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MB2854931Y/2020-29071 成文日期: 2020-05-20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组配分类: 教科文卫

第1704129号:关于完善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做好巡护服务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0-06-18      来源: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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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华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做好巡护服务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对于巡护服务的要求是比较灵活的,跟您理解的有所出入。针对护士的服务,政策规定基础护理服务每次时长至少为半小时,而非一个半小时,护理需求等级为五级的护理对象要求护士每月累计服务时长为12小时,以服务时长来约束服务是为了保证护理服务到位,防止出现走过场、虚假服务的行为。

二、根据规定,在护理服务项目中,基础护理服务项目属于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家属完成有难度,为保证服务质量,由护士完成;而日常照护服务项目由护工完成,其中大部分项目均包含有指导家属完成的内容,巡护对象主要由家属提供照护服务,护工进行指导,目前的服务模式即是以定点医护机构为主导、家属积极参与的模式。

三、针对表格繁琐的问题,我局现正在开发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进行登记,简化申办流程和材料。

四、建床评估记录由提供服务的医师、护士、护理员通过量表的形式进行评估,主要包括基本情况、生活状况、心理社会、跌倒风险、置管与治疗等内容;医师建床记录由医师从医疗文书的角度进行书写,重点记录护理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内容。因此,建床评估记录和医师建床记录侧重点不一样,仅有小部分重复内容,目前,我们在进一步完善。

五、针对扰乱护理服务市场、违规返现的问题,我们将加大检查力度,发现一家处理一家,绝不姑息。

六、针对护理人员培训及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服务的问题,我们将协同相关部门逐步建立完善的护理人员规范化培训机制,通过多种形式扩大养老护理服务人员队伍,逐步形成居家养老为主、社区养老为辅、机构积极参与、三者融合发展的良好局面。

七、2016年,人社部出台《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制度原则上主要覆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试点地区可根据自身实际,随制度探索完善,综合平衡资金筹集和保障需要等因素,合理确定参保范围并逐步扩大”。2017年,我市开展了职工长护险试点,2018年6月份全市推开,职工长护险筹资由职工医保基金(60元)、财政补助(5元)、福彩公益金(5元)和个人缴费(30元)组成。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鼓励各市根据居民医保基金情况探索开展面向城乡居民的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2018年底,我市选取长岛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居民长护险试点,由居民医保基金和市财政分别出资70万元,个人暂不缴费,将2.24万人纳入保障范围,确定了9家定点医护机构,2019年拨付长护待遇38万元。从试点情况来看,稳定的筹资是确保长护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职工长护险筹资中职工医保基金占比达60%,我市职工医保基金历年有结余,暂可承受。从目前全国少部分开展了居民长护险的地市看,居民长护险的筹资,财政出资占大部分,但我市财政补贴有限,且居民医保基金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如果全市推开居民长护险,势必将由财政承担大部分筹资,市县财政资金压力巨大,参保居民个人也需要缴纳一定费用,健康群众和部分经济困难群众参保意愿较低,居民长护险筹资压力大,全市推开的条件还不成熟。

下步,我们将积极推进居民长护险试点工作,为居民长护险的启动创造条件。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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