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数据库_烟台市 > 部门政策文件_烟台市
索引号: 主题分类: 劳动_人事_监察,社会保障
成文日期: 2020-06-12 发布日期: 2020-06-12
发文机关: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烟台市 退休人员 待遇清算 统一登记号:
标题: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鲁人社字〔2020〕64号文件做好2019年度退休人员待遇清算工作的通知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转发鲁人社字〔2020〕64号文件做好2019年度退休人员待遇清算工作的通知

烟人社字〔2020〕70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县市区和局属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严格抓好政策落实。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发挥好牵头作用,统筹推进2019年度待遇清算各项工作。各级人社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要全力配合,抓紧完成待遇清算程序的开发、测试、调整等相关工作。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解释,重点关注挂档人员、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2019年度待遇清算工作,原则上应于2020年7月底前完成。

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及时与市局养老保险科联系。


附件:关于公布2019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64号).pdf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下载 打印 关闭 分享: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