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一中传染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类事 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将各类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 对学校师生员工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学校师生员工 的健康与生命,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教育系 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工作,包括发生在学校内以及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 师生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系统联动。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应急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应对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的处置工 作,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 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发生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后,学校负 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并迅 速与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联系,形成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有效处置工作格局。
2.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学校要 认真排查各类卫生安全隐患,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对各类可能 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落实各项防 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把事件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3.临危不乱,安全有序。在现场处理中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首先要依照应急预案,立即拨打 120,在最短时间内将有不良反 应的师生引导到隔离室留观或直接送医院救治;保护现场,尤其 是和病情有关的食物、水等要立即封存;对其他师生要做好隔离 保护和观察;在规定时间内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采样和检测工作。
4.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处置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中,要坚 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始终把保护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特别是对危重病人要不惜代价地迅速组织救治。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决 策、组织、指挥学校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针对公共 卫生类突发事件,在领导小组下成立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 置工作组, 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后勤工作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
学校各处室、各年级组负责人为组员。
组 长:杨曙光
副组长: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孙永见、陈锡成、徐学琪、 曾庆山
成 员:学校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祝梅、孙原飞、梁喜英、 孙兆亮、宋国臣、姜宏昌、姜燕燕、栾聪胜、马丽丽、王文、宋佳宜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主要职责是:在卫健部 门指导下,制定本校的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 应对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 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 确并落实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对事 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教育、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报告学校 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善后阶段要做好有关师生及家长的安抚慰问和心理辅导等相关工作,保持校园稳定。
三、预防预警和信息报送
(一)预防预警
1.学校建立健全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
2.将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以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 类事件的预防与应急知识贯穿在日常教育之中,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落实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制度、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课登 记追踪制度和学生入学健康查体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的隔离防范措施。
4.严格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食 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加强食品原料采购与贮存、食 品加工、餐饮具消毒、食堂的安全保卫等各环节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5.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为师生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
6.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7.加强学生宿舍卫生管理与安全保卫,改善宿舍卫生与通风条件。
8.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存放有毒、有害试剂、药品及物质的物品柜必须设置双锁,并双人管理。
9.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学校与家长、学校与当地医疗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
10.建立与卫生部门信息联动机制,及时收集所在地区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信息,对各类可能引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食物中毒等)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并发出预警。
11.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 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12.做好应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 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二)信息报送
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后,学校应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卫健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上报相关信息。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全面准确,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延报。
(3)直报:一般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发生特别重大事件,必要时学校可越级上报。
(4)续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续报。
2.信息报送机制
(1)初次报告。学校发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后,应在 45分钟内将事件初步情况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市场监管 部门。特别重大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发生后,必要时学校可以越 级报送。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中毒)人员症状、患病(中毒)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2)过程报告。一般事件(Ⅳ级)和较大事件(Ⅲ级)处 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情况报告教育主管部门;重大 事件、特别重大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每天将事件发展情况报 告教育主管部门。过程报告内容:患病(中毒)人员治疗与病情 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果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 报告教育主管部门。结果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3.信息发布
(1)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的信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授权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的信息。
四、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教育行政部门实际,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确认,教育系统和学校参照执行。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 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在当地政府的 统一领导和卫生行政部门具体指导下,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程度,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应急响应
(一)一般事件(Ⅳ级)
一般事件发生后,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将情况上 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并在各上级行业主 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根据不同突发事故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二)较大事件(Ⅲ级)和重大事件(Ⅱ级)
在一般事件(Ⅳ级)响应的基础上,较大事件和重大事件由 属地政府和各级各类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建应急处置 现场指挥部,采取相关措施妥善处理,严防事态扩大。学校参加 应急处置的所有工作人员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有人员 死亡的,应做好死亡人员家属的接待与安抚工作,同时还应在卫 生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及时介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对相关人群进行心理干预。
(三)特别重大事件(I 级)
在重大事件(Ⅱ级)响应的基础上,每日必须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变化情况。
六、传染病应急响应措施
(一)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
1.报告
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事件发生后,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 预案,及时隔离患病的师生,并迅速拨打 120 电话,将患病师生 送往医院进行诊治。如确诊为传染病时,学校要在第一时间向教 育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报告,并及时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请求专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2.应对措施
(1)现场指挥组要立即做出安排部署,包括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等。
(2)将病人先安置在临时隔离室,避免与其他师生接触。 同时立即与病人的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一般情况 下由家长(家属)将病人带回家隔离治疗或送医院治疗。情况严 重者,学校要立即拨打 120,说明相关情况,由医院派救护车将病人接走进行隔离治疗。
(3)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对病人停留过得场所进行彻底消毒。
(4)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对病人接触过的人员,包括同学、老师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主要针对肠道传染病)。
(6)暂停组织室内场所的大型集体活动(主要针对呼吸道传染。
(7)教室、宿舍、食堂等人员集中的室内场所应经常开窗, 做到有效通风透气,确保室内的空气流通(主要针对呼吸道传染病)。
(8)加强每日晨午晚检工作,对缺勤的师生员工逐一进行 登记,并查明缺勤的原因,对患有传染病的师生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班或上学。
(9)每日对患病师生进行追踪和记录,了解疾病治疗情况。
(10)密切关注传染病流行情况,必要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 门组织专家进行疫情风险评估后,可报请教育主管部门并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采取临时停课等特殊措施。
(11)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12)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3.善后工作
(1)每天和病人的家长(家属)联系, 了解病情治疗进展情况,做好抚慰工作。
(2)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传染病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
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3)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消除事件对学生心理的负面影响。
(4)如采取临时停课措施的,要做好居家学习指导或做好线上教学工作。
(5)学校要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卫生部门等报告事故的最新进展情况。
(二)预防接种(或服药)造成的不良反应或心因性反应
1.报告
预防接种(或服药)造成的不良反应或心因性反应事件发生 后,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拨打 120 电话,请当地医院对出现不良反应的学生进行救治,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报告。
2.应对措施
(1)停止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封存剩余接种疫苗或药品。
(2)组织人员对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的学生进行排查。
(3)对产生不良反应的学生进行心理干预。
(4)与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5)配合卫生部门排查原因,对引发反应的药品、疫苗取样留验。
(6)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7)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3.善后工作
(1)每天和产生不良反应学生的家长联系, 了解病情治理进展情况,做好抚慰工作。
(2)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的基本情 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3)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消除事件对学生心理的负面影响。
(4)学校要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卫生部门等报告事故的最新进展情况。
七、善后与恢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 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二)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三)做好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
学校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损害的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总结经验教训
学校要总结经验教训,调查、总结原因,找出预防、预警和 处置环节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对管理上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八、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信息收集、传 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 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
学校应建立处置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的设施设备(如传染病 隔离场所、紫外线灯等)、消毒药品储备,为妥善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物资保障。
(三)资金保障
学校应逐年增加日常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经费,把应急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四)人员保障
学校应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防控的专业知识培训,为应急预案的启动提供人员保障。
(五)培训演练保障
学校应配合卫生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九、附则
1.本预案是学校处置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 的工作文件,预案启动实施由领导小组决定。各处室、年级组和 工作小组遵照执行。鉴于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事件涉 及青少年健康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对未达到本预案Ⅳ级突发 公共卫生类事件标准的,学校除应按照《食品卫生安全法》、《传 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外,还应参照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进行处理。
2.本预案随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和人员 调整,以及应急处置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新情况,适时予以修订。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