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东部新区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及实施意见(2014-2016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
及实施意见(2014-2016年)
烟台市水资源匮乏,门楼水库是烟台市区的主要水源地。为进一步加强河道及水源地环境治理工作,保障烟台市区饮水安全,现制定以门楼水库及夹河流域为重点的《市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及实施意见(2014—2016)》(以下简称《规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坚持流域污染防治与饮用水源保护并重方针,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环境治理保护,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工程建设,强化环境监管,严控各类污染,推动市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改善,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规划目标
对门楼水库,重点强化水环境治理工作,利用5年时间,使流域及其上游区域总氮排放、流失量进一步削减,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系统全面恢复。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争取3年内完成5年目标,即力争于2016年年底前,在保持门楼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各项水质指标稳中趋好基础上,水质标准由Ⅲ类提升至Ⅱ类,总氮指标达到全省同类地区先进水平。对高陵水库、辛安河、沁水河流域等市区其他水源地,由有关区负责实施水污染防治与水环境治理工程,确保完成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门楼水库及其流域综合保护治理工程。依据门楼水库的水质现状、进出水量、自净能力等参数进行测算,实现门楼水库水质改善目标,年总氮入库量需削减400吨以上。2014-2016年,集中组织实施八大类、21项治理工程,完成年总氮入库量削减目标,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
1.污水处理工程。
(1)推进农村新型社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福山区回里镇、东厅街道建设2处农村新型社区污水处理设施,2015年年底前建成运行。(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福山区政府)
(2)建成运行栖霞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规模为日处理能力2万吨,2014年上半年完成管网配套并调试运行。(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栖霞市政府)
(3)建成运行栖霞桃村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规模为日处理能力2万吨,2014年7月底前投入运营。(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栖霞市政府)
(4)建成运行福山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规模为日处理能力3万吨,主要收集福山区南部污水,2014年6月底前确定建设方案,2015年年底前建成运行。(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福山区政府)
(5)实施福山城区雨污分流工程。2014年完成城区商业街、县府街等11条街道的雨污分流改造,衔接污水管网与城区主管道,将污水输送至套子湾污水处理厂处理;2015年解决2、3号雨水排水口污水直排问题。(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福山区政府)
2.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加快推进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工作,2014年完成栖霞市25个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对100个沿河村庄的生活垃圾进行一体化处理,解决垃圾污染河道问题。(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栖霞市政府)
3.河道治理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1)实施栖霞市内夹河泗水桥至尚友村段河道治理。综合治理河道3公里,改善河道生态环境,2015年年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栖霞市政府)
(2)实施栖霞市外夹河台湾农民创业园段河道治理。综合治理河道6公里,改善河道生态环境,2014年年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栖霞市政府)
4.水源涵养林工程。
(1)水岸带保护和恢复。在门楼水库周边完成水源地造林2.3万亩,提升水系生态防护和景观功能。其中,福山区造林1.2万亩,栖霞市造林1.1万亩;2014年完成0.95万亩,2015年完成0.75万亩,2016年完成0.6万亩。(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福山区政府、栖霞市政府)
(2)退耕还林。在栖霞市退耕还林9800亩,建设生态公益林。其中,2014年完成1200亩,2015年完成4000亩,2016年完成4600亩。(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栖霞市政府)
5.生态农业工程。
(1)农村沼气建设。推进户用沼气和工程沼气建设,总容积7万立方米。其中,福山区建设容积5.25万立方米,栖霞市建设容积1.75万立方米;2014年建成3.5万立方米,2015年、2016年各建成1.75万立方米。(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福山区政府、栖霞市政府)
(2)化肥减量。推广水肥一体化7.3万亩。其中,福山区4万亩,栖霞市3.3万亩;2014年、2015年各推广2.5万亩,2016年推广2.3万亩。(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福山区政府、栖霞市政府)
(3)有机肥推广使用。推广使用有机肥6.5万亩。其中,福山区1.9万亩农田、1.6万亩果园,栖霞市3万亩果园;2014年完成2.1万亩,2015年、2016年各完成2.2万亩。(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福山区政府、栖霞市政府)
(4)测土配方施肥。完成测土配方施肥20万亩。其中,福山区10万亩,栖霞市10万亩;2014年完成10万亩,2015年、2016年各完成5万亩。(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福山区政府、栖霞市政府)
(5)推广果园杀虫灯。安装太阳能频振杀虫灯1770盏,覆盖果园面积5万亩。其中,福山区270盏,栖霞市1500盏;2014年、2015年各完成580盏,2016年完成610盏。(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福山区政府、栖霞市政府)
6.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
(1)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搬迁。2014年上半年完成。(牵头单位:市畜牧局,责任单位:福山区政府)
(2)限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2014-2016年完成限养区内41个规模畜禽养殖场标准化改造,落实治污减排措施。(牵头单位:市畜牧局,责任单位:福山区政府、栖霞市政府)
7.生态修复工程。在福山区马山矿区实施矿山复绿工程,改善矿区生态环境。(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福山区政府)
8.其他生态保护及污染治理工程。
(1)实施水源地“放鱼养水”工程。在门楼水库、庵里水库投放花鲢、白鲢等滤食性鱼苗,2014-2016年共投放300万尾,通过生物措施净化水质。(牵头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责任单位:市水利局、福山区政府、栖霞市政府)
(2)增设入库河流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2014年年底前在门楼水库上游白洋河、外夹河和宫家岛水厂段建立3处河流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加强水质监控。强化对流域内各类污染源的监管,提升水污染防治水平。(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3)库区村搬迁改造。结合小城镇建设,适时启动门楼水库上游张格庄镇3个村庄、库区东厅街道2个村庄搬迁改造,实行社区化管理。(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福山区政府)
通过实施以上治理工程,可削减年入库总氮量约388吨。其中,栖霞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通过对区域生活、工业污水集中生化处理,可削减年入库总氮量约18吨;退耕还林工程年减少化肥施用量490吨,可削减年入库总氮量约22吨;农村沼气工程带动3万亩“畜-沼-果(菜)”基地年减少化肥施用量约1500吨,可削减年入库总氮量约68吨;推广水肥一体化,年减少化肥施用量约1460吨(折纯),可削减年入库总氮量约146吨;推广使用有机肥,年替代化肥施用量约460吨(折纯),可削减年入库总氮量约46吨;测土配方施肥,年减少化肥施用量约850吨(折纯),可削减年入库总氮量约85吨;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养殖场,可削减年入库总氮量约3吨。此外,结合推广果园生草、密植园改造、增施有机肥等其它农业技术措施,可减少年入库总氮量约20吨,共计可削减年入库总氮量约408吨。综合测算,到2016年底门楼水库总氮指标能够再下降3毫克/升左右,达到全省同类地区先进水平。在降低总氮指标、持续改善水质的同时,通过综合整治,解决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污染水源问题,有效控制工业生产、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等各类污染,杜绝工业和生活污水直排现象,恢复山体、河道生态系统,实现河道及水源地环境整洁有序、生态功能逐步完善、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的目标。
(二)市区其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治理工程。对高陵水库、辛安河、沁水河流域等其他水源地,根据库区流域具体情况,组织开展整治工程,实施一河一策,落实职责任务,强化资金投入,严格监督考核,改善水环境和饮用水水质。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落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河长”制管理,实行水源地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流域内有关区市政府(管委)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水源地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各行业领域水源地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
2.强化组织协调。认真组织实施水源地保护规划,每年度开展一次综合评估,根据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和形势任务发展需要,及时调整相应工程量和资金投入,确保达到治理效果。有关区市和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责,研究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工作规划和方案,围绕市区饮用水源地重点保护工程,制定具体工程实施方案和推进措施,由市河道及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工作协调和调度。
3.加强督导考核。将市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纳入市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列入重要政务督查事项进行督查,确保责任到位、考核到位、奖惩到位。
(二)法制保障。
1.坚持依法行政。将市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对流域内的重大经济开发活动,必须实行环境影响论证;流域内的区域规划和开发建设等专项规划,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一律不予批准实施。
2.开展执法检查。对市区饮用水水源地区域内不执行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林业保护、矿产资源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造成环境污染事故以及生态破坏的,依法严肃查处。
(三)资金保障。
1.健全政府投入机制。各级要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加大对水污染防治、林业建设、生态农业、生态恢复与治理等重点工程和监管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
2.集中财力解决突出问题。优化整合、统筹使用各级各有关部门涉水生态资金,建立完善水生态补偿机制,着重向水源地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和湿地保护区倾斜,优先支持生态保护作用明显的流域性、区域性重点生态环保项目。
3.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收益谁补偿”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市场推进、由点到面、先易后难,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尽快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共同投入的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水源地保护工作。
(四)加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水源地保护的重大意义,营造全社会珍爱水资源、重视饮水安全的浓厚氛围。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及时曝光破坏河道和饮用水源地的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提高社会各界保护水环境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附件:门楼水库及其流域水源地保护治理重点工程计划表(2014-2016年)
附件
门楼水库及其流域水源地保护治理重点工程计划表(2014-2016年)
单位:万元
类别序号 | 工程类别 | 序号 | 工程 名称 | 工程内容及进度计划 | 总 投资 | 资金来源 | 年度投资计划 | 牵头 单位 | 责任 单位 | 备注 | ||||
争取省以上资金 | 市级 投入 | 县市区配套资金 | 2014 | 2015 | 2016 | |||||||||
一 | 污水处理 | 1 | 农村新型社区污水处理设施 | 在福山区回里镇、东厅街道建设2处农村新型社区污水处理设施,2015年底前建成运行。 | 1226 | 251 | 975 | 826 | 400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福山区政府 | |||
2 | 栖霞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 一期建设规模为日处理能力2万吨,二期为4万吨,占地50.1亩,污水管网36.8公里,河道整治4.8公里。目前已完成投资9013万元,2014年上半年完成管网配套并调试运行。 | 9159 | 146 | 市城 管局 | 栖霞市政府 | 前期 已投入 | |||||||
3 | 栖霞桃村污水处理厂 | 由桃村镇政府与烟台朗坤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采用BOT方式合作建设。一期建设规模为日处理能力2万吨,二期为4万吨,目前已投入资金约3351万元,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已全部完工,厂区道路、围墙、设备管道、电力电缆、厂区排水系统也已建成,设备基本安装完毕,正在进行管网配套,2014年7月底前运行。 | 3850 | 499 | 市城 管局 | 栖霞市政府 | 前期已完成大部分投资 | |||||||
4 | 福山污水处理厂 | 初步设计日处理能力5万吨,一期工程3万吨。主要收集福山区南部生态新城北部、兜余区片、烟凤线两侧(门楼至张格庄区段)的污水,市直有关部门和专家正在论证选址和建设方案,计划2014年6月底确定建设方案,2014年底前完成项目开工前期准备,2015年底前建成运行。 | 16000 | 2000 | 14000 | 市城 管局 | 福山区政府 | 资金自筹 | ||||||
一 | 污水处理 | 5 | 福山城区雨污分流 | 2014年完成城区商业街、县府街等11条街道的雨污分流改造,衔接污水管网与城区主管道,将污水输送至套子湾污水处理厂处理。2015年通过增加橡胶坝等措施,解决2、3号雨水排水口污水直排问题。 | 4000 | 2000 | 2000 | 市城 管局 | 福山区政府 | 资金自筹 | ||||
二 | 生活垃圾处理 | 6 | 城乡环卫一体化 | 2014年完成栖霞市25个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对100个沿河村庄的生活垃圾进行一体化处理。 | 1950 | 500 | 1750 (市级500) | 市城 管局 | 栖霞市政府 | |||||
三 | 河道治理及水库除险加固 | 7 | 栖霞市内夹河泗水桥至尚友村治理
| 2015年综合治理河道3公里。 | 2035 | 712 | 204 | 1119 | 2035 (市级204) | 市水 利局 | 栖霞市政府 | |||
8 | 栖霞市外夹河台湾农民创业园段治理 | 2014年综合治理河道6公里。 | 1992 | 697 | 199 | 1096 | 1992 (市级199) | 市水 利局 | 栖霞市政府 | |||||
四 | 水源涵养林 | 9 | 水岸带保护和恢复 | 结合3年内在“四库八流域”造林10万亩任务,在门楼水库周边完成水源地造林2.3万亩(栖霞市1.1万亩、福山区1.2万亩),其中2014年完成0.95万亩,2015年完成0.75万亩,2016年完成0.6万亩,提升水系生态防护和景观功能。 | 6900 | 2400 | 600 | 2200 | 2400 (市级200) | 2400 (市级200) | 2100 (市级200) | 市林 业局 | 福山区政府 栖霞市政府 | |
10 | 退耕还林 | 到2016年底,栖霞市完成退耕还林9800亩任务,其中2014年完成1200亩,2015年完成4000亩,2016年完成4600亩。 | 1470 | 490 | 120 (市级60) | 400 (市级200) | 460 (市级230) | 市林 业局 | 栖霞市政府 | |||||
五 | 生态农业 | 11 | 农村沼气建设 | 推进户用沼气和工程沼气建设,总容积7万立方米(福山5.25万立方米、栖霞1.75万立方米),其中2014年建设容积3.5万立方米,2015年、2016年建设容积各为1.75万立方米。 | 3600 | 1200 | 1200 | 1200 (市级400) | 1200 (市级400) | 1200 (市级400) | 市农 业局 | 福山区政府 栖霞市政府 | ||
12 | 化肥减量 | 推广水肥一体化7.3万亩(福山区4万亩、栖霞市3.3万亩),其中2014年、2015年各推广2.5万亩,2016年推广2.3万亩。 | 11000 | 5500 | 5500 | 3750 (市级1875) | 3750 (市级1875) | 3500 (市级1750) | 市农 业局 | 福山区政府 栖霞市政府 | ||||
13 | 有机肥推广使用 | 推广使用有机肥6.5万亩(福山区1.9万亩农田、1.6万亩果园,栖霞3万亩果园),其中2014年完成2.1万亩,2015年、2016年各完成2.2万亩。 | 287 | 150 | 137 | 95 (市级50) | 95 (市级50) | 97 (市级50) | 市农 业局 | 福山区政府 栖霞市政府 | ||||
14 | 测土配方施肥 | 完成测土配方施肥20万亩(福山区10万亩、栖霞市10万亩),其中2014年完成10万亩,2015年、2016年各完成5万亩。 | 70 | 70 | 35 | 17 | 18 | 市农 业局 | 福山区政府 栖霞市政府 | |||||
15 | 推广果园杀虫灯 | 安装太阳能频振杀虫灯1770盏(福山区270盏、栖霞市1500盏),覆盖果园面积5万亩。其中2014年、2015年各完成580盏,2016年完成610盏。 | 425 | 250 | 175 | 140 (市级80) | 140 (市级80) | 145 (市级90) | 市农 业局 | 福山区政府 栖霞市政府 | ||||
六 |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 16 | 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搬迁 | 2014年上半年搬迁禁养区内剩余1个畜禽养殖场。 | 70 | 20 | 50 | 70 (市级20) | 市畜 牧局 | 福山区政府 | ||||
17 | 限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 | 2014-2016年完成限养区内41个规模畜禽养殖场标准化改造。 | 1000 | 250 | 500 | 400 (市级100) | 400 (市级100) | 200 (市级50) | 市畜 牧局 | 福山区政府 栖霞市政府 | ||||
七 | 生态修复 | 18 | 福山区马山矿区矿山复绿 | 2014-2016年对福山区马山矿区矿山实施复绿工程。 | 500 | 500 | 200 | 200 | 100 | 市国土 资源局 | 福山区政府 | |||
八 | 其他生态保护及污染治理工程 | 19 | 实施水源地“放鱼养水” | 在门楼水库、庵里水库投放花鲢、白鲢等滤食性鱼苗,2014-2016年每年投放鱼苗100万尾,3年共投放300万尾,通过生物措施净化水质。 | 120 | 120 | 40 (市级) | 40 (市级) | 40 (市级) | 市海 洋与 渔业局 | 市水利局 福山区政府 栖霞市政府 | |||
20 | 入库河流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 | 在门楼水库上游白洋河、外夹河和宫家岛水厂段建立3处河流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2014年开工建设并投入试运行。强化对流域内各类污染源的环境监管。 | 483 | 483 | 483 (市级) | 市环 保局 | 市环 保局 | |||||||
21 | 库区搬迁改造 | 结合小城镇建设,适时启动门楼水库上游张格庄镇3个村庄、库区东厅街道2个村庄搬迁改造,实行社区化管理。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福山区政府 | 工程及投资计划另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