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承办单位: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计划完成时间:20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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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征求意见稿)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发展新阶段、新格局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重要阶段。全市农业农村发展将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按照市委市政府“1+233”工作体系安排部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统筹推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为加快烟台市农业农村现代化,依据《山东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衔接《烟台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重要文件编制本规划,明确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三农”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1.“十三五”主要成绩

“十三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以“两山理论”为指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坚持以转型升级为方向,构建新型乡村产业体系;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抓手,激发农业农村内在活力;坚持以城乡融合为路径,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农业农村整体发生深刻变化,农业现代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十三五”规划的各项任务基本完成,各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2019年,全市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达到585.74亿元,提前两年实现“十三五”目标;2020年全面突破600亿元大关,达到609.8亿元,为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一是农业发展方式进一步优化。种植业结构由“十二五”末的粮经作物44:56,调整为粮经饲结构42:57:1。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累计建设高标准农田312万亩,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175万亩,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连续5年稳定在170万吨以上;网红蜜薯——烟薯25等优质杂粮快速发展,推广超1500万亩。烟台苹果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全市苹果种植总面积和总产量分别达280万亩、606万吨;烟台苹果内销29个省市,出口遍及六大洲30多个国家和地区,常年出口40万吨,约占全国的1/2;烟台苹果品牌价值高达145.05亿元,连续十二年蝉联中国果业第一品牌;2020年“烟台苹果”获批创建千亿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成为国家在山东重点培育的两个特色产业集群之一;成功举办首届中国·山东国际苹果节,探索出依托特色优势农产品,发展会展经济成功经验,持续擦亮“烟台苹果”金字招牌。坚持动物疫情防控和稳定生猪生产两手抓,生猪生产供应总体好于全省全国,肉鸡产业和畜禽良种产业发展迅猛,2020年,全市出栏生猪422.38万头、商品肉鸡3.25亿只。承担全国首个白羽肉鸡主要疫病区域净化示范区建设项目,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达到90%,居全国前列。全市肉蛋奶、果菜茶等优质农特产品品种丰富,供应充足,有效实现人民群众由“吃得饱、吃得好”向“吃得健康、吃得绿色、吃得生态”转变。

二是农业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累计创建省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7个,国家级产业强镇4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栖霞模式”“肉鸡八层立体养殖模式”在全国推广。培植中国名牌农产品16个、中国驰名商标37个、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51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9个,数量居全省前列。拥有张裕、鲁花、龙大、双塔等农业龙头企业229家,其中国家级15家(居全省首位)、省级85家,“农”字号上市企业15家。农业科技支撑能力日益增强,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高出全省2.44个百分点。“烟农999”“烟农1212”先后创全国小麦单产最高纪录,登海玉米2次打破世界高产纪录。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农药、化肥使用量连续4年实现负增长。农业对外开放步伐不断加快,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农业合作持续深入,2020年完成农产品出口36.2亿美元,占全省的1/5、全国的1/20。

三是农民收入持续提高。2020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05元,超全省平均水平18.9%,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农民收入增幅连续10年高于城镇居民,城乡收入比由2015年的2.31:1缩小到2.22:1,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农村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提前2年实现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7000家,家庭农场超过3600家,产业联农带农富农水平不断提升,有效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扎实开展“农业科技下乡”和“三农”培训活动,培育农村实用人才超14万人。农村居民消费能力稳步提升,2020年底乡村消费品零售额615.31亿元,较“十三五”末增加47.2%,农村内需潜力不断释放。

四是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发布实施,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高标准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全市累计创建省级齐鲁样板示范区3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68个,数量居全省前列。创新开展美丽乡村样板示范片建设,重点推进14个片、105个村,全力打造美丽乡村“烟台样板”。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93%,城乡环卫一体化体系建设实现村庄全覆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优质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加快向农村覆盖,城乡基础设施加快向农村延申,农村规模化供水达到51%,累计改造农村公路超4900公里,县级以上文明村达标覆盖率达到89%,城乡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促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进一步提速。

五是农村综合改革持续发力。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进一步稳固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逐步健全。深入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不断强化。农村改革四梁八柱基本构建完成,全市6439个涉村(组)完成集体产权清产核资、身份确认、股权量化、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等工作,占总村数的99.97%,基本建立了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集体产权保护制度,有力保障了农民合法权益。农业保险增品扩面,建立起“政企农银保担”多位一体的农业产业链融资模式。

六是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脱贫攻坚以来,全市上下尽锐出战、精准施策,持续巩固提升脱贫质量,2018年基本完成脱贫任务,2019年、2020年持续巩固提升。市县两级成立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先后召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脱贫攻坚专题推进会议30多次,出台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意见、扶贫开发“十三五”规划等一系列政策举措,投入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4亿元,发放富民生产贷3.4亿元,全市35682户、55078名贫困人口全部实现稳定脱贫,省、市扶贫工作重点村全部脱贫出列,村均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建立起农村人口致贫返贫动态监测即时帮扶机制,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贫困户和一般农户针对性落实帮扶措施,全市纳入即时帮扶296户600人。经过不懈努力,全市贫困群众全部实现稳定脱贫,扶贫工作重点村巩固提升,真正打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最后一公里”。

2.新发展阶段面临新机遇新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市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五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十四五”乃至到2035年“三农”工作作出部署,强调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三农”工作在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烟台是农业大市,必须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谱写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从国际背景看,“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经济重心、政治格局、全球化进程、科技与产业等面临前所未有的变革。新一轮科技革命与全球产业链深刻变化,推进产业向链条化、生态化、智能化、数字化、平台化、国际化以及多业态融合演进。农产品供给链更短更快更智能,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资本链、服务链协同程度不断提升,跨界融合加速演进,科技创新持续深化。全球疫情和经济形势严峻复杂,农业农村发展面临保粮食、重要农产品供给和提高农业效益、保证农民增收的双重压力,以及经济下行和支农需求增加的双重挑战。

从国家战略看,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和最深厚的基础都在农村。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重点难点在“三农”,迫切需要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弱项,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潜力后劲在“三农”,迫切需要扩大农村需求,畅通城乡经济循环;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挑战,基础支撑在“三农”,迫切需要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

从全省层面看,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是总书记交给山东的重大政治任务,肩负着为全国乡村振兴探路子、创经验、树样板的重任,乡村“五个振兴”任务非常艰巨。山东省牢牢扛起政治责任,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总抓手,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确保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不断取得新进展。

烟台是“一带一路”倡议支点城市、全省新旧动能转换“三核”之一,又是世界知名的果蔬之乡、食品名城。市委市政府“1+233”工作体系,把乡村振兴作为2条工作线之一,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快补齐农业农村领域短板,发展农业、建设农村、服务农民,奋力谱写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烟台篇章,全力打造更具影响力的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

从烟台农业农村发展总体看,农业大而不强,高质高效发展面临压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面临严峻挑战。一是农业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存在短板,制约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提升。二是乡村产业转型升级需求迫切,地域优势特色产业链条短、功能链不宽、价值链不深、供应链不畅,精深加工产品不多、占比低。三是城乡要素流动政策机制还需健全,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不均衡,农村改革仍需深化。四是农村空壳化问题严重,乡村人才缺失,村集体经济实力整体不强,农民持续增收面临压力。

“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更高期待,对农业农村现代化提出新的挑战,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任务更重、要求更高、难度更大。我们需认识和把握“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新机遇、新要求、新矛盾、新挑战,着力增优势、强基础、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推进我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强化城乡整体统筹,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推动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建设更具影响力的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提供坚强支撑。

2.基本原则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牢牢把握农业农村农民“三农”工作“重中之重”战略地位,加强党对“三农”工作全面领导,财政优先保障,金融优先服务,干部配备优先考虑,要素配置优先满足,公共服务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尊重首创精神,激发内生动力,鼓励探索实践,促进全面发展。坚持立农为农,因地制宜发展富民产业,不断增加农民收入,千方百计拓展农民增收渠道空间。

坚持绿色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绿色发展方式贯穿到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过程,正确处理乡村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关系,让绿色成为乡村发展的底色和魅力所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创新驱动、科教兴农、人才强农,不断深化农村改革,进一步激活要素、激活市场、激活主体,引导资源要素向乡村汇聚,激发农村发展新活力。

坚持统筹发展。规划引领、城乡统筹、因地制宜,推动城乡要素优势互补、良性互动,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坚持开放发展。顺应农业全球化新趋势,深入推进农业“走出去”,主动用好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努力融入农业全球供应链,提升国际竞争力。

3.战略定位

立足烟台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立足胶东特色和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加大要素投入,强化创新驱动,推进数字化发展,促进城乡融合,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打造绿色发展引领、产业协同融合、科技要素聚集、产出优质高效、主体活力迸发的现代农业,建设布局美、产业美、环境美、生活美、风尚美的“五美”幸福农村,培育有理想、有文化、有技术、有素养、有活力的“五有”新型农民,把烟台建设成为“数字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实践市、“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市。

4.“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展望

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实质性进展,数字化高效农业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形成,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农民生活逐步走向富裕富足,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走在全省前列,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到2035年,有条件的地方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农业高质高效。现代农业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更加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明显增强,农业科技水平明显提高,现代种业创新能力突破发展,农业绿色化、数字化、机械化、设施化、品牌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农产品深加工全产业链优势更加巩固,农业对外开放步伐不断加快。到2025年,全市农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达到660亿元,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稳定在440万亩、170万吨;生猪存栏量稳定在300万头;“烟台苹果”保持中国果业第一品牌。

乡村宜居宜业。乡村振兴取得显著成效,乡村建设行动扎实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初具规模,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点上出彩、面上出新,带上成景、全域铺开”的美丽乡村建设新格局全面形成。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带动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形成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态势。乡村治理能力有效增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完成,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成熟。乡村发展活力充分激发,乡村创业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到2025年,美丽乡村覆盖率达到55%,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村达到1000个。

农民富裕富足。农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农村消费全面升级。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健全,乡村文明程度得到全面提升,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城乡融合发展成效不断凸显。到2025年,农民收入平均增幅高于城镇居民和全国农民收入平均增幅,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8400元,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至2.1:1。

到2035年,全市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完善成熟,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农业大而不强的问题基本解决,农业农村现代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高效协同、深度融合发展基本实现,全市县域全部实现高标准的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全面振兴进入高质量、高标准推进新阶段,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现代化强市初步建成。

二、发展布局

5.优化提升农业空间布局

根据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农业状况,遵循产业发展规律,按照“因地制宜、保障基础、突出优势、三产融合、连片打造、核心带动”原则,将全市农业空间布局为“137”格局,即“一带三区七大集群”。

“一带”为滨海产业融合示范带。推动烟台滨海一带区市及海域湾区经济板块崛起,包括芝罘湾、套子湾、龙口湾、四十里湾、蓬莱湾、太平湾、丁字湾七大海湾。立足丰富资源、高度发达生产力、广阔市场空间及大量农业骨干企业集聚优势,不断提升农产品深加工能力,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打造农产品精加工高地;着力发展海洋牧场与休闲渔业,延长海洋牧场产业链条,建设高水平“海上粮仓”;深入挖掘乡村文化、海洋文化,发展休闲农业、创意农业,打造滨海乡村旅游精品带;大力促进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与旅游、康养、文化、物流等产业融合发展,加速培育农业新业态,提升产业融合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滨海区域城乡融合发展和县域经济腾飞。

“三区”为高效粮油产业发展区、特色农业发展区及都市农业发展区。

高效粮油产业发展区。包括莱州市、莱阳市、海阳市、招远市及龙口市。建设莱州市、莱阳市、海阳市、招远市、龙口市为核心的玉米、小麦优势产区,辐射带动蓬莱、牟平等区域发展;提升莱阳、海阳、招远、莱州等市的花生种植区域化、规模化水平,重点发展出口专用型和油用专用型花生生产基地;打造以鲁花、龙大等龙头企业为核心的粮油加工集聚区,提升粮油加工转化能力;加快打造以莱州为中心的中国北方“种业硅谷”,促进现代种业发展;推进海阳、莱阳、莱州等高品质绿色蔬菜生产带建设与环烟台市区“菜篮子”工程,保障提升高品质农产品供给。同时,发挥肉鸡、蛋鸡、生猪、肉羊等生产优势,打造畜禽产业优势区。

特色农业发展区。包括栖霞市、蓬莱区、福山区、牟平区及昆嵛山保护区。突出特色果品种植及集聚发展优势,持续发展“烟台苹果”千亿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着重培育蓬莱区为核心的葡萄及葡萄酒产业发展,打造葡萄酒庄园集聚地,进一步提升烟台“国际葡萄·葡萄酒城”美誉度;加快大樱桃产业发展,培育壮大“烟台大樱桃”品牌;培育壮大蓝莓、莱阳梨、鲜食葡萄、菌类等果蔬产业及昆嵛高山绿茶等特色产业,打造“品道烟台仙果香”全品类区域整体品牌,促进烟台特色果业发展。

都市农业发展区。包括开发区、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依托城市核心区的交通、市场、文化、园区优势,进一步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和各类农业产业园区建设,促进农产品工艺展示、科普教育、娱乐休闲、农事体验、特色果蔬采摘为主等都市农业发展;积极促进乡村生态休闲、旅游度假、文化创意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进一步打造康养小镇、温泉小镇、特色村庄,促进农业与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成为都市农业发展崛起区。

“七大集群”为苹果产业集群、海参产业集群、葡萄及葡萄酒产业集群、生猪产业集群、白羽肉鸡产业集群、花生和食用油产业集群、粉丝产业集群七大集群。

苹果产业集群。以栖霞市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泉源食品国家级龙头企业、蓬莱东方海岸果谷为引领,在栖霞市、蓬莱市、招远市、牟平区等主产区打造一批苹果现代农业产业园、苹果标准化示范园区、果品加工产业园区,培育一批苹果深加工企业,促进育苗、种植、加工、物流、电商、文旅等业态融合,建设“烟台苹果”千亿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海参产业集群。以全国最大的海参苗种繁育基地和全国海参产品重要集散地优势为依托,以建设海洋牧场、原生态底播增殖为主攻方向,深度整合海参育苗、养殖、加工、流通、贸易等产业链条,加强规范管理、科学服务、品牌推广,培育壮大烟台海参产业集群,引领海参产业安全、绿色、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烟台海参”品牌价值,带动鲍鱼、虾夷扇贝、海胆等海珍品产业发展。

葡萄及葡萄酒产业集群。以蓬莱葡萄及葡萄酒“一带三谷”、莱山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张裕、中粮长城等龙头企业为引领,促进蓬莱市、龙口市、开发区、莱山区等葡萄种植加工、葡萄酒生产优势区的发展,以葡萄酒酿造为重点,以葡萄酒主题精品文化旅游为引擎,促进产业链延伸和三产联动,彰显烟台国际葡萄·葡萄酒城品牌,打造世界知名葡萄酒产区。

生猪产业集群。以莱阳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龙大、喜旺、新希望等龙头企业为引领,开展规模化、工厂化、智能化养殖,重点打造种养循环发展示范区、食品加工物流区、科技研发与技术集成转化区、创新创业孵化区、优质饲料加工区,实现饲料生产、生猪养殖、屠宰加工、商贸物流、品牌营销全产业链发展。

白羽肉鸡产业集群。以蓬莱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仙坛、民和、春雪等国家级龙头企业为引领,打造以白羽肉鸡全产业链发展为主体的肉鸡产业集群,建成全国重要的良种繁育基地、全国高端肉鸡加工基地、全国高端肉鸡养殖升级先导区、全国高端肉鸡产业循环发展示范区、全国高端肉鸡产业科技创新推广引领区。

花生和食用油产业集群。以莱阳市、海阳市、招远市、莱州市、栖霞市、牟平区等花生种植密集区及鲁花、龙大等粮油加工龙头企业为引领,培育壮大一批花生种植加工企业,建设花生特色品种繁育基地、高油酸新品种种植区、出口型花生主产区、高水平加工基地及现代化示范基地,壮大培育“烟台大花生”区域公用品牌,打造新品种培育、标准化种植、精深加工、多元销售为一体的产业集群。

龙口粉丝产业集群。以招远中国最大的龙口粉丝生产基地及双塔食品、金城粉丝、三嘉集团等龙头企业为引领,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粉丝加工产业园。积极发展即食粉丝、保健粉丝等功能性食品,提高粉丝产品档次和质量,突出发展高端蛋白深加工业,建设全国粉丝加工引领区、集聚区,提升“中国粉丝之都”品牌。

6.完善乡村功能布局

根据乡村区位条件、乡村资源、产业基础、发展特色及未来发展潜力,将乡村划分为示范引领型、特色保护型、改造提升型、城郊融合型四类,分类分策发展,发挥优势功能,弥补发展短板,优化布局结构,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和城乡深度融合,实现乡村振兴。

示范引领型。指区位条件优越、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农业农村基础较好的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或省级美丽乡村。通过重点打造,进一步增强产业、环境优势,建成特色产业优势突出、人居环境优美、农民增收富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完善、乡风文明、社会和谐的示范镇示范村,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成为乡村振兴的高标准样板,示范引领周边区域发展。

特色保护型。指历史文化名村、传统特色古村落、特色景观旅游名村及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比较丰富的村庄。对其进行重点保护,在保护村庄传统选址、格局、风貌、古迹、建筑及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传统习惯基础上,挖掘村庄历史文化,适度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乡村康养等产业,形成历史文化保护、特色产业发展与村庄融合发展良性互促的局面。

改造提升型。包括两类,一类是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心村和其他仍将存续的一般村庄,是乡村类型的大多数,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点突破区;一类是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的乡村和因大型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前者,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有序推进改造提升,重点补短板,激活产业和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后者以保障农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为底线,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开展搬迁。

城郊融合型。指市县中心城区建成区以外、城镇开发边界以内的具备承接城区功能外溢条件的村庄。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加快乡村基础设施与城镇互联互通,推动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促进要素双向流动,为中心城区重要产业发展配套,承接中心城区产业转移,并为中心城区居民提供绿色产品供给,成为中心城区居民乡村旅游、文化体验、休闲度假场所,加速城乡融合进程。

三、全面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构建农业现代化发展新格局

7.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扛牢粮食安全责任。坚持“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总体要求,卡实党委、政府粮食安全责任,调整优化粮食作物种植结构,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全面扭转粮食种植面积下滑势头。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政策,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全面推进撂荒耕地排查整治,实行动态跟踪治理,对改造丘陵坡度低于 25 度的集中连片撂荒耕地给与资金扶持。到2025年,粮食种植面积、产量稳定在440万亩、170万吨以上。

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管理,鼓励整建制开展吨粮镇、吨粮县建设,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稳定提高以小麦、玉米为主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到2025年,力争建成高标准农田35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175万亩。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土壤墒情监测,实行测土配方施肥,培肥耕地基础地力。集成推广绿色、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模式,增强科学防灾减灾能力,筛选推广一批高产优质多抗的粮食新品种,稳步提升农业机械装备数量与质量,创建粮油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区。

发挥保险保障功能。逐步推广农业大灾保险,积极争取中央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区市与商品交易所对接,开展“保险+期货”试点;支持开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鼓励探索开展“农业保险+”,稳步提高地方特色险种占比,逐步做到“一县一品”;加快建立多方参与、风险共担、多层分散的农业保险大灾分散机制,推动农业保险工作提质扩面,力争小麦、玉米主粮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达到80%。

8.打造中国北方种业硅谷

实施种业“卡脖子”技术攻关。以培育突破性高质高效新品种为核心,重点围绕优势产业开展品种研发和引进推广。放大小麦、玉米、苹果、大樱桃、畜禽、水产等种子种苗产业优势,支持开展种质资源挖掘与创新利用,突破新品种创制、优质种苗繁育等关键技术,加快培育一批优质专用农业新品种、新品系。推进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认定国家或省级种质资源库(圃)1—2处。到2025年,育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新品种新品系10个左右。

加强育繁推一体化体系建设。搭建种业创新平台,整合优势龙头企业及高校、科研院所创新技术资源,搭建产学研深度融合育种创新平台5个以上。培育壮大种业企业,支持工商资本进入种业领域,实现优势互补、资源聚集,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龙头企业5家以上。延伸种业产业链,发展种业科研、科普培训、种业贸易和种业会展,打造烟台种业品牌。加大优良品种推广力度,提高种业创新成果转化效率,良种覆盖率达到99%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与渔业局、市科技局)

提升种业监管服务能力。建立健全种子监管体系,强化行业管理、质量监督、市场监管。完善品种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种业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切实保护原始创新。建设覆盖市县镇村四级新品种展示示范体系,加强新品种展示评价体系、种业信息公众服务平台建设,扩大统一供种覆盖面。

9.突破发展优势特色产业

以“烟台苹果”引领现代果业高质量发展。强力推进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国内一流苹果种质资源圃,加快培育推广新品种,抢占中高端市场。更新改造老龄果园,着力打造数字果园和精品果园,扶持果品精深加工企业发展。推进烟台苹果科技创新中心、大数据中心、展示交易中心与实体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加强品牌宣传推介,持续扩大中国果业第一品牌效应,把我市打造成世界一流苹果生产基地、中国苹果产业的科技创新引领者。同时,以苹果高质量发展为引领,深耕北纬37°仙境海岸,做强以莱阳梨为代表的梨产业,提高大樱桃“北方春果第一枝”果品品质,提升烟台国际葡萄·葡萄酒城美誉度,深度挖掘“品道烟台仙果香”文化内涵。鼓励发展草莓、甜柿、蓝莓等新兴特色产业。

以海洋牧场引领高端渔业发展。高水平建设“海上粮仓”,打造山东海洋牧场综合试点烟台先行先试区。持续推进“百箱计划”,加大深水智能大网箱的建设力度,建立健全海洋牧场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打造“智慧海洋牧场”;以国家级和省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为抓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海洋牧场创新模式,率先实现海洋牧场三产融合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海上综合体,推动滨海游向海洋游转变;形成海洋牧场集群,积极探索海洋牧场与休闲渔业结合的经营模式,全力打造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城。到2025年,全市水产品总产量保持在160万吨左右,省级以上海洋牧场数量达到60处以上,海洋牧场建设面积达到200万亩,水产苗种年育苗量达到5000亿单位左右。

以龙头企业带动新型畜牧业发展。鼓励支持现有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扩规模、提档次,巩固提升全国优势地位,因地制宜扶持一批“专、精、特、新”畜牧加工企业,形成畜牧加工企业集群。培育生猪、白羽肉鸡产业集群,稳定生猪产能,打造以白羽肉鸡全产业链发展为主体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建成全国重要的良种繁育基地。大力促进莱阳市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生猪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加快推进科技创新驱动,推进畜牧业智能化建设,提升畜牧产业现代化水平。

培育壮大蔬菜等高效特色产业。发展蔬菜、茶、花卉等特色富民产业。稳面积、育新种、提质量、强品牌,打造一批菜篮子示范基地(企业)和蔬菜出口优势区,发展高端高品质蔬菜。健全烟台茶品牌体系,提高绿色、智能种植和加工能力,突出烟台茶叶地域和文化特色。着重培育莱州月季、蝴蝶兰,加强种苗繁育和花卉市场。

专栏1  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

1.优质粮油:以优质玉米、小麦和花生为发展重点,到2025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60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180万吨。其中,小麦播种面积稳定在180万,产量稳定在70万吨;玉米的亩和250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100万吨。油料播种面积稳定在150万亩,产量稳定40万吨。

2.特色果品:以烟台苹果、大樱桃、莱阳梨、鲜食葡萄等特色优势果品为重点,优化调整品种结构,丰富产业布局。到2025年,烟台市特色优势水果总产量达到725万吨。其中,苹果种植面积稳定在280万亩左右,总产量达到560万吨左右;莱阳梨种植面积稳定在6万亩以上,总产量达到13万吨;大樱桃种植面积稳定在34万亩左右,总产量达到23万吨;鲜食葡萄种植面积稳定在13万亩左右,总产量达到27万吨。

3.现代种业:围绕“粮经作物、畜禽、林果花卉、渔业”四大板块,研发一批自主知识产权优良新品种,培育一批现代科技型种业企业,建设一批现代种业基地,建成一批高水平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到2025年,现代种业总产值总达到160亿元以上。

4.生态畜禽:推动生猪、奶牛、蛋鸡产业保持稳定发展,肉类食品加工业、畜禽良种、肉鸡产业实现跨越发展,肉牛、肉羊、蜜蜂等产业实现突破发展。到2025年,全市肉蛋奶总产量稳定在160万吨以上。其中,生猪存栏量稳定在300万头,肉鸡存栏量突破9000万只以上。

5.海洋渔业:大力推进渔业转型升级,巩固近海滩涂水域渔业产业,大力发展海洋牧场,引导渔业向深远海拓展,向绿色高效转型。到2025年,全市水产品总产量保持160万吨左右。

6.粉丝蛋白:以招远金岭镇、张星镇为基础,辐射发展粉丝规模化绿色优质生产引引领区,加快数字化工厂建设,抓好高品质功能性蛋白、蛋白肽、膳食纤维、蛋白肉等系列高端产业研发生产,不断向价值链高端进军,推动粉丝加工业向大健康领域的高端蛋白产业延伸。到2025年,粉丝蛋白产业总产值达到100亿元,

7.绿色蔬菜:依托毗邻日韩的区位优势,着力建设高品质高品质蔬菜生产区和加工出口基地。到2025年,全市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70万亩以上,总产量超250万吨;食用菌总产量超过3万吨。其中,设施蔬菜种植面积达到万亩,占蔬菜种植面积的比重达到20%。

8.茶叶花卉:以绿色、生态、优质、高效为导向,推进茶叶、花卉生产标准化、品牌高端化。到2025年,全市茶叶产量达到1500万吨。全市花卉年产值达到2.5亿元。

10.培育壮大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做强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雁阵建设工程”,加强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梯次培育,壮大国家、省、市级龙头企业“雁阵群”。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深入实施家庭农场能力提升行动整县试点、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到2025年,全市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数量达到120个,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数量达到900个。发挥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示范作用,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营、提质增效。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示范创建,构建分工协作、优势互补、联系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实现抱团发展。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进现代经营理念、新型科学技术和生产要素,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生产效率和比较效益。

提升社会化服务能力。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培育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组织,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发展农机作业、土地托管、农资供应、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绿色生产技术、市场流通、市场信息、农产品营销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支持各类主体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合作,建立紧密利益联结和分享机制,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探索建立服务标准体系,促进农业生产独立环节向全程生产服务转变。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动供销合作社从购销服务向农村综合服务转变。

11.强化农业智慧化发展

加快农业创新驱动。以突破关键科技问题为重点,超前部署农业前沿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重点推进现代生物育种、智能农机装备、农业物联网、海洋渔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疫病防控等领域技术攻关,加快突破产业和区域发展技术瓶颈,到2025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0%。健全完善“政产学研金服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鼓励和组织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与企业联合开展技术攻关,聚力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关键技术和成果。与中国农科院合作共建国家(烟台)农业科技中心,加快推进苹果、大樱桃技术创新共同体及葡萄酒和莱阳梨科技创新中心等一批高水平科创平台建设,支持和鼓励龙头企业建立农业科技研发中心,推动高端研发、集成示范、成果转化一体化发展能力。

实施数字农业示范工程。促进农业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提升种植业信息化、畜牧业智能化、海洋渔业智慧化、种业数字化、质量安全管控全程化水平,实现农业向智能、智慧、数字、精准、精致方向逐级演进,建设一批数字田园、数字设施园艺、数字畜禽养殖场、数字海洋牧场、智能“农业车间”。加快涉农数字数据产业化,推动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技术与装备在大田种植和设施农业上的集成运用,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

提升农业智能化装备水平。高质量推进农业“机器换人”,加快高端智能、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等机械装备研发制造,着力提高重点设施农业、特色果品、畜牧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综合机械化水平,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大马力、高性能和特色、复式农机新装备示范推广,推动“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农业机械化发展,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稳定在91.6%以上。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和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健全“一主多元”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示范推广绿色、高效生产模式,强化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科技支撑能力。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吸引科技人才向基层汇聚,统筹协调一批科技人才走村入户、上山下乡,为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创业提供高端人才保障。

12.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培育发展

壮大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着力推进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鼓励和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中小微企业等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引导大型农业企业,发展精细加工和推进加工副产物循环、全值、梯次利用。支持加工企业向中心镇、专业村聚集,促进产镇融合、产村融合。做大做强精深加工,培育开发绿色高端食品、功能性食品、保健性食品;做优做活特色加工,创新发展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乡村手工业;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等产销模式,促进农业全产业链建设。

加快发展现代仓储物流业。加强农产品储备、物流、冷链系统、大型配送中心等设施建设,加快完善以产地批发市场、大型销地批发市场、电子商务和区域特色农产品市场为基础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培育农村电子商务主体,构筑线上线下融合、农产品进城和农资、消费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格局。强化产销衔接,推广农超、农企、农旅等多种形式产销对接。积极发展社区团购、中央厨房等新型业态,拉近农产品生产与城市消费距离,打通销售“最后一公里”。

拓展培育农业新业态。依据自然风貌、人文环境、乡土文化等资源禀赋,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乡村休闲旅游区,开发形式多样、独具特色的乡村休闲旅游业态和产品,提高乡村旅游品质,促进乡村休闲旅游良性发展。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创建一批休闲农业重点县、美丽休闲乡村、休闲农业园区。因地制宜发展精品民宿、医疗养生、游学研学等新业态,促进农业与文化、旅游、教育、康养等业态深度融合。

创建优化乡村产业发展平台。统筹布局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域。开展农业全产业链招商引资、招强引优,在智慧农业、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建设方面实现新突破。按照“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多村一品”思路,围绕优势特色产业,打造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和乡土产业名品村,推进农业关联产业聚集发展、生产加工流通一体化发展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辐射带动乡村产业兴旺。

实施“三位一体”品牌战略。按照“全品类整体品牌引领、区域公用品牌支撑、企业产品品牌协同参与”建设思路,重点打造“品道烟台仙果香”全品类整体品牌,持续放大“烟台苹果”“烟台大樱桃”“烟台茶”“烟台海参”“烟台葡萄与葡萄酒”等烟字号品牌价值,实现名企、名品、名产与城市名片同步提升。发展会展经济,重点举办烟台国际果蔬博览会、中国·山东国际苹果节、世界海参产业博览会等重要展会。开展“区域公共品牌+领军企业旗舰品牌”整体推介活动,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鼓励开展期货、拍卖等交易活动,推动品牌高端化,打造一批国际知名品牌。

13.提升农业绿色发展质量

强化农业资源保护利用。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强化耕地、水域岸线、湿地等用途管控。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提升耕地质量水平。发展节水农业,积极发展花生、甘薯、杂粮等耐旱作物,推广深松整地、覆盖保墒等节水。加快完善输水管道、喷灌等节水灌溉工程体系,积极推广滴灌、微灌等精准灌溉技术。发展畜禽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走与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相匹配的现代畜牧业发展之路。科学划定限制、禁止水产养殖和捕捞区域,落实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加强濒危野生植物资源保护、保存和人工繁殖,完善外来物种风险监测评估与防控机制,加强农牧渔地方特色品种的保护和利用。

推进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加快建设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绿色农业,争创绿色农业发展先行区。大力发展种养循环、生态农场、轮作休耕等农业绿色生产方式,集成推广一批农业绿色发展技术,促进农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强动植物疫病绿色防控,规范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支持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商品有机肥、生物菌肥推广使用。加快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实行施肥和灌溉一体化管理。改造提升传统畜牧业,建设一批农牧结合、生态循环的现代畜牧业产业园。推广渔业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进全封闭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和深水智能网箱养殖。

集中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源头控制、过程减量、末端治理与循环利用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探索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禽粪污利用、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和农膜回收处置等长效机制,加快推进资源化利用。强化土壤污染管控与修复,加大对土壤酸化、重金属污染和农药残留耕地改良修复力度。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提升肥料农药利用率。全面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落实养殖业户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畜牧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率达到100%。到2025年,农药、化肥使用强度进一步降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提升到97%。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构建以产品为主线、全程质量控制为核心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立适用我市的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地方优势特色产品生产技术规程体系。鼓励企业和科研单位参与制定国家、国际标准。创建一批优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打造一批绿色技术示范、全产业链标准体系试点基地、示范场区。推进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鼓励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整建制推进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建设,提升加工产品绿色认证规模。加强市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积极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

14.加强农业对外开放合作

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用好国内外两个市场,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加快提升烟台自贸区农业板块开放水平,推进农业企业、产品和技术“走出去”“引进来”。发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企业联盟作用,推动企业“抱团出海”,培育一批具备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农业企业集团。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到国外开发农业资源,建设生产基地、研发基地和营销网络,建设一批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产业园区,以参股、并购等形式布局农业全球供应链,提高国际市场影响力和市场份额。积极推动国际先进农业技术、高端农业人才双向流动,增加招商引资能力,促进农业对外开放不断取得新突破。

专栏2  农业现代化提质增效行动

1.苹果梨高质量发展工程。改革传统栽培模式,更新改造老龄果园,改造提升老旧苹果园120万亩、老劣梨园2万亩,推动数字果园建设。加快产品创新,研究开发SOD、富硒、富硅等功能性果品。培育壮大烟台苹果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进山东苹果·果业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培育果业精深加工企业10家。高标准举办中国·山东国际苹果节。

2.现代种业提升工程。以培育突破性高质高效农业新品种为核心,加快培育一批优质专用农业新品种、新品系。推进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收集或引进种质资源500份以上,认定国家或省级种质资源库(圃)1—2处。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5家。建设一批种质资源创新平台,健全质量检测体系。

3.融合发展平台构筑工程。按照“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多村一品”思路,县级突出优势产业融合发展,创建8个以上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乡镇围绕特色产业培育,创建30个以上省级农业产业强镇;村级围绕发展传统手工业、食品业、小商品加工业等,创建500个以上省级乡土产业名品村。推进蓬莱、龙口2个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争创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4.耕地质量提升工程。结合区域耕地资源、水资源和农业生产实际,因地制宜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化建设布局,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两区”、扶贫重点区域和高标准农田整县推进创建区实施,提升口粮绝对安全保障水平。严格把控化学投入品使用,加强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化利用,提升土地可持续生产能力。

5.农产品品牌振兴工程。实施“三位一体”品牌战略,重点打造“品道烟台仙果香”全品类整体品牌,放大区域公用品牌价值和效应。累计培育市级知名农产品区域区域公用品牌20个、企业产品品牌100个。

6.科技创新驱动工程。建设一批省级以上科创平台、研发中心和科研团队,在生物育种、智慧农业、机械装备领域取得一批具有重大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加快发展数字农业,推进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

7.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00家,其中省级以上90家;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1.9万家,其中省级以上200家;家庭农场稳定在6000家以上。

8.农业生产安全保障工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追溯系统,争取省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提升行动。整治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违法行为。持续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和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网络建设。健全完善农机作业安全保障制,推行“网格化”监管。

四、全域创建新时代美丽乡村,谱写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烟台篇章

15.优化乡村空间布局

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各类专项规划的引导,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规模,明确示范引领型、特色保护型、城郊融合型、改造提升型等村庄类型,并实行动态评估、优化调整机制。顺应村庄发展规律,注重乡村风貌,加快“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和修编,合理确定生态空间、村庄公共空间、产业发展空间、基础设施配套等布局。严格村庄规划实施,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保留乡村特色,不搞大拆大建,加强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严格落实中央、省规范村庄撤并政策,依法依规有序开展,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争取“乡村规划师”试点,支持优秀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下乡服务。把握沿海、山区、海岛、平原等乡村不同形态,科学引导村庄建设风貌,优化细化建设主题、建设风格,打造点上出彩、面上出新、带上成景、全域铺开的烟台美丽乡村新画卷。

16.实施美丽乡村示范创建行动

分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按照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村容村貌等7方面66项指标,将全市建成区外行政村划分为一类样板示范村、二类达标提升村、三类重点攻坚村,实行分类建设管理、年度梯次晋级,全面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到2025年,一类村占比达到55%,全部消除三类村,基本实现美丽乡村全覆盖。从一类样板村中择优逐级培育示范村,推进美丽乡村示范村省、市、县三级联创,到2025年,争创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300个以上。

培育美丽乡村示范片。分阶段实施市级美丽乡村示范片建设工程,强化资源统筹、要素保障,推动新时代美丽乡村连线成片,实现资源共享、环境共治、项目共建、农民共富,以片带面全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到2025年,基本形成布局美、产业美、环境美、生活美、风尚美“五美”乡村格局,在全省叫响烟台美丽乡村品牌,形成能复制、可推广的“烟台模式”。

抓好美丽庭院建设。深入开展“清洁卫生我先行”“绿色生活我主导”“家人健康我负责”“文明家风我传承”四项行动,引领广大农民创建“美丽庭院”,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建立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打造美丽宜居生活环境,弘扬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到2025年,全市45%以上农村常住庭院建成“美丽庭院”。

专栏3: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行动

1.实施美丽乡村示范片建设工程。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2021年建成首批14个片105个样板村,2022—2023年启动实施第二批10个示范片、100个左右样板村建设,2024--2025年,接续创建第三批美丽乡村示范片、样板村。

2.实施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工程。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2021年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41个、2022年创建示范村38个、2023年争创省级示范村40个以上,到2025年争创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300个以上,创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3.实施美丽乡村分类推进工程。将全市建成区外行政村划分为一类样板示范村、二类达标提升村、三类重点攻坚村,分类建设管理、年度梯次晋级,到2023年底,一类样板示范村占比达到50%,基本消除三类村.初步形成布局美、产业美、环境美、生活美、风尚美的“五美”乡村格局。

17.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深化农村厕所革命。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提升,继续推进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加强农村改厕后续管护,健全完善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资金、有监督“五有”机制。加强农村粪污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建设,因地制宜推进粪污处理利用。

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生活垃圾处置。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2025年,行政村生活垃圾实现100%无害化处理。建立完善的保洁督导考核制度,落实农村保洁员政策待遇。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分步分区域推进全市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2025年完成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因地制宜地选择生活污水治理方式,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周边农村区域延伸。加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收集或利用。

改善提升村容村貌。鼓励农村住房改造,出台农房建设基本标准和技术导则,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提升乡村面貌。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扎实开展“三清一改”,清理农村垃圾杂物、村内塘沟、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开展村庄绿化美化亮化提档升级行动,建成推窗见花、开门见绿生态美村。开展“市级森林乡村”创建,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36%。

专栏4: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1.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统一垃圾收集设施,村居以10—15户为一个单元,分别配备 1 个240 升带盖垃圾桶,一次性淘汰敞口式垃圾箱和露天生活垃圾池。严格落实转运站管理制度,规范生活垃圾处置,所有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2.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各区市至少选择 1 个镇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每个镇街至少选择 2 个村(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村建设。

3.对全市行政村进行生活污水治理,优优先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环境敏感区、环渤海区域、沿海村庄等重点关注区,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收集或利用,不产生黑臭水体。2021 年新完成 452 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181 个“十三五”农村环境整治行政村巩固提升;到 2023 年底,累计完成 1900 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 33%左右。

4.加强乡村绿化美化,推进农田林网和村旁、路旁、水旁、宅旁绿化体系建设,鼓励区市试点推进农村废旧房屋整废弃土地植树绿化,努力实现农村全面增绿。

18.推进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

加强农民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乡村,在农村持续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专题宣讲活动。深化文明实践联系帮包制度,积极开展结对共建。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推动文明实践所、站实现应建尽建。到2025年,实现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全覆盖。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四德”示范活动。

提升乡风文明水平。深入实施新一轮乡村文明行动,到2025年,县级以上文明达标村覆盖率保持在85%以上,市级达到35%,省级以上达到10%。推进“摒弃婚丧陋习、深化移风易俗”专项行动,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加强农村网络文明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农村网络文化。加大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积极开展面向农村的反邪教宣传活动。办好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

加强优秀乡土文化创新发展。深度挖掘烟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开展优秀乡土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行动,完善优秀乡土文化保护和多方参与的长效机制。建立传统村落文化分类保护制度,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等特色保护型村落保护发展。加强农耕文化、红色文化、儒家文化等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推动乡村非遗传承发展。加强手工艺产品衍生产品研发,开展知名工艺品牌创建活动。推进民间歌曲、舞蹈、器乐、戏曲、剪刻、塑作、编织等民间艺术的创新发展,培育一批优秀基层戏曲院团、庄户剧团、民间班社,实施“一村一年一场戏”工程,丰富农村精神文化生活。

19.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换届后村“两委”干部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培训考核,扎实推进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集中整顿,深入推进党建融合发展区建设。加快建设200个联合社,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提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成效。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队管理服务,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加快推进乡村治理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推进村委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继续实施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加强村务纪检监察,坚决惩治侵害农民利益腐败与不正之风行为。

提升农村自治能力。落实“四议三审两公开”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农村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建设。加强农村自治组织建设,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让农民自己“说事、议事、主事”,凸显农民的乡村治理主体地位,实现“共建共治共享”乡村治理新格局。扎实开展“三治”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抓好示范村镇创建。

建设法治乡村、和谐乡村、平安乡村。持续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模式,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深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农村警务与网格管理深度融合,加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治安防控网及信息化建设,到2025年,技防村建成率100%。巩固农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建立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加强县乡村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积极开展无非正常上访、无治安刑事案件、无公共安全事故“三无”村(社区)创建。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90%以上村(社区)达到创建标准。

20.打造数字乡村

加快数字乡村新型基础设施和大数据平台建设。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工程,实现信息进村入户,推动农村千兆光网、第五代移动通信、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与城市地区同步发展,到2025年,农村地区80%以上家庭具备千兆接入能力。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农村宅基地、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大数据平台。建立农村政务信息系统和农村人居环境智能监测体系。

推进数字技术应用。建立健全数字乡村建设政策体系,推进村级信息服务站“益农信息社”建设,有效释放数字技术普惠效应,加快弥合城乡数字鸿沟。推进农村智慧水利、智慧农业、智慧交通、智慧电网、智慧社区、智慧物流建设。创新推动乡村文化数智化,促进移动云、5G网络、直播、VR技术等与乡村文化资源融合发展。争创国家级数字乡村试点。

推进乡村服务智慧化。推动“城市大脑”向乡村延伸,加快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农村,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现代化农村综合智能服务平台,加快实现政务服务掌上办、村里办。到2025年,有综合服务站的村庄占比80%。实施智慧民生工程,提升乡村中小学宽带网络“校校通”水平,推进远程诊疗向乡村覆盖。强化智慧气象服务。

五、保障农民主体地位,实现农民富裕富足

21.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抓巩固防返贫,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行动。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严格落实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的“四不摘”要求,教育、医疗、住房、饮水、养老、产业、就业、金融、兜底救助、残疾人帮扶等各项政策措施保持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精准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监测帮扶范围,分层分类开展针对性帮扶,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

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机制,构建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分层分类纳入相应救助帮扶范围,采取临时救助、专项救助、社会救助等措施。建立健全基层主动发现机制,将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列为村(社区)组织重要工作内容,做到早发现、早帮扶。

增强重点帮扶区域发展内生动力。支持重点帮扶区域乡村全面振兴,巩固提升536个脱贫出列村脱贫成效,重点支持村集体经济相对薄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相对滞后的脱贫村。聚焦20个重点帮扶镇、100个重点帮扶村,在农民增收、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资金支持,补齐要素短板,增强内生发展能力,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乡村振兴步伐。

22.提升农民自我发展能力

提升农民整体素质。实施教育强民行动,加强农村基础教育,提高农民整体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培育有文化有素养的新农民。鼓励农民接受继续教育,开拓农民眼界,转变农民思维。赋予提升农民自我能力发展的外部条件,营造农民自我发展能力的空间,培育有理想、有文化、有活力、有素养、有技术的“五有”现代化农民。积极开展文化科教卫生“三下乡”活动,多渠道提高农民的科技致富能力、市场竞争能力,拓展农民的社会资源,到2025年,农村实用人才达到15万人,乡村之星数量达200人以上。

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提升农民的创新创业能力,继续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提高农民的生产技能和劳动技能,促进农民充分就业。强化创业扶持,挖掘农村传统工匠技艺,培育乡村手工艺品和农村土特产品品牌,带动农民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因地制宜发展富民产业。引导农民采取产权入股、租赁、托管半托管等形式,激活农村资源资产,拓展农民财产收入。到202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8400元。

六、深入推进农村改革,激活发展动力

23.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贯彻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持续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深化落实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不断完善拓展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发展路径。健全完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加强农村土地承包调解组织建设,不断提高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管理体系,引导土地经营权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度集中,连片规模开展土地整治。稳步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推动承包土地经营权依法规范有序流转。探索建立解决农村弃耕撂荒承包地问题的体制机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探索通过股份合作制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未承包到户的集体荒山、荒沟、荒丘、荒滩。规范实施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的拆旧复垦。

24.有序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稳慎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严格落实“一户一宅”等宅基地管理规定,在符合宅基地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划前提下,允许返乡下乡人员和当地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让农民平等分享城镇化、现代化的发展成果。加强基层宅基地管理队伍建设,推进宅基地管理规范化、常态化。加快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完善审批实施程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机制,挂钩节余指标收益全部返还项目区农村。

25.扎实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资产运营,适时开展“政经分离”试点。依法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多渠道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提高经营性收入占比。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打造集信息发布、流转交易、抵押贷款、鉴证管理于一体的农村产权综合性交易服务平台。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扩面增量,拓宽农村融资渠道。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巩固深化改革成果。

26.争取农村集成改革试点

争创省乡村振兴政策集成改革试点,推动农业农村相关领域改革统筹谋划、一体实施。全力支持全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验区建设,充分释放政策集成、政策叠加协同效应,探索创新烟台经验、烟台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加快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强化执法装备,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农业水价等改革工作。

七、畅通城乡双向循环,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27.推动以县域为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建立县乡村一体设计、一并推进机制。强化县域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统筹县域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城镇开发、村落分布等空间布局和建设实施,推动形成县域、乡镇、行政村功能衔接的结构布局,促进县乡联动、乡村一体。打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通道,实现城乡要素良性循环、高效配置。拓展人才入乡途径,完善返乡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营造乡村人才良好发展生态。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逐步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到202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68%。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工商、金融资本服务乡村。

提升县域综合实力。强化县域枢纽作用,壮大县域经济,推动县城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全面提升县城要素集聚能力和经济辐射能力。推动城市现代基础设施、重要市政公用设施管护资源、手段向农村延伸,合理确定城乡基础设施统一管护运行模式。

充分发挥乡镇联城带村节点功能。以乡村振兴示范镇创建工程为抓手,推进小城镇高质量、特色化发展。市级每年遴选10个左右镇街,优先安排财力项目、建设资金向示范镇聚焦,到2025年,创建“五个振兴”带动作用明显的示范镇40个左右。支持建设以乡镇驻地为中心的生活圈、服务圈和产业集聚圈,强化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中的节点辐射作用。积极推动强镇扩权赋能,赋予乡镇更多的权限,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一站式”综合服务。

分类推进中心村、特色村建设。引导人口向中心区集中、产业在村域集聚。根据村庄特点和发展基础,对示范引领型村庄,充分发挥其产业带动力强、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等优势,进一步优化布局,完善服务功能和承载能力,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城镇化;对特色保护型村庄,着力提高发展水平,促进传统资源与现代元素充分结合,逐步建设成为产业集聚区。同时,稳妥有序推进城郊融合型村庄通过旧村改造、集中居住等模式,加速城郊村庄城镇化进程。

28.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持续提升“五改五通”和城乡环卫、供水2个“一体化”水平。实施农村公路五年提质增效工程,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巩固提升村内道路“户户通”成果,加强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的建设改造。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县乡村三级路长制。持续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按照“同源、同质”标准,实现农村规模化供水全覆盖。实施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推进农村电气化,推动城乡电网一体化发展。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加快燃气下乡,有条件的农村发展生物质能源。深入推进农村清洁取暖,争创绿色能源村镇试点。

29.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提升农村教育水平。实施强镇筑基教育工程,以镇驻地幼儿园、小学、初中为重点,提高学校管理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在县城和中心镇新建改扩建一批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加大涉农高校、涉农职业院校、涉农学科专业建设力度。完善教育信息化发展机制,加快推进面向乡村的网络教育。建立城乡统筹规划、统一选拔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教育资源供给,到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职教师本科以上占比93%。

健全城乡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合理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加快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实施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提档升级工程,到2025年,乡镇卫生院全部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市级以上示范标准村卫生室至少100家。加快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村卫生室医生执业医师化率50%。推进医疗卫生城乡一体化建设,推动县域医共体、医疗集团、专科联盟等医联体建设,落实双向转诊,推广远程医疗。切实落实城市医疗对口支援农村的帮扶政策,建成农村地区15分钟健康服务圈。推动中医药优质资源下乡,到2025年,85%以上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加强妇幼、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加强城乡公共卫生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完善重大疫情预警、救治和应急处置机制。

提高农村兜底保障水平。落实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推进城乡低保制度统筹发展,逐步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质量,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落实残疾人救助政策,提升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康复服务质量。

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全市农村地区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发展,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加大对村级敬(养)老院运营奖补扶持力度。实施农村敬(养)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乡镇敬(养)老院(照料中心)护理型床位占比50%。

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健全农村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均衡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布局,强化农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村文化活动室等载体功能,加强农村文化振兴建设。实施“五送六进”“三关四爱”等文化惠民工程,丰富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着力推进乡村文化服务标准化、基层文化设施便利化,打造10—20分钟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圈。合理优化布局农村体育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各类农民体育活动和全民健身行动。

30.大力提振农村消费

促进农村实物消费升级。优化农村商业网点布局,建设乡镇特色街区和商贸综合体。健全城乡配送网络,加快农村电商发展。整合县域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设施,推动城乡生产消费有效对接。加大农村居民消费领域支持,加快农村居民在家用电器、交通工具和智慧农业等方面的升级换代。培育农村消费新业态,加快发展农村直播经济等新模式,发展农村无接触交易服务。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加快农村消费金融创新,加大财政补贴和消费信贷支持。提升农村消费服务水平,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

八、完善保障体系,推进规划有序实施

31.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落实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特别是县委书记切实扛起责任。各级党委农业农村委员会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加强党委农村工作机构建设和人员力量,强化决策参谋、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职能,每年分解“三农”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到市责任部门和区市。农委成员单位各司其职,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指导区市推进规划落实。各区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本规划明确县级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抓好任务落实。选派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岗位,大力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32.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保障

强化财政资金引领。健全“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到2025年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强化财政投入引领,进一步发挥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作用,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乡村振兴。

加大金融支农力度。深化财政金融政策融合支持乡村振兴试点,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增加农业农村金融供给。支持构建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加大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信贷支持。适当提升不良贷款容忍度,持续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加强农政银担合作,建立再贷款资金与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精准对接机制,为“三农”主体提供优惠利率贷款。优化农业信贷担保补助政策,有效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

强化乡村人才支撑。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党委人才工作总体部署,研究制定支持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助力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每年引进培养一批农业高端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推广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制度,推进乡村人才分类评价。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加强乡村发展用地保障。盘活乡村建设用地形成存量指标的10%以上,以及处置相应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产生的“增存挂钩”新增指标的5%以上,优先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预留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规模,原则上布局到县乡级产业园区和有特殊需求的点状供地区域。

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盯农机、农药、种植业、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畜禽屠宰、饲料兽药等重点领域,综合运用信息化技术,开发农业农村一张图综合信息服务管理平台。督促指导农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加强对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实现“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

33.健全考核落实机制

加强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实施考核和激励约束,制定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以及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要改革的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将规划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年度指标任务,体现在各类专项文件和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主体、任务内容、资金保障等。将规划实施成效纳入挂图作战指挥平台,实行“蓝黄红”亮牌管理,记入干部执行力档案,推动各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要求有力有序落地落实。建立规划实施评价机制,每年编制发布现代化指数报告,监测评价各地规划实施情况,组织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规划实施后评估。加大对各区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力度。围绕乡村“五个振兴”,积极宣传各级惠农助农政策举措,引导全社会关心关注、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形成磅礴攻坚合力。及时发现、深度挖掘、认真总结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和亮点工作,突出特色、树立榜样、强化推介,充分展示我市乡村振兴工作亮点,引领深化、拓展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开展。

九、环境影响评价

本规划是指导“十四五”期间烟台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与《全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规划(2021-2025)》《山东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目标纲要》《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有效衔接的专项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本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如下。

(一)与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协调性分析

本规划以资源、生态和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绿色发展为引领,提出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定位、发展布局、主要任务、改革重点和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坚持绿色发展基本原则,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正确处理乡村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关系,把绿色发展方式贯穿到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过程。以“数字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实践市、“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市为战略定位,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发展思路,优化农业空间布局,完善乡村功能布局,制定了烟台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主要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化肥施用减少率、农药使用减少率、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县域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无害化处理农村生活垃圾行政村比例、森林覆盖率等体现绿色发展水平的约束性指标,着力打造绿色发展引领、产业协同融合、科技要素集聚、产出优质高效、主体活力迸发的现代农业,建设“五美”幸福农村”。围绕“坚持生态引领,提升绿色发展能力”,细化了加强耕地保护质量提升、推进农业绿色高效发展、强化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推动乡村环境全面改善等促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本规划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生态环律法规相符合。

(二)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规划实施主要涉及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内容,这两方面对环境影响的主要发生在种养管理、加工仓储、市场销售和乡村建设等环节。

1.种养管理环节。植物种植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因素主要来自于化肥、病虫害防治、农膜、农作物秸秆、果树花木枝条烂果等,动物时环建影响因素主要来自兽药、饲料添加剂、畜禽粪便、冲洗废水、食物残渣、尸体等,这些会对土壤、大气、地下水等造成污染。在施肥方面,推广水肥一体化,有机肥、生物菌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注意中微量元素的施用等,能够有效降低化肥施用量和提高化肥使用效率;病虫害防治方面,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尽量采取物理防治、生物防治,使用生物农药和低毒农药,限制禁用农药生产销售和使用,能够有效降低农药使用量;农膜方面,提高地膜厚度、拉伸强度、耐候性能,从源头上保证地膜的可回收性,进行集中回收处理,尽可能使用全生物可降解地膜,减少对环境影响;作物秸秆、果树花木枝条、烂果等主要采取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使其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有效促进枝条秸秆等废弃物综合利用。动物饲养方面,规范使用兽药、饲料添加剂,通过雨污分流、 粪便肥料化、沼气发电、沼液和水肥一体化方式,保障畜禽养殖清洁化生产;动物的食物残渣、尸体进行无害化掩埋处理,对环境不会造成影响。

2.加工仓储环节。加工、仓储厂房及园区的建设,会产生建筑垃圾,及时清理,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由于加工工艺不同,加工环节的产物不同,对环境影响的程度也有较大差别。加工环节的产物主要包括加工副产物、固体废弃物和废水废气。加工副产物是进一步精深加工的原料,随着加工产品的深化加工,加工副产物将会进步得到利用。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加工后不能再开发利用的废渣,可分类回收、集中存放、就地进行生产肥料还田或制成畜禽饲等,不能就地转化的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废水废气进行无害化处理。仓储环节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制冷噪音,落实各项隔声降噪防治措施。

3.市场销售环节。对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有腐烂果蔬、禽畜及海产品,各种包装废弃物,各种垃圾,污水等,每个市场均安排设置垃圾回收站,分类清理收集,运往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污水做好排污系统,对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4.乡村建设环节。对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有土方开挖、工程建设、弃土弃渣、污水排放、建筑及生活垃圾等,加强施工过程监督管理,各类建设废物经收集后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有效避免环境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针对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与预测,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预防或减轻规划设施对环境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

1.构建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环境优美的田园生态系统。建立完善生物缓冲带、防护林网、灌溉渠系等田间基础设施,恢复田间生物群落和生态链,实现农田生态循环和稳定,改进种植养殖模式,发展生态循环农业。

依法禁止未经处理达标的工业和城镇污染物进入农田、养殖水域等农业区域,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优质特色农产品,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增加农民的就业机会,带动贫困农户脱贫致富。

2.推进农业标准化、清洁化生产。结合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农业绿色发展需要,制定产品标准、行业标准,对接国家、国际标准,推出一批具备市场引导作用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推动更多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相衔接;以减肥控药、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农业新产业新业态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农业标准体系,细化制定农业技术操作规程,推广绿色防控和清洁化生产技术。围绕“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使用规定,严厉打击违禁超限量使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滥用抗生素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实施农药肥料零增长行动和兽用抗菌药减量行动,全面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及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实现节本增效、提质增效,做好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农业标准化促进农业生产清洁化、技术精准化,积极推进重金属污染粮食综合治理,切实减少粮食源头污染。

3.加大绿色发展技术推广应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资源节约、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动物疫病净化和生态保护修复等领域。在农业投入品减量高效利用、种业主要作物联合攻关、有害生物绿色防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地环境修复和农产品绿色加工领城尽快取得批突破性科研成果,全面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水肥一体化、覆膜增肥保墒等技术,加快成熟适用绿色技绿色品种的示范、推广和应用,推行绿色安全生产。

4. 建立环境监测预警和管理体系。建立农业面源污染、农产品产地环境等监测网络,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定期开展动态监测。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农业面源属性数据库和空间数据库。加大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农资市场监管力度,规范农资企业经营行为,杜绝不合格农资流入市场。严格监管影响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的各类污染源,加强农业环境污染应急管理。严格依法执行各种环境保护措施,推动监管全覆盖、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加大惩治力度、积极推行“阳光执法”,严格规范和约束执法行为、明确各方职责任务,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增强基层监管力量,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资源、生态和环境承载力为基准,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结合乡村地域差异与发展实际,尊重农业发展规律,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节约高效利用资源,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提升生态系统功能和稳定性。规划兼顾农业农村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形成了与资源和环境承载力相匹配、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格局,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耕地质量不降低、地下水不超采、化肥、农药使用量逐年减少、秸秆、畜禽粪污、农膜资源化利用,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在严格落实规划中所提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前提下,规划实施不会增加或者加大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政策背景——

“十三五”时期,我市农业现代化的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和农业质量效益都得到了稳步提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时期,三农工作重心已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任务的历史性转段,是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的重要五年。因此,编制好《“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

决策依据——

国家《“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省相关规划(未正式出台)、《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烟台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出台目的——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任务。“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农业农村全面开启现代化新征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五年,也是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的重要五年。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1+233”工作体系安排部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推动我市农业农村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 征集公告
  • 意见征集情况
  • 通过两轮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累计收集到社会反馈意见35条,采纳吸收22条,未采纳12条。采纳意见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议加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力度;

    二是建议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的培育扶持力度;

    三是建议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力度,增强农民的技术本领和经营管理能力;

    四是建议加大农品品牌创建,加大对苹果、大樱桃等我市特色农产品的培育支持力度;

    五是建议在教育、医疗等社会服务均等化方面加大对农村的倾斜,让农民群众更多分享社会发展红利。

    未采纳建议主要是建议对农民补贴、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的补贴数额,或者针对某一地区提供帮扶支持政策,过于具体明确,不符合规划的宏观性要求,暂不予采纳。

    • 专家论证

    2021年7月27日,在烟台凤凰山宾馆由烟台市农业农村局主持召开了《烟台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论证会。来自烟台大学、鲁东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烟台农业科学研究院、烟台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5名专家组成论证小组。专家组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鲁东大学烟台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汇报,审阅了规划成果,经质询讨论,形成以下论证意见:

    一、编制组对烟台农业农村发展现状调查深入细致,基础工作扎实。《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明确,思路清晰,文本规范,内容体系完整丰富,具有系统性和科学性。

    二、《规划》准确把握“十四五”时期党和国家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新要求,为烟台市确保“十四五”期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出明确方向,战略定位清晰准确,目标体系完整,发展布局科学合理,提出的各项策略具体深入,符合烟台实际,体现了创新性和实用性,对烟台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较强的指导性。

    专家组一致同意《规划》通过论证。建议在促进城乡融合、深化改革、数字化等方面修改完善后按程序上报审批。

    • 风险评估

    根据《烟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规定,2021年7月27日组织来自高校、技术机构等单位的7名专家召开咨询论证会,形成专家咨询论证意见书。专家普遍认为,规划内容系统全面,符合烟台市的总体要求和烟台市民的根本利益,对“十四五”时期的发展形势分析到位,确定的发展目标、实施策略科学合理,提出的工作任务具体可行,能够为未来五年烟台市农业农村现代化指引方向,在对个别内容修改的基础上,可以发布实施。通过综合评估,《规划》逻辑层次清晰,各章节之间衔接较好,文字表述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方法》规定,各项指标与工作任务具体可行,实施风险可控,能够为未来五年烟台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指引方向,为推进烟台全面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 集体讨论

    《烟台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经烟台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后,于2021年12月29日市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 执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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