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兆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合作社发展,助推乡村经济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重点分析了当前我市在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在规范发展、有效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提出了工作建议,具有很强的借鉴价值。对此,我们表示非常感谢!
我局十分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和培育。截至2019年底,全市已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5万余家,其中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821家。示范社的树立和培育,充分发挥了以点带面的示范带动影响,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发挥了良好的作用。2019年初,我市大力推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模式,将党组织的政治优势与合作社的经济优势有机结合,趟出一条强村与富民的共赢之路,有力地推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不断发展壮大。
您提及的问题,是我市农民合作社普遍存在的。针对您的建议,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入开展工作,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一是紧抓合作社规范清理。从2019年7月开始,我局联合多部门,对全市农民合作社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到10月底,全市共清理合作社2183家,其中经营异常的1595家,其他部门排查的588家。下一步,根据排查结果,我们将对存在问题的合作社区分类型,依法依规进行清理。对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的合作社,引导其自愿注销;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合作社,采用简易注销方式办理注销;对有生产经营活动但运行管理不规范的合作社,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政策宣传,指导其对照法律法规,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办社;对发展遇到困难的合作社,及时跟踪帮扶;对缺乏合作社组织特征,但符合其他市场主体设立条件的,引导其自愿设立、依法登记,并从政策咨询、经营方式等方面做好指导服务。
二是助力解决发展难题。融资难、融资贵、缺少抵押一直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面临的难题。今年受疫情影响,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资金需要更加强烈。3月份,我局组织了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信贷需求情况问卷调查,要求各县市区广泛传达调研,旨在帮助有困难的合作社渡过难关。同时,我们加紧与信贷金融部门的沟通联系,协调加快推进农业信贷资金落实。目前已有“鲁担惠农贷”等优惠信贷政策落地,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最高可贷1000万元,可享受省市两级贴息优惠。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多方沟通协调,争取更多优惠政策向农民合作社倾斜,助力农民合作社发展。
三是做好人才培育工作。加强县乡农技推广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基层农技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进一步加大对适用农业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力度,在全市建设一批粮油、果树、蔬菜、畜牧、农机等高标准科技人员队伍。继续开展“三农”培训和“万名科技人员下乡”活动,确保完成年度培训任务。鼓励科研机构和农业龙头企业依托国家、省研发中心及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加强与国家、省级科研院所、高校合作,积极开展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障碍因素攻关,培育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突破性较大的农作物新品种,研究集成一批各大产业、各种农产品、各个关键环节所需要的配套技术,取得一批集成创新成果。以国家、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为依托,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现代农业实用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农民素质,培养造就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关注,并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