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的规定,现公开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大部分,统计数据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17号,邮编:264003,联系电话:0535-6920118。
一、总体情况
1.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200余条,公开部门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文件4个,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不同形式进行了解读,共发布文字解读4条,政策图解3条,视频解读1条,负责人解读1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共受理网上民声留言、12345政务热线等1770条,办结率达100% 。做好政府网站基础信息、重点领域信息、专栏信息,平台建设的主动公开工作,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多元展现模式。公开本机构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基本信息。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和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于市政府网站公示。印发了《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2.依申请公开情况。为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规范了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工作。注重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提高了答复的准确性、全面性,积极探索依申请办理的新做法,总结新经验,不断提升工作实效。全年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17件,均为自然人申请,与去年相比增加1件,其中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15件,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1件,全部按照《条例》的规定及时规范答复,无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发生。
3.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我局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认真组织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针对调整的政务公开事项及时进行了更新,制定完善了《保密审查制度》、《政策解读制度》、《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为规范市市场监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确保文件合法性,制定了《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明确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规则、制定程序、评估清理工作。
4.做好信息平台建设。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依托烟台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设计,包括:新闻动态、政务信息、便民服务、公众互动、专题专栏等栏目。我局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首要位置,为保障网站安全有效运行,制定了《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试行),对职责分工、信息发布内容流程、运行维护等做了明确规定。同时加大考核力度,将网站管理做为全局各科室责任考核指标,将网站栏目更新不及时,出现错敏信息,未经审核擅自发布信息等行为做为扣分项,督促科室严格执行管理办法,严把发布关、审核关,规范发布内容,提升服务水平。2020年共发布各类信息800多条,各栏目均能够做到按时更新。
5.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了部门财政预决算情况以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对食品安全进行抽检,公开信息14条,对成品油、汽车配件及相关产品、危化品、建材、肥料、电动自行车、食品相关产品等领域的产品质量进行抽检,公开信息13条,公开了食品药品及其他行政处罚信息,将“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清单、抽查计划和抽查结果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
6.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0年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7件,其中人大建议12件,政协提案25件,内容主要涉及社会建设、农业农村、教科文卫、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截止2020年9月底,我局负责的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100%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所提出的问题得到解决。我局根据要求及时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复文在烟台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7.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局属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场监管局年度考核,占考核总分值的10分。组织开展了政务公开培训会议,进一步梳理明确了公开事项,提升了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和业务工作水平,增强了各科室、局属单位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内容实用,切实提高了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制定了《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事项清单》,明确分工到各个责任科室、局属单位,定期统计信息发布情况,并给予通报,通报情况列入绩效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8 | +27 | 226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9 | +14 | 295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8 | +12 | 180 |
行政强制 | 0 | +2 | 26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8 | 2683.2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5 | 0 | 0 | 0 | 0 | 0 | 1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高,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创新亮点少。为此,我局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统一认识,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全面系统学习有关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局属单位、机关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二是采取积极有效方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利用新媒体,创新公开方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互动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三是向市政府及政府其他部门学习交流工作经验,借鉴工作方法,根据社会服务的需要,不断拓展服务功能,创新服务形式,争取让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有较大的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政府开放日活动,对外开放计量文化展厅,考虑疫情防控需要,避免人员聚集,采取了按不同时间段分批开放的形式,为烟台社会各界进一步认识计量、走近计量、了解计量、热爱计量开辟了新渠道,成为计量技术机构与科普宣传交互的新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