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烟台市委办公室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党员教育
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日期: 2021-12-16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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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办发〔202115

 

各区市委,开发区、高新区、综合保税区、长岛综合试验区、昆嵛山保护区工委,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市属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中央、省属驻烟单位党组、党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党员教育工作的意见》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烟台市委办公室

20211216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党员教育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等文件精神,全面提高全市党员教育工作质量,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

1.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员教育培训的首要政治任务。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工程”,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要内容、各级党员教育培训主要课程、全市党员学习中心内容。县级以上党委(党组)每年制定学习计划,基层党组织认真抓好落实。

2.建立健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长效机制。建立较为完备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程体系,突出烟台特色开发专题党课。推行“首要主题”,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首要主题。

3.引导党员自觉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模拟式、互动式、观摩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内涵。各级党组织要定期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对表、狠抓落实。

二、分类开展党员教育

4.抓好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党员领导干部除按规定参加干部教育培训外,要带头参加所在单位的党员教育培训,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5.抓好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实施“育优头雁工程”,每年对全市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进行1次集中培训。各区市党委每年对所辖其他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1次,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56学时。市直各党(工)委及其所属党委每年对所辖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1次。对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一般在半年内进行任职培训。

6.抓好全体党员教育培训。每年实施农村、城市社区党员冬训春训,党员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实施“党员进党校工程”,每年将全体党员普遍轮训一遍。针对流动党员,运用“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加强在线教育管理,探索建立党员学习电子档案。针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和转正后1年内一般要各参加1次由上级党组织组织的集中培训。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组织活动和开展学习教育不作硬性要求,党组织通过送学上门等方式,给予更多关心照顾。

7.抓好农村和城市社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深入实施基层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工程,重点推行“四项计划”:推行城乡基层干部政治能力提升计划,每年集中开展1次党员干部政治能力集中培训,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比重不低于总课时的70%;每年结合组织生活会,对村(社区)党组织班子及成员开展1次政治体检。推行村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市级每年示范培训1000名左右村党组织书记,其中到省内外先进地区培训不少于100名。市级每年举办市派第一书记示范培训班,带动区市对县派驻村干部全覆盖培训,以区市为单位建立驻村干部经常性学习制度。推行社区干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主题培训计划,市级每年举办社区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带动各级抓好社区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区市每年对社区工作者进行全员培训;加强网格员岗前和日常培训,每年至少举办1次集中培训。推行村(社区)“两委”成员学历提升计划,面向村(社区)50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中专或同等学力的“两委”成员开展专科学历教育;面向村(社区)45周岁以下,未达到高中、中专或同等学力的“两委”成员和后备干部开展中专学历教育;鼓励支持村(社区)“两委”成员自主参加本科学历教育,力争到“十四五”末,实现符合条件的村(社区)“两委”成员学历教育全覆盖。

8.抓好党员教育工作者教育培训。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市级每年举办全市党员教育工作骨干示范培训班,区市每年举办党员教育工作骨干专题培训班。把乡镇(街道)党校(党员教育中心)工作人员纳入党员教育骨干培训计划,3年轮训一遍。

三、建立健全党员教育内容体系

9.加强党员教育教材建设。注重使用现有教材资源。用好新时代全国党员教育基本教材和全省党员教育培训教材丛书,用好“共产党员网”“学习强国”等平台学习内容,用好“灯塔——党建在线”党员教育内容资源库。注重开发本土教材资源。实施“党员教育教材精品工程”,用2年时间编写烟台党员教育教材丛书《我是党员》、摄制系列视频、开发系列精品党课。每年分级开展党员教育教材和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评比交流活动。注重畅通供需渠道。市级每年制定党员教育教材推荐目录,各级采取策划制作、社会征集、协议购买等方式,形成以图书、视频、音频、图文为主要呈现形式的党员教育教材体系。

10.加强党员教育课程开发。明确任务抓开发。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政治理论教育、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知识技能教育等方面基本任务。突出内容抓开发。适应农村、城市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不同领域党员教育培训需要,精准开发党员教育课程。健全体系抓开发。建立全市党员教育课程数据库,每年分领域开展“烟台党员教育优质课”评选,实施“党员教育百部优质课工程”。

11.加强党员教育现场教学内容提升。依托全市各类党员教育现场教学阵地,分类提升现场教学内容和水平。统筹全市现场教育资源,区分教学内容,打造“烟台党员现场教学主题路线”,不断提升现场教学体系化建设水平。

四、选优建强党员教育师资体系

12.建立党员教育师资库。拓宽师资推荐范围。从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榜样典型、专家学者、党校和院校教师、单位业务骨干、实用技术人才、老干部、老党员等人员中,择优建立党员教育师资库。拓宽师资推荐渠道。采取组织推荐、择优遴选等方式,畅通党员教育师资入口。用2年时间,建立100名党员教育名师队伍。建设全市党员教育师资数据库,动态调整、及时更新。各区市党委和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同步建立本级的党员教育师资库。

13.用好党员教育师资资源。完善课程开发机制。每年面向党员教育师资发布课程开发需求目录,鼓励入库师资申请开发。党员教育师资要积极参与录制党员教育公开课。完善师资授课机制。建立跟班听课制度,原则上新开发课程须试听通过后方可对外授课。完善师资提升机制。市级每年举办党员教育讲师示范培训班,定期召开党员教育工作座谈会。完善师资考评机制。师资采取聘任制管理,定期评选“烟台党员教育名师”。严格党员教育师资管理,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入库资格、发表或转发不当言论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清理出库并严肃处理。

五、拓展延伸党员教育阵地体系

14.建立党员教育阵地库。整合阵地资源。用好乡镇(街道)党校(党员教育中心)和市、县党校等党员教育培训主阵地、党群服务中心和组织生活馆等党员教育实体阵地、高校院所和高职高专等实训阵地、胶东(烟台)党性教育基地和廉政教育基地等现场教学阵地、“三同”教育基地等现场体验阵地。拓宽阵地体系。拓展完善党员教育阵地体系,加快建立市级党员教育阵地库,探索建立党员教育电视片制作基地、党员教育精品党课制作基地。提升阵地品质。采取自主建设和联合打造等方式,争创一批全省、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基地。各区市党委同步建立本级的党员教育阵地库。

15.建好用好乡镇(街道)党校(党员教育中心)。注重规范化建设。坚持因地制宜,整合利用各级党群服务中心、各类教育培训基地等资源,改造改建闲置楼宇、厂房等作为办学场所,不搞“一刀切”,不求“高大上”,一般要满足100人以上集中培训。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按照有班子队伍、有教学场所、有学员宿舍、有课程体系、有培训计划、有管理制度的标准,有序提升规范化水平。每个乡镇(街道)建设1所乡镇(街道)党校(党员教育中心)。注重实体化运行。各级组织部门要指导乡镇(街道)党校(党员教育中心)统筹各类培训项目,科学安排培训班次,合理安排参训时间,有序组织党员参训,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党校(党员教育中心)每月至少安排1期培训班次。乡镇(街道)党校(党员教育中心)年度培训计划要报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带头到乡镇(街道)党校(党员教育中心)讲党课,市、县党校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送教下乡”活动。

16.完善提升党员教育阵地管理水平。实行分级授牌。按照党员教育基地、党员教育示范教学点、党员教育现场教学点、党员教育教学点四个层级进行授牌管理,动态更新。实行综合评估。每年评选“党员教育热门阵地”“现场教学推荐阵地”,用2年时间建立100个烟台党员教育优秀阵地。

六、丰富完善党员教育教学体系

17.抓实党员集中性培训。分类抓培训。按照“市级重点培训、区市普遍培训、基层党委兜底培训”的原则,实现党员教育全覆盖。注重区分不同领域、不同年龄党员特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严抓培训。坚决防止教育培训表面化、程式化、庸俗化,防止学用脱节、空洞说教,防止多头调训、重复培训、长期不训。跟踪抓培训。定期开展党员集中培训效果评估、分析,通过现场督导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培训情况,有针对性改进提升党员教育培训水平。

18.抓细党员经常性教育。落实党支部直接责任,组织党员按要求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好“灯塔大课堂”,组织广大党员在线同上一堂课、同学一主题。各级组织部门要及时发布党员自学内容清单,引导党员利用碎片化时间开展学习。

19.用活信息化教育手段。用好上级载体。充分发挥“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手机客户端,“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党员教育载体作用。依托山东e支部、网上班级等功能实现对党员教育的精准化管理,探索建立党员教育积分量化管理的有效手段。建好自有载体。构建“党员教育互动联盟”,在市电视台、电台和市内主流媒体网站开设党员教育专题,用好“烟台党建”融媒体,持续扩大党员教育覆盖面。统筹各类载体。发挥好视频会议系统作用,利用好室内外信息屏、红色WiFi等教育载体,实现党员教育全方位融入党员日常生活。

20.开展好党员教育专题活动。实施“每个年度一个专题”计划。围绕“榜样”“讲党课”“支部建设”等内容,每年确定1个专题,开展阶段性党员教育活动,让党员在参与活动中受教育、强党性。实施“每个专题一批典型”计划。注重在活动中同步发现先进典型,深入挖掘整理作为党员教育的生动教材。对于活动中涌现出的理论水平较高、语言表达较好的先进典型,经组织推荐,及时纳入党员教育师资库。

七、加强党员教育组织领导

21.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党员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建立健全党员教育工作协调机构,落实党员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会同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共同协调解决党员教育有关问题。市级每年开展1次党员教育工作现场观摩,推动全市形成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

22.强化要素保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市级确定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人均标准,各级将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形成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各级党委要强化党费支持,保障本年度教育培训党员,支持村(社区)“两委”成员专科学历教育。强化党员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各区市要严格按照机构编制有关规定,配足配强工作力量,配备专职负责人员,具体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少于3人,确保专职专用;各乡镇(街道)专兼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

23.严格考核评估。将党员教育工作作为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结合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党员述学评学。党员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作为党组织和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的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统筹做好各项工作的督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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