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现发布《烟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烟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为推动退役军人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严格落实主动公开要求。以烟台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烟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为主阵地,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通过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平台建设,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全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75条,“烟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52条,内容涵盖了机构职能、政策文件、通知公告、财政资金、政务服务、行政执法等各个方面。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运用文字解读、简明问答、12345热线等多种方式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制定的2件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通过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同步发布了政策解读。公开本机关政务服务事项,有关基本信息、办理流程、办理材料、办理条件、设定依据以及办理进度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烟台站”向社会主动公开。
(二)依法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畅通在线申请和信函申请渠道,制定了《烟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规定》,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答复方法,提升依申请公开质量和答复规范性。全年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数量跟去年持平,为自然人申请,已按要求答复并予以公开。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2020年,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的统一部署,重新编制并在市政府网站发布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为公众获取信息提供了极大方便。在印发政策文件时,无解读方案、解读材料的,一律不予审核、办理;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和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梳理”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每季度对自行制定发布的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四)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明确专人负责平台管理,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等工作。“烟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订阅数持续上升。
(五)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本机关财政预决算、政务服务等情况信息,按时公开2020年部门预算和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办理网上民声提问768件,办理完毕768件,办件回复率100%;按季度公开民生实事的落实情况,聚焦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全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六)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和公开。2020年,我局主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第1704151号建议),即孟宪崇等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安置和管理工作的建议》,已于6月19日办理完毕并答复,办结率为100%,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所提问题已解决,我局根据要求及时将人大代表建议答复意见在烟台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不断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工作各项制度,确保政务服务工作规范化操作、流程化运行、高效化办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组织各科室相关人员进行测试,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公开水平。指导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高效化。同时,在对各科室、单位的年度考核中,单独设置“政务公开”考核指标,分值占比4%,发挥考核的督促监督作用,促进各科室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4045253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群众期盼和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政务公开的形式单一,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性有待提升,政务公开相关业务培训有待细化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政府工作任务安排部署,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完善公开形式,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结合退役军人政策的特点,按照“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原则,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扩大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能公开的全部公开,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二是创新公开形式,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影响力。三是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各科室、单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