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屋买卖不可大意以防被骗

日期:2019-05-15 14:27    来源:烟台网警巡查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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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房子不易,买到价格便宜的房子更不易。随着网络上房屋买卖信息平台普及,许多网友都习惯于在网络平台上发布卖房或者查找买房信息。
    这些信息平台在方便大家的同时也被骗子盯上了,为提高大家防骗知识,我们认真梳理二手房买卖典型骗局:


     骗局一:“假”房主或“假”房子
    “假”房主是指施骗者谎称自己为房主出售房屋,如果购房者不加以核实就轻易交定金,等到签合同发现人变了就中了骗子的全套。另外有的骗子很“高明”,会造假的身份证甚至房产证,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向购房者索要定金及购房款,如果购房者交付款项,他们便逃之夭夭。

      购房者确认卖方的身份和房子的“身份”,首先需要核查卖方身份证及房产证是否为原件。如对身份证真实性有异议,可到派出所协助查询。而判断房产证的真假可以要求和产权人共同带产权证书到当地房屋土地管部门核实。另外,如果非本人卖房,卖方需提供本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及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骗局二:一房多卖
      近年来一房多卖的情况也经常出现,一房多卖是二手房市场不规范的产物,一般来说购房者交了钱才知道房子已卖给了别人。房子和房款的追回都面临巨大的时间和精力成本,购房者损失严重。

     交定金前,买家可以要求陪同卖家本人持房产证原件和身份证件去房管部门查询房屋产权状况。其次是及时网签,通过网签锁定房源买卖是防止“一房多卖”。

      骗局三:恶意转移房屋
     如果卖房人与其他人有债务纠纷,急于售房交易可以受理,但由于房产尚处于卖房人名下,一旦被追债,卖房人名下房产被司法查封,交易就无法完成。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会利用这个方式恶意转移房屋,欺骗购房者,骗取房款。

       在对方还没有转移房产之前,要求尽快办理网签手续。之后应当立即向法院申请房产保全,积极提供法院要求的担保,申请文件和保全费用,直到法院采取房产保全措施。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在诉讼中发现房主已将房产转移给第三人,买方应当立即起诉要求确认第二次转让合同无效,并尽可能快地申请法院查封房产,以防止二次转移房产,只有这样才能保护买方利益。

烟台网警提醒:

       一、房屋买卖是大事一定要认真核实对方身份和房屋信息。
       二、要严格通过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程序交易,切忌图省事,不按相关程序办理房屋交易。
       三、遇到违法犯罪行为,请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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