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877/2008-36695 成文日期: 2008-08-01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政府公报
公报期号: 2008年 第10号(总第63号) 文件类型: 市委 市政府文件
中共烟台市委 烟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烟台市对口支援北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机构的通知
烟发〔2008〕53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开发区和出口加工区工委、管委,市直各部门,中央、省属驻烟单位,烟台警备区,预备役76师:

根据中央和省统一部署,烟台市负责对口支援北川县滚坪、白泥两个乡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为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帮助北川尽快有序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市委、市政府决定,设立烟台市对口支援北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

一、领导小组职责及组成

烟台市对口支援北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烟台市对口支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组长:张江汀(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齐秀生(市委副书记)

刘树琪(市委常委、副市长)

王式亮(市政协副主席、市长助理、市发改委主任)

成员:董仁利(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陈业顺(市委副秘书长)

徐祝永(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李洪武(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

刘明光(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冰开(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中山(市经贸委主任)

刘连基(市教育局局长)

许前东(市科技局局长)

隋安臣(市民政局局长)

叶文君(市财政局局长)

张卫国(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徐维胜(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杜维平(市规划局局长)

高庆波(市建设局局长)

金延铭(市城管局局长)

权良宝(市交通局局长)

孙立海(市水利局局长)

梁传松(市农业局局长)

翟桂福(市林业局局长)

于东(市外经贸局局长)

徐明(市文化局局长)

李翠玲(市卫生局局长)

宋振国(市审计局局长)

姜青山(市环保局局长)

曲祥文(市民族宗教局局长)

高军(市体育局局长)

盖少宁(市国资委主任)

金志海(市旅游局局长)

郑云(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李元勤(市地震局局长)

刘亭(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杜永刚(市信息产业局局长)

石玉东(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二、援川工作机构组成及职责

(一)机构组成。

烟台市对口支援北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援川办)和北川前线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前线指挥部)。市援川办设在市发改委,设主任1名(正县级),副主任兼前线指挥部总指挥1名(正县级),前线指挥部副总指挥1名(副县级)。市援川办下设综合组、项目协调组和资金物资调配组,前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组和经济社会发展组。前线指挥部在市援川办统筹安排下开展工作。

(二)市援川办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省有关支援灾区灾后恢复重建的方针和政策;拟定全市对口支援北川两乡(村)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研究制定鼓励对口支援的政策措施;

2.负责与省援川办、绵阳市、北川县及璇坪、白泥两乡的联络、协调工作;

3.负责提出烟台市对口支援两乡(村)灾后年度重建投资计划,统筹解决项目建设和资金安排;

4.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开展对口支援北川两乡(村)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协调解决现场援建工作中的各类问题,调度全市对口支援工作情况;

5.组织帅资、医务人员、人才培训、专家咨询、科技服务、劳务输入输出等方面的援助工作;

6.组织和引导企业及社会各界参与对口支援;

7.负责全市对口支援工作的宣传和重要信息发布;

8.接受省援川办的工作指导;

9.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市援川办工作人员配备及经费安排。

市援川办工作人员暂定18人,所需人员山市委组织部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任科员以下年轻、优秀干部中选配。被选配人员于8月3日前到市援川办报到,并将党组织关系转到市援川办。在市援川办工作期间,以市援川办管理为主。

市援川办所需办公经费由市财政局列计划安排。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市发改委负责配合市援川办做好对口支援工作的总体协调和调度,并做好与省发改委的联络、协调工作。

市委组织部负责制定市援川工作机构人员的选调、安排及相关待遇等意见。

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对全市支援工作的宣传报道。

市建设局负责组织做好受援乡的永久性住房、学校、医院、商业网点、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及社会公益设施的建设;对乡村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工程设计和监理等服务;负责过渡期板房的安装。

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做好受援乡的道路建设;并对乡村道路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工程设计和监理等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活动板房等援助物资的运输。

市规划局负责做好受援乡驻地建设的总体规划(或规划衔接),对乡村建设规划提供技术指导。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政府性专项资金,用于灾区乡驻地建设、乡村建设和市援川办日常工作所需经费;设立援川建设资金专户,配合市援川办做好援建项目的资金筹集、调拨工作;配备援川工作机构所需交通工具、办公设施等。

市人事局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烟台市援川机构科级以下干部选派工作;配合市援川办根据工作需要选派相关工程技术人员赴川进行阶段性工作。

市监察局会同市审计局、财政局,负责对建设资金及工作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

市城管局配合市建设局做好有关建设工作;帮助受援乡政府搞好乡驻地市政管理,提供技术指导。

市民政局负责做好烟台市向灾区捐款、捐物等相关工作。

市经贸委负责组织活动板房的生产、调运,会同市国资委组织烟台企业赴北川投资建厂。

市教育局、卫生局、体育局、广电局等部门,配合市建设局做好受援乡驻地卫生院、学校、广电工程建设的工程设计及技术支持,为乡村建设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工程设计和监理等服务。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协助当地国土部门,做好受援乡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编制。

市民族宗教局负责协调、处理好烟台市与受援乡少数民族群众的民族关系。

市外经贸局负责帮助做好灾区招商引资、商品出口及对外劳务输出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帮助受援乡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市卫生局、教育局、体育局、文化局、科技局、广电局、人事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旅游局、劳动保障局、信息产业局等部门,负责组织师资、医务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做好人才培训、专家咨询、劳务输出输入等方面的智力支援和技术服务。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落实市援川办办公场所及相关保障工作。

市地震局负责开展灾区防震减灾宣传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提高防震减灾意识。

市供电公司负责做好受援乡的电力管网建设,对乡村电网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工程设计和监理等服务。

各相关业务部门同时要做好与省对口部门的沟通衔接工作。

 

中共烟台市委

烟台市人民政府

二00八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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