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开发区和出口加工区工委、管委,市直各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烟单位:
《关于选派机关干部到企业挂职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烟台市委办公室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四月九日
关于选派机关干部到企业挂职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转变作风、锻炼干部,服务企业、推动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选派机关干部到企业挂职的安排部署,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要求
通过选派机关于部到企业挂职,促进机关转变作风,使每一名机关干部牢固树立“民为本、企为先"的观念,真心实意为企业服务,并在熟悉、了解和服务企业的过程中得到锻炼和提高,从而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营造加快发展的浓厚氛围,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选派原则
一是发挥干部专长、满足企业需求的原则。选派干部时,应尽量考虑企业对干部专业特长、工作岗位的需求;条件成熟的,企业与干部之间也可进行双向选择。
二是突出重点、属地选派的原则。挂职单位选择市管企业、百强企业、销售收入过亿元的民营企业、投资总额15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企业。挂职干部优先从与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部门中选派。市委组织部负责选派市直机关和中央、省属驻烟单位干部到市区范围内的企业挂职;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选派本县市区机关干部到本辖区内的企业挂职。
三是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从现在开始,连续3 年分三批选派机关干部到企业挂职。市直机关每年选派100 名左右,各县市区选派数量山县市区研究确定。每批挂职时间为1 年。干部挂职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若企业要求、本人同意,经派出单位报组织部门批准,可再延长1 年。
三、干部选派条件
1 .政治素质好,善于学习,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团结协作意识和独立工作能力;
3 .具有大学以上学历,有一定专业特长;
4.身体健康,能够适应企业工作需要。
在按以上条件选派机关科级以下干部的同时,应重点安排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的年轻科级干部、县级后备干部到企业挂职锻炼。
四、挂职任务
一是全面熟悉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围绕企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协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宣传上级有关政策,帮助企业做好对外协调联络工作,特别是搞好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的联系。
三是帮助企业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建设。特别是中共党员干部,要积极做好企业党建工作,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党组织,指导企业党组织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党的活动。
五、选派程序
1. 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宣传选派机关干部到企业挂职锻炼的意义、要求和条件,引导机关干部破除“官本位”、“官衙门“心态,摆正位置、转换角色,积极投身到挂职工作中去,以实际行动为全市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 组织报名。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市直各部门和中央、省属驻烟单位组织机关干部报名,根据下达的名额,研究确定挂职干部人选名单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县市区选派干部挂职的报名工作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
3.培训和派遣。市委组织部根据企业需求和干部情况,研究提出挂职干部的具体安排意见,并向企业派遣。挂职干部到岗前,要组织集中培训。县市区选派挂职干部的培训、派遣工作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
六、挂职干部待遇
挂职干部到企业一般安排担任总经理助理或企业中层副职;企业也可根据需要,安排担任其他职务。干部挂职期间只转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原单位职务、行政关系、工资福利待遇,不得在企业领取工资、奖金。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挂职干部适当的生活、交通、通讯补助。
挂职期间,派出单位遇有干部提拔、竞争上岗等机会,挂职干部要与原单位同类人员一视同仁。
七、挂职干部管理
(一)管理。
l .对挂职干部实行“三方(组织部门、派出单位、接收单位)共管、接收单位为主”的管理机制。市委组织部负责市直机关选派干部的管理工作,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各自选派干部的管理工作。
2 .接收挂职干部的企业,要为挂职干部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进行严格要求和管理,每半年向组织部门和派出单位反馈一次挂职干部表现情况。
3 .挂职干部派出单位要理解、关心和支持挂职干部,定期到企业走访看望,及时了解和掌握挂职干部的工作、思想和生活情况,帮助解决挂职期间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4.各级组织部门要加强干部挂职工作的宏观管理,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间题。
(二)考评。
l .挂职干部实行半年考核制度。挂职干部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分别报送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
2 .挂职干部的年度考核山派出单位负责。
3 .挂职期满时,个人填写《挂职干部总结鉴定表》,接收单位填写鉴定意见;派出单位对挂职干部进行全面考察,形成鉴定意见,报组织部门审核,并存入本人档案。
(三)纪律。
1 .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要服从接收单位的工作安排,派出单位不得抽调挂职干部回原单位工作。
2 .挂职干部要坚守工作岗位,一般不准请假,确有特殊情况,请假3 天以内(含)的,由接收单位批准;请假3 天以上的,报组织部门批准。
3 .挂职干部要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树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