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701003号建议的答复
滕春竹、王中、张祖峡、于宁、孙建国、孙文明、孙国生、所尚君、郑洪刚、于 波、杨忠耀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莱州滨海高等级公路加快建设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G228丹东线莱州土山(莱州昌邑界)至金仓段工程,是国家公路网和山东沿海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路线全长56.787公里,计划总投资15.10亿元,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桥涵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项目法人为烟台市公路管理局。
一、项目进展
目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并通过省交通运输厅审查;建设用地预审意见、项目选址意见书、环评审查意见等支持性文件已取得;正在协调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工作。
二、制约因素
该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建设线路长,审批手续涉及主管部门较多。在申报相关专项报告时,需要根据主管部门提出的意见做出线路调整,可研报告经过多次修编后,项目占地与省国土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预审意见出现数据不一致情况,影响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正常进行。
三、原因分析
2016年7月6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出具了《关于G228丹东线莱州土山(莱州昌邑界)至金仓段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意见》(鲁国土资函【2016】275号),对该项目提出土地预审意见为“路线全长56.3公里,全部为新建,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拟用地规模244.4761公顷,其中农用地140.8465公顷(耕地71.1522公顷),建设用地68.4815公顷,未利用地35.1481公顷。”
项目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报告》等审查意见时,因G228丹东线莱州土山(莱州昌邑界)至金仓段工程原有线走向经过沙河镇大李家鲁中矿业采空区,根据国土部门意见,须对原有设计线路走向进行调整。项目法人单位烟台市公路管理局委托工程咨询单位对可研报告路线走向进行了调整,项目用地数据也发生了相应变化。而土地预审意见是依据原来的可研报告相关数据出具的,因此路线长度及占地面积等数据与调整修编后的可研报告出现不一致的情况。
项目可研报告经过调整后,主要建设内容变更为“路线全长56.787公里,全部为新建,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拟用地规模247.99公顷”。可研报告经过调整后,路线长度和拟用地面积比土地预审意见的相应数据都有新的增加。其中,新调整的路线全长为56.787公里,比土地预审意见增加0.451公里;新调整的拟用地规模为247.99公顷,比土地预审意见增加3.5139公顷(折52.7085亩)。
四、意见建议
G228丹东线莱州土山(莱州昌邑界)至金仓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工作目前暂停,主要原因是土地预审批复用地与可研报告用地数据不符,但项目选址意见书、环评等文件中用地数据与可研报告用地一致,即存在项目支持性文件齐全,但重要数据不符的问题。因此,无法顺利开展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望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尽快获得最新土地预审批复,以便顺利开展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也确保项目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能够顺利进行。
我委将在项目具备评估条件后,第一时间安排评估工作,协调评估单位在最短时间内出具评估报告,并将项目及时转报省发改委,争取尽快批复。
以上答复,如有不同意见,请批评指正。
2017年5月3日
联系单位:烟台市发改委能交科 联系电话:6252541
抄 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委,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