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877/2005-36193 成文日期: 2005-04-30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政府公报
公报期号: 2005年 第6号(总第23号) 文件类型: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烟政办发〔2005〕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政府同意《烟台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五年四月三十日

 

烟台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关于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

(二〇〇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进入3月份以来,我市森林火灾频发,火灾范围之广、起数之多、损失之大多年未有。3月20日至4月5日,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71起,烧死烧伤树木74.3万株,直接经济损失约7500余万元,造成了生态资源的严重破坏和不良的社会影响。尤其是牟平区和栖霞市森林火灾发生较多,共发生火灾34起,烧死烧伤树木40万株,分别占全市的49%和55%。森林火灾的频繁发生,充分暴露出我市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漏洞和问题。森林防火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事关社会稳定。为切实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护好绿化成果,加快生态城市建设步伐,现就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建立森林防火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建立完善的森林防火责任机制。严格落实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森林经营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责任,明确各级森林防火责任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职责,落实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职责。

(二)建立科学的森林火灾防范机制。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搞好林火预警监测工作,加快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减少森林火险隐患。

(三)建立规范的森林防火运行机制。制定科学、实用的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完善火灾报告制度、值班制度和业务培训制度,规范火情处置程序和扑火指挥工作,强化森林扑火的后勤保障。

(四)建立合理的森林防火奖惩机制。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和消防业务指导,并根据森林防火责任状制定的具体奖惩办法,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奖励,对未完成工作目标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处罚。

二、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行政领导负责制

国务院《森林防火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山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明确规定,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负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要重新调整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成员,由县市区政府(管委)主要负责人担任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分管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逐级签订责任状,实行严格的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度。要把森林防火工作成效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层层签订有责任、有考核、有奖励、有追究的森林防火责任状,真正把森林防火的责任落实到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落实到有关人员,落实到基层。根据山东省监察厅、人事厅、林业局《关于违反保护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法律法规行政处分规定》(鲁监发〔2000〕6号),凡因领导措施不得力、渎职失职、贻误战机造成森林火灾的,必须进行严肃处理。

三、建立季节性森林消防专业队伍

按照《山东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与管理规定》的要求,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立即组建市、县、乡三级季节性、固定性、依托性的森林消防专业突击队。凡是依托当地预备役、大企业及其他部门建立的季节性森林消防专业突击队,每年必须在3月5日到4月20日集中食宿,集中演练,坚守待命,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迅速赶赴火场,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一)市森林消防支队作为扑救市区森林火灾的主要预备队,要依托烟台警备区、武警支队建队,建队规模200人。装备标准为:背负式风力灭火机40部、对讲机20部、油锯10部、防火服200套、照明工具80套;物资储备标准为:水枪40套、灭火弹600枚、三号工具200把。

(二)各县市区都要建立一支县级森林消防专业突击队,人数30人。装备标准为:有办公和宿舍用房300平方米,配备运输车辆1部、车载台1部、背负式风力灭火机10部、对讲机5部、油锯4部、防火服30套、照明工具30套;物资储备标准为:水枪30套、灭火弹500枚、三号工具200把。

(三)102个森林防火重点乡镇要建立一支森林消防专业突击队,人数20人。装备标准为:办公和宿舍用房不少于100平方米,配备背负式风力灭火机6部、对讲机2部、防火服20套、头戴式照明工具10套;物资储备标准为:水枪20套、灭火弹100枚、三号工具200把。

(四)县乡两级森林消防专业突击队可依托当地驻军、预备役(基干民兵)和大企业建队,人员要年富力强,确保能够“拉得出、用得上、战得胜”。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电视图像监控点建设。明年要完成莱山区、芝罘区、福山区塔顶山、开发区磁山、海阳市招虎山国有林场、莱阳市龙门寺、羊郡国有林场7个监控点建设。

加强森林防火了望台建设。市区重点建设牟平区风云林场昆山、莱山区金斗山、芝罘区金璜顶、福山区门楼镇狮子山、开发区凤凰山5个了望台。其他县市也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了望台建设。

五、建立县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制度

我市现有318万亩生态公益林,其中208万亩纳入国家补助范围,由国家出资建立了专业护林队伍,其余的110万亩地方生态公益林均没有建立专业护林队伍,并且也是历年来火灾多发区。对这部分公益林,要尽快建立补助制度。市财政局、林业局要抓紧研究具体的实施意见,按标准筹足补助资金。各县市区政府(管委)要参照国家补助标准,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制度,按照每1000亩配备一名护林员的标准建立专业护林队伍,配足配齐护林员,真正实现“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管”。

六、切实加大森林防火投入

要强化防火就是造林、防火胜于造林的观念,加大对森林防火的投入。不断扩大森林防火经费的预算支出,支出规模要与山林面积和防火任务相适应,并根据发展情况进行调整充实。切实管好用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防火专项经费和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经费。需要地方配套的,各级政府要抓好配套资金的落实。

七、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森林防火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和群众性,要动员和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要将森林防火作为公益宣传的重要内容,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使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增强全民的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把森林防火真正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对火灾案件的处理要公开报道,震慑犯罪,教育群众。

八、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护林防火的合力

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顾全大局,各司其职,切实履行职责。市林业局负责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现场指挥的参谋、协调工作,负责森林火灾行政案件调查处理以及全市森林防火督查检查、组织协调工作;市发改委负责安排森林防火工程项目落实;市财政局负责森林防火资金落实;市公安局负责与林业部门联合搞好森林防火巡查,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和火场交通管理工作,查处森林火灾刑事案件;市民政局、农业局、教育局、交通局、气象局、安监局、环保局、卫生局、广播电视局、烟台日报社、供电公司、通讯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分兵把口、各负其责”的原则,服从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调度和协调,形成森林防火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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