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烟台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http://www.yantai.gov.cn/col/col11807/index.html)烟台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yantai.gov.cn)和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烟台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0号1708 室;邮编:264003;电话:0535-6284940;传真:0535-6244209)。
1.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在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0条,全文电子化 100%。其中机关简介1条,部门规范性文件3条,部门预决算2条,财政资金信息6条,社会公益事业125条,公共监管4条,行政执法公示4条,部门人事任免11条,建议提案17条,组织保障3条,通知公告18条,政策解读6条。
2.发布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2020年对《烟台市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关于严格落实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的通知》、《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鼓励收养残疾儿童办法》、《烟台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了政策解读,同时丰富解读方式,对《烟台市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进行了图文解读。
年内召开《疫情发生以来,烟台市民生保障工作情况》、《2020中国山东·烟台国际康养产业博览会有关情况》、《“十三五”烟台民政事业发展情况》等3场新闻发布会,主动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扩展与群众互动交流平台,通过 “网上民声”、“民生热线”、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市长热线系统等及时答复群众疑问,解释、宣传民政政策。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严格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主动邀请部门法律顾问参与,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切实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0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比2019年增加5件,均为网上申请,办结率100%。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没有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解表,建立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台账,督导各相关业务科室按照任务分工以及完成时限要求按进度完成政务公开任务,实现政务公开工作全周期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烟台民政”门户网站管理,维护网站栏目18个,定期更新各栏目信息内容。做好“烟台民政”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新媒体管理使用,其中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14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66条。
(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任务分工,2020年我局被列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事项目录为社会公益事业(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组织)。为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细化公开目录,及时公布范围标准、申报指南、城乡低保及特困、临时救助、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组织名录及管理信息等各类信息。
(六)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0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6件,其中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23件,人大建议主要涉及养老、儿童福利等方面;政协提案主要涉及养老、社区建设、移风易俗、慈善事业、社会事务等方面。所有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所提出的问题都已得到解决。所有建议、提案答复意见全部在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全文公开。
(七)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 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抓好工作 落实,并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考评内容。完善了《烟台市民政局主动公开事项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工作程序、方式与时限、监督保障等,建立健全以各科(室、 局)提供信息为基础、办公室牵头汇总的信息收集机制和公文办理与政府信息公开同步运行机制。年内,举办了全市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37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0 | 0 | 0 | 0 | 0 | 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 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但也存在着信息公开渠道需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需进一步丰富等问题和不足。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不断充实公开内容,规范工作流程,拓展公开形式,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和便民利民服务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全市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我局严格遵守 “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 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需要公开的信息依照有关保密的规定 进行保密审查,并根据信息内容和职责权限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查,加大信息公开保密检查及网上巡查工 作力度,确保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全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失泄密问题。
(二)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均严格按照市局统一部署,成立相应组织,制定信息公开制度和规定,依法依规依托网站、宣传栏、 报刊等多种平台和渠道及时进行了信息公开。
烟台市民政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