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877/2020-42730 成文日期: 2020-10-28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政府公报
公报期号: 2020年 第12号(总第209号) 文件类型: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烟政办字〔2020〕61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抢抓机遇培育壮大我市第五代移动通信(5G)产业,发挥5G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的技术优势,深化5G网络技术与应用融合,促进传统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抢抓5G产业格局重构和市场迭代的发展机遇,依托烟台市产业基础,按照“统筹布局、协同推进、应用牵引、开放共享”的原则,以网络为基础、以应用为抓手、以产业为核心,大力推进5G网络建设和融合应用,加快培育5G核心产业,推动5G应用与产业发展良性互动,着力打造网络建设领先、应用场景丰富、产业特色鲜明的5G创新示范区。

(二)发展目标。2025年,5G网络覆盖面和建设水平全国领先,5G产业规模居全国第一方阵,5G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和深度融合,基本构建优良的5G产业生态,成为全国5G网络建设先行区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5G产业发展集聚区、5G创新应用示范区。

——网络建设。到2020年,建成5G基站4500个,实现各区市主城区5G网络连续覆盖,在全省率先实现5G规模商用;到2023年,建成5G基站2万个,实现各区市城区5G网络连续覆盖,网络规模、用户规模、流量规模居全国前列;到2025年,实现所有5G应用区域全覆盖。

——产业培育。招引、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影响力的骨干企业,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亮点突出的拳头产品,在金融服务、知识产权、孵化培育、验证测评、交流合作等产业发展平台方面初具规模。到2025年,聚集100家具备产业潜力的强链补链企业,5G生态圈初步形成,实现5G相关产业收入达到千亿规模,打造具有烟台特色的5G核心产业集群。

——融合应用。围绕5G赋能产业发展、民生服务、城市管理三大领域,重点支持5G在工业互联网、智慧交通、智能制造、智慧医疗、数字农业等领域的应用,推动5G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到2025年,5G终端数达到5000万个,培育50项重点场景应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坚持“统筹布局、开放共享”原则,按照“政府主导、铁塔统筹”模式,全面支持5G基站和通信网络配套设施规模化部署,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1.编制5G通信专项规划。烟台铁塔公司统筹各基础通信企业5G基站建设需求,在充分征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意见的前提下,牵头完成烟台市5G通信专项规划,明确5G基站等通信基础设施的用地布局。支持将5G通信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将5G基站站址、传输、电力等配套设施纳入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将交通干线与重要枢纽场所基站纳入建设规划,同步落实配建空间,并明确规划、建设与管理要求。支持将铁塔、机房、电力配套资源与各行业信息化需求相结合,实现“一塔多用、一杆多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烟台移动公司、烟台联通公司、烟台电信公司、烟台铁塔公司、烟台广电网络公司、烟台供电公司配合)

2.落实公共资源开放共享。认真落实《关于统筹共享社会挂高资源与通信铁塔资源促进我省移动通信建设的通知》(鲁经信〔201823号)要求,遵循“一切挂高皆可用”的共享理念,推进社会杆塔等挂高资源与通信基站建设统筹共享,实现社会资源的集约利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相关公共资源率先无偿向5G基站建设开放;在符合安全等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免费开放所属路灯杆、公安(城管)监控杆、轨道交通、城市公园等公共设施(区域);各相关单位应开放所属非涉密楼宇及公共区域的各类资源,统筹基站及室内有(无)源分布系统建设,不得收取基站租赁、资源占用等费用;依法应当收费的项目应不高于同期同类标准,切实降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在资源占用、施工管理、设备维护等方面的费用支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局、烟台铁塔公司、烟台供电公司配合)

3.推动直供电改造。针对5G网络设施的布局特点,组织推进具备条件的5G基站转供电改直供电工程,对符合条件的通信基站实施电力直接交易,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落实《关于继续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19510号)和《关于完善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19906号)的相关要求,转供电价格不得高于每千瓦时0.9203元(工商业单一制电价不满一千伏电压等级高峰时段电度电价,具体标准根据相关部门的政策意见动态调整),及时纠正在转供电环节中发生的乱加价行为。(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市市场监管局、烟台供电公司配合)

4.优化基站建设环境。依据《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JB50846—2012)、《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鲁建标字〔20168号)等有关规定,向工程建设单位提出通信基础设施预留需求意见并进行图纸审核和验收,提前为5G基站建设预留机房、天面、管道等位置。探索将设计方案联审、多图联审及联合验收等审批事项整合为全流程系统,为通信基站建设开辟绿色通道。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要求,优化5G设施电力供应申请行政审批流程,全力满足基站建设对电力增容的需求。加强5G通信基础设施保护,依法及时查处危害通信基础设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网络安全。(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烟台铁塔公司配合)

(二)大力培育5G产业发展。聚焦5G核心产业和关联产业,坚持“引转培”相结合,加快布局5G基础产业,重点发展传感器、锂电池、模组、天线、微电机系统、芯片等5G关键器件,手机、平板、可穿戴设备等5G智能终端以及5G应用软件等产业。同时推动5G+互联网深度融合,围绕产业链打造创新链,实现价值链,催生新型产业。

1.基础器件及关键材料产业。推动高频材料、键合银丝、铜合金丝等集成电路基础材料研发,加快在军工雷达/民用天线领域的应用,特别是在GS高频高速系列产品方向的研发和生产,提高为5G通信行业供货的能力。加快建设半导体封装材料研发与测试平台,为半导体封装企业和相关行业提供全套解决方案,打破国际垄断,打造半导体封装领域的领军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2.智能终端产业。加大在8K摄像机、8K图像传输的压缩和解压缩技术、终端显示等领域的研究、推广和应用,不断发掘工业物联网、安全监控、智能家居等5G应用场景,打造8K+5G的全应用生态系统。重点发展非制冷红外线成像传感器、微电机系统传感器、膜结构电容屏传感器、车载式夜视仪、手持式夜视仪、红外夜视监控一体机等关键电子元器件及相关产品。开展政企合作,鼓励企业在本地图像处理方面与公安部门交通视频领域的深度合作,为企业提供研究价值;支持和引进骨干企业发展基于5G的通信设备及可穿戴设备、智能电视、智能冰箱、智能空调等智能家居终端产品以及为智能终端配套的零部件产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市公安局配合

3.应用软件及信息服务产业。鼓励重点企业开发基于5G网络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车联网平台、工业控制等各类APP软件;支持企业开展基于智能制造、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海洋、智慧农业、互联网金融等重点行业5G应用软件开发及信息服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4.云计算产业。利用5G技术推动云计算技术进行产品和服务模式再创新。优化云计算基础设施布局,提升公有云服务能力,拓展专有云应用范围。积极落实“云行齐鲁”烟台站相关工作,大力推动5G环境下的企业上云用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5.大数据产业。围绕大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分析、交易、应用和安全等环节,积极运用5G推动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加速数据聚合应用、互联互通,创新技术服务模式,打造技术先进、生态完备的产业体系。支持海洋大数据、矿山安全大数据、化工产业大数据、健康医疗大数据、地理信息大数据、能源大数据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大数据优秀产品和解决方案在工业、农业、政务等领域的融合应用。(市大数据局负责)

6.人工智能产业。利用5G技术提升智能语音处理、生物特征识别、自然语言理解、人机交互、机器学习等关键技术研发能力,培育形成一批拳头产品、特色创新型企业和标志性产业集群;推动5G环境下的人工智能与“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加快融合,形成一批科学有效的应用解决方案,对现代优势产业集群发展的支撑带动能力显著增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7.智能装备产业。推动5G技术在高端装备产业的应用,联合重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及龙头骨干企业等多方力量,重点研发5G高速率、广连接、低延时环境下的智能工业机器人、智能服务机器人、无人航行器、无人驾驶汽车、工业自动化装备等具有实时通信、深度感知、智慧决策、自动执行功能的高端智能装备和产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三)推动5G场景应用。深度挖掘各领域对5G应用的需求,围绕5G赋能民生服务、城市管理、产业发展三大方向,重点在工业互联网、智慧文旅、智慧政务、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海洋、智慧农业、智慧教育等八大领域率先开展5G试点示范应用,提升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城市管理等智能化水平。支持基础电信运营商在我市落地实施一批5G重大示范工程,着力打造一批5G应用场景,实施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应用示范项目,培育一批5G应用的新业态新模式,并发挥辐射带动效应,打造5G+”生态系统,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1.5G+工业互联网。大力发展基于5G的工业互联网及整体解决方案,促进企业在各领域各层级数据资源的集成创新;积极开展5G网络技术试验,推动5G、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无源光纤网络(PON)和移动物联网等网络技术融合,全面推进工业企业的宽带、网络以及企业车间局域网建设,加强各要素的智能互联。加快推进5G环境下的个性化定制、远程监控、远程运维、智能产品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大力发展工业软件,推动软件技术向工业互联网领域延伸,增强核心及嵌入式工业软件供给能力,培育一批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场景的工业APP,满足企业上云需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2.5G+智慧文旅。积极开展基于5G的超高清视频直播业务,支持制作体育、综艺、娱乐、文化科技超高清电视节目,推动5G、超高清视频在游戏、动漫、电影等领域的应用。发挥我市旅游资源优势,凝聚文化旅游产业链上下游资源,促进文化旅游与4G/5GVR、人工智能、物联网、无人机和移动互联网等技术的融合发展,开发全市全景旅游VR模式,推进旅游精准营销和智能化管理。(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市委宣传部、烟台广播电视台、烟台广电网络公司配合)

3.5G+智慧政务。充分发挥5G高速率、广连接、低延时的特点及边缘计算等技术优势,探索5G+智慧政务”新模式。以用户视角对“烟台一手通”APP进行场景化、向导式改造,优化网上办事体验,推进5G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打造“掌上办事之城”。(市大数据局负责)

4.5G+智慧交通。加快开展基于5G的车联网无线通信技术等关键技术研发,结合环境感知、车载操作系统、高精度导航等核心技术,研发自动驾驶、自动泊车、人机交互和智能通讯等新兴车载电子、车载互联网产品,积极探索5G+车联网”在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公交专用道、城市快速道以及机场、港口、交通枢纽、旅游景区、封闭景区、商业区等特定应用场景的应用。开展基于5G技术的道路技术设施建设,通过5G网络建设,搭建无人公交、自动清扫车、无人驾驶客货车、自动驾驶出租车测试线路,打造自动驾驶示范。(市公安局负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

5.5G+智慧医疗。结合5G、虚拟现实、人工智能以及云计算等技术,开展基于医疗设备数据采集的医疗监测与护理类应用、基于视频与图像交互的医疗诊断与指导类应用、基于视觉与力反馈的远程操控类应用,实现医疗线上线下对接。支持市内三甲医院率先开展5G+智慧医疗”示范,推进5G技术在互联网医院、医学影像、数字化手术室、卫生应急指挥、实施医疗监控、移动急救等领域的应用。(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6.5G+智慧海洋。发展智慧海洋平台,探索5G、大数据、高性能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海洋场景的结合点,打造智慧海洋全业务交互平台,建立数据开放共享机制,构建海洋信息获取、传输、分析、应用的全过程体系。依托海洋资源优势和海工装备优势,大力实施海洋牧场5G+百箱计划”,把5G应用推向海洋,打造烟台5G应用“蓝色模式”。开展智慧海洋监测,利用5G技术,强化岸基观测网、船联网、浮标潜标网、海底观测网等立体观测手段,优化海洋观测布局,增强海洋综合感知能力。建设智慧港口,发挥烟台港在信息集成和平台建设等优势,逐步向港口物流信息平台运营商、综合服务运营商转变。加强港口信息数据联网和标准化建设,促进港口内部信息互联互通,打造一体化管理平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7.5G+智慧农业。围绕水产、林业、畜牧、种植业等重点领域,建设以特色粮经作物、水产品、畜产品、林产品等特色产业为基础的5G智慧农业应用示范基地;借助5G网络技术,自动探测和记录区域内的微气候、墒情等环境信息,实现墒情自动预报、自动控制灌溉、无人机农药喷洒等功能;推进5G、农业大数据、人工智能、无人驾驶、农业机器人技术与装备在无人农场的融合应用,打造一批生态无人农场。支持重点农副产品产区利用5G技术实现精准种植和产品追溯,提升农业产业“要素+能力”的竞争,打造智慧农业示范典型。(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配合)

8.5G+智慧教育。围绕课堂教学、科学实验、科技研究、仿真校园和远程互动教学等方面,在5G+智慧教育领域,运用大数据建设打造全新的教学模式,提升互动化、个性化、沉浸式课堂教学体验。开展5G+智慧教育”示范,构建一体化的“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利用5G+VRAR等实现高清教学视频演示,打造跨区域多点远程教学模式;并提供校园管理和大数据管理两个延伸应用,创新智能化、自动化、泛在化、数据化的校园管理模式。(市教育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联动。完善5G产业发展协同推进机制,市5G网络建设和应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5G产业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推动5G网络建设、产业发展和应用示范,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区市按照全市部署积极推进辖内和归口管理的公共区域5G网络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应用示范工程及项目落地实施,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市5G网络建设和应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负责)

(二)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统筹现有各类专项资金,支持5G产业发展与示范应用。鼓励各区市设立5G发展专项资金及基金,全方位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应用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5G创新活动。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推动设备更新和新技术应用。(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区市政府、管委负责)

(三)加强专业人才建设。结合“智慧提升”工程,加强5G产业发展专题培训。鼓励市内高校设立5G相关专业,支持校企紧密合作,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5G产业技术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加大对5G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的政策支持力度,在购租房、医疗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协调和要素保障,积极支持5G产业重大项目落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市内企业、科研院校主导或参与5G产业及相关领域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5G基础网络安全保障,落实5G应用的网络安全措施,确保各类应用安全。加强对保护通信设施和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对破坏通信设施的行为依法进行打击,依法惩处违法行为。正面引导公众科学认识无线通信基站电磁辐射,消除群众对基站辐射的误解,努力营造有利于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舆论氛围。(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协负责)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02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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