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596936/2021-40745 成文日期: 2021-11-08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公示

【山东友谊胶粘科技有限公司BOPP双向拉伸薄膜及特种胶带生产基地项目】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1-11-08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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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118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8日-2021年1112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6632116

  传真:0535-6632116

  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

    邮编:264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山东友谊胶粘科技有限公司BOPP双向拉伸薄膜及特种胶带生产基地项目

蓬莱区

山东友谊胶粘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省资源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拟于烟台市蓬莱区北沟镇海润南路16号,建设BOPP双向拉伸薄膜及特种胶带生产基地项目。拟建项目主要建设BOPP双向拉伸薄膜生产线2条,水性胶水反应釜10套,BOPP胶带涂布生产线24条,热熔胶及热熔胶带生产线2条,缠绕膜生产线2条。主要厂房包括纸管车间/投料车间、BOPP薄膜车间、彩印车间、BOPP涂布车间、发泡、热熔胶车间、水性胶水车间、缠绕膜车间及分切、切割及打包房等,总占地面积194958m2

项目建成后年产BOPP(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11万吨(其中9万吨自用)、水性胶水17.5万吨(其中17万吨自用)、BOPP胶带20万吨、热熔胶带6000吨、缠绕膜6000吨、纸管500吨(全部自用)。

1.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加强施工期管理,减缓施工期环境影响。

2.落实合理可行的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聚丙烯颗粒储罐废气经排气管收集后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2BOPP薄膜生产线投料废气经过管道密闭收集至各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P3排放。

BOPP薄膜生产熔融挤出废气、纵向拉伸废气、缠绕膜熔融挤出废气、粒料回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过滤+催化燃烧”处理工艺,燃烧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P4排放。

BOPP薄膜生产横向拉伸在密闭烘箱内进行,产生的高温废气先经过TDO热回收装置回收热量,废气冷凝后不凝气采用“静电除油+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处理后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P5排放。

水性胶水原料配制、聚合反应、中和反应均在反应釜内进行,反应釜为密闭装置,在反应釜放气口设置密闭收集管道,废气采用“冷凝+水洗塔洗涤+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P6排放。

BOPP胶带涂布、烘干过程均产生废气,每6条生产线设置一套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共计4套。涂布线设置密闭隔间,隔间整体呈负压状态,隔间内涂布废气收集后进入废气处理装置。烘干设备为密闭烘道,废气在烘道内全部收集,由管道送至废气处理装置。废气处理装置采取“冷凝+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7-P10排放。

缠绕膜投料产生含尘废气,在缠绕膜机料仓顶部设密闭管道,投料废气经管道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1排放。

热熔胶带薄皮基材生产原料投料产生含尘废气,废气经排气管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2排放。

热熔胶带基材生产发泡、拼接过程中均有废气产生。发泡机、高频机上部设置带有垂帘的集气罩收集热熔胶带发泡、拼接废气,经“两级水洗塔水洗+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收”工艺处理,然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3排放。

热熔胶带熔融、涂布工序均产生废气。在热熔锅放气口、涂布机涂胶工序上部设置带垂帘的集气罩收集熔融、涂布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P14排放。

印刷、烘干产生废气,印刷所用油墨为水性油墨,印刷、烘干都在密闭空间内进行。产生的印刷、烘干废气分别密闭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5排放。

污水处理站调节池、缺氧池、好氧池、污泥池等单元全部加盖密闭,臭气经密闭收集后进入臭气处理系统,臭气处理系统采用“生物处理法”处理工艺,通过15m高排气筒P16排放。

危险废物均采用桶装密闭存储,危废库设置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有机液体储罐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危废库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废气处理采用“一级活性炭吸附”,经15m高排气筒P17排放。

P1P2P3P11P12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P4P5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Ⅱ时段排放限值。

P6-P10排气筒VOCs、苯、甲苯和二甲苯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Ⅱ时段排放限值,丙烯酸丁酯、丙烯酸、甲醛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排放限值要求。氨排放速率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排放标准值要求。其中水性胶水制备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要求。

P13P14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Ⅱ时段排放限值;氨排放速率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排放标准值要求。热熔胶带薄皮基材生产过程中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要求。

P15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2排放限值。

P16排气筒氨和硫化氢排放速率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排放标准值要求。

P17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Ⅱ时段排放限值。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加强废气收集效率,污水处理站调节池、缺氧池、好氧池、污泥池等单元全部加盖密闭,氨水储罐设置水封,危废均采用桶装密闭存储等方式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建立、完善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系统,对挥发性有机物流经的设备或管线组件及其缝隙结合处加强泄漏检测,及时修复泄漏点。VOCs物料存储、转移、使用等环节的VOCs控制,设备及管线组件VOCs泄漏控制,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均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要求。

厂内监控点VOCs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颗粒物厂界浓度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H2SNH3厂界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554-1993)表1厂界标准值,苯、甲苯、二甲苯、VOCs厂界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收集、治理措施,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项目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池+鸟粪石反应池+混凝沉淀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清水池”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50m3/h。项目产生的纯水制备废水与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气处理洗涤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一并排入蓬莱西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废水总排放口丙烯酸排放浓度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pHCOD、氨氮、总磷、总氮、BOD5SS、溶解性总固体排放浓度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1B等级标准,采用“一企一管”排入蓬莱西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蒸汽冷凝水水质须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回用于蓬莱化工产业园绿化和道路清洁。

4.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如BOPP薄膜废滤芯,废包装材料,BOPP胶带、缠绕膜、热熔胶带和纸管生产的边角料,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纯水制备产生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处置。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送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

危险废物如TDO回收冷凝废液、废导热油、水性胶水过滤残渣、废抹布(沾染有毒有害物质)、废催化剂、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滤袋和废活性炭、废包装桶(沾染有毒有害物质)、废润滑油、实验废液、污水处理产生的鸟粪石等,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BOPP薄膜熔融挤出会产生不合格铸片,拉伸、收卷、分切工序会产生废膜片,返回粒料回收工序重新造粒回用。

水性胶水制备过程中反应釜内壁会产生残留凝固状胶水、BOPP胶带制备涂布工序胶水托盘内会产生残留凝固状胶水均回用。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5.危废暂存场所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和修改单的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转移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进行,避免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废的暂存场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建设。

严格落实项目区分区防渗,各区域防渗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中的相关防渗技术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极其修改单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项目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区等存在土壤污染物风险的设施应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和泄漏监测装置,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发现污染隐患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及时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隐患。定期进行土壤、地下水监测,重点监测存在隐患的区域和设施周边。合理布置地下水监测井并结合现有园区地下水监测网络。

6.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7.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生产工序均设联锁,并在涉及可燃/有毒气体设备附近设置可燃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建立三级防控体系,新建4100m3事故水池;工艺物料管道采用管廊敷设、分区防渗、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等。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于投运前到属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备案,应急预案应定期更新、进行演练。建立与所在园区、当地政府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

2

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资源综合利用中心项目

龙口市

山东裕龙产业园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龙口市黄山馆镇原建新北料场厂址,总占地面积为373462m2,约合560亩。工程主要服务于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产生的需要填埋的危险废物,在有余量的前提下接收上下游企业以及烟台市范围内产生的危险废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地上式架空刚性填埋场一座,配套建设贮存及预处理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含厂外雨水导排系统)、环保工程(含废气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风险防范措施(含危废运输过程风险防范措施)等。刚性填埋库场总有效库容约145.7m3,总占地面积约266874m2,由4个相对独立的区块组成,每个区块可分期建设。刚性填埋库场防渗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2.0mmHDPE膜”,防腐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池内壁及侧壁刷环氧沥青。项目设计使用年限约为35.6年。

项目填埋的危险废物类别包括医药废物(HW02)、农药废物(HW04)、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6)、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精(蒸)馏残渣(HW11)、染料、涂料废物(HW12)、有机树脂类废物(HW13)、表面处理废物(HW17)、焚烧处置残渣(HW18)、含金属羰基化合物废物(HW19)、含铍废物(HW20)、含铬废物(HW21)、含铜废物(HW22)、含锌废物(HW23)、含硒废物(HW25)、含镉废物(HW26)、含锑废物(HW27)、含碲废物(HW28)、含汞废物(HW29)、含铊废物(HW30)、含铅废物(HW31)、石棉废物(HW36)、有机磷化合物废物(HW37)、含酚废物(HW39)、含有机卤化物废物(HW45)、含镍废物(HW46)、含钡废物(HW47)、有色金属冶炼废物(HW48)、其他废物(HW49)、废催化剂(HW50)共30大类,169小类。危险废物处置规模为53000t/a,其中预处理规模为3000t/a,直接入场填埋量为50000t/a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危险废物收集、运输、暂存、处置等全过程环境管理。入场填埋的危险废物应满足《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及本项目入场要求,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应满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运输应严格按照设定的运输路线行进,避开人群密集区等。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和修改单的要求设置。填埋场建设、运行、封场及封场后环境管理过程的污染控制应满足《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

2.落实可行的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1#2#危废暂存车间各设置1套废气治理系统,采用“碱洗+两级活性炭吸附”,废气经处理达标后分别经高25m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内各池体均加盖封闭、污水处理站封闭,废气经收集后经2#危废暂存车间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废气经处理后,氨气、硫化氢等恶臭气体排放均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排放标准,氯化氢、氟化物、VOCs(参照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预处理车间破碎过程全密闭,并破碎机、配料机、搅拌机间、搅拌机落料处和出料斗处均采取加罩密闭、抽风。收集的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重点控制区的要求。危险废物暂存车间的卸料系统在进、出口和卸料门处设空气幕,卸料产生的粉尘进入碱洗涤塔处理。预处理车间外石灰仓和灰料仓配备仓顶布袋除尘器,灰仓加料为间歇式加料,含尘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加强危废暂存、预处理等环节废气收集,填埋场设置导气石笼,采取及时填埋、种植绿化隔离带、喷洒除臭剂,洒水抑尘、场内道路定时保洁,落实污水处理站各池体加盖封闭、整体密闭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厂界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要求,粉尘厂界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标准。

3.项目区应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建立和完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落实雨水导排系统建设。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均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生化工段处理。厂区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50m3/d,采用“物化+生化处理+深度处理(砂滤+活性炭过滤)”处理工艺。废水经处理后NH3-NBOD5等污染物须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汞、镉、铬、砷、铅等重金属须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半岛流域》(DB37/3416.5-2018)表1标准,全部回用、不排放。项目产生的渗滤液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强化环境管理和土壤、地下水监测。严格落实场内分区防渗措施,强化日常巡查、管理工作,避免发生“跑、冒、滴、漏”。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区、污水处理系统等存在土壤污染物风险的设施应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和泄漏监测装置,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加强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保护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4.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项目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废活性炭,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布袋及废气处理收集的粉尘等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入场要求,由本项目填埋场填埋处置。设备维护等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实验室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置。

5.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6.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落实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废物运输应采取防渗漏、防溢出、防扬散措施,不得超载。运输危废的车辆采取跟踪监测并限速。危险废物运输路线跨越山东省调水工程龙口段,建设防渗、防泄漏、防倾覆、封闭专用运输桥梁,桥梁设置导排系统、两端设置废液收集池,安装加固防撞护栏和防侧翻网,设置警示标志。设置监视系统和通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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