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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59976E/2021-35770 成文日期: 2021-01-07
发布机构: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丨 优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事项

日期:2021-01-07      来源: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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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名称:《转发鲁人社发[2020]15号文件优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核心内容:本通知主要按照“精简、放权、调整、提高”的改革思路,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在以下四方面进行优化:(一)创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办法。一是变刚性比例控制为灵活区间调控,确保既坚持原则性又体现灵活性。二是整合原有的15个行业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标准,精简合并为6类。三是对综合类医院、文博类单位的岗位设置结构比例,以更加科学的单位评价等级作为岗位设置分类标准。(二)适当提高中高级岗位设置结构比例。一是将专业技术岗位分级控制目标进行适当提高,同时,适当提高了正高级岗位占比。二是重点提高疾控机构等部分行业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同时对农业、水利、工程、文化、体育和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技工学校)的中高级岗位比例也不同程度提高。三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工勤技能四级、五级岗位不再设定控制比例,由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三)赋予各级各行业各单位更多自主权。一是允许事业单位根据实际,自主确定是否分设主辅系列岗位,自主确定主系列的专业技术职称系列和数量。二是允许主管部门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内统筹设置岗位,集中调控使用。三是对各地优势产业、重点项目所属事业单位,具有省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专业或重点实验室以及承担国家(省部)重大科研攻关任务等的事业单位,可适当提高高级岗位设置比例。(四)优化岗位聘用措施。一是针对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学历层次普遍提高的实际,允许事业单位可统筹使用专业技术中初级岗位。二是妥善解决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矛盾。对获得市级以上技术能手、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和劳动竞赛前三名的工勤人员,可不受岗位限制直接聘用到相应岗位。同时,对现聘人员超过核准岗位设置数量的,可采取“退二聘一”或“退三聘一”的办法逐步规范到位。

三、适用人群

全市各级事业单位正式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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