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烟台战役”取得阶段性成效

日期:2018-09-29 15:28    来源: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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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烟台战役”打响以来,市纪委监委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立足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职能,迅速展开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践行“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一系列部署要求,将打好这场战役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摆到全局工作突出位置,深入扎实推进,先后召开工作推进会议、调度会议3次,指导县市区纪委监委召开调度会议、形势分析会议10余次。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岳德川同志高度重视,多次主持会议进行部署,亲自抓推动、抓落实。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指挥,亲自研判分析形势,全程参与战役行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的督办督导,确保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到实处。

加大查处力度,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充分发挥与政法机关等单位的协作机制和市纪委监委内部工作分工协调机制,加强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结果双向反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有效保证内外步调一致、密切协同作战。对在侦在办案件集中力量攻坚,充分发挥审查调查职能,力求快查快结、快速处理,“烟台战役”期间共成立工作专班6个、督导调度相关案件10余起。对王勇、王传玉、王连振等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多次与公安机关召开案情对接会议进行会商,全面梳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全部提级办理,力求打深打透打彻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四个一批”的要求,坚决查处了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累计初核34起42人,立案49起49人,查结26起26人,通报曝光11起11人,配合省纪委监委将朱永君案涉及“保护伞”和有关人员失职失责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开曝光。严肃查处了高新区马山街道原党委书记赵津充当朱永君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问题,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提起公诉;查处了开发区潮水镇中营村原村委会主任王树深、招远市齐山镇南台村原村委会主任张筋博、莱阳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刘玉波和畜牧饲料工业科科长门子富等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立足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职责,制订《关于建立对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定期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的意见》,定于每季度对全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相关单位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现对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问责全覆盖、常态化。近日,市纪委监委成立由委机关和派驻纪检监察组60余人参加的30个专项监督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重点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以及各成员单位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职责情况,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全面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以及工作推进不力问题,共发现思想认识不高、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不健全、工作方案措施不具体、打击查处力度不够大等10个类型60余个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督促立行立改,严格跟踪问效,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扫、有恶不除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严肃问责,“烟台战役”期间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2份、监察建议1份、约谈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11人次,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有力开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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