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下列市管社会组织(名单见附件)存在未按要求参加2019年度年报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
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之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本机关拟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如对本机关上述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处罚内容等有异议的,可于2020年11月19日前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也可直接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申辩的,视为你单位自动放弃上述权利。
联 系 人:赵铭锴
联系电话:6240469
联系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0号人防大厦1608室
烟台市民政局
2020年9月21日
附件
拟给予警告处罚的社会组织名单(40家)
烟台市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烟台市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外贸烟台包装器材实业公司职工技术协会、烟台市风筝协会、烟台市职工文化协会、烟台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烟台市芝阳山皮肤性病研究所、烟台德胜科学技术展览馆、烟台市少年合唱团、烟台市根艺协会、烟台盛通运输培训学校、烟台东方浓香花生油研究所、烟台自驾车旅游者协会、烟台华日外国语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烟台中科肿瘤研究所、烟台东方彩云文化艺术交流中心、烟台市收藏家协会、烟台精灵谷动画职业培训学校、烟台市新闻摄影学会、烟台市东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烟台市网吧协会、烟台市地震协会、烟台市马术运动协会、烟台市烟城男科研究所、烟台市沉香文化协会、烟台峰燃按摩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烟台市超邦散打运动中心、烟台玉兔公益发展中心、烟台市商贸供应商协会、烟台市毓德公益发展中心、烟台玉带山国际航海俱乐部、烟台中民文化养老服务中心、烟台恒源痛风研究所、烟台市德润慢病自然调理研究所、烟台东方尚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烟台市协同教育技术研究院、烟台市傲天摩托艇俱乐部、烟台舒驰新能源汽车技术研究院、烟台市环卫行业协会、烟台市乐氧健身俱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