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由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0号;电话:0535-622615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制度,突出政务公开重点,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1. 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用。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印发《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结合文化和旅游工作实际,在烟台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95条,其中法定公开事项包含机关简介,政策法规,财政预算、决算,社会公益事业,公共监管、行政执法公示、建议提案、组织保障等540条;政务专题包含政策文件库、部门办公会议、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政府年度重点任务、政务服务信息公开等事项55条,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着力构筑信息发布平台。积极面对新冠疫情,整合线上平台资源,以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烟台文旅“两微一端”、“烟台文旅云”以及海外社交媒体等自媒体平台宣传为引领,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的文化和旅游信息约1.8万余条次,使市民更便利、及时、准确地获取公共文化旅游方面的信息。全年共召开8次新闻发布会,对第二届烟台市民文化节春夏秋冬四大篇章、2020烟台国际海岸生活节、“五个一百”全域旅游鲜美化项目、文旅消费试点城市建设等群众关切内容进行及时发布,提升群众文旅获得感幸福感。
三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加快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印发《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办法》《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条,较2019年减少1件,主要涉及境内外旅游人数、外汇收入;旅游投资项目和金额等材料,主要用途是论文写作、课题研究。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予以公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无国家秘密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配备工作人员负责局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编制发布《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严格按照相关流程要求进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政府信息动态管理等工作,力争做到政府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
遵循公众、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搭建文旅行业宣传推广云平台,不断推进公共文旅服务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建设。3月底,全省率先上线市级智慧公共文旅服务平台“烟台文旅云”,文旅智慧服务、监管、营销、统计,“一云”管到底。开设寻·活动、 爱·欣赏、约·美育、游·仙境四大板块,上线艺术欣赏、非遗体验、主题展览、美育培训、玩转烟台等主题产品 4322 项,累计访问量近 1300 万人次。云助力“放管服”改革, 加快实现文旅公共服务事项“一云”查询与办理,文旅需求 “一云”反馈与互动。
(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有序做好预决算公开,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等有关财务信息,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二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面向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并根据征求意见情况予以答复。三是公开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将列入市三重工作“举办第四届烟台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推动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烟台、举办第二届烟台市民文化节、广泛开展公益艺术培训、开展“十游烟台”活动”事项进展情况进行公开,配合推进烟台文化中心项目、芝罘仙境项目、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建设、苹果产业转型升级等市级重点项目。四是及时审定、更新、公开社会公益事业领域建设情况,2020年,我局立足后疫情时代新态势,“需求端、供给端”双向发力,健全文旅需求征集和评价反馈、“五送六进”“三关四爱”3个机制,打造烟台文化大讲堂、文化星期五、文旅开放日、艺术烟台·公益美育等N个特色服务品牌,构建“1+3+N”服务体系。第二届市民文化节推出朗诵、剪纸、街舞、曲艺、票友大赛等六大赛事和“六乡”等10大特色活动精彩纷呈,线上线下覆盖100万余名市民,全年共上传相关活动信息424条。
(六)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建议提案的督查督办,建立办理台账,2020年度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68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16件、市政协提案52件,截止12月底,我局负责的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满意率达100%。我局根据要求及时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复文在烟台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创新工作举措,邀请部分代表、委员参加“文旅开放日”活动,并聘请其作为首批烟台文旅行风监督员,活动得到社会各界高度评价。
(七) 监督保障情况
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召开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推进会议,全面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措施,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积极整改,并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9 | +3 | 128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4 | +5 | 48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14 | +1 | 4 |
行政强制 | 6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443.1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我局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深化政务公开内容,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强化政务公开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培训,取得一定成效。但与透明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要求相比,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事项动态更新不够及时,涉及群众利益事项公开的时效性不高;二是部门政策文件的解读力度不足,解读形式单一,政策推送不够精准。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要求,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管理制度,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发布、解读、回应、互动的公开格局逐步健全;二是创新新闻宣传和数据解读形式。采用多元化解读方式,用多媒体的语言、多渠道的传播展现有温度的数据,实现发布解读、政策解读、重点工作信息有机整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系统深入了解烟台文旅发展现状、推进思路和为民惠民举措成效,11月26日,烟台文旅开放日活动成功举办。市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大剧院等10多家市直文旅单位敞开大门,非遗展示体验、精品文物展览、剧目排演探班、精品书画展、画院美术讲堂等30余项文旅活动同时开启。一方面‘请进来’,让公众看到台前幕后的文旅工作常态,更加了解文旅发展成果;一方面‘走出去’,面对面普法宣传、深入问需、精准服务,推进社会各界共建共享文旅美好生活,让文化旅游更加贴近民情、走进民心、服务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