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海滨植被保护,打造烟台海上乐园”的提案收悉,烟台地处山东半岛东北部,拥有风景优美的海岸线,全市海岸线分为南北两部分,长约1038千米,其中大陆海岸线长765 千米,海岛岸线长约273 千米,对海岸线的保护是每个市民应尽的责任。提案中关于“加强海滨植被保护,尽量恢复海滨原生态;加强海滨建筑建设管理,严禁沿海岸地段的乱建扩建行为;充分发挥烟台沿海滩涂、浅海、海岛和海滨资源,做好海上休闲娱乐、海上旅游这篇大文章,打造烟台海上乐园。”等建议对海岸带保护工作非常有针对性和建设性。为此,我局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牵头,会同监查科、城规科、执法支队、编研中心等单位对建议内容进行专门研究,并与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接,讨论将近陆海域纳入下轮总体规划,统筹考虑海岸带资源保护利用。现将规划部门开展的相关工作答复如下:
一、关于海岸带资源保护方面
完善规划体系,分类细化保护措施。规划部门以《山东省海岸带规划》为上位依据,编制完成了《烟台市海岸带规划》。该规划对海岸生态保护、功能分区、建设控制等方面都进行了规划研究。尤其在加强海岸线的分级、分类保护方面,将烟台市海岸带划分为适建用地、可建用地、慎建用地和禁建用地四类建设适宜性分区。
为进一步确保规划对滨海地区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城市空间环境的控制,规划部门于2014年开展了《中心城区海岸带控制性详细规划》,一方面对滨海地带现有的30多项规划进行整合、深化与提升;另一方面对沿岸的控规缺失地区完善覆盖,并针对海岸带资源中与土地开发和利用相关的资源类别,如沙滩、湿地、林地、基岩、海岸线、景观、历史遗存等,提出相应的保护原则和保护措施。
结合《中心城区海岸带控规》及其他规划中交通专项内容,构筑富有特色的滨海旅游交通系统。规划昆嵛山至蓬莱阁滨海休闲观光长廊,完成《滨海西路周边景观改造提升规划》,以完善幸福片区滨海慢行系统,编制了《烟台市滨海路(开发区至蓬莱段)道路规划及旅游观光带概念规划》,全力打造开发区至蓬莱段的滨海旅游观光慢行系统,并计划远期滨海路向西延伸至莱州,贯通烟台北部滨海。
配合立法计划,做好《海岸带保护条例》前期工作。为建立高效的海岸带地区规划管理机制,厘清部门工作职责,健全监督管理制度,烟台市政府将《烟台市海岸带保护条例》列入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的调研项目,将遵循陆海统筹、科学规划、生态优先、合理开发、综合管理、协调发展的原则,在有效保护海岸带生态环境,合理利用海岸带资源以及保障海岸带在经济、社会、文化及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等方面提供法律依据。目前规划部门正在认真学习、研究国内其他省市(如广东省、江苏省、海南省以及葫芦岛市、青岛市等)海岸带管理的规定或条例,下步将开展具体调研工作,从各方面为《烟台市海岸带保护条例》的正式出台做好前期工作。
二、加强海滨建筑建设管理,严禁沿海岸地段的乱建扩建行为
根据《烟台市海岸带规划》《中心城区海岸带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海岸带范围内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建设管理。一是划定重点保护岸线及生态敏感度较高的禁止建设区,对陆域及海岛的自然岸线以及生态敏感度较强,生态较为脆弱的滨海地区(如套子湾沿海、牟平东部沿海、养马岛北部、辛安河两侧的防护林带;芝罘岛、养马岛北部的山体和礁石海岸、夹河口湿地等区片)进行严格保护,既不得改变自然岸线属性,也不得破坏沙自然地貌和景观,并禁止挖沙、取土、采石、探矿、开矿、炸礁、捕捞、养殖等,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海岸带保护无关的构筑物。二是划定海岸建设后退线,建议为平均高潮位线向陆域100-300米的距离,退缩线应根据不同地区实际情况(生态容量、发展趋势等)确定,但最小距离原则上不小于100米,以强化海岸防灾、控制开发和保护生态的功能。
在建设工程批后管理工作中,规划部门全面推行批后管理“五项制度”,对滨海沿线等重点地段的工程项目严格工程验线、日常巡查、规划核实及违反规划的处理等重点环节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监督到位。同时,注重“事前、事中”监管,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采取定期走访、三方座谈、黑名单、三停、媒体曝光和罚款、没收实物等行政和经济手段,确保滨海一线建设项目严格按规划内容进行建设。
在滨海沿线的违法建设的查处方面,规划部门结合三年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和环境综合治理百日攻坚提升活动,就涉及包括滨海地段在内的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及时通过市治违指挥部向相关区政府(管委)进行了安排和部署,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同时通过电话、现场对涉及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进行了多次调度和督导。各区全面落实工作要求,加大治理力度,特别是对滨海沿线,城郊结合部,老旧小区和背街小巷,旅游景区及沿线等重点区域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在第一时间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及时纳入治理工作台账。今年5月份,芝罘区和莱山区结合环境综合治理百日攻坚提升活动在滨海西路、滨海路渔人码头北侧及烟台大学海边等沿海地带已拆除了一批违法搭建的板房等建筑物和构筑物。
三、关于海上旅游产业发展方面
烟台市作为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的“三核”之一,提案所提出的“建设海上乐园”的建议是发展海洋产业、文旅产业的重要目标,有助于加快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时提出的“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的要求。规划部门也十分重视滨海地带的旅游产业发展,结合部门职能,重点从交通体系构建、滨海景观打造等方面开展了相关工作:
构建旅游交通体系,增强海洋旅游沿线的可达性。一是推进水陆交通系统的完善,以旅游船为载体,观赏海滨风光为目的,规划构筑陆岛(烟台港—崆峒岛,蓬莱港—长岛、芝罘区—长岛等)、岛岛(崆峒岛岛屿环岛游、养马岛—崆峒岛)的海陆旅游航线。二是践行“脚印海岸带”理念,规划建设海岸带慢行系统,依托芝罘港、烟台山、东炮台山、渔人码头、黄海娱乐城、烟大海水浴场等节点打造城市徒步线路;依托芝罘岛、养马岛、崆峒岛、牟平东部防护林四处规模较大的郊野游憩空间,打造郊野徒步线路;依托烟台山、沁水湾西侧两处街区,整合周边休闲游憩空间,规划打造两大慢行街区。
聚力海洋资源优势,统筹规划海洋保护发展。海洋是国土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烟台市具有海域面积大、海岛多、海岸线长的天然优势,强化规划管控,做好“经略海洋”文章,充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好海洋资源,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对于促进城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中将考虑把部分近陆海域纳入规划范围,统筹考虑近陆海域、各类岸线资源、岛屿的保护利用,实现海洋经济更强、海洋环境更美、海洋管理更优的目的。
海岸带的可持续开发任重而道远,下步,规划部门将认真研究、采纳提案中的意见,在规划编制与规划管理工作中,严守海岸带生态底线,保护海岸带自然资源,结合地方立法工作,协助制定完善的地方法规,将海岸带保护内容以法律形式明确出来,确保海岸带的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多对规划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局将虚心听取、认真采纳。
烟台市规划局
2018年6月13日