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877/2004-36411 成文日期: 2004-10-25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政府公报
公报期号: 2004年 第11号(总第16号) 文件类型: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04〕66号文件切实加强武警部队建设的通知
烟政办发〔2004〕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武警部队建设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6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切实加强武警部队建设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积极支持武警部队建设

武警部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处置突发事件、打击各类犯罪、抢险救灾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各级各部门对武警部队建设高度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明显。但随着形势的发展,武警部队执勤、处置突发事件等任务更加繁重,对部队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要适应新的要求,切实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武警部队建设的重要意义,明确“谁用兵,谁负责”的原则,积极支持武警部队建设。

二、落实武警部队经费财政预算,提高保障经费标准

目前多数县市区按照武警部队建设的有关要求,为辖区部队安排了一定数量的保障经费,但是,原来的预算标准已经难以适应部队的发展需要。从今年开始,各县市区要把武警部队的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直接拨付武警中队,在解决好武警部队官兵每人每天1元生活补助费和就地医疗的基础上,每年再安排武警部队不少于8万元的保障经费,用于解决武警部队营房维修、营具更新等费用支出。

三、搞好武警部队“四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官兵工作生活条件

武警部队先后召开了一系列会议,明确要求解决武警部队“执勤设施、训练设施、文体设施、生活设施”配套问题。目前我市武警部队“四配套”问题有待于进一步解决,主要表现在:部分县市区武警部队营房面积严重不足;有些县市区武警部队营具严重老化;各县市区武警部队“三级网”升级改造资金需要解决。今年各县市区武警部队还要增加1个班的编制,“四配套”问题将更加突出。各县市区一定要想方设法,按照有关要求切实解决武警部队“四配套”建设经费,进一步改善官兵工作生活条件。

 

二〇〇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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