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520N/2020-29147 成文日期: 2020-05-08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组配分类: 民侨外事

第1704070号:关于“持续优化烟台涉外服务环境的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0-05-08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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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公安局关于持续优化烟台涉外服务环境的回复.pdf

王建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持续优化烟台涉外服务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外籍人员签证和居留便利化程度相对不足,允许停留时间无法满足企业正常经营需求,且外籍人员因为签证原因频繁出入境导致企业运营成本和时间成本增加”的意见

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公安部制定了《外国人签证证件签发工作规范》和《外国人口岸签证签发工作规范》。上述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延长签证停留期限,累计不得超过签证原注明的停留期限”。烟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也是按照上述要求办理外国人签证延期。

二、关于“优化签证办理服务,提升外籍人员的居留便利性的建议”的意见

外国人签证、证件签发是国家事权,体现国家主权,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外交政策,是外国人入出境和停留居留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烟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无法制定本地的政策,工作中均严格执行国家移民管理局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针对代表提出的“更改签证类型、签发次数以及延长停留时间等”建议,签证规范中规定:对外国人入境后按照国家规定可以变更停留事由、给予入境便利或者因使用新护照、持团体签证入境后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分团停留,可以换发签证。我局也一直按照上述规定开展工作,对企业确有需要且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换发相应签证(F签证、M签证)。

国家移民管理局推出一系列便利政策,其中包括:对于来我市工作的外国人在办理好相关工作证明的前提下,确实来不及回国办理“Z”签证的,由企业提供证明,出入境管理分局可先予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

国家移民管理局将鼓励、支持、便利外籍人才、外国优秀青年和外籍华人来华在华创新创业、投资兴业、学习工作的12项政策措施复制推广,于2019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主要涵盖四个方面:

一是扩大外国人才申请永久居留对象范围。对外籍高层次人才、有博士学历或长期在国家重点发展区域工作的外籍华人、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才、符合工资性年收入标准和纳税标准的长期在华工作的外国人,提供申请办理在华永久居留便利,上述人员的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

二是放宽签发长期签证和居留许可的对象范围。优化营商环境,为来华经商、工作、研学的外国人签发长期有效的签证和居留许可。对国内重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邀请来华从事技术合作、经贸活动以及在华工作的外籍人才,对外籍高层次人才工作团队及辅助人员,签发2-5年有效的签证或居留许可。

三是拓宽外国人才引进对象范围。为外国优秀青年在华创业创新提供服务,对在国内重点高等院校、国际知名高校毕业的外国优秀学生在华创新创业、国内知名企事业单位邀请来华实习的外国学生,提供办理签证和居留许可政策支持和便利服务。

四是提高外国人服务管理水平。在外国人较集中地方探索建立移民事务服务中心(站点),搭建移民交流互动平台,为常住外国人提供政策咨询、居留旅行、法律援助、语言文化等工作学习生活便利服务。

今年出入境管理分局将落实国家移民管理局12项便利政策措施作为工作重点,为企业引进外籍技术、管理人才,吸引外国人来华创新创业,提供政策支持保障等。

另外,根据“放管服”工作要求,分局从优化办证流程、简化办证手续、强化科技应用、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入手,已出台相关服务措施。比如开通24小时咨询电话;实行周六非工作日办证;开辟“绿色通道”,为遇到紧急情况的外籍人士提供加急服务;协调邮政部门,开通EMS快递免费寄送证件服务等。

今后出入境管理分局将进一步提高外国人签证证件签发管理和服务水平,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从依法管理入手改善服务,从优化服务入手强化管理,为来烟外国人提供入出境和停居留便利。

 

烟台市公安局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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