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烟台市行政行为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〇〇五年一月六日
烟台市行政行为投诉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行政行为投诉处理工作,保护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行为考核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的意见》(鲁政发〔2004〕37号)和《山东省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各级行政机关受理或处理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投诉人)对行政机关和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下简称被投诉人)的行政行为投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行政行为投诉处理,坚持分级负责、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教育与惩戒、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工作方法,依法维护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 市和县市区设立行政行为投诉中心(市和县市区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为同级政府行政行为投诉处理工作机构,受理行政行为投诉和举报,具体工作由监察、人事部门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县区政府工作部门应当明确各自的行政行为投诉处理工作机构。行政行为投诉处理工作机构分别在本级政府或部门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 行政行为投诉处理工作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投诉人对行政机关和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关行政效率、服务质量、工作作风等行政行为的投诉;
(二)对属于受理范围的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三)对下级投诉处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
(四)办理政府和有关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行政行为投诉的事项。
第六条 投诉人可以对行政机关和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下列行为进行投诉:
(一)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事项拖延不办的;
(二)不熟悉业务,不懂相关政策,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不应有损失的;
(三)服务态度恶劣,作风蛮横粗暴,导致群众意见较大的;
(四)推诿扯皮,办事拖拉,在服务承诺期内不能按时办结承办事项的;
(五)工作责任心不强,严重损害发展环境的;
(六)在执行公务中吃、拿、卡、要、报,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因对方未满足本人私欲有刁难、报复行为的;
(七)在行政执法、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或履行其它公务过程中,严重失职,以职、以权谋私的;
(八)其它不良行政行为。
第七条 投诉人的投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投诉人不受理的理由:
(一)投诉人对行政行为投诉处理结果不服,向同一行政行为投诉处理工作机构重复投诉的;
(二)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投诉人又投诉的;
(三)对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处理结果不服而投诉的;
(四)同一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其中已有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的;
(五)投诉事项已由信访部门处理的。
第八条 行政行为投诉处理工作机构对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投诉应当受理,不属受理范围的,应当向投诉人说明,并指导其向有处理权的机关反映。
第九条 行政行为投诉处理工作机构在处理投诉工作中行使下列职权:
(一)要求被投诉人提供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就被投诉的问题做出说明;
(二)要求与被投诉人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协助调查;
(三)要求被投诉人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或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义务;
(四)责令被投诉人停止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的指示、决定、命令的行为;
(五)要求被投诉人对所造成的危害采取必要补救措施;
(六)直接给予被投诉人通报批评;
(七)向被投诉人职务任免机关提出行政告诫、纪律处分或其他组织处理措施的建议。
第十条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进行投诉,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者书面等形式进行,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投诉。
第十一条 投诉人进行投诉,应当说明被投诉机关或者人员、投诉事项、理由,以及投诉人的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十二条 投诉人不得利用投诉干扰和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秩序。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投诉人的投诉进行阻拦、压制,不得打击报复投诉人。
第十四条 投诉人要求行政行为投诉处理工作机构为其保密的,行政行为投诉处理工作机构应为投诉人保密。
第十五条 行政行为投诉处理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投诉的受理登记、调查处理、反馈、回复和归档立卷等工作,做到及时、恰当、正确、规范。
第十六条 行政行为投诉处理工作机构受理投诉后,应当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进行处理:
(一)对本级政府部门、下级政府及其负责人的投诉,由本级政府行政行为投诉处理工作机构调查处理;
(二)对政府部门内设机构、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原则上由被投诉内设机构、行使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投诉处理工作机构处理;必要时,上级行政行为投诉处理工作机构可直接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 行政行为投诉处理工作机构有权处理的投诉事项,应当在接到投诉(包括转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需要转办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转交有关机关处理。对特别复杂不能按期办结的投诉事项,在向投诉人或者转办的上级机关说明理由和办理情况后,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
第十八条 各级行政行为投诉处理工作机构必须在接到投诉后5个工作日内将调查处理结果书面报告同级监察、人事部门,由监察、人事部门协调有关单位统一答复投诉人。
第十九条 对被投诉的工作人员,经查实有本办法第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行为考核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的意见》(鲁政发〔2004〕37号),由其职务任免机关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年终奖金、调整岗位、告诫、辞退等处理;构成违纪的,由其职务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被投诉人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单位主管领导负有责任的,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属本级政府行政行为投诉处理工作机构查办的,由该机构提出意见,由相关责任人职务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做出处理;属其它行政行为投诉处理工作机构查办的,由承办机构提出意见,与同级政府行政行为投诉处理工作机构协商后处理。
第二十一条 被投诉人对投诉处理结果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或者向同级政府监察、人事部门提出申诉。
第二十二条 建立行政行为投诉处理检查督办制度。本级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行政行为投诉处理工作机构对投诉处理确有不当的,本级政府行政行为投诉处理工作机构和上级行政机关有权责成其重新调查处理;必要时,可以直接调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 对投诉事项推诿不办、查处不力或纵容包庇,致使投诉人重复投诉,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承办机关和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或者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各级各部门要把行政行为投诉处理结果纳入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惩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 投诉事项的办理结果可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六条 对乡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投诉如何处理,由县市区研究确定。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烟台市行政行为投诉电话
烟台市行政行为投诉中心 6789110 6789552
市政府办公室 6789881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6246950
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6244282
市教育局 2118671
市科学技术局 6691970
市公安局 6297131
市监察局 6789110
市民政局 6654247
市司法局 6244730
市财政局 6688071
市人事局 6789703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6242705
市国土资源局 6719015
市规划局 6891951
市建设局 6905965
市城市管理局 6151704
市交通局 6699777
市水利局 6254136
市农业局 6691965
市林业局 6660119
市海洋与渔业局 6242803
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6245978
市文化局 6221522
市卫生局 6652942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6225315
市审计局 6247444
市环境保护局 6244228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6252597
市体育局 6613453
市统计局 6249202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6244281
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6665620
市政府外事办公室 6223615
市政府侨务办公室 6225321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6631893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6633867
市政府调查研究室 6789534
市物价局 6291986
市粮食局 6255905
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6691987
市信息产业局 6631083
市黄金管理局 6246867
市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 6654347
市广播电视局 6243641
市房产管理局 6226745
市旅游局 6246929
市政府口岸办公室 6252582
市新闻出版局 6891749
市财贸办公室 6242965
市地震局 6247820
市汽车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 6372527
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6245874
市畜牧局 6885489
县市区(管委)行政行为投诉中心电话
芝罘区 6223629 6226889
福山区 6356331 6356280
牟平区 4212642 4219156
莱山区 6891678 6891572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 6396777 6396729
烟台出口加工区 6809999
龙口市 8507110
莱阳市 7269727 3365513
莱州市 2222245 2222633
蓬莱市 5642463 5643526
招远市 8232277 8221957
栖霞市 5212319 5210043
海阳市 3222636 3222019
长岛县 3212393 321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