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意见
烟政发〔2021〕2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145项重点工作提出如下分工意见。
一、完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生产总值增长7%左右。(市发展改革委)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以上。(市财政局)
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左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以上。(市发展改革委)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左右。(市商务局)
6.外贸进出口增长7%左右。(市商务局)
7.实际使用外资稳定增长。(市商务局)
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左右。(市发展改革委)
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以上。(市发展改革委)
10.完成省下达的节能任务目标。(市发展改革委)
11.完成省下达的减排任务目标。(市生态环境局)
二、着力提升创新发展能力,激发高质量发展新活力
12.推进八角湾中央创新区、环磁山国际科研走廊建设。(开发区管委)
13.推进蓝色“智谷”建设。(高新区管委)
14.加快建设先进材料省实验室。(市科技局、开发区管委)
15.加快建设药物高研院。(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
16.加快建设苹果产研院。(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
17.规划建设葡萄与葡萄酒产业科创中心。(市科技局)
18.规划建设山东海工装备研究院。(开发区管委、市科技局)
19.启动建设国家核电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市发展改革委)
20.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万华全球研发中心二期、南山科学技术研究院、泰和新材芳纶技术创新中心、显华光电材料研究院等建设,促进创新要素加速向企业集聚。(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1.办好第二届国际技术交易大会,引进高层次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培育一支专业化的技术经纪人队伍。(市科技局)
22.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要达到1300家左右。(市科技局)
23.新增制造业单项冠军、独角兽、专精特新、瞪羚企业60家以上,推动更多企业登陆科创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4.发挥好人才关键作用,开展精准靶向引才,年内新增高层次人才7000人以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5.落实好“人才新政”,对照国内一流标准,再推出一批吸引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的管用措施,举办好首届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6.高效推进自贸区国际人才港、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等平台建设,服务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开发区管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7.建立“人才强企”服务直通车,加强技能型人才培养,为企业高层次人才配备服务专员,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增强经济增长新动能
28.实施总投资1万亿元的482个市级重点项目,年度投资完成1534亿元。(市发展改革委)
29.健全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深入推进“亩产效益”评价,建立项目准入负面清单,严把项目环保、安全、技术、能耗、质量关。(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
30.实施“千企技改”工程,抓好100个过亿元重点技改项目,完成投资210亿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1.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要加快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和基础设施建设。(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龙口市政府)
32.万华乙烯项目二期工程加快立项。(市发展改革委、开发区管委)
33.莱州银海化工园区等省级化工园区要高标准突破式发展。(市化专办,有关区市政府、管委)
34.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汽车充电桩加快布局,氢能利用实现突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35.支持福山区轨道交通产业园引进重大交通装备项目。(市发展改革委、福山区政府)
36.推进海阳市商业固体火箭产业基地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海阳市政府)
37.支持高新区大力发展卫星技术应用产业和长城自主创新基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新区管委)
38.新建5G基站2800个,打造一批5G+8K应用场景,推动开发区成为国内超高清显示产业示范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发区管委)
39.着力发展生物医药产业,支持骨干企业开展新药研发。(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
40.启动建设海阳核电二期工程。(市发展改革委、海阳市政府)
41.推进海上风电、LNG等清洁能源项目,全链条聚集产业,努力建设千亿级产业集群。(市发展改革委)
42.积极发展工业互联网+,支持杰瑞橙色云等平台发展,优化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3.大力支持工业设计活动,加快建设国际设计小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新区管委)
44.力争到年底,全市实现服务业增加值4200亿元左右,占GDP比重保持在52%左右。(市发展改革委)
45.深入实施“金桥”计划,持续扩大对制造业贷款、中长期贷款和无还本续贷规模,举办金融与产业发展对接大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烟台银保监分局)
46.着力突破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瓶颈,高标准建设区域性基金管理中心,基金认缴规模突破2500亿元。(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烟台银保监分局)
47.规划若干城市商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8.加快绿地全球贸易港先行馆等重点项目落地,推动与日韩商业合作,提升城市消费能级,打造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市商务局)
49.全市跨境电商进出口增幅超过30%以上。(市商务局)
50.大力发展航空物流、高铁快运和电商快递,创新发展现代供应链、智慧物流、冷链物流等高端物流模式。(市发展改革委)
51.推进宝能国际物流中心、济铁物流园二期等项目建设,全力打造东北亚及环渤海物流枢纽中心。(市发展改革委)
52.办好第二届山东省旅游发展大会,推动会展经济蓬勃发展,打造张裕葡萄酒、丘山谷葡萄酒养生休闲等特色旅游小镇,推动全域旅游加快发展。(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蓬莱区政府)
53.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两个“国字号”品牌。(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着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54.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流程再造改革,在简政放权、“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监管水平等方面再推出一批改革举措。(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
55.深化农村领域各项改革。(市农业农村局)
56.深化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改革,健全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市卫生健康委)
57.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市医保局)
58.深化药品进口便利化改革。(市市场监管局、烟台海关)
59.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要圆满收官,完善外部董事委派、职业经理人选聘等现代管理制度,市管实体企业混合所有制比例、资产证券化率均达到75%。(市国资委)
60.民企改革要加快步伐,年内完成规范化改制130家、“个转企”2000家以上、“小升规”100家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61.编制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意见,发挥胶东经济圈一体化轮值市作用,在扩大城市间合作方面取得更大实效。(市发展改革委)
62.全面升级与日韩的合作,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巩固拓展欧美市场。(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外办)
63.增开对东盟航线。(市口岸办、烟台国际机场集团)
64.组织招商推介活动100场以上,全年引进“三类500强”项目100个以上,实际到位市外资金1700亿元以上。(市商务局)
65.推动自贸区领先发展,全年推出创新成果30个以上。(开发区管委、市商务局)
66.支持综合保税区大力发展保税经济。(综合保税区管委)
67.做大做强混矿混油等新业务,市场采购贸易规模要达到10亿美元,形成稳定外贸新支撑。(市商务局、综合保税区管委、开发区管委)
68.加快争创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抓好芝罘区、莱山区、开发区三大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基地建设,全年力争服务贸易进出口增长10%以上。(市商务局、芝罘区政府、莱山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69.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密切与友城务实合作,推动国际组织、商会和经贸促进机构落户。(市外办)
70.优化涉外服务环境。(市外办)
71.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市口岸办)
五、着力推进乡村振兴,开创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局面
72.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73.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74.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产能稳定在170万吨以上。(市农业农村局)
75.实施种子工程攻坚行动,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重点培育小麦、玉米、畜禽、水产等优质种子种苗,支持种子企业做大做强,打造中国北方种业硅谷。(市农业农村局)
76.再改造老龄苹果园40万亩。(市农业农村局)
77.实施莱阳梨高质量发展行动。(市农业农村局、莱阳市政府)
78.加强烟台葡萄酒产区保护。(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79.改造提升农村公路500公里。(市交通运输局)
80.完成374个建制村城乡公交一体化。(市交通运输局)
81.基本实现农村规模化供水全覆盖。(市水利局)
82.全市美丽乡村示范村覆盖率达到40%。(市农业农村局)
83.强化农村党建引领,高质量完成村“两委”换届。(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
84.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争取2000个以上村集体经济收入超过10万元。(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
85.涵育文明乡风,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覆盖率达到90%以上。(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民政局)
86.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设立过渡期,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防范出现新致贫和返贫。(市扶贫办)
六、着力办好民生实事,顺应群众美好生活新期盼
87.加快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88.实施161项市区城建重点项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89.新改造提升137个老旧小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90.健全智慧交通管理服务系统。(市公安局)
91.综合改造6条城市主次干道,优化一批交通堵点。(市城管局)
92.扩大垃圾分类覆盖面。(市城管局)
93.抓好背街小巷环境整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
94.坚持“房住不炒”,加大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力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95.开工建设棚改安置房5948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96.为9580户困难群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97.基本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98.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稳住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基本盘,兜牢困难人员就业,确保全市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99.年内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以上,高校毕业生在烟就业4万人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00.年内新增公办幼儿园100所,学前教育公办率达到50%以上。(市教育局)
101.实施乡村教育质量提升支持计划,新改扩建中小学25所。(市教育局)
102.烟台一中幸福校区、一职专新校区建成投用。(市教育局)
103.全面推行小学课后托管服务。(市教育局)
104.深化校地合作,支持山东工商学院和滨州医学院创建大学。(市教育局)
105.举办建党100周年主题“五个百场”系列活动。(市文化和旅游局)
106.支持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烟台广播电视台)
107.深入开展全民阅读。(市文化和旅游局)
108.高水平建设市级文化中心。(蓝天集团)
109.开展文化惠民活动,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市文化和旅游局)
110.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让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市委宣传部)
111.启动实施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行动,加强各级疾控中心建设。(市卫生健康委)
112.新建市妇幼保健院、扩建市中医医院。(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
113.扩建奇山医院。(市卫生健康委)
114.创建100处示范化村卫生室。(市卫生健康委)
115.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让优秀的中国传统医学更多地惠及群众。(市卫生健康委)
116.高标准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市卫生健康委)
117.完成全民健身中心。(芝罘区政府)
118.完成帆船帆板训练基地建设,建成冰上运动综合体。(市体育局)
119.突出抓好工业污染整治、散煤清洁替代和柴油车污染防治。(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
120.制定空气质量达标与温室气体达峰规划。(市生态环境局)
121.加大煤炭消费压减力度。(市发展改革委)
122.认真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湾长制、林长制,大力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和入海排污口整治。(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23.加强耕地土壤风险管控修复,保障耕地安全。(市农业农村局)
124.加快裸露山体、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25.支持长岛争创全国首个海洋类国家公园。(长岛综合试验区管委)
126.推动昆嵛山保护区创建全国一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昆嵛山保护区管委)
127.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平均保障水平要再提高5%左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28.各类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标准再提高10%左右。(市民政局)
129.降低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标准,大幅提高职工大病保险待遇。(市医保局)
130.统筹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市民政局)
131.各行业都要为老年人开辟专门服务窗口,不能让老年人因不会使用现代智能装备而造成生活不便。(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
132.全面加强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功能,及时办理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市政府办公室)
133.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市财政局)
七、着力夯实安全发展基础,完善风险防控新机制
134.毫不放松地抓好疫情防控,稳妥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输入和反弹。(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13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加强非煤矿山清理整顿和安全管理,开展好对各行业各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治。(市应急局、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36.加强食药安全监管,建设更高水平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市市场监管局)
137.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市公安局)
138.努力化解信访积案,及时处置各种社会矛盾。(市信访局)
139.加强金融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各类金融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公安局、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烟台银保监分局)
140.强化政府债务管理,规范举债融资行为,推动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规范化发展。(市财政局)
141.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让全国双拥模范城金字招牌永驻烟台。(市退役军人局)
八、着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政府服务效能新提升
142.全市政府系统要自觉加强政治建设,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政府工作的全过程,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各单位)
143.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实效,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市司法局、市政府办公室)
144.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舆论监督以及社会各方面监督,强化审计监督,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市政府办公室)
145.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各级各部门各单位)
以上分工意见,括号内楷体字标注的单位为牵头单位,对该项工作负总责。各牵头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会同各责任单位逐项研究实施方案,细化量化年度任务目标,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列出季度进度计划,填写《重点工作推进计划表》,3月4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各区市政府(管委)要统筹抓好各项重点工作在本辖区的落地实施。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并向社会公开完成情况。市考核部门要将重点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综合考核。
烟台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