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部分城市已经开始试点电子驾照,试点期间电子驾照的应用场景限于潍坊、日照、聊城三市,以及上述三市部分高速公路,并不意味着只有上述三市的驾驶人才可以申领电子驾照。目前,持有山东省内各地交警部门核发的驾驶证的人,都可以申领电子驾照。只不过其它城市在试点期间暂时还没有应用场景。
一、如何申领“电子驾照”
1、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关注“山东交警电子证照”微信公众号;
2、点击下方的“电子证照”菜单,进入页面后点击“驾驶证”进行实名认证;
3、输入身份证号、真实姓名、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进行短信验证;
4、根据文字提示,确认个人身份信息后,选择下方的同意协议;
5、进行人脸识别,人脸识别通过后,完成“电子驾照”认证;
6、认证成功后,驾驶人驾车出行或参加审验教育时,执勤执法民警使用警用PDA等手持终端扫码便可确认信息真伪。
二、应用场景限度
烟台网警提醒:
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凭证主要用于证明驾驶人驾驶资格,在一定条件下具备与实体驾驶证同等的法律效力。持山东省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在没有发生事故,以及没有违法未处理的情形下,遇到交警执法时,没有携带实体驾驶证的,可通过微信程序展示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凭证,执勤民警视其为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具体来说,电子驾照的使用范围包括这些应用场景:首先是交警进行路面执法检查时,其次是除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5号)第二十九条规定的5中情形之外,交警查处现场交通违法或者驾驶人处理非现场违法时。此外,驾驶人需要办理现场审验教育,民警查验驾驶证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可以使用电子驾照的情形。也就是说,不包括下列情况:酒驾机动车的;将机动车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资格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