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6000042598618/2019-17477 | 成文日期: | 2019-09-27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组配分类: | 重点工作 |
烟交发〔2019〕146号: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两客一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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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两客一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9月26日
“两客一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确保“十一”国庆节前后道路运输安全,市交通运输局根据职责分工,制定“两客一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 任务目标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营造安全的道路运输环境意义重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和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以“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为重点,依法严管重罚、铁腕整治,坚决遏制道路运输事故苗头,切实保障国庆节期间的道路运输安全,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畅通有序的道路运输环境,树立交通运输行业良好社会形象。 二、专项整治时间 2019年9月29日至10月29日。 三、整治内容及组织分工 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刘智勇副局长任组长的“两客一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统一领导组织“两客一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各相关单位、科室具体分工如下: (一)局机关相关科室责任分工。 1.政策研究室负责相关政策研究和宣传报道工作。 2.危化品管理科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危险品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检查。 3.运输管理科负责牵头组织协调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检查。 (二)运输服务中心责任分工。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召开专题会议和市直危货运输企业安全会议,及时传达落实上级规定要求,督促市直道路客运企业、车站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定,将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岗位,坚决防范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督促危货运输企业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做好隐患排查,严禁车辆带病上路。道路危货运输车辆节日期间一律禁止通行高速及限行区域。同时,进一步落实好动态监控和应急值守,保障运输安全。 2.强化车站源头管理。督促企业加强驾乘人员管理,落实驾驶员安全承诺制度;加大行包安检力度,提高驾乘人员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识别能力,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相关规定,严禁旅客携带“三品”乘车或托运,特别是发往北京及途经北京方向的客运车辆,托运货物一律进行实名制登记和开箱验视。严格执行实名售验票制度、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制度、安全告知制度和危险品查堵制度。 3.抓好隐患排查整改。督促道路客运企业、车站及时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加强车辆维护,做好车辆综合性能检测,严禁车辆带“病”运行;加强车辆技术状况以及车站、企业停车场等重点环节安全检查,保证车辆及消防、救生等设施设备符合相关规定。 4.严格监督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市直危货运输企业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部署、隐患排查、动态监控、车辆运行安全等方面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按照“闭环”要求及时复查验收。 5.做好应急预警。督促企业提前拟定应急预案,加强演练,提高应急实战处置能力,加强与气象、路政等相关部门沟通,遇有恶劣天气,及时发送预警信息,督促企业提前做好安全防范。 6.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督促道路客运企业、汽车站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专题教育和节前培训,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发车前安全告知,循环播放安全乘车宣传片,及时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加强对驾驶员安全行车的提醒,科学合理安排,要按照客运车辆每日运行里程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超过600公里)应当配备2名以上驾驶员的要求,保证驾驶员休息时间,杜绝疲劳驾驶和带病开车。加强持证上岗情况督查,确保持证上岗。 (三)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任分工。 对各辖区内“两客一危”运输车辆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品运输和道路旅客运输行为; 2.危险品车辆违法超限运输和客运车辆超员行为; 3.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和驾驶员无从业资格证行为; 4.客运车辆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和超范围经营的行为; 5.旅游包车和线路班车无包车和加班手续,擅自从事客运包车和加班业务的行为。 6.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输介质与核定介质不符,以及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不按相关规定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等行为; 7.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成品油)运输的行为,以及驾驶员、押运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 8.关闭、破坏客运车辆和危险品车辆内的安全监控和报警设备的违法行为; 9.兼顾打击悬挂“小红灯”等发光体涉嫌非法载客车辆、出租汽车和网约车的检查,对违法违规经营严管严打,没收悬挂的各种明显标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科,于长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对“两客一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指挥调度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动态监管。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安排专人负责“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通报,情节严重的从严从重处罚,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动态监控制度,强化对车辆运行的过程监管。强化智能车载视频动态监管,严禁相关企业、驾驶员干扰、遮挡、破坏动态智能视频监控装置,督促驾驶员按照智能动态视频监控装置的语音播报提醒,及时自我纠正各类不安全驾驶行为,规范驾车,文明行车,杜绝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核定线路行驶以及站外上下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客运车辆运营“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特别是夜间行驶的车辆,要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严防超范围经营,督促各旅游包车企业加强电子围栏监控,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二)加强路面检查。交通运输监察机构对“两客一危”运输车辆做到逢车必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注重调查取证,执法过程要全程录像,制作好执法文书并做好执法日志的填写,检查结束后要将查处的违法车辆文书及录像资料及时保存。执法人员要统一着反光服、黑色皮鞋,树立交通运输良好执法形象,注意工作方法,避免群体事件的发生,发现不稳定因素,按规定程序上报并通报公安等部门。 (三)市县统一行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参照市交通运输局的做法,制定好“两客一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市县两级交通运输部门、交通运输监察机构、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达到重拳整治的效果。
附件 “两客一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刘智勇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 员:沈世荣 烟台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副处长 景 健 烟台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李万彦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政策研究室主任 于长俊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科长 李 鹏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科长 王相东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危化品管理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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