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吸引外商投资规模,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促进全市经济更快更好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利用外资工作的有关政策,结合烟台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利用外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新形势下利用外资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利用外资面临的新形势。当前,国内外经济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利用外资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从国际看,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间资本流动、跨国并购、产业转移的速度明显加快,吸纳外资的空间和领域不断扩大,特别是跨国并购和现代服务业成为外商投资的新热点。许多国家都把吸引外资作为发展经济、增加就业、提高竟争力的重要战略,竟相改善环境、降低成本,我国利用外资的相对优势正在逐步缩小。从国内看,区域竞争更趋激烈。面对当前利用外资由引进填补空臼项目向引进竞争性项目转变、由二次产业为主向三次产业为主转变的趋势,以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广东东莞、江苏苏州、无锡等南方城市以及省内周边一些地区,适时调整发展思路,大力改善投资环境,高起点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利用外资继续保持了高速增长态势。从烟台市情况看,尽管近儿年利用外资实现了跨越发展,合同利用外资、实际利用外资、人均吸收外资等多项指标在全省名列前茅,但与一些先进城市相比,无论在引资规模、增速、产业层次上,还是在开放环境、配套能力、市场化程度等方面,都存在很大差距。同时,受土地等制约因素的影响,利用外资工作困难增多、压力增大。目前,烟台市经济已进入新的快速发展时期,要实现赶超发展目标,在新一轮竞争发展中争取主动、走在前面,必须充分发挥招商引资的龙头作用,更加有效地利用外资。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利用外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招商引资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充分发挥能源、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千方百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努力实现对外开放的新突破。
2.利用外资总的要求和目标任务。总的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对外开放统揽经济工作全局,把招商引资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提升利用外资的规模和水平,不断实现对外开放的新跨越,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主要目标初步安排为:"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合同利用外资(按新口径)突破360亿美元,年均增长10%以上;实际利用外资(按新口径)达到125亿美元,年均增长10%以上;引进千万美元以上的大项目超过100个。
二、把握利用外资的重点领域和方向
3.利用外资的重点领域。(1)继续抓好制造业利用外资工作。着眼打造半岛制造业基地,积极利用外资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和优势产品,加快构筑烟台市现代工业的主体框架。坚持以机械、电子、食品、黄金四大支柱产业为基础,重点培育汽车、电子等十个产品集群,规划一批高水平、高质量的项目和产品,努力找准与外商合作的切入点,有针对性地对外宣传推介,靠利用外资拉长产业链,提升产业水平。(2)加快服务业利用外资步伐。抓住外资向服务业加快转移的趋势,以基础设施、城市公用设施、商贸物流、金融、保险、证券、旅游会展、服务外包等作为服务业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的重点和突破口,带动整个服务业的全面开放。加强与国外服务业知名企业的合资合作,引建一批大型服务业项目和知名品牌,努力实现服务领域利用外资的新突破,从根本上提升烟台市服务业发展的层次和水平。(3)继续引导和鼓励外资投向农业领域。发挥烟台市农业资源半富的优势,精心筛选、论证、包装一批农业招商项目,特别是种养业和农副产品加工项目,通过利用外资嫁接改造,提升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和国际化水平,不断优化利用外资结构。(4)利用外资大力发展加工贸易。积极承接国外制造业转移和服务外包,发展现代加工贸易。着力提高传统加工贸易产品的档次和附加值,推动加工贸易向研发、销售和售后服务等环节延伸,逐步实现山代加工到代设计再到自创品牌的转变。市发改委要会同市经贸委、农业局、外经贸局、旅游局、财贸办、规划局、建设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抓紧论证编制全市招商引资的重点产业规划和产品目录,以加强对外商投资的引导。
4.利用外资的重点区域。(1)主攻H韩。发挥地缘优势,全面推进对H本、韩国的招商,积极承接日韩产业转移,重点抓好汽车、电子、造船、化工、食品等行业项目的引进。(2)深挖港台。进一步加强与港澳台经贸联系,努力扩大在基础设施、旅游会展、商贸物流、现代农业等领域的合资合作。同时,努力拓展与东盟、印度等地的合资合作。(3)突破欧美。以吸引跨国公司战略性投资为重点,着力引进高科技项目和资金技术密集型项目,提升引资层次。(4)瞄准国内重点城市。利用当前烟台市在电力、劳动力等方面的比较优势,抓住台资北上、南资北移的有利趋势,以广州、上海、苏南为突破口,吸引已在南方地区投资的外企来烟台发展。借助京沪等大城市大力发展“总部经济”的机遇,吸引国外大公司将生产环节和相关企业向烟台市转移。
5.利用外资的重点载体。(1)突出园区的载体作用。把园区作为招商引资的主阵地,继续保持灵活高效的管理体制,使之成为承接外资最重要的平台。尤其是省级以上开发区要凭借独特的基础条件、管理体制、服务体系和优惠政策,成为吸收大型外资项目,特别是跨国公司和高新技术项目投资的集中区和示范带动区。力争到“十一五”末,省级以上重点园区利用外资占到全市总额的70%以上。其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在承接大项目上进一步发挥好龙头作用,贡献更大的份额,走在全国开发区的前列;出口加工区要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尽快建成保税物流中心(B型),满足日益增长的保税物流需要,增强对外资企业的服务功能。(2)强化企业的主体作用。所有企业都要进一步增强开放合作和招商引资主体意识,凡是具备条件的大企业,不管是国有、国有控股还是民营企业,都要引入国际同行有实力的跨国公司作为战略合作伙伴,通过合资合作、收购兼并、股权转让、资产置换等方式,推进改组改造,提升产业水平和竞争力。对资产质景好、主业突出的重点企业,要有步骤地推进改组改造,或对外招商嫁接,或进行规范整合境外上市,实现股权多元化。要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大企业进行产业集聚和产业链配套招商,鼓励外资企业增资扩股,加快发展。
三、不断创新招商方式
6.突出产业招商。着眼于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聚集度,将烟台市具有比较优势和发展潜力的产业作为引资发展的重点,强化产业导向,大力实施产业定向招商和配套招商,实现招大引强的新突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产业招商作为重要任务,重点围绕“十一五”规划和市里确定的四大支柱产业,制订好产业招商规划和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进行产业招商。尤其要筛选、论证、包装一批产业链条长、拉动作用强的大项目,与跨国公司开展大规模合资合作,培育大型外资"旗舰型”项目。要着眼于增强产业配套能力,引进和培植更多配套企业,延长产业链条,形成“龙头带配套、配套引龙头”的招商格局,不断壮大集群规模,培植具有国际竟争力的产业集群。
7.强化专业招商和委托招商。充分发挥现有的市、县两级专业招商促进机构的作用,集中优势力侬,重点抓好重大项目的推介和跟踪落实。继续做好聘请海内外招商大使和经济顾问工作,加强同海外投资公司和知名商协组织的联系,建立长期稳定友好的投资促进协作关系。
8.大力推行市场化招商。积极探索市场化招商运作模式,对牵动全局的重大利用外资项目,由各级政府面向海内外专业招商机构、招商顾问和社会中介组织公开发布,实行定向招标招商。
9.加大高层招商力度。对一些重大的在谈项目和需要举办系列化整体推介活动的,要由外经贸部门研究提出方案,党政主要领导具体组织协调,率团跟踪推进,努力实现招大引强的新突破。
10.重视推进友城招商。要重点围绕经贸合作,加大招商力度,实现与友好城市间的产业对接。同时,结合烟台市产业发展特点和趋势,有针对性地缔结友好城市,努力实现友城招商的市场多元化。
四、健全利用外资促进机制
11.完善推进机制。成立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外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和协调,制订全市利用外资产业规划、重点推介项目和招商行动计划,提出年度目标和责任单位、责任人,解决重大项目招商、规划定点报批建设和涉及的其它难点问题,强力推进外资大项目。建立市级领导招商责任制。市级领导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招商引资工作,并承担市重点项目招商责任,市外资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调度通报一次。对纳入市统一调度的大项目以及与世界500强合作的项目,实行市级领导、责任部门、项目单位、配套资金“四位一体”责任制,一套班子抓到底。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责任体系。
12.强化部门招商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招商责任,加强分工协作和沟通,形成招商合力。市外经贸局主要负责全市专业招商、产业招商、市场化招商和高层领导推进招商活动的统筹安排和组织实施工作。市发改委负责胶东半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协调、重大基础设施的招商和企业境外上市工作。市财贸办负责商贸流通服务业的开放和招商。市经贸委负责制造业招商。市交通局、港航局负责港口、公路、机场设施的招商。市建设局、城管局负责城市公用设施、房地产项目招商。市国资委负责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增资扩股、产(股)权转让方面的招商。市农业局负责农业和农产品加工项目的招商。市汽车办负责汽车及零部件的招商。市信息产业局、科技局、教育局负责电子信息业招商。市经贸委、农业局、民营经济发展局、海洋与渔业局具体承担食品加工业招商。市黄金管理局主要负责黄金及加工招商。市旅游局负责旅游业招商。市文化局、卫生局、体育局负责文体卫生业招商。市台办负责对台招商引资的政策研究、指导协调和重大台资项目的招商。市侨办、外办和贸促会等单位也要根据各自职责,强化招商功能和责任,在以侨招商、友城招商、经贸招商中有新的作为。各相关部门要根据上述分工,结合各自职能,确立近期规划和长远目标,制定具体措施,报市外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13.健全跟踪督查制度。建立从招商活动的组织、项目筛选、对外洽谈,到项目审批、落地、开工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一条龙”跟踪督查制度。对市外资工作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和重点外资项目,山市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重要工作事项,定期督查通报。
14.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制度。为避免各县市区在招商引资上无序竞争,确保外资项目落户烟台,市里将建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通报制度,涉及多个县市区的外资项目的落户地点由市里统一协调确定。各县市区要积极打破地域界限,把招商项目向最适宜的园区引进和集中。同时,按照“谁招商、谁受益”的原则,对引荐异地落户的外资项目,实行“异地投资、收益共享",合理确定利用外资、外贸出口指标及地方财税留成的分配比例。
五、大力改善投资环境
15.努力消除土地制约。在国家严格土地审批、建设用地指标严重不足的情况下,要统筹配置土地资源,优先保证重点外资项目用地,特别是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高科技项目、世界500强项目、1000万美元以上外资大项目的用地需求。各级要着眼于集约利用土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单位面积投资强度,缓解外资项目用地的供需矛盾。鼓励企业利用存量土地采取联营、嫁接等方式与外商进行合资合作。对一些产业层次低、能耗大的企业适时进行搬迁,腾出土地引进产出水平高的外资项目,提高存量土地的使用效益。
16.简化外资审批程序。凡在市级审批权限内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合同章程审批等一律进入审批中心办理,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缩短时限,只要材料齐全就要随到随办。对外商投资项目所必备的可行性论证报告、环境评价报告等要尽可能简化。
17.规范外资企业收费管理。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清理收费项目,规范收费标准和办法。对符合法规的涉企收费项目,要按照“收费从低、合理透明”的原则,一律按下限征收。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严格规范和控制对企业的检查,全面推行企业联合年检、企业申办告知承诺、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切实减轻外资企业的负担。同时,借鉴外地经验,改变市、县两级外商投资服务中心收费服务的性质,逐步将其纳入社会公共服务轨道,真正为外资企业提供全方位、高效率的服务。另外,市外经贸局、工商局、外汇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办法,解决好外商”大投资、小注册"的问题,切实提高外资到位率、出资率和注册率。
18.强化行政服务效能。纵深推进“大通关”建设,口岸查验、管理、服务等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合理配置资源,提高整体效率,切实改善通关环境,努力使烟台口岸真正成为周边“通关最快、服务最优、收费最低”的口岸。其他职能部门要围绕政府提速,全面落实好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努力为外商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完善外商投诉受理、协调、处理机制。外商投诉发生在哪个部门,就由哪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市级领导负责处理,确保外商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市政府确定,每半年召开一次市长与外商的对话会,听取外商意见,为外商排忧解难。建立投资环境评估监测体系,定期评测,限时解决问题,为外资企业提供宽松的发展环境。
19.努力改善外商生活环境。规划建设适合外商文化传统和生活习俗的外商集中生活区,完善外商居住、生活、休闲购物配套环境。特别要重点抓好韩国人社区和H本人社区的规划建设。加强面向外国人的教育、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办好韩语、日语学校和外商定点医院,解决好外商子女上学问题,努力为外商提供人性化医疗卫生保健服务,营造浓厚的亲商、安商氛围。市教育局、卫生局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落实。
20.继续搞好硬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用设施建设,提高承载功能。尤其要集中力量,重点抓好机场、港口、铁路建设,以更加完善的基础设施、更加完备的城市功能,为外商在烟台市投资兴业提供优良的环境支撑。
六、完善招商保障措施
21.加强专业招商队伍建设。加大培养和引进力度,优化招商人员结构,努力造就一支精通业务、了解产业、熟悉外语、具有奉献精神的高素质专业招商队伍。完善用人政策,采取灵活方式,把更多的优秀人才吸引、充实到各级招商队伍中来,尽快配齐配强专业招商人才。根据招商工作的实际需要,专业招商机构和承担产业招商任务的有关部门,要积极引进创新型、复合型招商人才。为避免招商人才外流,各级各部门要注意为其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并在工资、福利、住房等方面予以必要的倾斜,使专业人才引得来、留得住、发展好。有关部门要在出国手续办理等方面,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为专业招商人员出境招商提供更大程度的便利。
22.建立健全境外招商机构。突出重点国家和地区,适时建立境外招商机构,实现招商阵地前移,以适应更大规模、更高层次利用外资的需要。要抓紧筹建欧洲商务代表处,探讨在北美、中东等地选择烟台市的商务代理机构。市级境外招商机构要面向全市提供招商服务。通过与所在国家地区及周边区域的政府、中介机构和企业开展经常性的合作与交流,不断扩大烟台市对外招商的覆盖面和联络渠道,发挥对外开放的"桥头堡”作用。市外经贸局要切实加强对驻外招商机构的管理,不断完善考核激励机制。
23.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县两级要设立招商引资及市场开拓资金,主要用于境外招商、搭建招商信息平台、对外宣传以及市场化招商等,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各级财政用于招商的扶持资金,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招商引资规模的扩大而逐年增加,为扩大招商引资、发展对外贸易提供有力保障。
24.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加大对外宣传的统筹力度,实行招商引资、旅游推介和文化宣传的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根据不同国家、地区的风俗习惯文化背景和现实需求,制作不同主题的宣传品,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宣传效果。重视发挥国内外主流媒体和网络平台的作用,借助各种重大经贸活动和国际性会议,有针对性地进行对外宣传,不断提升烟台在国际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切实增强对外商的吸引力。
中共烟台市委
烟台市人民政府
二00五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