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旅游产业的关联带动作用,积极促进旅游业与新农村建设的有效结合,努力实现城乡旅游一体化发展,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实施“旅游下乡工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不断完善乡村基础设施,丰富乡村旅游产品,优化乡村旅游环境,促进乡村旅游向市场化、产业化方向发展,打造一批旅游强乡镇、旅游特色村、旅游示范点,实现以旅促农、以旅富农、农旅结合、城乡互动,为繁荣农村经济、丰富群众生活做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基本实现城乡旅游市场的一体发展,使乡村旅游项目得到明显提升和完善,形成种类丰富、档次适中的乡村旅游产品体系和特色突出、发展规范的乡村旅游格局,满足旅游消费需求。在全市创建10个省级旅游强乡镇,20个省级旅游特色村,培育30个市级旅游强乡镇,100个市级旅游特色村,打造一批特色采摘基地、环城市风情小镇、滨海度假营地、自驾车营地和示范生态园区,新增乡村旅游就业2万人。
三、重点工作
(一)编制乡村旅游规划。组织编制烟台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思路和发展重点,指导推动全市乡村旅游业发展。各县市区要以小城镇建设和星级示范村创建活动为依托,高起点、高标准编制乡村旅游发展详细规划,将乡村旅游规划与城乡规划相衔接,统一编制、统一实施,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权威性。市旅游、规划、农业等部门要加强对县市区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特别是对靠近城区、景区、旅游干线的村镇,要突破行政区划,突出资源特色,规划建设一批环城市乡村旅游带、大景区(旅游干线)周边乡村旅游集聚区,实现互补开发,错位发展。
(二)打造精品乡村旅游项目。精心包装、策划一批特色鲜明、市场前景好、吸引力强的低碳乡村旅游项目。
1.培育一批特色采摘基地。放大烟台水果蔬菜的品牌效应,建设苹果、梨、樱桃、葡萄等蔬菜瓜果采摘基地,集中推出20处市级生态示范采摘园区。
2.打造一批环城市风情小镇。依托农业产业集聚发展的特性,建设旅游小城镇,重点推进以芝罘区车山生态休闲区为代表的城市近郊旅游主题小镇,以莱山生态休闲小镇为代表的乡村生态小镇,以牟平龙泉养生小镇、招远金都汤城、栖霞艾山温泉为代表的温泉小镇,以开发区磁山为代表的汽车营地小镇,以蓬莱世嘉阳光假日小镇为代表的滨海度假小镇,以蓬莱君顶葡萄酒庄为代表的葡萄酒风情小镇,以招远罗山淘金小镇为代表的黄金体验小镇,以招远开发区欧洲小镇为代表的异国风情小镇,以莱阳金山古港、栖霞胶东民俗古镇为代表的历史文化古镇,以长岛渔家乐为代表的渔家风情小镇等12处风情小镇,提升环城市游憩带旅游产品质量。
3.开发一批滨海度假营地和自驾车营地。以我市丰富的海滨资源和山地森林资源为依托,以发展自驾车旅游、休闲度假旅游为重点,开发建设芝罘区幸福海、莱山青龙山、牟平金山湾、开发区金沙滩、蓬莱东部海滨、龙口滨海旅游度假区、莱州三山岛、招远辛庄、海阳千鹤湾、长岛月牙湾等10处海滨度假营地和昆嵛山、莱山东沟、开发区磁山、蓬莱崮山、龙口南山、莱州大基山、招远罗山、海阳招虎山、莱阳濯村、栖霞长春湖等10处自驾车营地。
4.建设一批生态示范园区。充分利用生态湿地、山海田园等旅游资源,建设莱山锦源春生态园和隆丰生态农业观光园、牟平风云林生态园、福山区银湖生态园、开发区鼎丰生态园、莱州文峰梅园生态园、招远大鹏山庄生态园、莱阳金山湿地生态园和西陶漳梨乡风情园、栖霞国路夼生态园等10处生态示范园区。
(三)开发乡村旅游产品。各县市区要积极依托当地区位条件、资源特色和市场需求,采取景区带动、综合开发、整村推进等方式,开发休闲农业、休闲渔业等乡村旅游产品,满足游客回归自然、亲近自然的心理需求。以社会主义新农村新风貌为载体,开发体现新农村建设成就的“新农村小康之旅”、“魅力乡村之旅”;以胶东农村的风土人情、民俗文化为载体,突出农耕文化、乡土文化和民俗文化特色,开发“胶东民俗风情之旅”;以农村生态环境和各种农事活动为载体,以“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摘农家果、做农家事”为特色,大力开发不同特色的“田园乡村体验之旅”;以山林资源为载体,开发“乡村生态休闲健身之旅”、“森林生态文化之旅”;以渔业捕捞、海上(鱼塘)垂钓、渔业科技为载体,开发“休闲渔业之旅”等系列旅游产品。旅游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把乡村旅游促销纳入全市旅游促销计划,抓好乡村旅游产品宣传促销的策划和组织工作。要引导旅游集散中心线路向乡村旅游点延伸,将乡村旅游统计纳入旅游统计体系,及时准确反映乡村旅游的经营发展情况。
(四)组建乡村旅游合作社。各县市区要根据《山东省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指导和鼓励农民将分散经营的农家乐、渔家乐等旅游经营业户组织起来,成立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或乡村旅游专业协会,提高乡村旅游的组织化程度。通过实行“统一标准、统一价格、统一促销、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壮大乡村旅游经济规模,加快乡村资源整合开发。要充分发挥自律、协调和服务的作用,促进产品开发、市场拓展、人员培训、行业交流等活动的广泛开展,带动乡村旅游向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使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真正成为乡村旅游发展的基层组织。
(五)开展创建星级农(渔)家乐活动。在全市深入推行《“好客人家”农(渔)家乐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组织开展星级“农(渔)家乐”创建活动,引导农(渔)家乐接待户按照行业标准和市场需求进行旅游开发。各县市区要选择一批基础设施较好、服务意识较强、管理水平较高、特色鲜明的“农(渔)家乐”示范户进行重点培育和扶持,以星级户带动全市“农(渔)家乐” 上档次,上水平。要适时举办乡村旅游专题培训和服务技能大赛,组织星级饭店、旅行社与农(渔)家乐进行结对帮扶,不断提升乡村旅游服务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力争扶持发展100家星级农(渔)家乐样板接待户,带动全市乡村旅游健康快速发展。
(六)策划乡村旅游节庆活动。策划举办一批乡村旅游节庆活动,打造乡村旅游节庆品牌,提升乡村的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重点办好牟平昆嵛山旅游踏青节、永安里桑椹采摘节,福山大樱桃文化旅游节,开发区三十里堡樱桃采摘节、初旺渔灯节,蓬莱阁民俗文化节,龙口南山国际长寿文化节、徐福故里国际文化节,莱阳梨文化旅游节、梨花风情节,莱州月季花文化旅游节、海神庙会,栖霞苹果旅游文化节,牟氏庄园民俗旅游文化节,长岛渔家乐民俗文化旅游节、妈祖文化节等乡村旅游节庆活动。市农业部门和各县市区要策划举办集采购、农村商贸洽谈、旅游服务、娱乐、趣味体育竞赛等于一体的“农民旅游节”,吸引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繁荣发展农村文化事业。
(七)开展旅游服务进乡村活动。每个县市区都要选择一处大型集市,在每年春秋等农闲季节,组织开展“百社千村万人行”和“旅行社赶大集”活动,推出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提供旅游咨询服务,让更多的农民认识旅游、了解旅游,参与旅游。要全面分析农民旅游的现状特点,找准农民旅游的需求点,量身定制农民喜爱的旅游产品,组织开展近程游、民俗游、农业科普游、城市观光游、宗教游等,让农民充分享受现代旅游服务。同时,要积极组织城市居民到乡村赶大集,购置特色农产品,体验乡村风情和民俗民风,促进城乡旅游互动,实现城乡旅游共同发展。邮政部门要充分利用“自邮一族”人数多、分布广的特点,组织开展“万亩田园任你游”等乡村旅游活动。对参与“旅游下乡工程”的示范点、旅行社等涉旅企业,提供资金结算、POS机安装、特色银行卡和小额信贷支持,并在政策范围内提供最大优惠。
(八)扩大农产品销售渠道。组织和引导各地发掘、整理和开发蓬莱葫芦、莱州玉雕和草编、招远金石、栖霞面塑、长岛贝壳等一批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工艺品、纪念品,推出一批无公害、绿色、有机特色农副产品,并在售后服务、品牌推广、物流等方面提供帮助。指导有条件的村镇积极探索乡村旅游网络预订服务,拓宽乡村旅游销售渠道。要组织开展特色农产品展销活动,协助设计商标和印制外包装,扩大特色农产品销售范围。邮政部门要充分借助网点覆盖、递送网络、信息传递和资金融通等方面优势,在城市邮政网点设立旅游下乡综合服务中心,在农村地区建立邮政“邮游乡村服务站”,推出带有“旅游下乡”标识的配送包装箱,并利用邮政11185呼叫中心、旅游12301开通烟台旅游下乡服务热线,开展应季特色农产品订货,通过邮政包裹和速递服务,实现同城配送和定点送达,建设“旅游下乡工程”农产品邮递绿色通道。
(九)培养乡村旅游人才。重点开展对乡村旅游发展带头人、经营户和服务人员的技能培训。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农业、民政、旅游等部门要将乡村旅游人才培养纳入计划,通过送教上门、办培训班、结对帮扶等方式,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重点提高从业者在经营服务、食品卫生安全、接待礼仪、餐饮和客房服务、乡土文化讲解等方面的素质和技能。加强对村镇干部和乡村旅游项目经营业户在乡村旅游项目开发、管理、促销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
四、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旅游产业发展协调委员会负责对全市乡村旅游发展的指导和统筹。市旅游产业发展协调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乡村旅游的组织协调。各县市区、重点旅游乡镇也要建立乡村旅游发展协调机制,负责指导协调当地乡村旅游规划建设、市场开发和重大项目的推进等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发展乡村旅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配合,发挥部门职能,加大对乡村旅游建设的扶持力度,形成推动乡村旅游发展的强大合力。发改部门要把旅游特色村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规划部门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指导旅游特色村镇的规划开发,全面推进旅游村镇建设;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各县市区制定乡村旅游道路的建设和改造计划,优先解决交通干道、重点旅游景区到乡村旅游点的交通问题,并配合当地政府积极向上争取相关政策;农业部门要依托农业的产业优势和特色优势,积极培育发展观光旅游农业;农村工作综合部门要把乡村旅游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整体布局中,发展生态休闲农业,改善村容村貌;林业部门要充分利用山林资源,依托各级各类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积极开发森林生态文化游、乡村生态休闲健身游;海洋渔业部门要将休闲渔业纳入全市海洋事业与渔业经济发展规划,培育休闲渔业示范点,优化渔业产业结构;宣传、经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要指导新闻媒体加大乡村旅游产品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环保部门要加强乡村旅游景区及周边的环境治理;水利、电力、通信等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能,着力改善乡村旅游点的生态环境、饮用水、供电、通信等条件;邮政部门要建立完善乡村邮寄网络,做好旅游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服务工作,通过旅游下乡服务手册、《山东邮电报·三农周刊》、邮政网站、短信平台等手段,加强乡村旅游宣传推广。其他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积极支持乡村旅游建设和发展。
(三)落实优惠政策。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支持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推进城镇化进程、培育旅游产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相关税费优惠政策,让参与旅游特色村开发建设的乡村旅游景点、食宿接待和乡村旅游商品生产、设计、经营单位,享受到更多的政策扶持。同时,要积极清理乱收费和不合理收费行为,减轻乡村旅游企业和经营者负担。在证照办理上,给予优先办理相关证照,简化办证手续,提高办证效率,符合政策的要降低收费标准。各县市区政府要出台扶持乡村旅游的政策措施,推动乡村旅游发展。
(四)加大投融资力度。要鼓励社会资金以租赁、承包、联营、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投资开发乡村旅游项目,兴办各种旅游开发性企业和实体;鼓励农民集资入股或以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参与乡村旅游投资开发;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引导大企业参与投资开发,推动乡村旅游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农行、邮政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乡村旅游开发的信贷投入,尤其要加大面向农户的小额贷款。依法建立和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推行动产抵押、权益抵押、林权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和旅游门票权质押等担保形式,方便企业获得贷款,扩大融资规模。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