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质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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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由烟台市质监局办公室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及诉讼举报、保密审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烟台市质监局门户网站(http://zhjj.yantai.gov.cn/)下载。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烟台市质监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烟台新苑路17号,邮政编码:264003,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工作日时间,联系电话:0535—6020101,电子邮箱:bgs_ytj@yt.shandong.cn)。 一、概述 2018年,烟台市质监局深入贯彻《条例》《办法》,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8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21 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烟政办发〔2018〕22 号)等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全市中心,结合质监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下大力气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扩大了公众参与,增强了公开实效,提升了政府的执行力与公信力,有效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市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市局主要领导同志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并作出批示,明确提出要把政务公开工作当做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来抓,有力地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市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调整市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充实了人员力量,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各科室、直属单位分别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做好相关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把“五公开”纳入办文程序,发布公文要明确标注公开属性,确定为不予公开的要明确提出政策依据。加强政务公开人员队伍建设,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全年培训人员30余人次。 明确任务分工,周密部署安排。为做好2018年市质监局政务公开工作,市质监局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烟政办发〔2018〕22 号)要求,结合质监工作实际,制定了《烟台市质监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烟台市质监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任务分工、责任科室(单位),建立工作责任制。召开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 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工作成效。建立了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不断拓展公开范围,及时对政务信息公开属性进行调整、予以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从源头落到实处。每月对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统计调度,督促提醒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对落实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市局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所占分值权重为5%,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市质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5条,通过市政府、市质监局网站公开信息670条,微博公开信息15条,通过其它媒体平台公开政府信息480条。 (一)积极推进重点信息公开 按照市政府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市质监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和安排,聘请市政府政务公开专家培训各部门实操人员,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定期调度,严格督查,使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截止12月23日,已对基础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和平台建设四大方面的二十多项栏目信息全部进行了公开,共计公开政务信息175条。 1、在基础信息方面公开政务信息45条,涉及领导信息、机构概况、政策文件、文件解读、专项规划、财政预决算、人事任免等多项内容。其中,重点公开了《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援助行动服务新旧动能转化实施方案的通知》、《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市长质量奖评价认定标准的通知》、《中共烟台市委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品质品牌”战略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政策文件并对文件进行了解读,同时公开了部分国家局和省局相关政策性文件。 2、在重点领域信息方面公开政务信息 87条,涉及 “双随机”清单、“双随机”抽查情况、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信息等多项内容。在双随机”清单栏目里,公开了2018年全市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测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名单,烟台市质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8);在“双随机”抽查情况栏目里,公开了2017年全市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情况通报、烟台市质监局关于2018年第1批——第6批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情况的公告和烟台市质监局关于2018年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检验情况的公告;在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信息栏目里,公开了烟台市2018年“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报告等质量提升情况、烟台市质监局完成65项2018年“山东标准”建设项目推荐申报等标准化工作情况、山东吉鲁汽车改装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平板自卸半挂车案等执法案件情况、2018年第1批——第6批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情况等四大方面。 3、在专栏信息方面公开政务信息37条,涉及重大决策执行、人大建议办理、政协提案办理、会议公开、意见征集等多项内容。不但公开了2018年《烟台市标准化工作资助办法(试行)》落实情况和1件人大建议、7项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而且还公开了党建标准化、一次办好、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办法等部门会议研究事项。 4、在平台建设方面公开政务信息 2 条,涉及培训计划和培训动态各一条。 (二)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回应 1.实行重大政策预公开。对重大决策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018年,市质监局未出台重大政策。 2.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开展政策解读。利用烟台电视台、烟台日报、烟台晚报、中国质量报等重点媒体平台发布信息共计480条。同烟台日报、烟台电视台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开设“创建质量强市,唱响烟台品牌”专栏,刊(播)发专栏稿件70多篇。积极参与烟台广播电台《民生热线》栏目3次,接受访谈和热线咨询,回答群众提出的问题,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3.加强舆情回应。市质监局12365质监热线24小时全天候接受咨询和投诉,在门户网站开设了网上民生栏目,并与胶东在线网上民生栏目、烟台水母网民意通栏目等合作,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并给予回复,与社会公众进行了良好的互动交流。全年共受理咨询电话投诉咨询430多起,全部按规定要求进行了处置回复;共受理网上举报267起,已办结263起,正在办理4起,其中投诉96起,咨询171起,咨询建议答复满意率100%;2018年先后4次参加阳光政务热线、民生热线和胶东在线访谈节目,对质监局职能工作情况进行介绍宣传,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三)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2018年,市质监局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形势、新要求,不断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增强公开实效,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需要,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 1.网站公开。在烟台市质监局网站(http://zhjj.yantai.gov.cn/)设置了二十多个栏目,并及时更新。2018年通过烟台市质监局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75条,发挥了门户网站发布信息的主渠道作用。 2、实行媒体、网站联动。建立了胶东在线、烟台金质网、烟台政府门户网、烟台质监微博的联动机制。只要一打开烟台金质网站,可同时点开胶东在线网上民生栏目、烟台市政府政务公开网页和烟台质监微博。 3.网上政务服务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质监窗口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不见面”审批即不需要到现场面对面办理审批事项,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方式,把政务大厅与企业连接起来,让企业足不出户就可拿到资质证书。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质监窗口实施的“不见面”审批,使全市1400多家企业享受到了改革的红利。不仅提高了审批效率,而且最大限度地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为市场主体增添了活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便利服务。 4.新媒体发布平台。利用网站、微博等新媒体,及时发布质监工作动态,2018年共发布信息475条,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267件,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获取相关信息和服务。 5. 12365质监热线。市质监局始终围绕民生工程建设12365平台。2018年,市质监局12365平台针对特种设备、计量器具以及打假举报等项目共受理各类信息430起。按受理渠道分类,电话业务71次(来电投诉共34起,来访咨询共3起,来电咨询共34起),网络业务267起(投诉共96起,咨询共171起),省局交办24起,其他部门移送14起,举报信函5起。其中受理特种设备的举报91起,受理打假举报49起,受理计量器具举报19起,其他类的举报19起,受理质量申诉23起,群众评价满意率达到100%。通过平台开展工作分析、预警、汇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区域性风险产品出现。 (四)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两会期间,交由烟台市质监局承办的人大建议1件: 1702073《关于加快烟台智慧电梯系统建设的建议》。政协提案7件:。132395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提案、132311“关于加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的提案”、 132329“关于开展智慧电梯应急救援服务平台试点工作“的建议、132505关于”扶持烟台本地第三方检测机构发展“的建议、132452关于”消除燃气安全隐患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建议、132368关于”大力推进品牌战略计划 提升品牌意识 打造烟台百年企业品牌“的建议和132433关于”培育名品名牌、加快先进制造业名城建设“的建议。 这些政协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收,对于不属于我局职能的提案均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提出了调整意见,涉及烟台市质监局的提案涉及保护地方品牌、推进品牌建设、维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内容,根据时间进度要求,都已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全部当面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了见面征求意见和反馈。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市质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四、行政复议及诉讼举报 有一起行政复议,已胜诉。有一起诉讼案件,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 市质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规定,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拟发布的信息须经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发布。认真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公文审签单中明确标注公开属性,确定为不予公开的必须填写政策依据,从源头上进行审查把关。认真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2018年市质监局在市直保密自查自评工作中被评为优秀。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市质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要求和社会公众期待相比还存在差距: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设置和专职人员配备上还有待健全和加强;二是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成效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在落实“五公开”要求方面还需要深化,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下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公开理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升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当作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来抓,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制定详细的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开展全员培训,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公开意识,把公开的理念和要求体现到各项工作之中。 二是全面深化“五公开”工作机制。按照新形势下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规定,制定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调整政务公开目录,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深度与广度。切实把“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进一步完善会议公开制度,建立完善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部门有关会议制度,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平台向社会公开涉及公众利益的电视电话会议。 三是加强督导考核,确保工作效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每月对各科室(单位)公开信息情况进行调度通报,坚持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以督查抓推进,以考核促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烟台市质监局 2019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