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开发区和出口加工区工委、管委,市直有关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烟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烟台市委办公室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七月八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构建和谐的企业劳动关系,推动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建设,促进烟台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烟台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全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统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这些重要论述,为新形势下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认真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定不移地在企事业单位建立、巩固、发展和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把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作为保证改革顺利进行、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措施,作为推动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化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基本要求,作为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基本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二、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拓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中办发〔2002〕13号)精神,以又好又快发展为主题,以完善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为主线,以非公有制企业、改制企业为重点,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为保证,以建立”相互尊重、平等合作、共谋发展、同享成果”的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不断探索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新载体、新形式,努力提高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水平。力争经过三年的努力,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要在全面覆盖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内容、创新形式、完善机制;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建制率保持在98%以上;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覆盖率达到工会联合会或联合工会企业数的85%以上;全市企事业单位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达到90%以上。
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要围绕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干部评议与聘用、查处商业贿赂、企业领导人员的年薪和职务消费、大额度资金的安排使用、生产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及党风廉政建设悄况等事项,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继续加大职工萧事、职工监事制度的推进力度,提高职工萧事、职工监事源头参与决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改革改制企业要按照中办、国办《通知》和省、市有关规定,扎实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对改制政策、财务状况、资产处置、出资人资金到位、选择经营者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等悄况,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企业改制后要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健全职代会、厂务公开及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等工作机构和组织网络,重新制定或修订职代会实施细则和相关工作制度,防止和纠正改制后企业民主管理受到削弱。
非公有制企业要围绕职工收入分配悄况、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劳动保护措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辞退和处分职工的情况和理由、企业规章制度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六大事项实行公开,充分保障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按照《山东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烟台市《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以先建制后规范的方式,在不断提高建制率的基础上,提高运行质酰和工作水平。
三、积极探索创新,切实发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作用
按照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不断创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新的实现形式。
工作思路上创新。要充分发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综合效应,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搞好”五个结合”:与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相结合,发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在稳定劳动关系中的主体功能作用;与全市科学发展观考核评估工作相结合,建立联动机制,突破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难关;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通过企业领导收入公开、与职工工资收入挂钩情况公开等措施,探索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有效方法,保障职工经济权益;与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纳入企业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内控制度建设,并进入管理流程,提升民主管理水平;与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通过各种活动,充分激发职工共谋企业发展的主观能动性。
工作机制上创新。要建立“两体多翼型”(即以职代会制度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为主体,以民主议事会、对话会、信箱、职工代表巡查、局域网等民主管理形式为多翼)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模式,使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在形式上多样化,内容上实用化,机制上长效化。各类企业要按照《山东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职代会的各项职权,突出加强重大决策事项预告制、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方案表决制、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等职代会制度建设。要建立职工代表竞选、培训、述职、表彰等一条龙工作制度,激发职代会制度运行的内在动力;健全职代会提案工作制度、会议制度、专门委员会(小组)工作制度,保证职工行使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建立职工代表巡视检查、职代会质量评估及资料归档等各项工作制度,提高职代会闭会期间的运行质酰,保证职代会职权落到实处。
工作手段上创新。借鉴IS09000标准建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质量休系,按照POCA(计划、实施、检查、改进)循环改进模式,制定公开项目、内容、形式、范围、时间、检查、考核、奖惩、责任单位及协办部门工作流程。凡是已经贯标认证,或正在进行贯标认证的企业,都要抓住有利时机,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纳入企业质酰管理体系,建立相应的体系文件或控制程序,作为巩固、深化和提高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和措施。同时,组织研究借鉴SA8000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标准(该标准认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有关事项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的可行性,进一步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具备条件的要积极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电子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加快推进全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化系统(网站)运行体系建设。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集中的镇(街道)、村(居)、开发区、科技园区和工业园区等,要积极推行区域性、行业性等联合职代会制度。坚持以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为基本形式,因企制宜建立民主恳谈会、民主议事会、协商对话会、厂悄发布会、一事一议、经理接待日和经理信箱等多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形式。实行区域性、行业性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与基层党建的有机结合,实行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三方协商制度、劳动法律检查监督等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整合联动。
四、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有效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要把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统一部署,统一考核。各级厂务公开领导机构要充实和加强力显。各成员单位要结合业务实际,密切合作、加强协调,实行“三联(联席会议、联合调研、联合决策)二抓(抓责任履行、抓目标完成)一考核(考核责任目标的落实)”的工作模式,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纪检监察机关要将企事业单位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与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紧密结合,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组织部门要把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情况作为考核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重要依据,并与奖惩任免挂钩。宣传部门要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广造舆论,形成声势,并组织指导新闻单位大力宣传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和先进事迹,对一些落后单位进行曝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把厂务公开与加强国有企业管理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工会要承担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职责,认真做好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积极组织引导职工规范有序参与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
(二)加强督导检查,进一步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考核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烟台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规定,每半年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考核一次。各县市区要依据省、市的标准,制定具体细致、操作性强的考核验收标准,坚持季度调度、半年检查。对在检查指导中发现的推进工作不力、矛盾突出、职工满意率较低的单位,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基层切实改进。对逾期不改的,要严格按照《烟台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责任追究(试行)办法》予以处理。
(三)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理论体系和工作指导机制。要逐步建立健全专题化、日常化的调研制度,围绕发展基层民主、保障广大职工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从各个领域、各个层次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等重要课题,结合企业改革创新,探索研究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各县市区总工会和系统工会要按照《山东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建立必要的工作指导机制。当前,要特别注重加大对非公企业尤其是中小型非公企业建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研究,从典型培养入手,总结探索适应各类非公企业特点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实现形式,通过典型示范,分类指导,引领更多的非公企业建立这一制度,并切实发挥作用。要以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为基数,开展经常性的调查摸底,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制定工作规划,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