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4590/2019-30883 成文日期: 2019-06-28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组配分类: 义务教育

上级文件丨《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辅材料专项整治的通知》(鲁教基函〔2019〕14号)

日期:2019-06-28      来源: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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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教育和体育局,开发区教体卫生局,高新区、长岛综合试验区社会事务局,直属有关单位(学校):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辅材料专项整治的通知》(鲁教基函〔2019〕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教辅材料选用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关系到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家长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的声誉和形象。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有关学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教辅材料政策要求和管理规定,迅速开展教辅材料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附件1),汇总盖章后于9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要在7月15日前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签订教辅材料管理承诺书(附件2),做到明底线、守规矩。市、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招生部门、教研部门等负责实施考试命题、监测评价的单位不得组织编写有偿使用的配套练习册、同步练习册、寒暑假生活指导、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中小学教辅材料。

    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辅材料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下半年的年度教育督导工作中,市教育局将把中小学幼儿园教辅材料专项整治情况作为重要督导内容,如发现有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的,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将给予严肃处理。联系人:史小健,电话:2101868,邮箱:shixiaojian@yt.shandong.cn 。


    附件:1.烟台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辅材料管理使用问题排查和整改清单

               2.烟台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辅材料管理承诺书

 

 

                                  烟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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