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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44R/2019-14434 成文日期: 2019-04-30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组配分类: 机构概况
烟台市水利局机构概况
发布日期:2019-04-30 16:37 信息来源:市水利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6786516传真6786519
办公地址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779号
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水利工作法律法规,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市水法治建设工作,配合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水利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市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跨县市区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实施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和配置,负责重要流城、区域以及重点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等制度,组织实施全市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供水和村镇供水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水利改革发展相关工作,参与对水利改革发展成效考核;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提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以及审核、转报等有关工作;负责市级水利资金和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水利行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负责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负责用水总量控制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中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和雨洪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组织、指导河道、湖泊以及河口、海岸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组织、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承担市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有关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县市区、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防潮堤建设与管理;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承担市老岚水库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南水北调工程、胶东调水工程等骨干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协调调水环境保障工作。督促指导地方配套工程建设,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九)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工作。拟订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按照规定权限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有关工作,并对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牵头做好荒山、荒丘、荒滩、荒沟治理开发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编制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农村水利地方行业技术标准;指导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贯彻落实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规划;组织开展水利水电工程后期扶持工作并监督实施;配合做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十二)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及市直管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调处县市区间的水事纠纷;受市政府委托调处市际间水事纠纷;负责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重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

(十三)负责全市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负责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创新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水利系统对外交流合作、利用外资、引进国(境)外智力等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宣传、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十四)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防洪论证提出意见,指导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指导全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与管理、防汛抗旱队伍建设与管理。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本行业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城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节约用水管理。市水利局负责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节约用水地方性法规、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制定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节约用水规划、指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衔接,参与节约用水地方性法规、规划、政策的制定,负责提出水价改革方案和建议,完善水价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工业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节约用水地方性法规、规划、政策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业节约用水有关标准、发布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的具体名录,落实工业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市城管局负责指导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节约用水地方性法规、规划、政策的制定,根据节约用水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方面的节约用水制度、办法和具体标准、落实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业生产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节约用水地方性法规、规划、政策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业生产节约用水有关标准,推广农业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落实农业生产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根据节约用水政策、规划和标准,结合行业管理工作落实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各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2.关于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市水利局负责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合理利用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发布水资源信息。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实施水环境质量的监测、调查评价等工作,发布水环境信息;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加强入河湖污染防控,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两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定期通报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3.关于地下水监测信息共享。市水利局负责协调地下水监测信息发布。烟台市水文局负责对地下水实施监测。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实施监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监测因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烟台市水文局应建立完善地下水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发布和共享地下水监测信息。

4.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市水利局负责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负责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进行监管,指导县市区发放《采砂许可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保障河道内沙石资源合理利用,根据《采砂许可证》和相关规定发放《采矿许可证》。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河道采砂影响公路安全进行监管。

5.关于矿泉水、地热水管理。开采矿泉水、地热水,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商市水利局办理《取水许可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凭《取水许可证》办理《采矿许可证》。

6.关于自然灾害防救。市应急局负责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较大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负责地震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地)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地)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地)火险、火灾信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地)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指导县(市、区)做好森林消防专业扑救力量建设和森林火灾先期处置。市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海洋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海洋观测预报预警监测和防灾工作,开展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布警报按要求参与较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必要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市应急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内设机构科室名称办公室办公电话6786516
科室职能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以及局机关办公楼物业综合管理协调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调研、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科室名称人事科办公电话6786576
科室职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利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参与拟定全市水利人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考核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水利系统对外交流合作、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牵头推进部门政府职能转变有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牵头承担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科室名称规划建设与水土保持科办公电话6786521

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指导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指导重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编制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负责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防洪论证提出意见。提出市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规模、方向和项目安排建议。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承担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能资源调查。负责牵头水利改革发展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市骨干河道堤防、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及防潮堤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区、跨流域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负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组织开展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承担荒山、荒丘、荒滩、荒沟治理开发有关工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有关工作,并对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和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管理的监督检查。
科室名称财务科办公电话6786572

编制市级水利部门预决算。提出水利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承担市级水利资金以及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事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局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部门内部审计工作。
科室名称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挂水资源管理科牌子)办公电话6786591

负责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监督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制定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中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和雨洪资源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水利科技创新工作。负责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科技推广和创新服务。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有关工作,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裁能力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等制度有关工作,负责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承担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组织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地下水量、水位监测。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组织开展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统筹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南水北调、黄水东调用水计划申请并监督实施。负责区域内水资源调配工作。协调落实南水北调工程有关重大政策和措施。组织南水北调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和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工程运行管理工作以及地籍管理。组织开展南水北调后续工程建设前期和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县市区配套工程建设。负责协调调水环境保障工作。承担市南水北调局其他相关工作。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
科室名称农村水利与水库移民科办公电话6786589

指导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利发展规划、监督实施地方行业技术标准。指导灌排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工作。负责做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配合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核工作,配合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组织开展新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相关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库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负责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组织指导水利扶贫工作。
科室名称工程运行管理与水旱灾害防御科办公电话6786585

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闸等水利工程的安全鉴定等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指导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指导全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与管理、防汛抗旱专业机动队伍建设与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库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项目与安全设施同步落实制度,开展水利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水利工程稽察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科室名称河湖管理与水政监督科(挂河长制工作科牌子)办公电话6786500

指导全市水城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河道、湖泊、河口、海岸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水生态建设。承担市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动解决河长制湖长制实施中的重点事项和重大问题。负责协调河长制湖长制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对全市河长制湖长制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组织指导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组织开展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培训与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涉及河长制湖长制的科研攻关与科研成果引进、推广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利普法宣传工作。负责配合起草水利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有关政策。承担局机关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指导全市水行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调处跨县市区水事纠纷,受市政府委托调处市际间水事纠纷,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及直管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
科室名称机关党委(党建办公室)办公电话6786513
科室职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等工作。
下属单位单位名称

 烟台市河长制服务中心(挂烟台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牌子)

办公电话6265279
单位职能

承担河(湖)长制有关基础业务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承担各类气象、雨情、水情、墒情、旱情、工情等防汛抗旱信息的整理分析与研判工作,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承担防汛抗旱应急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协调日元贷款还贷工作;承担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管理和水土保持防治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单位名称烟台市城市水源工程运行维护中心办公电话6786508
单位职能承担永福园地下水库工程及大沽夹河流域蓄水工程的管理与维护、地表水和地下水的调度管理以及蓄水范围内水环境监测和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承担烟台市区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的建设、管理、运行与维护工作;承担烟台市境内调引客水水量、流量的统计、确认、汇总、分析及上报工作;承担全市客水水费的测算、核算,配合有关部门联合做好水费的征收与上缴工作;承担南水北调续建配套工程建设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单位名称
办公电话
单位职能
单位名称
办公电话
单位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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