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全市工商贸行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烟应急〔2021〕6号
各区市应急管理局、保税港区经贸发展局:
为深入贯彻省应急厅《关于印发〈全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应急发〔2021〕1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烟办发电〔2021〕11号)要求,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促涉氨制冷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市局制定了《全市工商贸行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烟台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2月18日
全市工商贸行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此次专项整治主要针对全市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低温仓储业等各类涉氨制冷企业。通过专项整治,突出“抓基础、抓标准、抓人员”,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整治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组织机构、安全教育培训、有限空间作业监管、危险作业管控、工艺设备、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等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双体系”建设运行情况;《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规定的使用液氨制冷的行业领域及轻工行业重大事故隐患。
三、具体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自2月18日开始,原则上至3月10日结束,不分阶段,同步进行。
(一)组织开展排查摸底。各区市要利用此次涉氨制冷专项整治契机,边排查整治、边调查摸底,彻底摸清辖区涉氨制冷企业底数,对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6项共性内容和《涉氨制冷工贸企业检查表》,掌握重点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状况、主要工艺、核心设备、关键设施,确保辖区所有重点涉氨制冷企业应统尽统,全部登记造册建档,建立《全市涉氨制冷企业监管台账》,做到数据准确、资料健全、管理规范。对纳入重点监管的企业,要逐一落实安全监管人员,加强日常督导检查,确保符合要求安全运行。
(二)集中开展教育培训。针对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市局将组织专家专门组织网络授课,集中组织学习,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检查的能力、企业人员排查整改隐患的能力。各区市要督促涉氨制冷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三)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各区市局要督促辖区企业对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和《涉氨制冷企业企业隐患自查表》全面开展排查隐患、自查自纠。对存在“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9人”等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立即进行全面整改,并及时报告所在区市局。
(四)市级重点检查。市局将组织执法人员、行业专家组成的检查组,对部分重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安排专家赴各区市协助开展检查,提供技术支持。对各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间断巡查,对自查不到位、问题隐患严重的企业实施严厉处罚并曝光,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通报。
(五)区市全覆盖检查。各区市局要按照起底式、全覆盖的整治要求,组织专家和执法人员对辖区所有涉氨制冷企业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查找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现场安全条件和建设项目“三同时”等各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对专家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进行复查验收,形成监管“闭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局要充分认识到此次涉氨制冷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全年工商贸行业监管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与当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等工作有机结合,立足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措施,分解责任,督促企业全面排查和有效治理安全生产隐患。
(二)推动整改落实。各区市局要对发现的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依法下达执法文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在企业整改时限到期后认真组织复查。对于未按时组织整改、整改不全面或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企业,要依法在自由裁量幅度内顶格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一律停产整顿直至关闭,形成有力震慑。市局将不定期对各区市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及时上报情况。专项整治期间,各区市局要安排专人负责工作信息的汇总上报,确保上报信息及时、准确。原则上,2月底前完成涉氨制冷企业摸底排查工作;3月10日前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上报涉氨制冷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工作期间,要求每周五上午下班前上报《全市涉氨制冷企业监管台账》《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涉氨制冷企业隐患自查表》(附件1、2、3),电子版发送至市局工商贸科邮箱。专项整治结束后,所有上报材料纸质版需盖章报送至市局工商贸科(市人防大楼1003室)。(联系人:郭林林,联系电话:6789792、15376983839,邮箱地址:ytsajjgsm@yt.shandong.cn)
附件:1.全市涉氨制冷企业监管台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