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王佩丽同志任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曲 鹏同志任人事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林 锋同志任儿童福利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杨振华同志任政策法规和规划财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原宗委同志任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曲海艺同志任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副科长。
免去:
王佩丽同志的二级主任科员;
王晓鹏同志的二级主任科员;
曲 鹏同志的二级主任科员;
林 锋同志的二级主任科员;
杨振华同志的三级主任科员;
原宗委同志的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副科长、三级主任科员;
曲海艺同志的社会救助科副科长。
烟台市民政局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