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4590/2019-27911 成文日期: 2019-09-08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组配分类: 教科文卫

第1703033号: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布置手机作业的建议的答复

日期:2019-05-31      来源: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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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布置手机作业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作业是学生巩固知识、形成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培养学生良好习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重要途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确规定,教师对工作要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当前,我市部分学校的确存在教师用手机微信或QQ群给学生布置作业的情况,也存在部分教师布置手机作业的现象。经过初步调研,大部分教师都是课堂布置作业,但是总有部分学生记不全或者没有记录,尤其是因病或因事请假的孩子更不知道作业是什么,这样家长就需要分别给老师打电话询问作业情况,为了方便家长,也为了做好家校沟通,让家长了解学校的教学进展,有的老师在课堂布置作业的同时仍然会把作业布置情况发到微信或QQ群。2018年8月,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提出,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2018年4月,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规定:科学设计作业内容,提倡分层布置作业,不布置机械重复、死记硬背型作业。作业批改必须由教师完成,不得让家长批改作业。为避免增加家长负担,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市教育局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要求和精神,指导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科学布置作业,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不能完全依赖微信和QQ群布置作业,避免增加家长负担;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引导学生正确看待和使用手机,让手机成为学生学习道路上的得力助手;规范建立微信和QQ群,在促进教育教学和家校沟通的前提下,加强群组人员和信息管理。在年度教育督导工作中,市教育局把中小学作业布置情况作为重要督导内容。

2018年10月11日,教育部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884号(教育类271号)提案答复的函》中提出,“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强化师德建设,完善管理,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明确教师不得通过手机微信和QQ等方式布置作业,将批改作业的任务交给家长”。今后,市教育局将及时关注上级部门的有关政策文件,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以落实。

针对中小学教学APP使用问题,2018年11月省教育厅印发《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提出要全国规范校园APP的管理和使用,坚决防止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按照上级部署,市教育局对中小学所有学习类APP进行了全面排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学习类APP进行了全面清理。同时,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建立了学习类APP进校园的审核备案制度,按照“凡进必审”、“谁选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双审查”责任制,要求学校首先要把好选用关,严格审查APP的内容及链接、应用功能等,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审查同意。未经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教师不得随意向学生推荐使用任何APP。确保进入校园的学习类APP内容在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等方面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要求,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以“有效服务教育教学、不增加教师工作和学生课业负担”为原则,合理选用APP,严格控制数量,防止影响正常教育教学。要求进入校园的学习类APP不得向学生收费或由学生支付相关费用,要保障学生信息和数据安全,防止泄露学生隐私等。

下一步,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和培训力度,切实保障进入校园的APP安全健康、科学适宜,发挥好现代信息技术在促进基础教育改革的有益作用。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烟台市教育局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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