覆盖率、视频监控摄像机完好率均达到90%以上,城市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联网率达到90%,电子警察监控点覆盖率达到90%。(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市政府、管委)

18.完善生态治理体系。建设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全域立体智能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网络,提升联防联控联治能力。整合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湾长制管理系统、河长制管理系统数据。2022年年底前,完成烟台市黄渤海入海排污口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全面提升环境监测能力、企业监管能力,持续改善全市海洋生态环境。(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大数据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三)丰富智能化生活服务体系。

19.完善智慧交通出行服务。构建智慧交通体系,推动实时数据分析、计算机视觉等在智能交通领域的应用,提升服务能力。构建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输装备感知体系,加快城市交通信号灯、电子标识等智能升级,应用绿波带、交通诱导屏等智能管控方式,提升通行效率。整合城市停车资源,开发智慧停车应用,实现资源统筹利用和信息精准推送,建设“全城一个停车场”。2022年年底前,打造一批无感支付、反向寻车、先离场后付费等智慧停车应用案例,交通路口实时信号配时系统比例达到70%,公共汽车实时预报率达到90%,公交电子站牌覆盖率达到10%,公共交通乘车电子支付使用率达到75%。(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大数据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20.完善智慧教育服务。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全过程深度融合,促进教学内容、教学形式、学习方式、学习评价创新和教学模式转变。建设“互联网+教育”平台和教育大数据支撑服务体系,带动教育治理科学化。建立以新技术为支撑的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新机制和教育合作与分享服务新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建设数字校园管理平台,为数字校园建设和校园智能化应用提供云端服务。优化义务教育入学服务,整合户籍、常住人口、不动产等数据资源,加快实现义务教育入学信息精准推送、证明材料线上提交、入学报名“掌上办”。加强智慧校园建设,推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2022年年底前,全市智慧校园覆盖率不低于60%。(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大数据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21.完善智慧人社服务。全面实施智慧人社工程,打造人社综合柜员制服务窗口,实现人社业务办理全部、全程网办,提升人社公共服务便捷化、均等化、精准化水平。搭建精细化、科学化和专业化的人才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政策咨询、项目申报、优才卡办理、高层次人才待遇落实等服务。深化社保卡应用,推动相关领域身份认证、缴费及资金发放等“一卡通”。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智慧化。2022年年底前,完善互联网、自助服务一体机、政务微信、政务微博、手机APP、电话热线等服务模式,畅通就业服务渠道,社保异地业务联网办理事项不低于3项。(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

22.完善智慧医疗服务。完善烟台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医学影像和心电图等信息的共享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建立完善疫情防控主题信息资源库,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加强对相关数据的实时监测和动态分析,提升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和预警能力。鼓励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发展互联网医院,建设烟台市“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平台,提供网上预约诊疗、智慧门诊(在线问诊、诊间支付、报告查询和费用查询等)、智慧住院(住院缴费和结算等)、便民服务(处方流转、线上药房、药品病历配送等)、健康档案查询和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2022年年底前,网上医疗服务覆盖率不低于60%。(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市政府、管委

23.完善智慧医保服务。完善医保信息化支撑体系,推进医疗保障业务经办系统一体化应用。建设医保基础信息库和大数据库,健全统一的医保数据交互管理机制。推动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即时报销”,医保业务“一窗办结”,医疗待遇“线上支付”。2022年年底前,实现国家异地就医结算业务。(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24.完善智慧养老服务。推进医养健康智慧服务平台建设,提供智慧便捷的居家康养服务,提升基本养老服务申请受理、过程管理、资金结算、信息推送、服务质量监测等全流程服务供给能力,形成综合养老服务管理体系,开展养老大数据分析,为政府智慧养老和合理统筹养老资源提供数据支撑。(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市政府、管委)

25.完善智慧文体服务。推进数字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建设,加快文旅行业大数据创新应用,推动景区和文化、娱乐场所等互联网售票、电子验票和无感入园。整合区域商业、文化、旅游公共资源,完善智慧旅游平台,实现“一部手机游烟台”,提升城市体验感。加快推进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在体育场馆和赛事活动中部署应用,推进体育赛事智慧化发展,深化体育场馆、器材设施资源共享,推进网上查询、预约,打造“15分钟健身圈”电子地图(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城管局、市体育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26.建设智慧社区。搭建智慧社区服务体系,按照山东省地方标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第3部分:智慧社区指标》(DB37/T3890.3—2020),遵循市级统筹、区(市)建设、社区共享思路,搭建全市统一的智慧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完善社区生活服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建设数字化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推进基层智能网格建设,加快完善智慧社区服务体系,推动各领域公共服务向社区延伸,实现社区服务和管理功能综合集成,为社区居民提供多场景、一站式综合服务。重点发展智慧党建、智能看护、智能家居、智慧安防、智慧物业、社区团购等新型服务业,培育覆盖健康、家政、文体、教育等民生领域的在线服务业,促进构建云端集成、智能生活、科技时尚的社区现代生活场景。完善社区物联感知体系,统筹推进智慧社区、智慧小区、智慧院落建设,打造无感管理、有感服务的智慧应用场景,构建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车行管控、跨界融合、快速响应的基层智慧治理新模式。2022年年底前,全市智慧社区覆盖率不低于30%。(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四)构建智慧产业发展体系。

27.培育数字产业新业态。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创新应用,加强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业招引,将应用场景需求转化为产业发展新动能,打造数字经济新模式、新业态,增强智慧城市产品供给能力。2022年年底前,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业务营收达到6%以上,工业互联网标志解析二级节点数量不低于1个,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增幅不低于10%,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就业人口占比达到5%,全市智慧城市、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领域获政府专项支持项目数量不低于200个。(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28.推进优势产业数字化转型。围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需求,深化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技术在汽车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融合应用,推动协同制造、智能制造,深度赋能本地优势制造业产业。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现代海洋、装备制造、高端化工、医养健康等八大主导产业的融合应用。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和智慧渔业,推进苹果、葡萄、海参等农特产品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技术在金融、物流、研发设计、营销、结算等领域广泛应用。2022年年底前,全市企业上云数量达到8000家,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数量不低于3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29.建设特色数字化经济园区和数字化产业平台。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以平台思维推进产业集群化,推动工业、海洋、港口、物流、金融等重点领域龙头企业依托上下游产业资源,建设开放式行业发展平台,推动更多人才、技术、资本、数据等资源要素向平台汇聚。重点推进国家级、省级数字经济园区、平台经济项目发展,鼓励数字产业向重点园区集中。2022年年底前,全市省级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建设数量不低于3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数字烟台建设专项小组统筹协调功能,坚持全市“一盘棋”“一体化”、统分结合、联动协同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建立健全市县两级相关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做好智慧城市规划制定、标准规范制定、项目组织、成效评价评估等工作,加强对各区市工作的指导。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专业机构的专家,为全市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布局、政策制定、项目建设、标准制定、产业准入、制度建设等方面提供决策支撑服务。

(二)完善责任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方案,构建本区域、本部门推动智慧城市建设的责任体系,压实工作责任,对标国内外先进,研究制定智慧城市建设细化方案及配套措施,明确建设目标、工作任务和实施计划,积极推进落实。建立智慧城市项目管理制度,并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

(三)统筹资金保障。统筹各类专项资金支持智慧城市建设,建立智慧城市建设、管理、运营等资金保障和投入机制。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效果、资金管理情况实行监督管理和追踪问效。鼓励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扶持。

(四)创新建设运营。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智慧城市建设。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投融资运营机制,组建 国有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实体,联合知名互联网企业分领域开展建设运营,支持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向智慧城市领域倾斜。支持企业、市民、媒体、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和科研院所发挥优势,参与智慧城市建设。鼓励各区市、各部门联合、引进优势企业,分行业研究、整体推进,探索形成智慧城市建设运营长效机制。

(五)加强交流合作。着眼胶东五市一体化发展需求,推动五市智慧城市建设衔接,推进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资源共享共用、应用场景标准统一。借助“一带一路”倡议,发挥自贸区烟台片区政策优势,完善智慧城市应用场景跨国合作机制。充分利用社交平台、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引导企业、市民积极参与烟台智慧城市建设,定期进行满意度调查,加强对智慧城市建设的舆论引导,营造和培育浓厚的智慧城市建设氛围。

 

附件: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市级)及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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