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烟台市商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织,涵盖2020年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烟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tai.gov.cn)和烟台市商务局部门网站(http://swj.yantai.gov.cn/)下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联系烟台市商务局办公室,电话:0535-6251739,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0号,邮政编码:264003。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烟台市商务局始终坚持把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局重要工作之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等平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商务领域政策和数据,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社会关切问题的回应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调整政务公开有关栏目,在市政府网站、局门户网站对部门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均进行了公开并更新,开设“政务公开”“规范性文件”“政策法规”“规划信息”“双公示”“重大建设项目”等栏目,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途径,多渠道加强便民惠企政策宣传力度。本年度制定规划性文件5件,按要求进行了公开和解读,主动公开部门办公会议情况6次,商务局积极参加全市层面新闻发布会9次,主动发出商务声音。二是健全咨询投诉办理反馈机制,共办理“12345”服务热线工单617件,回复率100%,办结率100%;办理网上民生169件,回复率100%,办结率100%。“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上民生受理转办的群众咨询投诉事项,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回复。主动公开“两会”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55件。三是依托省、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全面完善公共服务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核心要素信息,组织梳理并向社会公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一次办好”事项清单。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2.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烟台市商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与往年持平。3件公开申请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其中2件予以公开,1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或政府信息不存在无法提供。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3.政府信息管理。研究制定了《烟台市商务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2020年版)》(烟商务〔2020〕132号),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事项,卡实科室单位工作责任。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三统一”登记制度,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要求规范性文件必须经法制科室合法性审查、经法律顾问把关、经领导班子集体审议通过,确保内容合法、程序科学合理。及时清理7项失效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公示。
4.平台建设。2020年,烟台市商务局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根据最新三定进行了调整,新调整后各栏目内容持续更新,全年发布各类信息760余条。积极配合市政府办公室完成烟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工作,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35余条。继续加大政务新媒体推广使用力度,全年通过“烟台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原创信息790余条。在烟台日报、烟台电视台、大众网等媒体发布新闻200余条。
5.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了部门财政预决算情况以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将“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清单、抽查计划和抽查结果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完成《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意见征集、反馈以及推动出台工作。
6.建议提案办理。2020年度市商务局今年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55件,其中人大建议12件,政协提案43件,人大建议主要涉及社会建设、民侨外事、科教文卫、城建环保、财政经济;政协提案主要涉及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文化建设、政治建设等方面。商务局负责的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所提出的问题都已得到解决。所有建议提案答复意见均通过烟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烟台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7.监督保障。进一步加大对局内各科室单位的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力度,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烟台市商务局日常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科室单位年终评优工作挂钩。建立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由局办公室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形成局办公室牵头抓总、相关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各科室单位均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以集中学习的方式组织政务公开培训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 | 0 | 1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1.6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有待创新提高,过多地依靠网站发展,烟台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务新媒体的作用发挥不充分,公开范围不够宽。下步将加大微信公众号原创信息的创作力度,加大信息公开。
二是政策解读方式较为单一,成效不明显。群众在实际办事中,对一些政策仍旧掌握的不准确,折射出政策公开的覆盖面和群众知晓度有待进一步提升,解读方式需要进一步创新。下步将加大对政策图解的制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
市商务局创新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特别是对相关涉及民生的事项尽量邀请知名专家参与研讨、献言献策。今年以来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2次,分别是9月14日面向全市群众和部分专家学者征集“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编制意见,10月13日邀请专家和公众代表对《烟台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进行评审征集意见。网络截图附后
二、落实政务公开的创新举措
按照着眼提升公开效果,强化多种形式解读的原则。一是创新编制“一图读懂”。对我局以省政府、市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文件《关于印发中国(烟台)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20〕85号)和《支持中韩烟台产业园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烟政字〔2020〕23号)、《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烟政办发〔2020〕18号)进行了解读,制作了“一图读懂”,并在烟台市政府网站、商务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进行了发布,更加方便了群众读懂掌握,反响较好。二是对重点工作事项召开新闻发布会、制作事项图解。召开了6场新闻发布会,次数居市直部门前列,分别是全市商超开业情况新闻发布会、烟台惠民消费券发放工作新闻发布会、烟台市葡萄酒产区集群品牌线上推广新闻发布会、儒商大会烟台分会场新闻发布会、前三季度商务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烟台市“十三五成就巡礼”开放型经济新闻发布会。制作了新闻图解13个,分别是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图解、中韩产业园加速崛起图解、市商务局重点工作交流会图解、烟台-东盟云洽会图解、烟台市招商顾问选聘办法图解、前三季度商务运行情况图解、世界500强连线系列活动亮点图解、“十三五”时期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图解以及3个政策图解。三是积极参与民生热线活动。10月13日,市商务局负责人带队参加烟台广播电视台《民生热线》节目,就疫情形势下消费市场运行等问题与广大市民进行交流分享。节目中,围绕推动消费回暖、拓展线上消费、发展夜间经济、提振会展经济等四个方面,介绍了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市商务局促进消费市场回暖的举措和成效。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分别围绕家政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外贸出口产品转内销、农产品上行、创新发展会展经济等工作进行交流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