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烟台市教育局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烟教发〔2021〕1号
各区市教育和体育局,长岛综合试验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开发区、高新区教育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学校):
现将《烟台市教育局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烟台市教育局
2021年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烟台市教育局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意见
2021年全市教育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对标在省内“保三争二抢第一”的目标定位,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构建具有烟台特色的高质量教育体系,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教育健康发展
1.强化政治建设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抓好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师生教育培训,进一步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把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各项部署贯彻落实到教育系统党建和教育教学全过程。把巡视巡察整改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力攻坚工作中的短板弱项。落实教育工委季度专题例会制度。健全区市党委教育工委工作体制机制。
2.筑牢思想工作阵地。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健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专题教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政治安全。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双协同、双提升”项目,推行“传承红色基因、铸魂立德育人”思政大课堂。开展青少年理想信念、爱国主义教育情况专项调研和市属高职院校师生思想政治状况调查,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引导。推动学习型机关、学习型校园建设,完善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内容,提升学习实效。加强“学习强国”平台推广使用。深化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和文明校园创建。加强统一战线工作,做好相关领域宗教工作。
3.提高基层党建水平。深入开展迎接建党100周年“百年行动”系列活动。研究出台《中小学校党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实施发展党员源头工程,完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长效机制,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探索建立党建工作专家库。研究制定《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出台《烟台市民办学校党组织书记选派和管理办法》。持续深化“一校一品”党建特色品牌创建,新培育30个市级党建工作品牌。建立区市教育系统基层党建互学互评互检机制,落实党支部建设攻坚行动。召开全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现场会。
4.狠抓党风行风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规范权力运行,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党务公开等制度,排查风险点,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岗位干部的监督管理,加强制度约束和审计监管,筑牢党风廉政防线。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建立警示教育学习制度,定期编发警示案例,加强专题学习,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深入整治师生身边的不正之风和教育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师德失范行为监督查处力度,驰而不息推进教育系统行风建设。
二、坚持五育并举,推动教育全面发展
5.加强学校德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持之以恒抓好传统美德、现代社会文明规范教育和法治教育。实施强德固本行动,落实好“一校一案”德育工作方案。持续推进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改革,全面推行“德融数理·知行合一”德育新模式,不断完善全科育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德育工作新体系。健全职业院校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编制《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一体化实施指导纲要》,完善“五位一体”课程德育体系,构建基于核心素养的“课程承载、立体渗透、多元评价”的德育模式。开展全市第三批学校德育品牌评选。加强德育常规管理,小学阶段重在习惯养成,中学阶段重在培养自律意识。开展“法治进校园”“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学习宣传民法典等系列法治主题教育活动,抓好防欺凌教育,开展餐饮用水节约、河湖保护、垃圾分类等生态文明主题教育活动。加强时政教育,组织学生每日收看《新闻联播》,每周收看《新闻周刊》。举行学生辩论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开展省、市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评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心理咨询筛查干预机制。召开学校德育工作现场会、全市学校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
6.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教学常规,认真总结线上教学的经验,加强对学生假期自主学习的研究,抓好教学常规落实。落实学科立德树人,推进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课堂教学改革,通过在全市开展学科教师全员大比武、举办“课堂教学改革之旅”等活动,切实引领区域课堂教学改革,提升课堂教学质量。落实教研员重点联系学校制度。实施课堂阅读改革,推进中小学单元拓展整合阅读工程。在中小学开展“天天读”朗诵活动、十项倡导性读书活动和“书香校园”创建活动。落实高中教学质量提升“七大工程”,加快推进高中学科基地建设,深入研究强基计划,进一步完善高中教学质量评价机制。统筹省、市“十三五”规划课题、省2019年度教改项目的结题培训与成果推广,全力做好“十四五”国家、省、市三级课题立项论证。建立中高职一体化教科研体系。加强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的融通、衔接与配合,每所职业院校选择一个专业(群)开展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融通试点。继续推进职业院校理实一体化教学改革。抓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教学能力大赛。推进创业课程、模拟、实践“三位一体”的创业教育模式。依托12个春季高考专业教学联盟,加强对春季高考政策、课程、教学等研究,加大对学校的指导和教师的培训力度,组织春季高考模拟考试,加强备考指导工作。申报承办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承办山东省职教学会庆祝建党100周年“培根铸魂心向党,建功筑梦新时代”主题活动。评选第二届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召开全市小学、初中、高中教育教学工作会议、全市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会议、全市第九届教育科研工作会议。
7.强化学校体育。出台我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音体美课程刚性化管理,落实上午大课间“体能天天练”、下午体育活动课和“三操”制度,保证学生每天校内不少于1小时体育活动,让每个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能够培养掌握至少两项体育运动特长技能。制定“过程+体质健康+运动技能”评价为主要内容的初中体育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办法。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市、区(市)两级抽测, 结果纳入教育综合督导考核。建设一批田径、足球、篮球、排球、武术、健美操等项目市级体育专项特色学校,增设“百校杯”各项目体育联赛。争取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烟台试验区。举办2021年全市中学生运动会、“市长杯”校园足球联赛。召开全市学校体育工作现场会。
8.重视学校美育。出台我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全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建设。推行“班班有歌声、人人唱好歌”班级合唱活动,举办中小学生合唱节、戏剧节,举行中小学生器乐、舞蹈展示活动,构建班级、校级、县级、市级美育活动体系。加强烟台市教师合唱团建设。建设一批艺术特色学校和优秀学生艺术社团,让每个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能够掌握一项艺术特长。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举办烟台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参加国家、省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召开全市学校美育工作现场会。
9.加强劳动教育。研究出台《烟台市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培植劳动教育示范区、示范校。建立中小学生劳动教育清单,探索建立劳动素养评价制度。召开全市劳动和综合实践活动教育会议。
10.抓好卫生健康教育和国防教育。扎实开展卫生健康教育、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常见传染病的预防和筛查工作。实施青少年近视防控工程,创建市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基地,将近视率纳入对区市、学校和班级的量化考核。开展好禁毒教育、国防教育。
11.推进家校协同育人。深化家校共建共育机制,研究出台《进一步加强全市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烟台市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纲要》。完善学校、年级、班级三级家委会工作机制,开好每学期两次家长会,推行学校领导、年级主任、班主任向家长报告工作制度;发挥好家长学校作用,分学段指导制定教学计划,完善课程体系,落实课时、教案和师资,组建家庭教育讲师团,在全市开展巡回宣讲,向家长宣传现代教育理念和教育政策。召开全市家校合作育人工作会议。
三、统筹各类教育,推动教育协调发展
(一)加快发展学前教育。
12.大力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落实新增100处公办幼儿园计划,争取更多的公办园年内开园。纳入台账管理的46处居住区配套幼儿园9月交付使用或具备交付使用条件。争取将学前教育公办率达标纳入市对区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
13.扩展公益普惠学前教育资源。编制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制定《推进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总体规划》。全面落实《烟台市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使用办法》;鼓励国企、公办学校、集体举办公办幼儿园;国有性质房产出租办园的,逐步收回举办成公办园;鼓励城区街道举办公办中心幼儿园。督促所有乡镇中心幼儿园、更多的公办学校附属幼儿园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引导利用财政资金租赁园舍举办的幼儿园申请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推广“骨干园+”办园模式,全面推行城区公办幼儿园“集团化办园”和农村“镇村一体化”办园体制。规范民办幼儿园审批。持续加大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扶持发展工作力度。
14.提升办园水平。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依法打击非法办园。严格分类认定管理。加强保教科学研究,全面建设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幼儿园课程,加强对游戏实验区(园)的指导,召开省游戏实验区、实验园观摩研讨会,开展市级优质课、优秀游戏案例评选活动。实施幼小衔接行动计划,扭转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
(二)全面提升基础教育。
15.深化基础教育改革。落实《山东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的意见》,全面实施“九大行动”。以学科为基础启动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建设,发展科技、人文、艺体、技能类特色高中学校,引导高中学校特色办学、多样化发展,着力提高“县中”办学水平。7月底前各区市完成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建设,实现义务教育入学信息精准推送、证明材料线上提交自动审核、入学报名“掌上办理”。继续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做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做好省、市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落实市区高质量一体化建设、蓬长一体化发展改革任务。召开全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暨教学工作会议、全市基础教育满意度测评工作调度会。
16.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等文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作业管理的意见》,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家长负担。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做好教材教辅选用征订工作。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做好对平板教学的教学指导和监督管理。
17.健全完善中小学大班额长效防控工作机制。适应城镇化背景下城镇适龄入学人口增长趋势,有效应对“二孩”生育政策调整后学龄人口高峰挑战,对2021年至2025年五年的入学新生数量进行精准调研和科学预测,提前做好布局规划。实施消除大班额建设工程,多渠道增加优质教育资源,加强对教师资源的统筹配置。通过调整优化学校招生范围、推进学区制改革等措施,缓解热点学校压力,针对新学年新学期主要节点,从招生源头控制,防止出现新的56人以上大班额。逐步化解小学45人、初中50人以上大班额。
18.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施强镇筑基行动,办好乡镇驻地学校,大力推动集团化办学和结对帮扶,提升乡镇整体办学水平,持续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深入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打造乡村振兴样板。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升工程,中小学及幼儿园“厕所革命”、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等工程。
19.提升特殊教育质量。编制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21-2025年)。做好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教育安置工作,确保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都能接受适合的教育。研究出台我市加强中小学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制度文件,创建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示范区示范校。召开全市特殊教育工作会议。
20.优化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将课后服务从小学延伸到初中,财政全兜底,有需求的学生全保障。以县为主设立财政专项资金。建立激励机制,课后服务经费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总量,主要用于参与托管服务教师的分配;提升服务质量,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满足学生多种需求,在看护学生完成作业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艺术、体育、科技探索类活动,对学习困难学生给予辅导。
(三)加快职教高地建设。
21.深化职教机制改革创新。落实省部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决策部署和《市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新时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山东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探索深入推进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托管、合作等形式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
22.做精中等职业教育,做强高等职业教育。对中高职实行分类支持和指导。支持烟台职业学院积极创建本科院校,支持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和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创建国家、省级高水平专业、学校。支持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尽早达到国家办学标准。鼓励烟台经济学校、烟台工贸学校、烟台城乡建设学校、烟台艺术学校和各区市中职学校积极创建省级高水平中职学校。
23.完善职业教育体系。优化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机制,培养高技能人才。打造中职—高职专科—应用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全链条培养体系。推动中高职一体化发展。指导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完善专业布局调整。支持职业院校申报乡村振兴示范校。深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支持职业院校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学徒制。
24.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围绕烟台新旧动能转换八大产业,继续组建现代化工、现代海洋以及现代农业相关产教联盟。推动产教城相融合,产教研用一体发展。完成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烟台城乡建设学校等院校实训基地项目建设。探索规划建设齐鲁国际职教城。
(四)支持发展高等教育、民办教育、继续教育和国际教育。
25.服务发展高等教育。落实校地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驻烟高校联系服务,组织实施校地融合发展项目30项以上,支持驻烟高校做大做优做强。做好省高校设置“十四五”规划申报工作。积极开展“双招双引”,瞄准“双一流”和国外知名大学,争取引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来烟办学。依托驻烟高校争取更多高端学术会议在我市举办。
26.规范发展民办教育。出台全市民办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推进民办学校的营非选择工作。运用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二期平台,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落实“黑白名单”每季度定期公示制度,推动培训机构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加大对非法办学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积极引进优质民办学校。
27.提升继续教育和国际教育。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推进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课程资源建设,鼓励各职业院校建立素质优良的社区教育师资队伍,服务社区文化建设。促进驻烟高等教育函授站、学习中心规范发展。积极支持和促进外籍人员子女学校规范发展。推动国际教育交流合作。
四、坚持以人为本,推动教育持续发展
28.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研究出台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等配套文件,全面落实教师队伍信用体系建设和新教师入职宣誓、教职工荣退制度,落实中小学教师教育惩戒制度。出台规范全市教育系统评先选优工作的意见,加大评先选优工作统筹力度。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指导各区市健全完善县域内学校课时量标准,稳妥推进“跨校竞聘”试点,做好中小学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研究出台《烟台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做好教师补充工作,全面落实“面试前置”招聘方式,积极开展“校园招聘”,研究制定市直学校教师招聘专业目录。加大公办幼儿园教师补充力度,持续提高专任教师持证上岗率、大专以上学历占比。实施校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招聘计划。做好省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编制工作和2021届省公费师范生竞岗选聘。扩大政府委托高等院校培养师范生试点。落实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意见,加强艰苦偏远地区教师队伍建设。健全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机制,研究出台核增公办中小学绩效工资总量的意见。制定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和指导学校制定内部分配办法,推动建立课时工作量、工作实绩、岗位等级等相衔接的教师薪酬分配制度。
29.抓好校长、教师、班主任、教研组长和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养培训。对照校长和教师专业标准,加强教师基本功和专业能力建设。加大烟台教育领军人才培养力度,评选第四批烟台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组织开展高级研修。依托6个省级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和35个市级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工作室,多种形式开展线下活动。完成首批烟台市教坛新秀和第二批烟台名班主任培养人选的考核认定工作。启动新一期齐鲁名师名校长遴选工作。开展骨干教师、教育行政管理干部以及新课标、新教材等专题培训。推进烟台市中华文化涵养师德提升工程,在全市遴选100名“种子教师”,开展集中研修,适时开展线上百日学习活动。推进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做好语言文字工作。
30.推进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烟台市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改革意见。着力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加大系统内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不断优化班子结构和干部配备。严格落实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切实维护干部工作的严肃性和选人用人的公信力。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干部交流挂职机制,探索开展“上挂”“下挂”“互挂”锻炼活动,全面提升干部素质能力。探索建立教研员交流轮岗机制,选齐配强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教研员,优化教研员队伍结构。深化校长职级制改革,调整高中校长后备人才库,完善高中校长学年度考核办法。
五、强化教育保障,推动教育加快发展
31.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认真落实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开展健康教育与技能培训。落实常通风、勤洗手、不扎堆、不串门和定期消杀、分散就餐、“两点一线”往返校等措施,引导师生员工形成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的学习生活模式。做好重点人群的动态摸排与核酸检测。按要求落实师生员工“一日三检两报告”、缺课追踪等制度,做好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信息平台数据维护工作。规范设置校内临时留观点(室)。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32.扎实做好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落实省市部署,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体系。扎实开展教育系统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大纲,完善安全风险清单、安全责任清单、隐患整改清单。突出抓好校车、校舍、餐饮、消防和取暖、安全保卫、防溺水、防踩踏、防欺凌、生命安全、实验室及特种设备、集体活动、疫情防控、意识形态、舆情、信访稳定、考试安全等16个重点领域安全工作。建好用好“学校安全智慧管理平台”。落实常态化应急演练制度。改进全市学校安全保险工作。建立安全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机制。
33.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全面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要求,落实各学段生均公用经费,加强教育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和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确保各项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专款专用。做好市直教育系统教育投入保障工作,对预算执行情况实行月调度。对直属单位、直属学校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34.加强教育督导。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出台我市贯彻国家、省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意见的实施方案。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开展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对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进行动态监测,启动全国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评估验收工作。加强对义务教育教师工资落实情况专项督导。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专项督导。对公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办学水平综合评估,对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进行重点抽查,评估督查结果在全市通报,并纳入对区市和学校考核。做好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落实情况专题督导调研。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健全奖励、追责问责制度。
35.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启动国家级信息化教学实验区建设,出台《烟台市“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国家级实验区建设实施方案》,遴选100所实验学校开展试点。优化城域网骨干链路的双链路布局,强化教育网络安全防护,举办信息化应用平台和系统安全攻防演练,每月发布教育网络安全通报。加快校园电视台建设,组织校园影视作品创作大赛。建设烟台市教育大数据平台,构建一体化的“互联网+教育”大平台。推进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应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做好教育APP备案审查和监管工作。推广人工智能教育,开展第二期创客教育示范校创建活动。召开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
36.加强和改进实验教学。对标《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标准Ⅲ要求,加强实验室建设及教学装备配备,及时补充、更新教学仪器和消耗性实验材料。实施《烟台市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改造达标计划》,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做好教育报刊图书征订发行工作。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烟台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系统”应用,修订实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采购、保管、使用、回收、处置等管理办法,开展实验教学安全专项督查。规范实验教学实施,开齐开足开好实验课,让实验教学回归到实验室。制定切实科学的初中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组织好命题、印题和考务工作。开展全市初中生物实验教学培训。召开全市实验教学工作会议。
37.规范提升学校食堂管理。全面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治理专项重点任务,建立完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山东省中小学校食堂建设与设备配置规范》《中小学校食堂管理与服务规范》。加快实现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开展食堂从业人员培训与考核。每月组织师生对食堂服务、饭菜质量、价格水平等进行评议。开展学校食堂硬、软件水平达标活动,评选示范性食堂。严格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开展食品采购、出入库环节自查自纠活动,推行食堂管理人员定期轮岗,严格食堂成本核算。年内召开食堂管理现场会。
38.做好教育资助工作。围绕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完善学校全员参与、各教育教学环节统筹协调的奖学、助学工作机制。加强学生防诈骗警示教育。精准落实资助政策,加强资金监管。做好建档立卡等特殊困难学生的救助工作,确保没有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巩固教育扶贫工作成果。
39.大力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加强考区、考点、考场制度建设,完善考试组织管理体系,优化监考工作流程,保障试卷保密、考生人身、信息数据安全,狠抓考风考纪。落实省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导意见,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完成统筹类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优化初中起点高职高师招生录取。
40.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改革,承接省级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加强委托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健全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模式、完善服务标准、强化信息支撑。推进政务服务依申请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政务数据公开共享、电子证照试点、电子证照归集等工作,全面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
41.推进依法治教。加强法治机关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抓好依法治校工作,完善学校章程,制定发展规划,推进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教育法规政策培训力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
42.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完善市县校三级联动工作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充实工作力量,进行月调度、季通报、年度考核。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引导”工作责任制,做好教育舆情处置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开展教育改革发展经验总结与宣传推广,推出一批烟台教育品牌。
43.加强信访稳定工作。做好“问政烟台”、“网上民声”、政务服务热线等办理工作,及时回应关切。畅通教育部门和学校民声征询渠道,发挥局长、校长邮箱作用,落实领导接访日制度,持续做好教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
44.做好档案和保密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移交、保管、利用、解密、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担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档案安全责任制。加强学校档案室建设,规范学校档案管理。健全完善保密制度体系,加强定密和涉密人员管理,加强工作秘密管理,深化保密宣传教育培训,强化保密监督检查。
45.加强机关建设等工作。加强工作调度和督查落实,实行重点工作周、月、季度、半年、全年调度制度,完善督查落实工作机制。发挥好工青妇群团组织作用。做好计划生育、离退休老干部工作。
附件:2021年重点工作项目
附件
2021年重点工作项目
1.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民办学校党建、意识形态工作)
承办单位:党建办、思政科
2.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承办单位:安管科、办公室、思政科、基教科、学前科、职继科、体卫艺科、校管科、教育技术中心、招考中心
3.做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
承办单位:体卫艺科、办公室、学前科、基教科、职继科、高教科、安管科、校管科、教科院、招考中心、教育技术中心、职教室
4.编制烟台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承办单位:规财科、办公室、党建办、思政科、人事科、督导室、基教科、学前科、职继科、高教科、教师工作科、体卫艺科、安管科、校管科、教科院、招考中心、教育技术中心、职教室
5.实施学校幼儿园建设提升工程(新增公办幼儿园100所、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25所、烟台一中幸福校区交付使用、烟台一职专新校区投用、全市新增标准化考点17个)
承办单位:学前科、规财科、校管科、招考中心
6.优化义务教育课后服务
承办单位:基教科、人事科、规财科
7.组织实施校地融合发展项目30项
承办单位:高教科
8.启动建设国家级信息化教学实验区
承办单位:教育技术中心
9.加快职教高地和山东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
承办单位:职继科、职教室
10.编制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21-2025年)
承办单位:学前科、规财科、人事科、教师工作科
11.推进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教师队伍管理改革创新、领军人才队伍建设、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
承办单位:人事科、教师工作科
12.开展对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查评价
承办单位:督导室
13.推进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课堂教学改革
承办单位:教科院
14.推进学校德育综合改革,深化“德融数理·知行合一”德育新模式
承办单位:基教科、教科院、职教室
15.实施体育美育提升工程(举办烟台市中学生运动会、烟台市“市长杯”校园足球联赛、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
承办单位:体卫艺科
16.编制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21-2025年)
承办单位:基教科、学前科、人事科、规财科
17.学校食堂管理规范提升工程
承办单位:校管科、规财科、安管科
18.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承办单位:职继科
19.加强劳动教育
承办单位:教科院
20.提升基础教育满意度
承办单位:基教科、学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